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3月16日人民日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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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共产党员要勇敢地向官僚主义、坏人坏事作不调和的斗争
许邦仪
坚持党的高度的原则性,坚持和党内存在着的各种脱离党的原则的现象进行不调和的斗争,是每个共产党员党性的具体表现之一。毛泽东同志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说:“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疲倦的斗争,用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样才算得一个共产党员。”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党员的义务中也有这样一条规定:“严格地遵守党纪,积极参加党内的政治生活和国内的革命运动,实际执行党的政策和党的组织的决议,和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这就是说,每个党员都应当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和党内的一切反党反人民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以彻底清除这些危害党的事业的各种错误倾向。
因此,在我们党内从来就是重视坚持正确的原则斗争,坚持着原则斗争的。在伟大的“三反”运动中,许多共产党员的原则性是加强了。对于各种原则性的错误,没有采取消极的态度,而是采取了积极的态度,坚持不懈地向官僚主义、坏人坏事作不调和的斗争。前中共武汉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处处长王世勋等同志在处理武汉市立第二医院盗款案件中坚持了党的原则,使周季方、宋瑛之流的反党活动遭受破产。河北省天津专署李克才同志大胆揭发刘青山、张子善的罪行,使天津地委组织得到了整顿。中共定县地委前任副书记范文兴在原则性的斗争中没有因为自己陷入少数的地位而放弃斗争,没有和反党分子妥协。这些正是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表现。但是,在我们党内,并不是每个共产党员都能够站在党的立场上,坚持正确的原则斗争的。有一些共产党员,主观上对于党内的官僚主义、坏人坏事是不满意的。他们对于官僚主义、坏人坏事也能够进行一些斗争,但不能把斗争进行到底。他们对于严重事件却只能轻描淡写地、零零碎碎地提出一些软弱无力的批评和建议。这因为他们在斗争中,还不断地考虑到个人的问题,有的怕把“关系”搞坏了,以后不好在一起工作;有的怕问题解决不了,受到打击报复;有的怕问题搞“大”了,影响与上级的“关系”。因而他们虽然也和坏分子进行斗争,但是当着坏分子向他们吓唬的时候,他们就败阵下来,再也不敢坚持斗争。请问:如果在对敌斗争中,一个共产党员不敢上火线,或者放了两枪马上回头就跑,这不就是一个“懦夫”吗?这对于共产党员说来是多么可耻的事情呢?如果在对敌斗争中是勇敢的,为什么对于反党的坏分子就反而胆怯了呢?就反而宽宏大量了呢?我们既然坚决地反对国民党反动派,为什么对于侵入我们党内的国民党作风反而不敢彻底消灭它呢?这就是说,这一些共产党员还没有和这些坏分子从思想上彻底地分清界限。定县地委会中有些地委委员,明明不满意王振海的反党反人民的行为,但却不能和范文兴一样地坚持斗争,而向王振海表示妥协。在这一些共产党员的头脑中还存在着个人主义的渣滓。把这些渣滓去掉,勇气就会出来。
又有些人,存在着严重的自由主义。他们对于坏人坏事,熟视无睹。这些人见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愤恨,不劝告,不制止,不解释,听之任之。甚至以庸俗的私人感情、乡土观念及宗派主义等非党态度有意无意地包庇坏分子,为坏分子辩护。在刘青山、张子善事件中,在黄逸峰事件中,在王振海事件中,以及对于其他的坏人坏事的斗争中,都有少数共产党员采取了这种极端错误的自由主义态度。群众已经受到迫害,而共产党员竟然无动于衷,等闲视之,这些共产党员的党性究竟跑到什么地方去了呢?毛泽东同志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说:“自由主义是机会主义的一种表现,是和马克思主义根本冲突的。”共产党员对于官僚主义,坏人坏事采取自由主义态度,就会使人民遭殃!共产党员如果克服了自由主义,就会使官僚主义、坏人坏事没有藏身之所,人民就会得到自由幸福。
共产党员必须记得自己是一个政治活动家,总是应该为拥护这个原则或那个原则而实行斗争的。不坚持原则性斗争的共产党员,是一个政治上的庸人。对于这种政治上的庸人,斯大林同志在莫斯科城斯大林选区两次选民大会上的演说中,曾经用俄国伟大作家果戈里的一句话来形容他们:“这是些不确定的人,不三不四,简直使你认不出他们究竟是什么人,既不像人,又不像鬼。”
对于在党内展开原则性斗争的问题,曾有人耽心地问:“这不会造成党内的不团结吗?”不会的。我们的党,不是俱乐部,不是餐厅,不是家族团体,而是在共同思想和共同政治纲领上团结起来的战斗的革命的政党。因此我们党的团结,不是无原则的团结,不是以私人利益和私人感情作为团结的基础,而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上的一致,以党的纲领和党的原则作为团结基础的。在党的原则下,所有的共产党员应表现出同志间的伟大友爱和互相信任;可是,当有人在思想意识和行动方面脱离了党的原则,违反了党和人民的利益时,则不管彼此相处多久,私人感情多好,不论是自己的老上级或老下级,都应及时开展原则性的斗争,才能真正保障党的原则性的统一和团结。否则,党的团结就是不巩固的。
共产党人的原则性决不能容忍以私人感情或用处理家务的办法来对待官僚主义和坏人坏事。做一个有原则性的共产党员,就应该直爽、大胆、坦白、尖锐地指出某人的错误,不怕得罪任何人。当然,在缺乏民主阳光的地方,在和官僚主义、坏人坏事作斗争中,也许有人会遭受坏分子的打击和报复,但是,黑暗的现象只能是局部的、暂时的。毛泽东同志和党中央以及广大的共产党员、全国的人民群众都是积极支持这一正义斗争的。只要相信党,相信群众,党的正确的原则斗争是一定会取得胜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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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西南区贯彻婚姻法运动重点试验的经验
西南军政委员会为了给今年贯彻婚姻法做好准备,在去年十一月间组成三个婚姻法检查组,分赴云南省呈贡县大王家营乡,贵州省息烽县永靖、三田、永阳三乡及四川省南部县大佛乡作重点试验工作。历时一月左右,其进行步骤和经验如下:
第一,训练干部。训练干部要达到两个要求:一、使干部领会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及运动的性质、目的和方针;二、根据当地情况研究订出开展运动的步骤和具体做法。同时,领导方面还应从中了解当地贯彻婚姻法的情况,熟悉干部。
训练的办法主要是采用短期训练班的方式,集训乡村的主要干部。训练干部的经验是:要针对干部思想情况,全面讲解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和贯彻婚姻法的方针政策,并检查执行婚姻法的情况,启发他们自觉地批判封建思想,使干部从切身利益上,从做一个人民干部的责任上,认识和拥护婚姻法,并能正确掌握贯彻婚姻法的方针政策。
干部在婚姻问题上的封建思想和对婚姻法的认识,除基本上与群众相同外,他们还有怕检查出问题来受处分、怕影响生产、怕打乱中心工作等顾虑。但干部的觉悟一般比较高,只要耐心教育,交代清楚政策,他们就会改正错误。然后把领导意图、工作计划和他们商量,根据他们的实际经验和正确意见,充实计划内容,这样,领导的计划便会成为干部、群众自己的计划。
第二,向群众进行深入宣传。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掌握三个主要环节:
一、宣传内容必须全面。宣传内容要包括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及运动的性质和教育方针这几个主要方面。在具体内容上还要掌握几点:在宣传废除封建婚姻制度时,一方面必须运用当地深受封建婚姻制度痛苦的事例,结合群众的切身利益,说明封建婚姻制度的血腥罪恶,给家庭、生产和国家带来的严重危害。只有这样,才能引起群众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深恶痛绝。另一方面,又必须找出这些罪恶的根子,分析其阶级实质,把矛头对准封建婚姻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说服群众,正确地发动群众,避免人与人的对立。在宣传废除封建婚姻制度的同时,必须着重指出其目的是为了建立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建立民主和睦、团结生产的新家庭,不是要拆散旧家庭,而是要改造旧家庭为新家庭。这样最易为群众接受;在宣传中还要讲明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真正意义,解除群众的一些误解,说明婚姻法不仅对妇女有利,对男子也有利,不仅对青年有利,对老人也有利,不仅对家庭有利,而且对国家也有利。以上的新旧内容,应全面讲,对比着讲,才能全面发动群众,系统地批判旧思想、旧制度,树立新思想、新制度、新风气。
二、宣传不能一般化。克服一般化的关键,在于结合群众的具体思想,全面交代政策。先在大小群众会上交代政策,待群众有一定认识后,即分别召开各种人的座谈会,进行深入动员。具体经验是:发动老年人特别是发动婆婆时,主要是要她回忆过去亲身遭受的封建婚姻的痛苦,启发其反对封建婚姻制度的积极性,同时讲清婆媳之间的正确关系;她们提高认识之后,一般都能自觉地参加运动,同情和支持青年男女的正义斗争。大佛乡杜国莲的母亲开始时不满婚姻法,当她找到自己痛苦的根源和懂得了正确的婆媳关系后,不但积极动员儿子出来学习,并在晚上给媳妇讲婚姻法的好处。
青年人一般容易接受新鲜事物,要求婚姻自由,但对封建婚姻的痛苦感受不深,未婚的不太关心,已婚的也有顾虑。因此,应让他们充分认识旧婚姻制度的罪恶,新婚姻的幸福,并结合讲解青年的责任和前途,讲清楚道理之后,他们都能在宣传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但由于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同,不能笼统地号召他们起带头作用,因为那样往往会使青年在家庭中陷于孤立,所以必须按每个人的具体情况让他们发挥适当的作用。如果生硬地布置他们带头去开家庭会,往往把问题弄得更僵。
发动男子是件重要的工作。开始,有的干部认为贯彻婚姻法是要废除夫权统治,男子一定想不通。但经验证明,只要能够正确地讲婚姻法,说明婚姻法不只对妇女有利,对男、女、老、少都有利,并使男子正确地认识到妇女的劳动智慧和在封建婚姻制度下的痛苦生活后,是能够改变男尊女卑的思想的。工作组还用了算细账的方法,具体说明封建婚姻制度对家庭和生产的危害。但算细账不能把家庭经济损失只当男方吃亏,那样男子会仍以看待私产的观点来“爱护”妻子。同时,还要善于使群众把个人家庭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
发动妇女是运动中很重要的工作。不重视这点,运动就不能深入,问题就解决不好。妇女的痛苦比男人更深,在她们认清切身痛苦的根子,认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真实意义后,便会打破命运、自卑观点,自动起来解决家庭纠纷和婚姻问题。妇女要着重发动,但不等于孤立地去发动妇女,而是在男女老少一齐发动中去发动妇女。
整个运动是不可分割的教育过程。根据运动的步骤和群众思想发展来看,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婚姻法的基本精神的宣传,使群众首先从道理上懂得婚姻法的基本精神,然后联系批判对婚姻法的错误认识。只有在群众从切身利益上感到婚姻法的好处后,才可能自动联系自己在婚姻问题上存在的封建思想行为进行批判。这时群众的思想情况错综复杂,宣传教育工作要更加耐心细致。
三、依靠当地积极分子,运用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宣传要全面,要结合群众思想,这个精神只有为基层干部和群众中的积极分子掌握后,才能很好地体现。检查组在这方面曾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行经常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使他们政治热情饱满;一是加强工作中的具体领导,通过对实际工作的研究讨论,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另外,照顾到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很好地分工。要解决这些问题又须加强对检查组每个同志的群众观点的教育,防止包办代替作风。
在宣传中运用了全套宣传机构,使用了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声势浩大。但宣传内容要控制,而且要随着运动的发展统一布置宣传内容,以便更好地推动运动。
第三,在群众自动要求下解决家庭纠纷。在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后,家庭的主要成员,从切身利益体会到婚姻法的好处,因而自觉地起来要求解决自己家庭的问题时,检查组才开始在群众中解决家庭纠纷。
解决的方式,一般是以互助组和居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座谈。由于一般乡村干部和积极分子经过宣传和训练后觉悟较高,往往首先起来要求解决家庭纠纷。如四川省南部县大佛乡互助组长蔡恒孝夫妻多年不和,蔡给他儿子包办了婚姻,媳妇与儿子三年没说过话,这次经过宣传教育,一家觉悟都提高了,自动要求解决家庭问题,解开了多年的“老疙瘩”,团结和睦了。群众说“婚姻法硬是好”,也要求解决自己家庭的问题。这样,就可根据群众的自愿,在院子会、家庭会上帮助解决问题。
解决的方法,主要是暴露问题和认识问题,订立公约。暴露和认识问题的本身,就是全家主要成员在反对封建婚姻制度、建立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的口号下共同起来控诉封建婚姻制度的罪恶和批判自己的封建残余思想行为。订立公约,就是在贯彻婚姻法运动告一段落时,根据婚姻法的精神,由群众自觉地提出建立民主和睦、团结生产的新家庭,也就是把群众的生产热情和政治热情引导到爱国增产和社会活动上来,同时也是把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成果通过家庭公约的形式加以巩固和发展。
这次运动中揭发出来的问题,大多数都是通过上述方法解决的。一小部分在小组会上难以解决的问题,如离婚和带产等,是通过乡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只有极少数因干涉婚姻自由、虐待妇女而致杀害人命、伤害人身的严重犯罪分子,才送交法院依法惩处。
第四,总结运动收获,表扬模范。运动后期,要在群众中对运动进行总结,以便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婚姻法的认识,巩固运动成果。总结的内容主要是:通过运动取得了那些成绩?解决了那些问题?这样总结成绩后,可使群众从事实上得到证实:婚姻法确实是为了家庭和睦,民主团结,提高社会生产力,建立社会新道德,对人民、对国家、对子孙后代都是有利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引导群众认识这都是共产党和毛主席正确领导的结果,从而使群众更加信任、拥护和热爱共产党和毛主席,积极起来执行党的政策,自觉地遵守政府的各种法令。
总结的方法,是自下而上地进行群众性的总结,这样才能实际具体,教育范围也大。
在总结中,还应建立与健全各种组织与工作制度,并研究今后工作,使之成为今后经常贯彻执行婚姻法的力量。
在总结运动的基础上,进行表扬模范,在群众中树立旗帜,是很好的正面教育。但不能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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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福建省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发出关于童养媳林玉春自杀的通报
提醒各地不应该强制和解婚姻纠纷
福建省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在二月二十六日通报龙溪县第六区营尚乡在贯彻婚姻法重点试验工作中,因工作人员漠视童养媳林玉春解除婚约的合法要求,进行无原则的强制性的调解,致使林玉春被迫自杀的惨案。通报全文如下:
根据龙溪专署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龙溪县第六区营尚乡在贯彻婚姻法重点试验工作中,发生了童养媳林玉春自杀的悲惨事件。我们认为这是很严重的问题,特通报各地:
林玉春现年二十一岁,龙溪县第六区营尚乡人,六岁就当了童养媳。其未婚夫发育不健全,二十多岁好像十多岁的孩子一样,讲话有点哑吧。林玉春不满意,不愿和他结婚,想自己另找对象。但其公婆强迫她要与其儿子结婚。公公在临死时还对林玉春说:“假如你不和我儿子结婚,我死后作鬼都要纠缠你。”因此家庭便闹纠纷,不和睦。重点试验工作组及乡调解委员对林玉春婚姻问题的处理,没有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及童养媳婚姻自主的原则,支持林玉春的合理要求,并向其家庭及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反认为是家庭不和,硬要调解和睦,订和睦公约。为此,工作组事先对林玉春进行了个别“动员”。在订和睦公约时,林玉春见婚姻不能自主,反须和睦,也就是要她一定和原未婚夫结婚,于是一言不发。和睦公约订出后,又吵闹起来。林玉春因为自己的婚姻问题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摆脱封建婚姻的枷锁无望,遂上吊自杀。
我们认为龙溪县第六区营尚乡发生的林玉春自杀的悲惨事件是很严重的。该乡工作组及调解委员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没有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公布的“有关婚姻法施行的若干问题与解答”中“问题三”所规定的:“在婚姻法施行前未婚的童养媳,自愿回家或另择配偶者,男家不得阻碍并不得索还婚礼和讨取在童养时间的生活费”的原则来处理,没有把这一问题向其家庭及群众大力宣传,讲明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反而盲目强调和睦,以致发生自杀的悲惨事件。希各地在贯彻婚姻法运动中,对类似情况,应引起注意,以免同样事件的发生。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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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贯彻婚姻法的模范干部宋志兴
王青
宋志兴是河南省鲁山县第八区于庄乡的党支部书记。
一九五○年五月婚姻法颁布后,他接到上级的指示,让宣传贯彻婚姻法。当时群众有很多抵触思想,认为人民政府甚么都好,就是婚姻法不好。特别是不同意离婚自由和自找对象。干部们怕挨骂,都不敢大胆宣传。已结婚的干部,有的怕自己的媳妇闹离婚;没结婚的干部,怕群众说挑拨别人离婚,自己好找媳妇。宋志兴当时的思想也不对头。他想:男女平等是对,就是离婚自由不好;过去,穷人家积攒多年粮食,才能换个媳妇,一下给离掉,岂不是“人财两空”?乡里妇女干部也少,如果她们都离了婚,嫁到外乡,本乡的妇女工作岂不要垮台?就这样,宋志兴和其他干部勉勉强强地宣传了半年多。这期间,买卖婚姻在于庄乡先是明来明去,后来宣传得紧了,便变成暗地里买卖。自由结婚的一对也没有。寡妇改嫁的也没有。虐待妇女的虽比过去少了,但也还有。开会时,青年妇女一个都不到,因为老头、老婆怕媳妇离婚,怕闺女和人恋爱,不让她们出门。东刘庄的妇女牛秀英,原来是个妇女小组长,工作很积极。后来每次开会,总是婆婆来代替。一问,婆婆说:“她的小组长‘让’给我啦!”
一九五一年二月,第八区召开了党代表大会。会上谈到贯彻姻婚法的问题。区委书记杨成林作报告,要求大家一定要重视婚姻法的执行,回去要大规模地宣传贯彻。要不,那里出了事那里的党员要负责。并且详细地讲了贯彻婚姻法的好处。以后,党员们汇报了一下自己的和本乡干部的思想情况,都有不少封建思想,并且造成了不少恶果。经过批判,大家开始认识到婚姻法对人民对生产很有好处。
开会回来,宋志兴捉摸了一路。他打通了思想,下决心要响应党的号召,把婚姻法贯彻下去。当天晚上,他召集了全乡的党员大会,组织大家学习、讨论婚姻法。学习了几天,大家觉得真正实行了婚姻法,好处很大。可是一说到往下贯彻,有些人就皱眉头。他们还是过去那些顾虑。宋志兴说:“咱们都是党员,党员的重要义务之一就是带头执行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婚姻法是毛主席颁布的,一定要执行。有些群众一时想不开,好好给讲讲就会明白的。”接着他提出“三厚”、“两快”的口号。三厚是:脸皮厚,不怕碰钉子,不怕群众骂;嘴唇厚,无论何时何地,见人就宣传,不怕磨薄嘴唇;脚板厚,那里有事到那里。两快是:嘴快;腿快。这样鼓起了大家的勇气,都说:行,一定干。党员学习完了,就又动员青年团员、非党团员干部。经过耐心解释,大家的顾虑也打消了。
为了正确地宣传婚姻法,并解决实际问题,宋志兴找小学教员给他念婚姻法的条文。当时他识字很少,但用心学了半个月,便把婚姻法背过了。
干部们敢大胆宣传了,可是宣传面太窄,效果不大。宋志兴便和其他干部商量好,动员起所有的宣传工具,包括宣传网、黑板报、广播筒、读报组,组织扭秧歌、说快板、写标语。特别是剧团的作用更大。原来于庄乡各村都有零散的小剧团,作用不大;这时都集中到乡,由乡领导。各村的各种宣传组织的组长,每五天到乡政府接头一次,检查宣传了些甚么,有甚么缺点,有甚么优点,进行批评和表扬。根据这些情况,宋志兴布置下五天的工作。排戏的时候,宋志兴和当时的乡长乔光泰给演员们烧茶、端水,一熬就是半夜。演员中有男有女,宋志兴怕群众说闲话,就和大家共同规定了三条规矩:一、不打不闹;二、团结一致;三、耐心学习。剧团先后演出六、七个戏,都是宣传婚姻法的。每村都搭了戏台,群众很欢迎。
在宣传婚姻法中间,宋志兴也碰到些困难。东刘庄郭庆山的媳妇邢老哑和老寺寨庄张圈的媳妇潘秀莲,多年受虐待,夫妇感情不和,听到婚姻法的宣传后,提出离婚。这一下惹恼了两家的人。一九五一年三、四月间的一天,盆窑庄东大路旁的树上贴出一张帖子,指名骂宋志兴,说他挑拨妇女离婚。宋志兴很难过。但反过来一想:自己是共产党员,不能挨一句骂就不干革命了。他找到张圈家,和张圈的爹讲道理。说不服,他便用刘田增的例子来劝说。刘田增住在东刘庄,他媳妇受婆婆虐待,解放前被折磨得跳井自杀了。媳妇的娘家不依,来了很多人,横吃横闹,把刘家十八亩地和房子都折腾完了。宋志兴便劝张圈的爹说,媳妇和你儿子不和,不用说出了人命不得了,就说她满肚子委屈,没心生产,你们也过不好。慢慢地说得对方心转了,同意媳妇和儿子离婚。郭庆山家,宋志兴也是用这种办法说服的。现在,潘秀莲又找到新的对象结了婚,郭庆山也自由结了婚。这两家人现在见了宋志兴很亲热。
解决了张圈和郭庆山家的问题以后不久,盆窑庄又出了一件事。李玉成的大女儿叫玉花,二十五岁,父母从小给她包办结了婚。玉花在婆家很受气。婚姻法一下达,她提出要离婚,跑回娘家。李玉成有封建思想,听说闺女要离婚,气得不得了,不许闺女进门;说要进门就砸断她的腿。宋志兴听说后,先让玉花住到自己家里,随后就去找玉花的爹讲道理。先对比新旧婚姻制度的好处和坏处,再讲本乡的实际例子,讲了六、七天,李玉成慢慢地想通了,让闺女回了家。去年春天,李玉成的二闺女玉莲也离婚回来了。这次李玉成没把她挡在门外。可是过了不多时,玉莲要生小孩。按老规矩,闺女不能在娘家坐月子。她爹叫她复婚,回原婆家去。玉莲没法,到区政府去办理复婚手续。她男人年纪小,不到二十岁,区政府不准。宋志兴当时正在区上,便对玉莲说:“不要紧,你先回娘家去,我向你爹说去。”但回来找李玉成说时,老头子很固执,怎么也不答应。没办法,宋志兴就说:“土地改革时,玉莲还没出嫁,她分有房子和地;她出嫁时,你没让她带走。现在你拿出她的房子和地来,让她在自己的房子里坐月子。”玉莲结果在娘家生了个女孩子。孩子生出后,宋志兴又嘱咐自己的媳妇,让她勤去李家照顾玉莲,免得没人送水做饭,糟蹋了小孩。
这中间,宋志兴也受了家里人的难为。娘怕宋志兴在外面“得罪”人,劝他,不让他“多管闲事”。宋志兴不听,娘就不给宋志兴做鞋——看你能光着脚板走道?宋志兴就光着脚到处宣传。
前年十二月间,自由结婚的开始出现了。一起是东刘庄的郭庆山和郝秀莲;一起是河湾村的崔老黑和龚秀花。宋志兴看准这个机会,先在党内商量,决定大大宣传一下。在乡政府后面搭了个台子,弄得很热闹。结婚时,新婚夫妇都讲了话,订了婚后生产计划。宋志兴也乘机进行宣传,群众反应很好,说自由结婚很光荣。
前年冬天,鲁山县在民主运动中大规模地宣传了婚姻法,以后,全乡风气从根本上改变了。群众都知道了婚姻法的好处。到现在,全乡自由结婚的已有三十四对,退婚的(过去父母包办的)十四个,离婚的十二个,寡妇改嫁的三个。曹家沟庄有
一个寡妇,守了二十四年寡,过去想改嫁,本家和儿子都不同意。去年春天,她去区政府登记结婚,儿子也同意了。全乡现在没有一个妇女受虐待或被杀、自杀的。打妇女的没有了,骂妇女的还有,但是个别的。父母包办婚姻的没有了,想包办也包办不成了。妇女生产情绪很高。能参加生产的都参加了生产,有的还当了劳动模范。剧团里有女演员三十四个。不论开甚么会,妇女到得很齐。现在,于庄乡是鲁山县贯彻婚姻法的模范乡,宋志兴是全县的贯彻婚姻法模范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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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政法工作简评

反对违反婚姻法强制和解婚姻纠纷的现象
贯彻婚姻法目的,是要解除广大人民在封建婚姻制度下所遭受的各种痛苦,生活得愉快,生产得起劲。为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对于各种婚姻纠纷,应该是能和解的尽量和解,使之和睦起来,不要生硬地或随意地加以“拆散”,以免给人民造成更大的痛苦;对于没有可能和解的家庭或夫妇,也不必勉强地或强制地进行和解,因为那样也会给人民造成更大的痛苦。特别是强制性的调解,往往会造成很大的恶果。童养媳林玉春的自杀,就是一个沉痛的教训。最近华北有的地方也发生了因强制和解而弄出人命的案件,因此这一问题十分值得注意。
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指示我们在贯彻婚姻法运动中避免粗鲁急躁,不许采用斗争之类的做法,而要集中精力去进行宣传教育,对于婚姻纠纷要尽可能和解,不要故意拆散。但这并不是说,当群众提出离婚要求以后,就可以用简单急躁的办法,强制和解那些不能和好的婚姻,以致增加妇女的自杀与被杀;这也是不能容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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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文化生活简评

克服粤剧改革中的混乱现象
广东省戏曲界在参加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回去后,以批判粤剧“三春审父”为起点,展开了对粤剧改革问题的讨论。这是完全必要的。
“三春审父”是经过修改后的粤剧旧节目。广东戏曲界和文化领导机关原来准备推荐这个剧目到北京来参加会演,后经上级领导同志批评阻止而作罢。
“三春审父”的故事是这样的:少女陶三春受后母虐待,一个过路的青年同情她,在后花园题了一首诗。这诗便成为后母进谗的资料,说三春和情人唱和。陶父便逼三春自杀,三春为“表明清白”起见,投了河,后被一个做官的救起,收为义女。三春在义父帮助下,改装应考,中了状元,做了大官,奉旨审问她父亲的某一罪案时,才暴露了真相,父女公堂相认。
这是一个伪装得很巧妙的拥护封建伦理、封建社会秩序的戏,因为它从头到尾,并没有反对封建制度;三春不敢自由恋爱,她和那个过路青年也并没有爱情。正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为了说明她并没有触犯封建道德和封建统治的一根毫毛,她才顺从父亲的命令,投水自杀的。遇救后,她又按着封建社会秩序拼命地爬上封建统治者的地位,并在她父亲面前证明自己也是封建社会的忠实奴才。
广东戏曲界和文化领导机关却将这样一个宣扬封建道德的戏,看成一个“反封建”的作品,这说明了广东某些戏曲工作干部(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在内)在戏曲改革思想上的混乱。在这样情况下进行的粤剧改革工作,也就无法走上正确的道路。
粤剧本是我们民族戏曲的优秀剧种之一。粤剧艺人中也有不少是有创造性的、富有爱国心的,粤剧已往在音乐的改革上也表现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几十年来,在帝国主义和买办资产阶级的思想侵蚀之下,它的主流,被推上了严重的殖民地化和商业化的道路,逐渐消灭和丧失了原有的民族色彩和现实主义传统。已往的许多优秀的传统剧目被抛弃了,而代之以非常荒唐下流的所谓“新”剧目;这些剧目有许多是根据堕落的黄色小说或电影故事改编的,有许多则是直接采用了好莱坞的反动电影题材,在剧本内容和演出形式上一味追求“新奇”和“刺激”,用以迎合小市民的低级趣味,麻醉观众的心灵。而解放以来,我们的一些粤剧改革工作者(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眼看着粤剧走上了堕落的道路而无动于衷,还抓住这种已经变了质的东西,枝枝节节地进行一些“改革”工作,因而助长了这种堕落的倾向。譬如为了照顾“六条台柱”都有戏做,“红娘子”一剧便无端加进了丑生和二帮花旦饰演的一对兄妹在插科打诨,制造噱头。为了照顾“刺激”,要使观众惊奇,“白毛女”里的大春便突然从观众座后跑上舞台;而“刘永福”里便有饮毒酒的魔术表演。为了照顾“摆景变景”,“鸳鸯剑”里便出现了少爷小姐的春夏秋冬四季行乐图。为了照顾“生旦对手”,“英雄襟上太平花”里便硬给忠王李秀成配上一个美女。这些剧本还都是新编的。在整个的粤剧界中,泛滥着“电影表情”、“七彩布景”、“胶片服装”等乱七八糟的东西。这种做法,离开“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正确方向是愈来愈远了。
粤剧界目前正在进行的学习运动,应该是群众性的戏曲改革工作的良好开端,必须把粤剧从堕落的道路上挽救出来,恢复那被糟踏、被破坏了的民族传统和地方色彩,必须根据政务院“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进行正确的改革,使它既不损害固有的优美特色,同时又符合广大人民的要求。各地的戏曲工作干部,应该以粤剧的这个例子为鉴戒,坚决肃清目前存在于地方戏曲中的商业化、形式主义的恶劣倾向,坚决向迁就甚至助长这些恶劣倾向的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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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介绍“新建设”杂志
吴明
“新建设”月刊是综合性的学术杂志。它创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的一周年(一九五零年十月一日)该刊发刊词上所提出的中心任务,是在于宣扬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同志的思想,为学术研究的普及和提高服务,并团结全国的学术工作者,共同为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建设而努力。
“新建设”的内容,包括哲学、史学、政治经济学、法学、文艺理论、以及一般性的自然科学理论,而以社会科学为主。每期约分论著、译文、马列主义基础参考资料、书评、国内报刊重要学术论文提要、国外报刊重要学术论文介绍、学术简讯、新书简介等栏。有时也对一些重要的学术问题展开批评和讨论。它的读者对象主要是一般理论教育干部、各地中上级机关干部、大学教授、中学教员、大学生等。
过去两年多以来,在各种政治运动中“新建设”先后发表了一些有关的论文,帮助读者去从理论上进一步认识每一个伟大的政治运动的意义。
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经典著作,该刊是经常译载的。已发表的,有:马克思的“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国际工人联合会成立宣言”“‘黑格尔法律哲学批判’序言”“论边沁和功利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之导论”等文;恩格斯的“关于生物学”“共产主义原理”“‘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序言”“玛尔克”、“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等文;列宁的“苏维埃政权与妇女的地位”“工人阶级与新马尔萨斯主义”等文;斯大林的“社会民主党是怎样理解民族问题的”“论电气化计划给列宁的信”等文。
这里,应该提出的,就是自从“毛泽东选集”和
“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出版以来,该刊每期都有学习这两部伟大著作的论文发表,如对于“实践论”和“矛盾论”,该刊特组织专稿予以解说,对
“毛泽东选集”第一、二两卷中的重要论著和“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所提出的若干科学论点,该刊都比较有系统地发表了学习心得和笔记,受到各地读者的注意。
为了配合新中国今年的国家建设任务,该刊一月号至三月号除了继续发表一些上述的论文外,同时发表了好多篇有关国家工业化、基本建设、国民经济计划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贯彻婚姻法运动的论文。
今年三月十四日是马克思逝世的七十周年,该刊三月号特别发表了一些纪念文字,包括“马克思与‘资本论’”“辛亥革命前中国书刊上对马克思主义的介绍”“马克思怎样批判了资产阶级的经济学说”“关于‘马克思、恩格斯论英国’”等。
为了帮助新中国各高等学校进行课程改革工作,从今年起,该刊特将中国人民大学各教学研究室的各科讲授提纲和讲课计划,分期连载。已发表的,有“苏联共产党历史研究提纲”“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讲课计划”“逻辑学讲授提纲”“国民经济计划讲授提纲”等。
此外,该刊也经常介绍苏联学术界的成就。如关于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关于西方哲学史问题、关于形式逻辑问题、关于米丘林学说、关于巴甫洛夫学说、关于苏联历史科学与地理学界的发展情况,都先后作了介绍。该刊每期还特辟“国外报刊重要学术论文介绍”一栏,其中百分之八十的文章都是译自苏联各种报刊(包括有:“共产党人”“哲学问题”“经济问题”“历史问题”“苏维埃国家与法律”“计划经济”“语言学问题”“新时代”
“真理报”“消息报”“文学报”等)。这一栏,对于目前还不能直接阅读俄文报纸的读者和懂俄文而没有时间广泛阅读的读者,是有帮助的。
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出现
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为了充分发挥这个刊物的作用,我们希望“新建设”继续不断地改进和充实它的内容,更好地配合客观形势的发展和需要。今后在选材方面,无疑要更多地联系实际,提高稿件的思想水平,大量介绍苏联的各种科学理论及其成就,更广泛地组织国内的学术工作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及其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思想。在各方的支持和努力下,我们相信这一学术性杂志能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稳步前进。


第3版()
专栏:文化简讯

文化简讯
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妇幼卫生工作逐步开展
西南区少数民族地区妇幼卫生工作逐步开展,已给广大少数民族妇女和儿童带来了幸福和健康的生活。
三年来,人民政府在各少数民族地区大力开展妇幼卫生工作。除建立了接生站、妇幼保健站,用新法替少数民族妇女接生外,并用幻灯、图片展览,开座谈会和家庭访问等方式,向各族妇女介绍妇幼卫生常识,同时还大力培养各民族的妇幼卫生人员。据不完全统计,仅西康藏族自治区训练的接生员即达一百多人;四川藏族自治区茂县、理县等地也建立了九个接生站;云南省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的接生站有四百四十多个;贵州省少数民族地区也大都建立了接生站,在惠水、郎岱等地还训练了接生员四十多人。
妇幼卫生工作的开展,已使各少数民族的妇女和儿童开始过着幸福和健康的生活。妇女患病的人数和婴儿死亡率已逐渐下降。通过妇幼卫生工作,各少数民族妇女已逐步懂得了一些卫生知识。西康藏族自治区的藏族妇女,过去生孩子普遍被赶到野外、马棚或牛圈里去,妇女经期不用月经带等现象,现在都已经有了改变。
哈尔滨市开办建筑工人文艺训练班
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和哈市各文教、文艺部门为了活跃冬训工人的文娱活动,并为今年施工期间开展工地文艺活动准备条件,决定从该市所属各有关单位中抽出二十余名干部,在市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下,组成建筑工人文艺辅导队。该队除了根据冬训中每个时期的中心教学内容,通过文艺形式,向工人进行形象教育外,并开办了短期文艺训练班,以六天至八天为一期,培养和训练建筑工人中的文娱活动积极分子。训练内容包括戏剧、曲艺、音乐、美术、图书、体育等,文艺训练班现已开办了六期,参加的工人有四百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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