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3月14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婚姻法带来了幸福
北京市郊区六里屯贯彻婚姻法的收获
北京市郊区六里屯行政村是个执行婚姻法较好的村庄,村干部和积极分子非常重视贯彻婚姻法工作。这是该村民校教员开会研究如何有系统地向全体民校同学讲解婚姻法时的情形。
村妇联干部张淑琴利用一选区的片儿会向群众讲解婚姻法的好处。
村里的广播员智淑凤和崔桂生在向群众宣传姻婚法。
六里屯的村干部和积极分子,随时向自己的家人和亲戚朋友宣传婚姻法。这是青年团员智淑凤在家庭会上对自己母亲和大妈等讲解婚姻法的情形。
经过恋爱结婚的夫妻,都能互相敬爱,互相帮助和共同劳动,过着愉快幸福的生活。
邵玉杰和窑厂抹瓦女工关秀荣一起商量把婚后幸福的生活写信告诉人民志愿军。
荣秀兰过去由家长包办嫁了个小女婿,过着痛苦的日子,在村人民政府的帮助下,她离了婚。现在她和一个窑工刘秀坤自由结婚了。秀兰的妈妈说:“过去秀兰回家总是哭哭啼啼的,现在可真是欢天喜地的。”
吕长华和刘秀珍过去因为感情不好离了婚,现在他俩受到了婚姻法的教育,自愿到村政府去请求复婚。
(本期画刊的照片为本报记者朱波摄)
现在村里的青年男女都受不到包办婚姻的痛苦,依照自己的志愿选择自己的对象。正在恋爱的张永泉和曹淑兰一起温习民校功课。
村里青年男女自由结婚后都提高了劳动热情,李文选和李淑琴也是如此。李文选和弟弟是建筑工人,在家庭会上,李淑琴保证担负起家里的主要劳动。
陈长明和马淑英的婚事曾受到家长的阻拦,经过村干部的帮助和自己向家长说理,他俩终于获得了胜利。他俩正在看着自己的结婚证书。
崔桂生和黄振清恋爱成功了,到村政府申请结婚。村干部一面给他们写着申请书,一面祝贺他们婚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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