1954年10月12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我们向共同的目标前进
越南诗人 素友我们走在阳光底下,我们轻快地走在大路上,走在八尺宽的大路上。那是从北山,庭卡通向太原的,那是经过西北的,那是上奠边府的,那是革命的路啊,它跟抗战一道儿成长。今天那通往海洋的路刚刚修筑,看路上泥土是那么红!
祖国啊,祖国是多么绮丽!
那儿是楮树林、茶山,
那儿是芳香的绿田。
泸江映着闪亮的阳光,
泸江在汩汩地歌唱。
在平歌码头那边,渡船儿熙熙攘攘。
是谁经过了富寿,
是谁到中河去了,
是谁到兴化去了,
是谁到三联区去了,
是谁到四联区去了。在那儿,我们的道路在自由地喧腾,在那儿,敌人的炮垒统统拆毁。滔江翻起了汹涌的波涛,河内去的,跟我们在这儿一道下船吧。和平来到了,船儿扬起了白帆,看那边,龙州码头就在前面了。
呵,抗战九年了,
九年的抗战,我们从不歇息,
我们的腿和膝盖还是那般健壮。
昂起我们的头来:
周围的景色是那般晶莹。
八月的秋空是那般蔚蓝,
云朵就在那秋空里自由飞扬。
那是多么明媚的日子啊!
那是我们的云彩。
那是我们深邃的天空,
那是我们的越南民主共和国!
敌人的阴影畏缩了,
八月的穹空永远是那么晴朗。
在我们重返河内的路上,
红旗在胡主席银发的四周飘荡!母亲啊,你拭干眼泪吧,敌人逃开我们的村庄了!我们村庄的青竹又冒出了嫩苗,我们的芭蕉园又呈现了一片鲜绿,我们的屋子快扎上了蒲葵叶,我们的田野比往前十年还更欢腾……孩子们,你们进学校了吗?哥哥给你们办了新学校,这学校呵,敌人可别梦想一把火烧掉。孩子们的学校就在秃山那边。孩子们清脆的声浪响彻全村……
是谁到南部去了,
是谁到前江,后江去了,
是谁到那命名为胡志明的城市〔注一〕去
了,胡志明那灿烂的名字发射着金光。是谁到广阔的同塔梅探访去了。那北越、南越的土地埋葬着敌人的尸体。那土地是我们根生土长的地方!是谁到广南、广义、富安、平定、庆和去了,是谁到藩朗、藩切去了,是谁到西原、昆嵩、多乐去了,那儿是我们的五联区,五联区长长地躺在中越中间!
是谁回到了我们可爱的家乡,
我们的家乡哪,就是香江,槟赫、嵩门江那边。到哪儿去的人哪,告诉我们那儿的同胞、同志:我们的国家是越南民主共和国的!我们是同一个父亲生的,我们的骨肉相连,我们的心心相印。
不管谁花言巧语,
我们的心仍像三足鼎般的牢稳;
不管谁围上层层篱笆把我们隔离,
我们的心仍然深信是胡主席领导的人民。我们在硝烟炮火里成长了。法国盗贼千万别梦想挡住我们英雄民族的前进,那是在革命阳光照耀下我们的工人农民在前进。我们黑门、巴丝、谅山〔注二〕的同胞在前进。
呵,奠边府光辉的捷报震撼了全球,
我们站起来了,
让封建制度埋葬在深深的泥土里。
我们前进吧,前进在我们的路上,
继续前进在我们的路上。
我们像钢铁那么坚强,
我们的队伍是那么浩荡,
我们的队伍像高山那么稳,
我们的队伍像大江那么长,
我们的队伍像面前东海那么壮阔!
欢呼啊,欢呼我们的弟兄——
欢呼依萨拉,〔注三〕
欢呼依萨拉克!〔注四〕
欢呼啊,四面八方都在欢呼我们前进!
感谢亚、欧、美、澳、非五大洲人民伟大的深情。
感谢苏联、中国人民伟大的深情。
我们前进吧,谁能挡住我们!
从睦南关到金瓯滩地,
都是我们共同的天空。
北越、南越共临着一个海洋。
我们的心奔向共同的领袖——
胡志明。
我们的心奔向共同的首都,
我们的心奔向共同的国土!
(陈石狮译)〔注一〕即西贡市,一九四五年命名为胡志明市。
——译者〔注二〕即越南一九四五年八月革命前老革命根据地。
黑门在南越,巴丝在中越,谅山在北越——译者〔注三〕高棉语。即高棉自由民族统一战线。——译者〔注四〕寮国语。即寮国自由民族统一战线。——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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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人民的勤务员
葛家瑛 张正钊

经过普选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人民派往国家权力机关的使者,是人民忠实的勤务员。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一切资产阶级国会的议员根本不同。资产阶级国会的大多数议员是为少数资产阶级服务,是资产阶级统治广大人民的代理人;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为人民服务的,无论从其产生和成份来看,都是真正的人民代表。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按照真正民主而又切实可行的选举制度,由选民直接或者间接选举出来的。我国的选举制度保证了广大人民享有无限制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有精神病的人和依照法律被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除外。”我们国家只是剥夺那一小撮封建地主、官僚资本家和反革命分子的选举权。根据中央选举委员会的统计,这一次全国基层选举中登记选民总数为三亿二千三百八十万九千六百八十四人,占进行选举地区十八周岁以上的人口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七点一八,而依法被剥夺选举权利的人并加上精神病患者,只占百分之二点八二。同时,我国的选举制度也充分保证了各阶层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同它的地位相适应的代表。人民群众都能广泛地参加候选人的提名;提名候选人的权利属于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不属于上述党派或团体的人民和代表。选民能完全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并受到各种法律的和物质的保障。因此,这样的选举制度就充分保证了我国广大人民能选出自己认为满意和必要的真正人民代表来。我国选出来的人民代表包括了各阶级、各阶层的真正为人民所爱戴的优秀人物。他们中有许多是劳动模范、先进工人、农村中互助合作运动和农业生产中的积极分子、部队的英雄和功臣、模范军属、优秀的政府干部。在选举中,共产党员获得了选民的最大信任,表明人民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以毛主席为首的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人民走上幸福生活的唯一可靠的力量。这就有力地巩固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保证了我国人民民主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
人民选出的人民代表大会,一经产生之后,就成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我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受人民委托,担负管理国家大事的重大责任。为了使代表能完成人民的重大委托,就必须赋予代表以广泛的权利,并规定代表必须履行的义务。代表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完成人民委托必不可少的条件,为此,我国宪法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原则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将保证人民代表大会能够成为真正的人民代表机关。二
由于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人民代表就享有极为广泛的权利。在代表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之中,一项最重要的权利和义务,就是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工作。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就是代表工作的基本形式。在会议上代表有权利对提交给会议所审查的一切问题展开自由的讨论,也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我国人民代表自由发言的权利是得到充分保证的。毛主席曾经指示说:“必须使出席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们有充分的发言权,任何压制人民代表发言的行动都是错误的。”(一九五○年六月六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第三次中央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代表对各项问题参加讨论,提出议案,就能集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精神,加强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间的联系,使我们国家的各项工作不断改进和革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除在会议上参加讨论和提出议案外,还有权以多数通过强制性的决议或制定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唯一的立法机关,我国宪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上,全体代表们代表着我国六亿人民的意志庄严地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宪法。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职权范围内也有权通过决议。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的各项法律及决议是全国人民意志的最高体现,是一切国家机关和公民所必须遵守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它有权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以及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成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就有权在会议上参加选举组成以上的国家机关的领导工作人员。
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也有权在会议上选举本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还有权参加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有权参加选举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这说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真正的国家权力机关,一切权力集中在人民手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仅有权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国务院、国防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而且有权对这些国家机关的工作实行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是通过代表来行使的,人民代表实现对国家机关监督的权利,这体现了我们国家机关议行合一的民主原则,表明人民代表大会是全权机关,人民代表不仅对国家大事有讨论并作出决议的权利,而且他们还有权来亲自检查这些决议的执行。
人民代表监督国家机关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国家机关必须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听取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这是人民代表监督国家机关的一种形式。人民代表可以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人民代表监督国家机关所直接掌握的最重要的武器就是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和国家机关发扬民主、克服工作的缺点的久经锻炼的不可缺少的武器,也是巩固我们人民民主制度的必要手段。
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向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提出质问,受质问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关于代表提出质问的程序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作了明确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提出的质问,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受质问的机关。受质问的机关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答复。”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享有对本级行政机关的质问权。代表的质问和监督能卓有成效地帮助国家机关及时揭露并克服缺点和错误,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还享有人身不可侵犯的特权。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审判。”这种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身自由的特殊保护,说明广大人民权力的神圣和至高无上性,并为代表们顺利进行工作创造了便利的条件,足以提高代表的责任感及工作积极性,因此,这种规定具有重大的政治实践意义。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的职务时,国家根据需要给以适当的津贴和物质上的便利。我国的人民代表的生活来源也同资产阶级的议员根本不同。资产阶级的大多数议员是为资本家服务的职业政客,他们是由资产阶级用“高额薪俸”和贿赂所豢养着的。我国的人民代表是人民的勤务员,他们绝大部分担负着一定的实际工作,不脱离生产;代表生活是靠自己的工薪。同时,在执行代表职务时接受一定的补助和物质方便,这就给代表进行工作创造了更为便利的条件。三
同代表所享有的广泛权利相联系,代表还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
我国宪法对于代表的义务作了明确的、原则性的规定。我国宪法第十八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效忠人民民主制度,服从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根据这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也作了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效忠人民民主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主动地协助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实施。”
人民代表必须效忠人民民主制度,因为人民民主制度集中体现了全国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它“保证我国能够通过和平的道路消灭剥削和贫困,建成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代表要效忠人民民主制度,就必须积极为实现国家在过渡时期总任务,为建设美好的社会主义社会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这是全国人民的迫切愿望,带头建设社会主义,这也是人民对代表最重要的期望。作为真正的人民代表就应该不辜负人民这个最重要的期望,而用自己的行动来促使它实现。
人民代表还必须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宪法和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制定的,它表现了人民的意志,巩固了广大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多年斗争得来的胜利果实,它确定了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服从宪法和法律就是服从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刘少奇同志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指出:“宪法是全体人民和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及一切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一切国家机关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机关,因此,他们在遵守宪法和保证宪法的实施方面,就负有特别的责任。”人民代表不仅自己应该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且还应该向人民宣传宪法和法律,以人民民主的法制精神来教育群众。
代表必须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忠实为人民服务。我国宪法第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经常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因此,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就应当经常注意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关于联系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形式,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由于我国国家制度还在建设的过程中,还不能立即创造出一套固定的形式,因此今后还待代表们在实际活动中去创造。根据现在材料看来,不少地区的人民代表已经创造出一些联系选民的形式(如在基层单位选民大会中向选民报告工作,以及“选民接待日”、“代表假日访问”、“选民留言簿”等),这些形式将来还可以在实践中丰富起来。
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这就是说,必须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关心人民的生活,经常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主动地、积极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上的和生活上的困难。代表应该传达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宣传政府的各种政策和法令,成为人民群众同政府之间的桥梁。
代表依靠人民群众并经常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就能保证我们国家机关成为真正的人民的国家机关,就能提高我们国家机关的威信。
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随时撤换本单位选出的代表。”第六十一条规定:“省、直辖市、县、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随时撤换自己选出的代表。”由此可见,我国从全国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活动都受到它原选举单位或选民的监督。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这是保证代表服从人民意志的必要条件。正像斯大林所说:“如果代表竟离开正轨,选举人就有权要求实行新选举,就有权叫这种离开正轨的代表滚开。”(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在莫斯科城斯大林选区选民大会上的演说)
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有权监督和撤换自己选出的代表,就能加强代表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同时也能大大提高广大人民的政治自觉性。
综上所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享有广泛的权利和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的。人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的。代表无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都是人民权力至高无上的表现,都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因此,代表的每一项权利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代表的每一项义务也都是光荣重大的。人民代表必须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忠诚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带动群众把我国建成一个美好的社会主义国家,无愧于人民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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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争取持久和平,争取人民民主!”中文版一九五四年第三十八、三十九期介绍
共产党和工人党情报局机关报“争取持久和平,争取人民民主!”一九五四年第三十八、三十九两期中文版已先后出版。
这两期都以巨大篇幅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情况。第三十九期全文刊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刘少奇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这一期并以“中国人民生活中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件”为题发表社论,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过。社论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真正的人民的宪法,它巩固了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民主和社会主义的长期英勇斗争的成果。这个宪法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国的经验,并参照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建国的宝贵经验以及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经验制定的。它证明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的不朽思想是光芒万丈的,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是战无不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过,向全世界表明了中国人民的创造力和雄厚的力量。
第三十八期发表了题为“反对殖民国家的侵略阴谋”的社论,抨击美、英、法等八个国家的代表最近在马尼拉签订的所谓“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社论指出:这个条约是在美国的发起和压力下背着亚洲国家制造出来的,实际上是殖民国家的侵略性联盟,其目的是要镇压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各国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这个集团的发起人和组织者美国统治分子,本来想把所有东南亚国家都拖进去,以掩饰它的殖民侵略目的。但是,这个希望没有实现,也不可能实现。这个地区最重要的国家印度、缅甸、印度尼西亚和锡兰拒绝参加这个集团。在马尼拉条约上签字的亚洲国家,其人口总数只占所有亚洲国家人口的十分之一。这突出地说明了帝国主义的计划是完全违反亚洲各国人民的利益的。世界广泛的舆论,首先是亚洲国家的舆论坚决反对成立东南亚条约组织。亚洲各国人民决不让美国殖民者及其同谋者破坏和平,正在不断加强反对侵略势力的斗争。
第三十八期还发表了另一篇题为“为了所有欧洲国家的安全”的社论。社论指出,最近,反对缓和国际紧张局势的人们,首先是美国的统治分子,变本加厉地企图在欧洲组织军事集团并实现复活德国军国主义的计划。但是,爱好和平的各国人民越来越坚决地反对西德重新军国主义化,反对国际侵略集团在新的幌子下与西德复仇主义分子结成军事联盟。为了所有欧洲国家的安全,为了德国本身的利益,都必须以建立一个统一、和平、民主和独立的德国为原则来解决德国问题。为了保障和平和欧洲安全,只有奉行以国际合作和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和平共处的原则为基础的政策。苏联关于欧洲集体安全全欧条约的建议是符合这些原则的。所有珍视和平和欧洲团结的人民都一致拥护这些建议。
第三十八期刊载的重要文章有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布·科列尔的“充分发挥劳动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首创精神”,意大利共产党书记处书记莫·斯科奇马罗的“反对重新武装西德,争取欧洲集体安全”和突尼斯共产党书记穆·恩纳法的“突尼斯人民斗争的初步成就”等。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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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报纸工作述评

怎样组织典型思想讨论
于文
几年来不少报纸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曾经采用过典型思想讨论的方式。在大张旗鼓宣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过程中,许多报纸为了深入地、生动地进行这一宣传,也曾开展过典型思想的讨论。组织得好的讨论都证明了,这是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民主的方法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的一种极为有效的方式,也是报纸进行思想教育和思想斗争的一种生动有力的方式。许多报纸在组织典型思想讨论的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把这些经验加以研究和接受,对于我们今后更好地组织这种讨论将是有帮助的。
根据许多报纸的经验,在报纸上开展典型思想的讨论,必须抓住群众中普遍存在的主要思想问题,密切结合当前的实际工作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广大群众踊跃参加,才能取得各级领导机关的有力支持和充分配合,使讨论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并成为推动当前工作的一种力量。
这里举河北日报组织的“农村党员应当怎样对待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党员田景秀和乔多奎两种不同思想)”的讨论为例。河北省经过去冬今春大张旗鼓地宣传总路线,互助合作运动有了很大的发展。到今年三月,农业生产合作社已由原来的三千多个增加到三万一千多个。在互助合作运动的大发展中,农村的许多共产党员积极带头加入了农业生产合作社。但由于农村党员长期过着小生产者的生活,他们之中不少人仍然没有完全克服农民小生产者的思想意识。有些党员因为是“随大流”入社的,入社后表现消极动摇,个别的竟退了社。极少数党员是为“贪占便宜”入社的,在入社后甚至发生为贪占便宜而破坏社的现象。解决农村党员的这些思想问题,教育他们正确地对待农业生产合作社,不仅是当时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工作的一个重要关键,而且是农村党的思想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因此,河北日报在三月下旬通过田景秀和乔多奎两个农村党员对待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两种不同态度所开展的思想讨论,就得到了各地党组织和农村干部的积极支持,吸引了广大党员的密切注意。如曲阳县就有百分之九十二以上的党支部参加了这次讨论;河间县的农村党员除去生病和外出的,全部参加了讨论。许多党员经过讨论进一步认清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不同,比较深刻地了解到党员在实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的重大责任,树立了对待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正确态度,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巩固工作,并推动了当时的农业生产工作。但是河北日报组织这次讨论的经验也表明,由于开展这一讨论的时间稍晚了些,没有和各地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更紧密地结合,在讨论后期不少地区转入了其他工作,便相对地放松了对这一讨论的领导,因而影响了宣传效果的进一步扩大。其他报纸也有同样的经验,即开展典型思想讨论如果不能抓住群众的主要思想问题,或不同当前工作密切结合,就不能产生较好的效果。这个经验无疑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在报纸上开展典型思想讨论是通过代表某种思想的典型人物来进行的。因此,正确地选择典型,对于讨论的收效是很重要的。马林科夫同志在苏联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谈到文艺创作的典型问题时,曾经说过:“典型不仅是最常见的事物,而且是最充分、最尖锐地表现一定社会力量的本质的事物。”这同样指出了我们报纸选择思想讨论的典型所应遵循的原则。
河北日报组织的这次讨论,选择了先进的和落后的两种典型思想,对比着展开了讨论。这样,当批判什么是不对的时候,同时就以活的样子告诉农村党员什么是对的。这在目前大多数农村党员政治文化水平较低、接受能力较差的情况下,是比较容易收到宣传效果的一种作法。当然,这并不是说,为了要有这样一好一坏的典型,就可以强拉硬扯地拼凑,甚至于无中生有的去捏造。新湖南报组织的“向占梅思想”讨论和河南日报组织的“王本正思想”讨论,在选择典型上的一些经验教训,对于我们也是有教育意义的。向占梅原是平江县武莲乡的一个贫农,土地改革时分得了土地,以后在人民政府领导下勤劳生产,不久便上升为中农。这时向占梅就把余粮余钱用来买新谷放高利贷,还打算囤粮买地雇长工,过富农剥削的生活。去年十一月间,他受到了总路线的教育,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认识到过去为了个人发财享福而剥削大家是“走错了路”,便把三千斤余粮卖给国家,积极参加了互助组,决心走大家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向占梅的思想转变不仅深刻地体现了农村中两条道路的斗争,说明了社会主义是可以战胜资本主义的;而且具体地揭示了农民的两重性的本质,说明了作为劳动者的一面是我国农民基本的主要的一面。正因为新湖南报所选择的这个典型比较完整,具有全面的教育意义,所以这一讨论经报纸提出后,便在广大农民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许多农民以自己的思想同转变前后的向占梅的思想相对照,提高了社会主义觉悟,表示要向“转变后的向占梅学习”。但是河南日报所开展的“王本正思想”讨论却由于典型选择的不恰当,而未能达到同样的效果。王本正是
一个有放债、买地、囤粮等行为的农民。一方面,这个典型本身没有体现出农民的两重性,特别是没有体现出农民是劳动者的基本一面的精神;另一方面,由于王本正不是共产党员,在讨论中没有分清党内党外执行现行社会政策的不同要求,因此这一讨论虽然对农村党员、区乡干部和一部分积极分子有所帮助,但却产生了相当的消极作用,助长了农村中乱批评自发势力的偏向,并使得有些干部和农民仇视王本正和有“王本正思想”的人。由此可见,确定思想讨论的典型,必须经过慎重考虑和周密的调查研究,决不可草率从事。
自然,报纸也可以分别选择先进的典型或落后的典型来开展思想讨论。但在开展关于先进典型的讨论时,必须防止夸大个人作用的偏向;因为夸大个人作用并不能真正提高人们的思想,达到先进带动落后,落后赶上先进的目的。在开展关于落后典型的讨论时,必须考虑有没有在报纸上公开讨论的价值,并应区别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针。对于典型的坏人坏事固然应当进行无情的斗争,但是对于一般性质的思想问题,却应当坚持说服教育的方针,否则就要在政治上犯错误。同时在讨论中还应当防止客观主义的毛病。河北日报和河北省某些市报、工人报在关于工人王登凤思想的讨论中所发表的某些文章,就过多地列举一些容易引起错觉和误解的错误思想和言论,而没有给以应有的分析批判;或者在暴露错误思想和言论时具体活现,而在进行批判时则简单笼统。这就在客观上替某些错误思想和言论做了宣传,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影响。这种客观主义的毛病显然是必须加以克服的。
为了保证典型思想讨论收到良好的效果,编辑部不仅应当正确地决定开展讨论的主题和选择恰当的典型,而且应当在编辑部内外进行一系列的组织工作。
首先应当对于如何开展讨论——讨论的内容,采用的形式,需要的时间,进行的步骤等等,加以认真研究,订出周密的计划。经验证明,加强了讨论的计划性,就可以使报社内部管理讨论的人员思想明确,掌握主动,有效地进行工作;就可以引导讨论不是分散地凌乱地而是集中地系统地进行。自然,即使是一个比较周密的计划,也常常需要根据实际讨论的状况和在讨论中出现的新问题加以修改和补充。任何不重视制订讨论计划,或将计划当作一成不变的东西而不根据现实生活进行修正的做法,都将影响讨论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其次,编辑部在开展讨论的整个过程中,应当注意组织管理讨论的编辑人员进行有关的理论政策的学习。这是保证讨论得以正确开展并提高其思想水平的一个关键问题。新湖南报组织“向占梅思想”讨论的经验就表明,管理讨论的同志,如果不注意钻研党的政策,思想就不大明确,工作就相当被动;只要注意了学习党的政策,思想就比较明确,工作就比较主动。正因为该报编辑部学习有关的理论政策不够,所以在讨论中就出现了以下的缺点,就是对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主要只是批判了在粮食问题上的表现,至于其他方面的表现则批判得不够;同时对改造小农经济的四项主要经济工作
(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粮食及其他主要农产品的统购统销)的相互关系也阐述得不够。因此这一关于农村两条道路问题的讨论还开展得不够充分,不够深刻。如果编辑部更好地组织编辑人员的理论政策学习,这些缺点是可以避免的。
再次,编辑部应当以很大的力量来进行群众工作。由于开展典型思想讨论是一种大规模的群众自我教育的方式,必须吸引广大读者积极参加。许多报纸不仅在报面上进行讨论,还注意了发动各地群众讨论,因而使得整个讨论具有更加广泛的群众性。例如,宁夏日报所组织的“农村中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对比讨论会”,在中共宁夏省委及各级党委的支持和编辑部的努力下,做到了报纸上的讨论和群众的讨论密切结合,使得报纸上的讨论实际上形成各地群众分别召开的千百个小讨论会基础上的大讨论会。这就不仅扩大了讨论的影响,并且大大丰富和充实了报纸上的讨论内容。为了更好地引导群众参加讨论并指导群众正确地开展讨论,编辑部抓住一些重点借以推动一般是有必要的。河北日报在开展“农村党员应当怎样对待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讨论时,就曾以田景秀和乔多奎所在的县——沙河县和报社附近的保定市郊区为重点,派人下去参加当地农村党员的讨论,了解农村党员的思想情况和讨论情况,以便指导其他地区讨论的开展。例如,报纸了解到有些地区的党委和干部由于怕“影响春耕生产”而不重视组织讨论,就介绍了沙河县五区党员普遍开展讨论从而推动了生产的实际例子,并发表了短评,指出开展这一讨论对于推动春耕生产是有利的。又如,报纸了解到有些党员说什么“既然入社和出社自由,乔多奎退社就不算啥错误”,“一个党员退社这么一件小事情,也值得这样的讨论?”,就发表了“农村党员退社不是小事情”的文章,针对这种种模糊认识加以分析和批判。报纸并且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发表了
一些指导农村党员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评论。显然,编辑部如果不重视进行群众工作,是不可能充分了解群众的思想情况和讨论中出现的问题,从而对讨论作有力的指导的。
在报纸上组织典型思想讨论,这是报纸在党委领导下,依靠和组织群众的力量,向资产阶级思想以及其他错误思想进行大规模的斗争的一种有效方式。许多报纸由于较好地组织了这种讨论,就大大发挥了群众的政治积极性,进一步密切了报纸和群众的联系,提高了报纸的思想性和战斗性,并使得报纸富有生气。这一宣传方法是值得各地报纸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加以注意和采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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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画家徐悲鸿纪念馆开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为纪念我国杰出的画家徐悲鸿先生,在北京设立了“画家徐悲鸿纪念馆”。十日上午纪念馆举行了开幕式。参加仪式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长张奚若、文化部副部长郑振铎、中央美术学院院长江丰,和徐悲鸿先生生前友好李济深、郭沫若、洪深、田汉、欧阳予倩、刘开渠等;以及在北京的文艺界人士、中央美术学院师生等一百五十多人。
应邀参加开幕式的还有苏联、捷克斯洛伐克、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印度等国家驻华使馆官员。捷克斯洛伐克中国文学研究专家别尔塔·克列布索娃,英国文艺、科学界代表团团员、艺术家斯坦莱·斯潘塞等。
文化部副部长郑振铎在致简短的开幕词后并为纪念馆剪彩。接着,来宾们由馆长吴作人、副馆长陈晓南陪同,参观了纪念馆。
纪念馆在北京东城一条幽静的深巷里,原是徐悲鸿先生的故居。徐悲鸿先生逝世后,他的夫人廖静文遵照他生前意愿,把全部作品、房产、珍藏的书画和其他艺术品献给了国家。为了永久地纪念这位优秀的艺术家,让艺术工作者和人民群众瞻仰他的遗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决定就故居成立徐悲鸿先生纪念馆。纪念馆专辟五间房屋,陈列徐悲鸿先生的作品。这次陈列了一百二十多幅油画、彩墨画和素描,以及他的遗著手稿。这次陈列的一百二十多幅画是徐悲鸿先生主要作品中的一部分。其中有他著名的巨幅油画“蹊我后”和“田横五百士”。纪念馆的另一角是徐悲鸿先生的卧室和休息室,仍然依照他生前原样布置。休息室里有苏联和法国等国画家的照片和塑像、徐悲鸿先生收藏的艺术品。休息室旁边是徐悲鸿先生生活资料陈列室,这里陈列的许多文件和照片,纪录了这位杰出的艺术家的一生。
纪念馆定十七日正式开放,每星期开放二天。(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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