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2月6日人民日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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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辽东省安东县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作风严重
听任坏区干部包庇盗贼残害人民
编者按:这里公布的富家村的事件,说明一部分地方领导机关有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给了为非作恶的坏分子以可乘之隙;这些坏分子钻入区乡政权和党的组织,任意残害人民,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这些坏分子和官僚主义作风如不立即采取有效办法予以清除,党和人民所遭受的危害将是不堪设想的。我们要求辽东省委和省人民政府立即派员检查安东县的工作,追查该案的负责人员。除坏分子应受到法律制裁外,犯有官僚主义错误的人员也必须受到行政的和党的处分。
辽东省安东县长山区富家村在一九四九年发生合作社被盗案,因县、区干部包庇这一案件中的坏分子,严重压制并打击揭发这一案件的群众,致使该村群众长期不信任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造成极坏的影响。
富家村合作社(即现在的供销社)被盗案发生在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夜。那夜住在合作社里的有该区组织委员单希圣(当时为东尖山区。因干部少,该区没有区委书记,单希圣实际负责领导全区)和合作社经理宋洪滨。夜间,单希圣出外小便时,发现屋门没上闩,便问宋洪滨为什么睡前没有上闩?宋洪滨回答说睡前已经闩好,可能有贼,便起来提着灯寻找。当照到栏柜时,发现本村副村长倪子礼(党员)蹲在那里,鬼鬼祟祟,宋洪滨即大喊有贼。单希圣打了一枪,倪子礼即夺门而逃。宋洪滨告诉单希圣说那人是倪子礼,单希圣却要他“保守秘密”,不要外传。第二天,单希圣向群众宣布,因为天黑,没抓到贼,合作社也没丢东西,就算罢了。单希圣离去后,合作社职员为弄清责任,一致要求宋洪滨说明真象,宋洪滨只得说了实情。当时在村长柳忠德(兼合作社理事会主席)主持下,向区政府提出控告。
不久,区长王吉恩带着人来富家村作调查,并召集了群众大会。在大会上,宋洪滨等纷纷证明贼是倪子礼。开始时王吉恩为倪子礼辩护。后来因为群众一致证实,王吉恩便把倪子礼、宋洪滨带回区政府。但一到区政府,倪子礼便立即被释放了,宋洪滨却被押了起来。王吉恩亲自行刑审讯宋洪滨,逼他承认是自己作盗,是诬告倪子礼。审问没有结果,便把宋洪滨送到县人民法院。富家村合作社会计曲景堂等听到这个消息,十分不平,要向县领导机关提出控告。单希圣、王吉恩听到后,便先后把曲景堂、南元山(合作社采买员)等抓起来,进行拷打,并逼他们承认和宋洪滨“合谋偷盗”。曲景堂、南元山受刑不过,只得承认。接着,单希圣、王吉恩赶到富家村,召开群众大会,宣布宋洪滨是
“合谋偷盗”,并把曲景堂、南元山二人绑吊起来晒太阳,随后送交县法院判刑。富家村群众对此更加不满,不久就有些群众要联名保宋洪滨、曲景堂等,并纷纷指责区政府的处理是错误的。于是王吉恩又回到富家村召开群众大会,说宋洪滨等已供认是“合谋偷盗”,并把坚持说倪子礼是真贼的十多名群众都抓起来,实行集体处罚:跪破碗、晒太阳、碰头、学狼叫、抓猪粪、吃土煤渣等。群众的意见就这样被压制下去了。
安东县人民法院在判决此案时,根本没有传讯群众所控告的倪子礼,却准许王吉恩出庭威逼宋洪滨等认罪。南元山因怕受刑,承认原供;但宋洪滨则坚不承认,曲景堂也翻了供,并说明原供是受刑不过被迫承认的。法院不问情由,就确定宋洪滨为
“主犯”,判处二年徒刑;判曲景堂一年半徒刑;判南元山六个月徒刑。当时处理此案的李院长虽然知道区干部单希圣、王吉恩有逼供行为,但仍相信他们的报告。
倪子礼是什么样的人呢?为什么区干部一再包庇他呢?据最近长山区委在整党中的调查,倪子礼是个惯盗。倪子礼的成份不明,原住在外村,被群众斗争过,曾偷过玉米、大缸等。他到富家村是夜间偷着搬来的。最近倪子礼参加整党,在交代问题时,假称自己有疯病,请假回家。但群众说他根本没有疯病。倪子礼是单希圣介绍入党的,倪子礼的侄子叫单希圣“干爹”。单希圣与倪子礼曾有共同贪污的行为,单希圣在宋家村贪污了木材,就曾寄存在倪子礼的家里。单希圣不但在富家村经常打骂群众,在林家村也曾罚村长下跪。单希圣所以敢大胆妄为,除在区里是说一不二之外,还由于当时的县委组织部长徐光(现在中共中央东北局组织部工作)对他盲目信任。和单希圣一起工作过的干部及群众曾向县委检举过单希圣的违法乱纪行为,但徐光却认为单希圣打过游击,有功,既不重视群众的检举,也没有给单希圣以应有的处分。当时和单希圣共同处罚富家村群众的王吉恩,也是个压制群众、违法乱纪的分子。他以后又曾在富家村、宋家村、宣城村等地有过违法乱纪行为。他现在是安东县建华制砖厂的厂长。
富家村偷盗案的错误处理,在当地发生了极坏的影响。该村有的党员因此而公开违法乱纪,如政府派民工时,党员季殿忠公开抗拒。开展储蓄、牲畜保险等工作时,不少党员公开反对。群众对他们不敢过问,称他们是“在党的”,“惹不起”。据群众反映,该村支部书记季广恩也很坏,包庇反革命分子,男女关系混乱,拿着枪抢过人,随便处分和自己不睦的党员。该村盗窃案也不断发生。最近该村供销合作社和苗圃相继被盗,供销合作社的被盗案已确定是倪子礼的哥哥倪子德干的。特别严重的,是合作社发生被盗案后,群众对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十分怀疑。富家村的互助合作运动也搞不起来。县、区干部不研究此中原因,盲目地称富家村是“落后村”。
富家村一案长时期没有得到正确处理,说明安东县的领导干部有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如县法院在处理此案时,不仅轻信假报告,做出错误判决,且在司法改革运动中,经群众揭发而发现此案有问题时,也没有作重新处理。在镇压反革命、“三反”和整党等运动中,群众曾再三提起此案,但县、区干部都置之不理,甚至打击检举人。该县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现任长山区区委书记王明甲等,都曾听到群众反映此案处理错误,但都没有坚持原则的斗争。更严重的是前任长山区区委书记、现任安东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的崔成信,竟为富家村的坏村干部撑腰,压制群众的批评。去年曾有人揭发富家村支部书记季广恩的违法乱纪行为,崔成信不但不认真调查处理,反去该村召开支部大会(吸收群众积极分子参加),宣布是“坏人造谣”,打击正派的村干部等,并把坚持批评季广恩的副村长停止了党籍。
目前,安东县委和长山区委还不知道这一案件的详情,也没有做重新处理,但县委已决定由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及县人民监察委员会组成检查组前往进行调查。(于长钦、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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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报纸工作述评

鞍山“工人生活”报在开展批评中遭遇到官僚主义者的严重阻碍
安岗
编者按:鞍山“工人生活”报在开展自下而上的批评中所遇到的阻碍是严重的。有不少相当负责的党员干部多次地抗拒和压制报纸批评。举其最大者,即有鞍山钢铁公司运输部主任沙友石、炼钢厂厂长马成德、钢铁公司住宅工程处政治处主任胡仁寿、中共鞍山市委委员兼组织部副部长申东黎、鞍山市人民法院院长范文采等人。沙友石对报纸批评不但置之不理,而且公开辱骂通讯员是“王八蛋”,“没有一个好人”。申东黎为辩护其妻子苏东的错误,则不惜利用职权写信给市委宣传部和报社,矢口否认事实,要报社更正。鞍山“工人生活”报遇到这样严重的问题时,市委不是积极领导报纸批评,支持报纸批评,予抗拒报纸批评的人以纪律制裁;相反的,绝大多数市委委员竟在市委会议上同意处分工人通讯员曹永魁。市委书记韩天石并作出了限制报纸批评的“指示”,就更加阻碍了鞍山“工人生活”报公开批评的展开。
鞍山市委书记韩天石以及前任书记杨春茂等同志对待这些事件的态度说明:他们违反了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他们没有重视中央指示中所指出的:“吸引人民群众在报纸刊物上公开地批评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并教育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在报纸刊物上作关于这些缺点和错误的自我批评,在今天是更加突出地重要起来了。”“如果我们对于我们党的、人民政府的及所有经济机关和群众团体的缺点和错误,不能公开地及时地在全党和广大人民中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我们就要被严重的官僚主义所毒害,不能完成新中国的建设任务。”所以我们希望东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督促鞍山市委和沙友石等人进行检讨,并在职工中开展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以保证鞍山巨大经济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并望把处理结果写给本报。
鞍山“工人生活”报是中共鞍山市委的机关报,创刊于一九四九年二月七日,到现在,它已经有了四年的历史。这个报纸办得最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是没有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来坚持开展批评,特别是没有严正地坚持自下而上的批评。工人和干部们反映:“报纸不解决问题,不能反映广大群众的意见,不敢进行批评”,“看不看都可以,没有劲。”但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则是官僚主义者打击了报社和广大群众进行批评的政治热情。
压制批评者打击了报社和广大群众进行批评的政治热情
“工人生活”报编辑部对于开展批评曾经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从一九五一年十月以来,报纸上的批评受到了一些抗拒、压制报纸批评的官僚主义者的极大阻难。他们利用职权打击了广大群众进行批评的政治热情。
现在让我们把这些官僚主义者“拉到日光下来”,看看他们是怎样抗拒和压制报纸批评的。
第一个是鞍山钢铁公司运输部主任沙友石。他一贯地抗拒批评。一九五○年“工人生活”报批评了运输部机车厂暖气烧不热,工作时伸不出手。沙友石对此不但不作答复,反而在市委扩大会议上指责报纸批评错了,说:“公司发的都是石头煤,暖气就是烧不热,我有什么办法!”一九五一年初,选矿厂劳动模范董华春写信反映运输部的工作人员坐火车不花钱,报社记者把批评信拿给沙看,他看后大发脾气说:“我坐火车从来就是不花钱,这些王八蛋(指写信提出批评的人)没有一个好人。”记者没同他争辩,带信而回。一九五一年鞍山市召开镇压反革命大会,市委通知各厂、矿停止两小时生产,组织收听大会实况广播。但是运输部机车厂借口“怕耽误生产”,不执行这个决定。该厂工人向报社打电话提出批评,报社调查情况属实,在报纸上提出了公开批评。沙友石见报,马上打电话质问报社社长。两次打电话,沙的态度都很蛮横,并要写这稿子的记者侯韵“马上来一趟!”沙一见侯即质问说:“你讲一讲,你为什么要写这稿子?检查检查你的动机!”侯便说:“通讯员反映的情况是事实,批评是正确的,你看了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没有?”他即转移话头,说:
“我希望你们要注意通讯员的历史背景,不要认为他们全都可靠。”但沙至今对报上的批评没有答复。
“三反”以后,他在市委帮助下,曾作了检讨,据说他在认识上也有某些改进,但他的错误思想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因而运输部至今仍缺乏民主空气。一九五二年七月,鞍山市总工会组织科长来信批评运输部随便开除工人。稿件发表后,报社三次打电话催运输部答复,沙友石均置之不理。报社又接到运输部工人来信对开除工人提出意见,报社又派人拿上信去找沙。沙看了信后便质问他:是谁写的稿子?你知不知道读者是干什么的?是什么样子?最后气愤愤地说:“我不管你们的事。”把袖子一甩,便扬长而去。上述这些批评,直到现在也没有在报上公开答复。一九五二年十月,大型轧钢厂建筑工地木工队劳动模范苏兴元曾写信给报社,抗议运输部执法队长无故扣押赵盛林和苏兴元的犯法行为。编辑部把这封信印成内部参考材料,送给市委、公司以及运输部。到现在已有四个月,运输部并没有负责处理。
第二个是炼钢厂厂长马成德。他对批评者曾经采取了报复和打击的手段。“工人生活”报通讯员曹永魁(老工人)是炼钢厂铸锭车间的副主任,也是一个积极的社会活动分子。他曾经批评该厂不重视职工福利,发放保护品不及时,以及领导方面(这里并没有直接指名)擅自决定用国家钢材料和人工给该厂修理分场长的小孩做小车。对于前者,该厂技术保安科只是强调困难,作了一个敷衍的答复。对于后者,马成德说:“你们批评是不对的,我不仅给修理分场长小孩做了小车,还给副厂长小孩也做了一个,我厂长有权利批准。”从此以后,马成德对曹永魁便抱了成见。在一次会上,马对曹说:“你能够写稿到报纸上批评领导,你自己的车间有缺点,你为什么不去批评一下自己?”据曹永魁说,像这样的冷讽热刺,马成德对他已不止一次。以后,曹永魁气闷不过,便对报社同志说:“我再也不写稿了,受不了这种打击。”报社把这个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准备在报上发表,提交市委审查。当时的前任市委书记杨春茂未加可否,便把这个材料转给马成德,叫他检查有无其事。马接到材料后,立刻到党委办公室(当时“工人生活”报有两个记者也在办公室),一进门,便把信一摔说:“这还了得,曹永魁竟干了些什么!”他向党委书记说:“我建议立刻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这个问题。”当时就召开了党委会议。会上多数人认为:曹永魁的批评是不正确的,他不服从领导,工作消极,要给以处分。会议开到最后,只有党委委员陈杰提出怀疑说:“这样处理恐不妥当,这不成了压制批评了吗?”此后,报社催问市委,仍无结果,便不了了之。曹永魁的问题不但没有解决,曹永魁和报社的关系在基本上是断绝了。他至今仍不敢“写批评稿”。一九五一年六月,报社记者批评炼钢厂生产领导方面的缺点,报社派记者去请马成德审查稿件,事前并用电话约好。记者去后,他生气地说:“我不看!”记者只好交给党委书记看。稿子发表后,马成德至今并无任何答复。报社又收到一位技术员徐鼎钰写的批评炼钢厂钢锭质量不好及不遵守技术规程的信,报社转给马成德,后被“丢失”。半个月后还是在他那里找到了。
在伟大的“三反”运动中,市委派了很多干部帮助马成德解决思想问题,用了一个多月的功夫,马才做了较为全面的检讨。“三反”运动以后,马成德改变了骂人的态度。但据记者多方调查,马成德对依靠党依靠工人阶级等问题尚没有从思想上求得解决。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三反”以后他仍不能按照中共中央在报纸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在报纸上公开进行检讨的主要原因。
第三是鞍山钢铁公司住宅工程处政治处主任胡仁寿等压制和打击批评的恶劣行为。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中旬,“工人生活”报先后接到立山住宅工程处通讯员赵启谅(笔名赵力)、赵慕孔(笔名铁锋)的两次来信,批评该处材料科违反劳动法令屡次强迫工人加班加点。报社调查证明符合事实,于去年十一月三十日在报纸上提出批评。但住宅工程处有些领导干部,在报纸批评后四十天的时间不表示任何态度。他们反而对写稿人进行报复。在一月三日进行民主补课时,支部书记李宜奎就批评赵写稿“不经过支部审阅是无组织无纪律”。并追问他“写稿子为什么不写真名。”还说报纸登出批评后,“影响了材料科工作人员的情绪。”政治处主任兼总支副书记胡仁寿认为赵启谅是“先斩后奏”。政治处另一负责人杨明英同志也认为赵写稿子批评材料科是:
“工会拿行政当资本家来斗。”赵启谅受到打击后,即将情况反映给报社。报社派记者前往调查,证实该处领导方面确有压制批评的行为,当即向该工程处陈经理(总支书记)和胡仁寿提出意见,他们不但不承认有压制批评的行为,并说“稿件有夸大事实的地方。”“因加班加点有病的工人没有那么多。”记者问他们究竟有多少工人有病,他们又说不出一个具体数字。一月十二日“工人生活”报记者拿着材料去和胡仁寿交换意见时,胡虽然承认有这些事实,却不承认有压制批评的行为。他说:“你们愿意登报就登报,我们还可以登人民日报去。”同时对赵启谅更进一步施以报复,他们认为赵把他们压制批评的行为向报社反映,是“思想不老实”;在讨论赵启谅转党问题时,还追查“写稿为什么不用真名?”“写稿为什么不通过支部审阅?”一月十二日机关支部大会讨论赵启谅的转党问题时,李宜奎首先代表支部宣布不同意赵启谅转党。胡仁寿在支部大会上给赵提出四条意见,其中有两条都是对赵写批评稿的意见。他说赵写批评稿不经过组织审查是“个人英雄主义”;说赵对民主补课“认识不明确”,“大家在民主补课中对他写批评稿提出的意见不但不接受,还派人到报社取原稿对抗。……”并再次质问赵“写稿批评材料科的动机”。
“工人生活”报在一月十五日发表了“住宅工程处某些领导干部,缺乏民主作风压制批评”后,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本建设政治部即派人到该处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初步检查后,为了取得认识上的一致,在一月十七日和胡仁寿交换意见,胡当场不但不承认事实,反而大发雷霆,说:“你们这个检查不是为了治病救人,而是为了找小脚。要按你们检查的材料,我们这些人该杀头啦!”并说:“民主补课、转党、登报问题应该分开来看,如果你们联在一起就加重了我们的错误。”杨明英同志还向报社说:对赵启谅写批评稿不经过组织审查提出批评,
“不算是压制民主”,是“报社压制他们民主”。
现在,胡仁寿已初步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但对于党员干部向报社写稿和反映情况不经过支部审查的问题仍表示怀疑的态度,认为在内部能解决的问题是“不应该登报”的。对报纸的批评至今也没有作公开而诚恳的答复。
第四个是鞍山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院长范文采。去年十一月三十日在鞍山“工人生活”报上曾发表过立山私营企业工会委员会主席李树贤的一封来信。来信中揭发了鞍山市人民法院因为他检举资方,无理传审他,“如不按时到庭,便依法逮捕”的旧司法作风。来信中还指出,他按时到铁东区人民法庭后,等了很久,又无人知道“什么案件”,才又转到市人民法院。他到市人民法院又等了很久,才查出是因为检举立山兴鞍铁工厂资方拖欠工人工资事件。可是,法院并没有传审被检举的资方,而法院传达室的人还蛮横地对李说:“无事不传你,传你就有事,叫你怎的你就怎的。”这封读者来信刊出后,范文采就质问报社总编辑:“你们批评错了怎么办?”接着,他又打电话给报社读者来信组说:
“请你们来人,我们要检查一下谁对谁不对。要在
一起对一下情况,要写批评稿的人也来。”报社同志回答:“我们去是可以的,让写稿的人也去不合道理。”范说:“我们不是打击,只是对情况。”读者来信组长去后,看到范态度十分不好,表示报纸不该批评法院。报社同志说:“你们不应该像传犯人一样地传检举人。”范说:“我们法院对什么人都是一个传票,过去就是这样的。你们报社认为不好,能把我们的传票改改?”谈到不应该把人传来又忘记询问,教检举人白等了半天时,法院的其他负责干部也不同意这个批评。经过争执,范文采才勉强承认不对,但又表示:“批评虽是对的,但我们法院的大问题比这个还要多得多。”以后又经过再三催问,才答复说:“我院对司法用纸的改进上,仍不够重视。……至于该案的主办人员及传达室的人,都在司法改革运动中深刻地检查了自己的旧司法工作作风”。这就是说:鞍山市人民法院并没有什么官僚主义,只不过是“对司法用纸的改进上,仍不够重视”而已。可是李树贤对“该案的主办人员及传达室的人”的批评,并不是在司法改革运动之前,而是在司法改革运动之后,怎样能够把两个不同的时间强拉在一起呢?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申东黎同志对于报纸批评他的妻子苏东一事,认为是“不公正不真实的”。可是,这个批评稿的真实性到底如何呢?报社为此曾召集了妇联的党、行政、青年团的干部座谈,征求对批评稿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批评是对的,只有一处说苏东是党支部书记应改为“过去曾是党支部书记”。大家当场对苏东的错误行为又补充了不少新的意见和材料,送交市委。报社还再次征求了直属党委书记雷克的意见。雷克完全同意报纸的批评,并向市委提供了一些新的材料。市委并没有重视这些意见。各方面的意见尽管是这样的一致,但申东黎却要求公开发表苏东的更正信。他认为“批评妇联的工作及批评妇联党委书记(按:指苏东)的稿件,不应由直属党委审查,而应由市委审查为好。”并且说:“我是市委委员之一,比记者了解的情况多些,但你们并没有接受我的一点意见,我们的报纸是代表市委说话的,不是代表一个记者、一个编辑说话的。”最后他认为不允许苏东“申诉”,“就是不合理的,是反常的”。并一再地提出:“苏东给报社编辑部的信是符合事实的”,因为“给我看过”,所以“应该刊出”。苏东在他的影响下,至今仍没有作检讨。
为什么对抗拒批评者不能展开斗争
鞍山“工人生活”报自下而上的公开批评,为什么长时间开展不好?除“工人生活”报编辑部缺乏坚持斗争的勇气外,另一最大的原因,就是鞍山市委没有严肃地领导并支持报纸批评,没有对抗拒批评者展开斗争,甚至对报纸批评,有着错误的认识。有些人认为“在内部作了检讨或是作了一些批评也就算了”,因而忽视了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在报纸上进行批评。一九五一年十月八日市委书记韩天石给报社的信,对于在报纸上开展批评,是起了限制作用的。信的全文是:
“××同志:最近‘工人生活’登载批评文字很不少。我认为必须慎重从事,因此在登载前应履行以下手续:
1、批评科长以下工作干部和工人时,应经厂矿党委书记和厂长审阅,公司须经各该处长和人事处长审阅,市政府系统须经各该局和人事局审阅,如有不同意见须经市委批准。
2、批评处长、厂矿长、局长、工程师、党委书记、工会主席、青年团书记以上干部时,应经市委批准。
其次,一个时期内(如一月)批评文字不得超过表扬文字,件数不能超过三分之二到二分之一。
再次,应有目的进行批评,应根据当前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如在目前应批评不重视依靠工人阶级思想,在完成任务中未发动群众,未发挥潜力等等。
不能遇事批评,来信照登。”
这封信发出时的背景是:在前十天的市委扩大会议上,一些抗拒批评的人像沙友石、马成德等人利用给市委提意见的机会,纷纷责备报社。沙友石说:“‘工人生活’报的批评稿百分之八十不正确。”要求市委对报社“多加领导”。市委会议对于这些意见采取了默认和容忍的态度。参加会议的报社同志回去后,感到委屈、泄气,认为“报纸搞批评挨了骂”“不批评为好,少批评为妙。”及至收到这封信后,全编辑部的思想越发混乱了。报社负责同志曾写信给韩天石同志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得到的回信说:“我说在批评某一单位的工作时,要征求该单位负责同志的意见——并不是要他批准。这是因为我们了解情况更全面些,下面同志的意见要听,再听听领导同志的意见不更好吗?这样做与中央的决定会有什么抵触呢?这样做会有什么坏处呢?……”
据说韩天石写这两封信的动机是要求报纸慎重地进行批评。但,他却没有估计到某些抗拒批评者的恶劣行为所造成的严重情况,没有热情地领导批评、支持批评和为批评创造条件,树立对待批评的正确的和诚恳的榜样;相反的,他却提出了一些不正确的或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意见。市委宣传部对于鞍山“工人生活”报的领导是薄弱的,有时甚至放弃了领导。当然“工人生活”报就只能办成“看不看都可以”的报纸了。
所谓“慎重从事”,是完全必要的。根据鞍山“工人生活”报进行批评的情况,他们不是慎重的太少,而是太多了。他们把群众的批评信件拿给被批评的人去看,对某些人进行批评要经过多次调查,要经过几个市委委员审查,他们在批评受到阻难后写材料一再请求市委处理抗拒批评问题,他们把群众的批评编成内部参考文件,供给领导同志参考。这一切都是何等“慎重”!然而这样的“慎重”,却没有能够改变抗拒批评的人的态度。从一九五○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到现在,报纸上共发表五百六十五篇大大小小的批评稿件,全部批评稿件基本上都是正确的,完全失实或大部失实的没有一件。而在这五百六十五篇批评稿中,被批评者拒不答复的竟达二百九十三篇。难道能用“慎重从事”来感动抗拒批评的人吗?
“工人生活”报“批评文字很不少”,下面的统计数字是可以回答这个问题的。首先,从一九五○年四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以后、报纸历年发表的批评稿件数字来看:从一九五○年五月到十二月的七个月中共发表批评稿件一百四十一篇,一九五一年全年共发表批评稿件三百一十六篇,一九五二年(这时该报改成隔日刊)全年总共只发表了一百零八篇。一九五二年全年发表的批评稿件尚不及一九五○年七个月的多。其次,批评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三种:对各单位领导干部的批评,对干部作风的批评,工人之间的相互批评。在这三类批评中,以第一类的批评对工作推动作用最大,但是,这一类的批评是每况愈下的。一九五○年五月到十二月发表了五十四篇,一九五一年全年发表了一百三十四篇,一九五二年全年则降至四十篇。工作中有缺点不让群众知道好呢?还是多吸引群众来监督好呢?请听一听马林科夫的话吧:“在消灭我们工作中的缺点时吸收的群众越多,对我们一切组织的活动的自下而上的监督越强,我们在各种领域里的工作就越顺利。”
“在报纸上发表的批评稿件要有一个数量上的限制”。事实上,鞍山“工人生活”报批评最活泼时期,批评稿在数量上也从来没有超过整个报纸篇幅的八分之一,四年来只有一期占了整个报纸四分之一的篇幅。问题的关键显然不在于规定表扬和批评稿件的比例,而在于领导者热情地领导批评,不要把批评看成是消极的、同自己的领导工作为难的东西。对于共产党来说,自下而上的批评是带动千百万群众的自发创造性和主动性的表现,是工人阶级对祖国崇高的主人翁的责任感。我们“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这就是我们生命的源泉。
“规定一定时期的批评任务”,作为领导上注意的重点是可以的,但绝不能因此而限制报纸批评。批评应当是全党的日常工作,不应当把批评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管是中心工作也好,一般工作也好,我们对于一切不健康的现象和缺点,都应该举起批评的武器进行斗争。
“不能来信照登”,这对不对呢?据统计,鞍山“工人生活”报登出来的读者来信,最多的时候也没有超过全部来信的百分之十。把全部来信照登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但是,党和党报对于每一封来信都必须十分重视。鞍山“工人生活”报最大的缺点不是“来信照登”,而是“来信照转”,他们不加任何有效的监督就转到“有关机关”去办理。很多来信是应该公开提到群众面前来解决的,却被积压在机关办公室的一边无人理睬了。工人们的来信,有的反映了非常重要的问题,但也有很小的问题,甚至有的是“遇事批评”的。党和党报的责任就是不要轻视和放过这些小事,“大事情往往是小事情的基础”。要把工人们的信像列宁所说的当作政治文件来看,用最尊重的态度来处理他们。这是党依靠工人阶级相信群众的重要标志之一。
像这样显然是没有经过慎重考虑的信,能够由市委发给报社,说明鞍山市委内部是缺乏原则性的。韩天石同志在他第二次信中所说:“对情况不够了解”,但那时他调来鞍山已近两个月,同时其他看过这封信的市委委员是了解实际情况的。但他们却采取了自由主义的态度,有的人表示同意签字批准,有的人看了信认为“不对头”,但并没有在市委会议上按照中央的精神正式提出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一个值得记取的教训。
今后怎样解决鞍山“工人生活”报展开批评的问题
经过伟大的“三反”运动,鞍山的工作是有着进展的,党的领导水平和干部思想觉悟程度是逐渐提高了;但也必须承认,从鞍山“工人生活”报所反映出的问题来看,鞍山市委对于在报纸上展开自下而上的批评这一个原则问题是认识不足的,许多看法是落后于现实,甚至是不正确的。因此,今后要彻底解决鞍山“工人生活”报大力展开公开批评的问题。鞍山市委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报纸的领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以身作则地对于在报纸上展开批评的问题,作深入的检查,并在全市各单位,认真展开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强迫命令,反对违法乱纪的斗争;有领导地支持报纸上的自下而上的批评,坚决彻底地清除一切抗拒、压制批评的现象;对于那些曾经被报纸批评而没有认真向群众作负责的交代或是抗拒批评的人,党的组织有责任帮助并指令他们在报纸上进行公开的诚恳的检讨;对于错误严重的人,应作适当的处理,借以挽回在群众中已经造成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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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文化简讯

文化简讯
中央一级出版社正逐步降低书价
为了减轻读者的负担,中央一级各出版社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指示,已将书籍定价初步降低。如以一九五一年年底的定价为一○○,人民出版社与人民教育出版社的一般书籍(中小学课本定价原来较一般书籍低)平均降低百分之一一·八四;人民美术出版社平均降低百分之二○;人民文学出版社平均降低百分之一一;青年出版社平均降低百分之二一·二四;工人出版社平均降低百分之一五;燃料工业出版社平均降低百分之五;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普及类科学技术书籍平均降低百分之一一·六;商务印书馆平均降低百分之八·六;中华书局平均降低百分之六。各出版社降低书价的比例不同,这是由于各种书籍的原来定价不同,成本构成高低不同,以及各出版社企业经营情况不同的缘故。此外,有些书籍还出版了普及本,可减低一部分售价。
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协会成立
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筹委会在一月二十五日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协会。
会上,由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主席梁希说明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的任务,是组织科学工作者利用业余时间把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到工、农、兵群众中去;这一工作,对于大规模经济建设是很重要的。
大会经过充分讨论后,制定了会章,确定了一九五三年的工作纲要,并选举了钱崇琳、王书庄、华南圭等二十一人为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常务委员。


第3版()
专栏:

“争取持久和平,争取人民民主!”中文版一九五三年第二期介绍
共产党与工人党情报局机关报“争取持久和平,争取人民民主!”中文版一九五三年第二期已经出版。
本期以论述民族独立解放为主要内容,发表了题为“殖民地和附属国民族解放运动日益高涨”的社论。社论在谈到亚洲、非洲和中近东民族解放斗争的发展情况时,指出促成这种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是苏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世界历史性胜利所引起的法西斯德国和军国主义日本的溃败,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兴起,和世界帝国主义力量的削弱。而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则使东方更加革命化,并促进了被压迫人民的伟大解放斗争的继续发展。社论说:殖民地和附属国的民族解放斗争是更积极更坚决了。在各个国家中,各地自发的分散的争取独立运动,现在越来越有组织,斗争是带有全国性的了。无论是殖民者的恐怖政策,也无论是受美帝国主义直接指挥的右翼社会党领袖们的叛变行为,都不能摧毁殖民地人民的不屈意志。为了反对外国垄断者的统治而斗争的民族解放统一战线,正在建立和巩固起来。社论强调说:殖民地和附属国的反帝国主义反封建的运动,是与争取和平、争取各国人民的安全和友谊的斗争紧密地联系着的。民族解放运动的日益高涨,把附属国和殖民地引向独立、人民民主及和平的康庄大道。帝国主义的一切倒行逆施是完全无用的。
本期还刊载了两篇论述民族独立和解放斗争的文章:法国共产党中央委员弗·邦特的“争取一个维护和平与民族独立的法国政府”和帕·杜德的“尼日利亚人民起来为自由而斗争”。邦特的文章指出:最近法国政府危机的根源,一方面是法国资产阶级政府在美国政府强迫下执行亡国政策,另一方面是法国人民坚决要求执行维护和平、社会进步、自由、民族主权和独立的政策。法国共产党高举着资产阶级所抛弃的民主自由和民族独立的旗帜,号召全国男女团结起来为建立一个愿意执行民族独立与和平政策的政府而奋斗。杜德的文章叙述了非洲尼日利亚人民在英帝国主义和国内封建势力残酷的剥削下英勇斗争的情况,指出尼日利亚具有发展一条广泛的民族解放统一战线的一切客观条件。如果尼日利亚的工人阶级及其组织提出一个民族解放纲领,并与全世界争取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的运动并肩前进,是可以把各族人民团结起来反对帝国主义的。
本期为纪念列宁“论合作制”一文发表三十周年,刊载了斯·别苏德诺夫的题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纲领文件”的论文。作者首先分析了列宁这篇文章对于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巨大意义,他说:在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要建成社会主义,就必须消除国家的落后状态,建设重工业。不仅如此,还必须使小农户组成集体农庄。列宁认为一般合作制,特别是农业合作制,是农民易于接受和了解的从细小经济过渡到集体农庄的道路。他在“论合作制”这篇文章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史上第一次指出了解决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的最艰巨的任务——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的方法,指出了如何才能吸引千百万劳动农民来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使小商品的农业转上社会主义的道路。作者接着详尽地阐释了斯大林同志遵循列宁的指示而发挥的农业集体化的理论,以及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中集体农庄的任务等。作者最后说:列宁的合作社计划和斯大林的集体化理论是有巨大的国际意义的。它们不但是那些在工人阶级已经取得政权的国家内的共产党和工人党的指南,而且也是那些仍在资产阶级统治下的国家的共产党和工人党的指南。
本期还刊载了德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马·雷曼的“西德右翼社会民主党领袖的卖国政策”一文。雷曼指出: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右翼领袖们,对美国扶植起来的波恩政权一面假意反对,欺骗群众,一面则公开维护这个政府的基础,阻挠德国的统一,从而违反了工人阶级和全民族的利益。去年九月底德国社会民主党代表大会上通过的所谓“行动纲领”,就明显地暴露了这些企图。雷曼接着逐条驳斥了“行动纲领”中卖国的对内对外政策,并号召德国共产党人争取工人阶级的联合行动,来展开广泛的民族解放斗争。
本期在题为“苏联和中国的伟大友谊——强大的和平堡垒”的文章中,就苏联政府将中国长春铁路无偿地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一事,论述了中苏两国人民的伟大友谊,对于和平事业的伟大意义。本期还发表了“右翼社会党在仰光的群丑会”的简评,揭露了亚洲社会党会议的真相。(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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