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2月3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青年团要积极参加贯彻婚姻法运动
胡耀邦
贯彻婚姻法的运动就要开始了。这是一件大事情。它对每个家庭每个人都有关系,特别是对青年有关系,也对整个国家有关系。每个青年团的组织和团员都应该重视这件事,并且要积极地参加这个运动。
两年多以前,中央人民政府就颁布了婚姻法。要废除旧的封建婚姻制度,要实行新的民主婚姻制度,好使得每对夫妻都相亲相爱,每个家庭都团结和睦,大家精神愉快,努力劳动生产。时间过去了快三年,可是还有很多人不懂得婚姻法,有很多人违反婚姻法。他们照旧包办年轻人的终身大事、干涉别人的婚姻自由,不关心儿女的幸福,欺压和虐待妇女。这样就弄得许多家庭不和睦,许多人的精神很痛苦,工作生产都没心思干,生了儿女也没心思管;就经常发生逼死人、杀死人的许多残忍可怕的事情。封建婚姻制度这样照旧在害人,在妨害国家的建设,所以人民政府决心要把婚姻法贯彻下去。我们青年团应该关心人民的疾苦,关心祖国的利益,不能够睁眼看着这些事情不管,一定要忠实地执行党的政策,积极地响应人民政府的号召,努力贯彻婚姻法。
贯彻婚姻法就是要反封建,但这和土地改革打倒封建地主阶级不同。婚姻家家都有,封建思想对大多数人都有或多或少的影响。要去掉许许多多人头脑中的这种影响,就不能单靠人民政府下命令,主要是靠许多人向人民群众做宣传,讲道理,打通思想。每个青年团员都要在贯彻婚姻法运动中向人民群众作宣传工作,学习这一门本领。
要把婚姻法宣传得好,必须自己认真弄清婚姻法的许多道理。我们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是根据大多数人的利益订出来的,是为人民服务的,条条都是有道理的。有了道理,就可以说服最大多数的人,就可以使最大多数人乐意执行。过去我们有许多同志虽然忠心地为人民办好事,但办的时候往往犯强迫命令的错误,其原因就在于自己没有把道理弄通,又不和群众商量。为了弄通婚姻法的道理,我们青年团必须首先来一个学习婚姻法的运动。学习的时候,遇有不了解或怀疑的地方,一定要大胆地问。学习当中,还应该联系检查一下自己:对婚姻法有什么不正确的看法?有什么不对的行为?把自己思想上沾染的封建灰尘打扫干净。只有这样,才会把道理弄得更透彻,才能理直气壮地去说服别人。
在自己懂得了婚姻法之后,就要尽量向别人宣传。向青年人、中年人宣传,更要注意向老人家宣传。要知道,使许许多多人的“封建脑筋”换过来,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有耐心,不能急躁,要和和气气,反反复复地讲道理,把道理讲得明明白白,把政策说得清清楚楚。讲道理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要举本地的实际例子,用好坏例子作比较,让大家去辨别是非。讲道理的另一个重要方法,就是要针对人家心里怀疑和想不通的地方下功夫。例如:有人觉得自由结婚倒好,离婚却不好,赞成人家离婚是缺德的。我们就应该向他耐心地解释:婚姻法虽然规定离婚自由,可是并不主张随随便便的离婚。所有的夫妻,不管他们过去情况怎样,只要他们两人还可能和好,就应该好言好语劝说他们和好下去。但有些过去捆绑结成的夫妻,现在感情很坏,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大家就应该支持他们各奔前程,如果硬要强迫他们继续在一起,只是增加他们的痛苦,甚至弄出人命案来,那才真正缺德。又如:有人觉得实行了婚姻法,妇女的权力大了,反而使家庭不和睦。我们就应该向他仔细地讲道理:婚姻法规定的是男女平等,不准丈夫打骂老婆,不准公婆虐待媳妇,不准把妇女当作牲口拿来买卖,可是并没有主张妇女压迫男人。这样承认男女都一样的是人,实在公道得很。并且只有这样,夫妻才能真正相亲相爱,家庭才能真正和睦团结。再如:有人觉得婚姻自由,会引得年青人不正派。我们就应该和他仔细地讨论:过去有些好好的年青人后来学得不正派,究竟是怎样来的?难道不是由于他们不满意包办强迫婚姻而跑到外面去胡闹吗?如果婚姻是由儿女自己作主,夫妻感情自然就会好,就能够使他们安心生产,也就会使得一些不正派的年青人变得正派起来。总之,婚姻法条条都是合情合理的。我们一定要根据婚姻法的条文,解决群众中的许多具体思想问题,使大家口服心服。广大群众的思想都打通了,贯彻婚姻法才能成为真正群众性的运动。
在贯彻婚姻法的运动中,我们一定会碰到许多违反婚姻法的事情。这些事情,情况又很复杂,有过去的,有现在的,有轻的,有重的,有出于思想糊涂偶尔初犯的,也有明知故犯非常严重的。情节轻的,我们就应该向他们好好讲道理,打通他们的思想,使他们不再犯。情节不太重的,我们就要劝他们承认错误,改正错误;倘若情节很严重,那就应该和人民一道,大家民主商讨,要求人民政府依法惩办,其目的是要使人们今后不敢再犯法。应该记住:向一切违法乱纪的坏人坏事作斗争,是每个青年团员的光荣责任。
贯彻婚姻法,青年团员不但要好好向人民群众宣传,还一定要自己做出榜样来。青年团员要争取自己的婚姻自主,也不得干涉别人的婚姻自由;要尊重妇女,不能虐待妻子;要作风正派,不能行为放荡。青年团员,不论是已结婚的或还没有结婚的,都应该尊敬长辈,爱护幼小,勤劳生产,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创造模范的家庭。青年团员应该是热情积极,能说能做,道德高尚,作风正派,能做青年群众的模范,能带动青年群众一道干事的人。
不要小看婚姻法,不要把婚姻法看作只是管私人家务事。婚姻法一旦贯彻,千百万家庭的生活变得更幸福,千千万万的人们将更加热爱祖国。伟大的祖国在伟大的领袖毛主席领导下,已开始伟大的建设。让我们同心合力贯彻婚姻法,把封建婚姻制度打垮,让人民群众中的积极性更大地发挥出来,争取祖国建设的胜利,迎接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


第3版()
专栏:

反对自然科学中的主观主义歪曲
苏联 尤·日丹诺夫
斯大林同志的著作“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对于先进的唯物主义的科学的发展,对于与非科学的、唯心主义的观点的各种表现作斗争,具有极大的意义。这不仅是对社会科学而言,对自然科学也
一样。
斯大林同志在他的著作中指出了某些经济学家的立场的错误,这些经济学家否认科学法则的客观性质,企图这样设想,似乎科学法则可以按照人们的意志来废除或改造。这种观点直接引向主观主义唯心论的泥潭。斯大林同志批评了抱着这种见解的人们,强调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这一个原则性的论点:“马克思主义把科学法则——无论是指自然科学法则或政治经济学法则都一样——了解为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的反映。人们能发现这些法则,认识它们,研究它们,在自己的行动中估计到它们,利用它们来为社会谋福利,但是人们不能改变或废除这些法则,尤其不能制定或创造新的科学法则。”(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译本人民出版社版第二页。)
在这个深刻的定义里,以明确而扼要的形式提出了科学发展的最重要的结论。斯大林同志所规定的定义强调了自然现象和社会生活的规律性,揭明了科学法则的客观性质和这些法则的可认识性。这个定义反对对法则的消极的理解,反对把法则偶像化。同时斯大林同志又给了科学中的以各种形态表现出来的主观主义致命的打击。
几十年来,马克思列宁主义科学的伟大的创造者们一直坚持了并且发展了对于科学法则的性质的这种理解,揭露了各色各样的唯心论者。唯心论宇宙观的表现形式之一便是科学中的主观主义,即剥夺自然法则和社会法则的客观内容的意图,在科学中用某种主观主义方法来代替客观的科学的认识方法的企图。
列宁和斯大林揭露自由派民粹主义者、社会革命党人、无政府主义者、经验批判论者的反科学的学说的斗争,是反对科学中的主观主义观点斗争的经典的范例。大家知道,以米海洛夫斯基为首的民粹主义者否认客观研究方法可以运用到社会生活现象上来。他们把社会现象从“自然历史过程”的总和中割裂出来,要求创造特别的“社会学中的主观主义方法”。这个方法归结起来说,就是要从人的思想和目的,从人的欲望、感觉、意愿的观点来研究历史现象。在这里,民粹主义者逃避了关于这些社会思想和目的的起源的问题,暴露了他们完全不懂得人们的社会存在对于人们的感觉、思想和欲望的决定作用。列宁揭露了民粹主义者的观点的错误,写道:“正如达尔文推翻了那认为动植物种类是彼此没有任何联系的偶然的‘神造的’不变的东西的观点,而第一次把生物学放置到完全是科学的基础上来,确定了各物种的变更性以及其间的继承性
一样,马克思也推翻了那把社会看作是可按长官意志(或说按社会意志和政府意志,这横竖都是一样)来随便改变的,偶然产生和偶然变化的个人机械结合物的观点,而第一次把社会学放置到科学的基础上来,确定了社会经济形态是一定生产关系总和的概念,确定了这种形态发展过程是自然历史过程。”
(“列宁文选”两卷集第一卷第九九——一○○页,莫斯科外文书籍出版局版。)
不粉碎社会学中的主观主义就不能建立真正唯物主义的社会科学,就不能有作为我们党的政策的基础的科学预见。主观主义必然会使自己的拥护者陷于偶然性的混乱的迷途,迷恋于空想,最后则在政治上犯冒险主义。
与主观主义的各种表现作斗争,在自然科学部门中也具有重大的意义。自然科学的所有各个最重要的部门中,彻底的科学的、客观的研究方法的确立,乃是向作为唯心论的一种形式的主观主义观点作残酷斗争的结果。
季米里亚节夫反对活力论者——植物学中的植物心理学家的所谓“心理学”方法的斗争是大家都知道的。这一种主观方法的拥护者竟谈论到植物的 “记忆”和“意愿”,植物的“心理”,企图用茎的朝向阳光的“本能的意愿”来说明植物的生长。
高级神经活动生理学是先进的唯物主义科学反对主观主义的斗争的阵线中的重要的一员。这门科学的现代的成就应该归功于巴夫洛夫院士。当巴夫洛夫发表了他的著名的演讲“自然科学与大脑”,在这篇演讲中坚持了生理学中的客观方法的时候,季米里亚节夫写了下面的几句话给他:
“我不得不与许多年老的和年轻的、俄国的和德国的植物学家进行不断的斗争,他们宣传着什么生理学家应当拒绝‘自然科学思惟的严格规则’,而代之以一种什么幸而现在还不存在的植物心理学的胡说。现在,当我可以指出,像你这样的‘俄罗斯土地上的伟大的生理学家’都宣告了以把心理学方法从它在生理学中的最后的堡垒中驱逐出去为自己的任务的时候,我感到脚底下踏实了,可以给它以进一步的反击了。”
巴夫洛夫在他的著作里不只一次地强调过所谓主观方法的没有结果和关于精神的一般议论的毫无用处,他要求对人类和动物的行为的所有各个方面作彻底唯物的、严格客观的分析,同时绝不无视这个任务的困难。他批评了主观主义者的方法,这些主观主义者运用关于动物底感觉和欲望的假定,或者企图在自身观察的基础上建立生理学和心理学。巴夫洛夫写道:“研究各种现象的主观方法从世界上出现第一个人的时候起就存在了,它究竟给了我们什么呢?什么也没有。凡是凭借主观方法捏造出来的一切都必需予以摧毁并建立新的。”
巴夫洛夫的客观方法遭到了具有唯心主义情绪的学者们的公开攻击。正如民粹主义者藉口社会现象的特点,要求在社会学中废除客观方法一样,在生理学中,也有人藉口人类高级神经活动的特点,要求拒绝客观方法。作为生理学中的主观主义歪曲的基础的,是关于“精神”的无法克服的概念,关于某种莫名其妙的、无法认识的“心理的”本质的概念,对于这些东西,严格科学的、客观的研究的通常的准则不能运用。
巴夫洛夫生理学的最积极的反对者是奥尔别里院士,以及别利托夫院士、阿诺兴教授和其他几个生理学家,他们在苏联科学院和医学科学院一九五○年所召开的关于生理学问题的联合会议上遭到了科学界的批评。奥尔别里院士伪造巴夫洛夫学说,把客观方法解释为局限的、片面的方法,并且号召为了“克服”这种局限性,要用主观方法来补足它。他写到,“生理学家为了要建立中枢神经系活动的基本法则,必需同时运用主观的研究方法与客观的研究方法”。应当指出,这种观点至今仍在生理学家之间流行着。
唯物主义的生理学家把消灭主观主义残余当作自己的迫切任务,不解决这个问题就不能沿着创造性地发展巴夫洛夫生理学的道路成功地向前推进。
主观主义观点之侵入化学科学也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在化学中,这一类的思想在所谓中介论或共振论的名目下获得了自己独特的表现,这种理论在原则上与布特列洛夫的唯物主义理论相对立,后者认为,学者通过观察、经验和思维可以认识分子中原子间的客观存在着的关系,并且可以把这种关系反映在结构式中。
布特列洛夫的化学结构理论在研究化合物的结构的时候以现实的、客观的化学关系为根据,而共振论者则建议以这样的思想为指导:即根据关于原子的化学价的某种教条,怎样的一些结构式可以用来描述一种特定的化合物。之后,分子的真正结构被解释为介于几个分明不反映任何现实的,仅仅用来描述的结构式之中的结构(中介的或共振着的结构)。这种伪科学的理论的创始人之一,美国的化学家威兰德承认:“共振思想是一种人为的概念,其人为的程度比其他物理理论更深。它不反映分子本身的任何内在特性,只是物理学家和化学家为了自己的便利而发明出来的数学方法。”威兰德既已宣布共振是没有物理意义的虚构,却仍然郑重其事地来研究“共振对于分子的物理特性和化学特性的影响”问题。
从实证主义哲学那里剽窃过来的把科学结果当作描述事实的便利方法的解释,是培养化学中的主观主义的温床。很早以来,不可知论的化学家就认为,科学不能认识化学反应的本质和分子结构,化学式的用处仅仅在于便利地描述化学变化。这自然就产生了科学中的任意性,同时把上十个,成百个化学式归之于一种物质,因而使得化合物的合成方法困难起来。共振论者连同其主观主义观点一起陷入了混乱与偶然性的王国之中,号召化学家追随
“妙不可言的本能”,“直觉”,换句话说,就是要求拒绝科学。
苏联化学家进行了反对共振论的斗争,但是,并不是随时都揭露了这一理论的主观主义根源。
现代物理学的发展也是在向主观主义在这一知识部门中的各种表现作斗争中前进的。康德主义的浪潮使得主观主义的观点弥漫于物理学中,一如其弥漫于其他自然科学部门中一样,这种康德主义正是帝国主义反动势力在科学战线上的最重要的武器。列宁在他的天才著作“唯物论与经验批判论”中无情地批判了马赫主义者、经验批判论者以及被他们弄糊涂了的物理学家们的主观主义观点。
脱离客观研究方法的倾向,强烈地表现在资本主义世界的现代物理学中。例如,著名的物理学家波尔表示,在原子物理学中“客体和主体之间不可能有任何严格的区分”。英国的天文学家爱丁顿写道,物理学的法则和常数完全都是主观的,可以先验地引进来。
另一个物理学家约丹竟说出了这样的意见:物理实验中的研究者并不是在研究客观现实,而是在“准备物理学的现实”。这种观点在苏联的科学文献中也有些流行,特别是在物理学家马尔科夫的著作中,他写道,似乎量子理论的物理学的现实包含了人的积极活动的因素,它从属于人的活动。马尔科夫认为,把人的活动包括在物理学的现实的概念中,就表明了科学认识的力量和作用。可是实际上,这种观点却引起了破坏物理科学的客观内容,剥夺了实践的正确指南,并且也降低了人类认识的力量。
物理学中的所谓相对论的结果也遭到了不正确的、主观主义的解释。相对论者把空间、时间、因果律这些范畴解释为直觉的几种形式,解释为与意识不能分开的东西。爱因斯坦在他的一本关于相对论的著作中说:“每一个人都有他自己的主观时间”。这些议论以及诸如此类的许多议论,证明在那些被马赫主义哲学从严格科学的,客观的研究方法立场引入迷途的物理学家们脑子里是一片混乱。现代物理学的成就,反驳了主观主义者、马赫主义者、不可知论者的观点,证明了科学的客观性质、自然过程的可认识性和科学透入到世界的最深的秘密之处的能力。
先进的唯物主义的科学反对主观主义理论及其他唯心主义理论的斗争,归根结底就是两种不可调和的阶级力量——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历史性的斗争的表现之一。以美国资产阶级为首的帝国主义反动势力,力图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不惜利用任何反动的、唯心的、敌视科学的思想来与唯物论作斗争。在科学部门中,反动势力大肆叫嚣着最新的实证主义和马赫主义,宣布进军反对客观真理,反对唯物地理解世界,反对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可认识性。
不能不看到,这种观点也侵入了苏联科学。在这里,个别的学者凭藉术语的诡计,企图在马克思主义的外衣下进行伪造,正如当年马克思主义的显明的反对者波格达诺夫企图把自己的马赫主义观点冒充为马克思主义一样,现代的主观主义在我们今天的条件下,是以藉口这种或那种被研究的现象的特点和性质上的特色,而力图“稍微修正”、“补充”客观科学方法为特点的。
在一切知识部门中,主观主义都是真正科学的敌人。主观主义和科学不能并存。实际上并没有任何一种科学发展能够以“主观方法”作为真正基础的;科学只知道一种唯一的有效的、严格的客观研究方法,这种方法到处都证明了是有效的:无论是在社会学中和物理学中,在生理学中和化学中,在心理学中和地质学中。当然,这一点也没有否认每一种知识部门都有它自己特殊的研究方法,都有它自己的专门的规律性。斯大林同志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这些著作中指明了社会现象的专门规律性的极重要的意义,强调了忽视这种专门性便会犯极大的错误。同时,一切现象的专门性本身即要求从唯物主义科学的立场来作客观分析。
运用客观科学方法可以揭露自然和社会的规律性,不承认、不研究这些规律性任何科学都不能发展。在已经获得的知识的基础上发展了人类的实践,利用了自然力为社会谋福利,限制了自发的破坏作用。斯大林同志在其著作“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指出了:“因此,当人们讲到‘征服’自然力量或经济力量,讲到‘控制’它们等等的时候,他们决不是想说:人们能够‘消灭’科学法则或‘制定’科学法则。恰恰相反,他们只是想以此来说明,人们能够发现法则,认识它们,掌握它们,学会以完备的知识去运用它们,利用它们来为社会谋福利,从而征服它们,求得控制它们。”(中译本人民出版社版第七页)
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知识给我们党以可能来满怀信心地领导苏联人民走向共产主义。客观规律的知识是在我们国内实现的大规模的改造自然工作的基础。在完成这一任务中苏联科学起了卓越的作用。
斯大林同志的著作“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鼓舞了科学工作者进一步为先进的唯物科学而斗争,为人民的幸福而努力创造。
(龚育之译自一九五三年一月十六日苏联“真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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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张临别的照片
赵树理
去年(一九五二年)秋冬间,我为着了解农业生产合作社,曾到山西平顺县川底村住了三个多月。当时有北京电影制片厂的记录片摄制组在那里摄制片子,还有好多与农村互助合作工作有关的单位的好多同志们在那里协助工作,曾有一度相当热闹。临别时候,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干部们和我们共同拍了一个像片,作为这一度欢聚的纪念。最近由北京电影制片厂同去的同志把洗制出来的像片给了我一张,我一见之下,觉得不像当日那个场面——其人数之多,几乎像个群众大会;仔细一看,人的面孔都是熟悉的,不但没有增加一个人,还有好多干部没有在场(因为有其他工作没有赶到),只是在拍照时候,面对的是空旷的河滩,而拍到像片上的不过面前的几尺空地,所以觉得人多了。
“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一种新兴的农业生产机构,要作多少事,要用多少人,都是出乎我想像之外的。我先提出几个奇怪的数目字让大家想想看:他们的合作社在去年秋收后扩大到七十六户,而应有的干部岗位就有六十八个,不能兼差的至少要五十一个。这仅仅是合作社的干部,要连党、政、军、团、群众的各种组织机构的干部一同计算起来,恐怕要够一百多个岗位,可是这个村的户数,连远在五里之外的小山庄上的五户计算在内,一共才有九十四户。大家想想这个村、这个社的干部与户数的比例是不是叫你吃惊?
这个可惊的比例,在川底本村的人看起来是正常的,是缺一不可的——大小缺一个,大小总有一种事没有人办。我们的农村,是我们国家中最广泛的基层组织。麻雀虽小,肝胆俱全。中央有什么机构,在多数的情形下,他们都得有与该部门有关的机构(将来应否调整或缩减、合并,那另是一回事)。既然是一个村,就得有村政府;有一定数量的党、团员,就得有党、团支部;有民兵,就得有武装组织;有群众,就得有群众团体,于是就得有村政府主席、副主席、民事、财粮、建设、文教、卫生、优抗、调解等各委员会,党团支书、支委、小组长,民兵队长、政治主任、组长,妇联主席、组长……缺一不可。他们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种着几百亩地,养着几百只羊和几十头耕畜,培养着许多山林和果树,经常要修渠、修坝、修房子、打窑洞……处处有收入,处处有开支。对社内的社员、对社外的供销社、银行、保险公司、兽医、药铺……各有经济往来,如果没有足够的干部分头负责,不但生产效果无法检查,每天该准备多少现款、多少粮食的开支就无法计算,于是就得有社务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正副主席、农业上的正副队长、正副组长,造林、养羊、管理耕畜、经管基本建设、经营副业、做文化教育福利工作,都须有负责的正副主管人,除文教外都得有会计。为了便于检查生产成果,各部门就都得有成本核算制度;为了统一掌握收支情况,就都得定期编造预算。有了这些经济制度,就得有管理这种制度的总机构,于是就得有总财务、总会计、现款保管、粮食保管、农具和其他公物的保管、出纳、采购等人员。这些还只是生产上不可缺少的机构和人员。又因为社会分工赶不上这种新兴的生产组织的需要,就还得成立一些生产以外的补充机构。例如一个八口之家的主妇,每年要把三四十石粗粮作成米面,要做二十多双鞋,十几套衣服,每天要做三顿饭,还得照顾小孩;一个单身人,对这些杂活虽说比较少一点,但是数量可以少,项目却少不了许多(不过没有小孩)。这一些人,要想参加社里的劳动是很困难的。为了解除他们一部分困难,就得开磨房,开食堂,办托儿小组,就又得用人。总之:事是人办的,要办事就得有人。
有那末多的人吗?新人能办新事,新事也能锻炼新人。他们经过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以及正在继续进行的支援抗美援朝的人民志愿军,不但锻炼出现有的村级的党、政、军、群各种干部,而且还出去了几十个县、区级干部、人民解放军军官和战士。同样,在生产上,他们也已经从互助合作中锻炼出大致足以胜任的各种干部,把我前边所说的生产中那些麻麻烦烦的任务,也都担当起来了。
我从前常为他们的文化程度担忧,现在从实际中看来,文化程度不足固然还是个困难,但也不像我估计的那样不济事——他们在技术上,也有少数人可以运用新式簿记,也懂得温度表,也懂得百分比;拿到一本简单的新式农业技术的书,也会照书行事;拿到一种简单的新式农具,也会按图调节。总之,新的生产组织、新的前途观念,推动着他们接受新的事物。他们自己也感到他们的文化程度不够对付现在和将来的事物,因而在火热的生产忙碌中,每天早晨都还要参加文化学习。他们把他们每
一个学龄子女都送入学校。他们曾派着优秀的干部到专署所在地去受专署主办的农业技术、会计、水利等训练。他们把优秀的青年送到县立中学去学习。这一切也都说明他们向社会主义迈进的决心。
这个庞大的干部群,不论党、团员或群众,大体上都有相当成熟的政治锻炼和相当高尚的政治品质。他们除了村政府主席有少数的津贴外,全都是不脱离生产的义务职(现在才考虑合作社主席脱离生产问题。在合作社里为社事误了工,原则上虽有可以记工分红的规定,可是有些零碎工根本无法上账,所以仍有许多义务工)。说他们毫无怨言也不近事实,不过当他正说着误工太多的话,马上接到了赴县开会的通知,便能嘻嘻一笑去准备干粮。且让举一两个简单的例子:假如有人到社长郭玉恩家里去找郭玉恩,他家里的人往往说:“怎么来家里找他?”好像是说“你真没有常识!他什么时候会在家里坐一会?”副支部书记郭地长,家里一群孩子,只有他一个人能参加农业劳动。在秋收快结束的时候,县里要他去开劳动模范会、党代表会、合作社会。他一连参加了半个月这些会。他的老婆正等着他回来商量买布换季,不料他接到专署通知要他去受水利训练(四十天),连家也没有回,就从县里往专署去了。村长郭秋魁,在秋收后被社里选他负基本建设总责,他说他兼不了,分配给他的工作(领导打土窑)他不干。隔了一天,社里正准备派专人说服他,可是第三天他便自动地干起来了。像这些人,这些事,只要你住到那村子里,管保你每天都能碰到。特别是老干部、老民兵(即抗日时期的民兵)和在抗日战争时期出过力的群众,在为公众服务时候,都能既不抱怨,也不居功,不言不语,若无其事。这些人,有的随着正规部队打过很大的仗,也攻过碉堡,也捉过俘虏;有的当民工抬担架,跟着刘、邓部队到大别山区走过一年之久。那些英雄事例,在他们都觉着平平常常作过去了,现在只不过开开会、算算账、定定计划、作作总结、给军属拨拨工、给外来干部派派饭……自然觉得是轻而易举的事了。自然他们身上也不免有缺点或者缺点还很多,但他们的觉悟是一天天提高的,缺点是一天天减少的,而且愈集体化,落后面起作用的机会也愈少。
我能和这一群英雄们共处三个多月,自然是使我满意的事。只可惜这张像片还没有把他们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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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依靠群众办案,又快又正确
——记云南省楚雄县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运动后的变化
云南省司法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楚雄县人民法院经过了伟大的司法改革运动,已从根本上改变了旧的面貌。在过去,特别在解放初期,这个法院组织不纯的情况是极端严重的。这个人民民主专政的武器,几乎完全被一批坏分子所掌握。曾当过三次伪县长的旧官僚和血债累累的大恶霸,曾先后混进来担任领导工作。经过历次的社会改革运动,这种严重的情况虽然有了一些改变,但组织上仍旧是很不纯的。到司法改革运动的前夕,全院九个干部中,尚有反革命分子两名,旧官僚一人,旧司法人员三人。由于组织不纯,思想不纯的情况也是非常严重的。这些人除了包庇反革命与贪赃枉法外,在办案中更处处表现出旧法观点与旧司法作风。一些旧司法人员曾经公开地以“新法尚未颁布”为理由,向上级书面请求“仍以六法适用”。这个荒谬的请求虽未得到批准,但是实际上他们办案时仍旧是按照伪法院的一套,颠倒是非,歪曲政策,只是坐堂问案,对群众拍桌瞪眼。个别新参加工作的农民干部处在这个环境中,也染上了这种恶习。这样就使人民法院完全丧失了它应有的作用,以致群众反映说:人民法院和国民党时代的法院差不多。
楚雄县是西南地区第一个展开司法改革运动的县,经过三个月的组织整顿与思想改造,现在无论在组织上、思想上、制度上都有了本质上的改变。该县在运动中先后处理了四个包庇反革命、贪赃枉法和有严重旧法观点与旧司法作风的坏分子;同时又调进来六个从剿匪、土地改革、清理积案中锻炼出来的坚强干部。现在法院中共有干部十一人,其中有党员一人,团员四人,在组织上基本纯洁与健全起来了。
在运动中,该院曾展开对旧法观点与旧司法作风的尖锐斗争与批判,提高了干部对人民法院工作性质的认识,划清了新旧法律的原则界限。审判员樊树春是一个青年学生出身的干部,一九五一年五月到人民法院工作。在司法改革运动以前,他不晓得法院工作的重要,特别是跟旧司法人员、旧官僚在一起工作,更感到苦闷。因此,逢人就说:“在法院作这个倒霉的事,到哪里也被人瞧不起。”在司法改革运动中,他经过教育,又看见揭发出来大量的严重问题,才开始感到法院工作并不如自己从前所想像的那样不重要。以后看到坏的干部都调了出去,好的干部调了进来,就更感到工作有了前途。因此他不但在运动中积极检查自己与帮助别人,而且在运动后完全改变了过去的消极态度。审判员李国顺是一个雇工出身的干部,在司法改革运动以前,由于受了周围旧司法人员的影响,作了旧法的俘虏。一九五一年二月,有一个妇女因受丈夫周正安残酷虐待,跳埧自杀身死。但李国顺当时在旧法思想支配下,采取了不告不理的态度。司法改革运动以后,他又听到群众反映两年来有三个妇女因不堪虐待而跳埧自杀。这时他想,现在可不能再不告不理了。因此就通过一些女青年团员,耐心地教育群众,使大家明白犯罪分子不予以法律制裁,即不能保障妇女生命安全的道理。这样大家就积极起来检举,搞清了周正安虐待妇女,逼妻自杀的全部案情,把周正安逮捕法办了。事后还为此召开了一个座谈会,教育群众。有一个经常虐待老婆的胡朝章说:“以后可不能再虐待了。”
在司法改革运动以前,法院干部从来没有想到过依靠群众来办案。解放后三年来楚雄县人民法院完全是坐堂问案,闭门审讯,不但不主动地依靠群众,有时群众到法院作证帮助解决案子时,也被骂为“帮凶”,因此好些案件得不到解决,或者处理错了。司法改革运动以后,法院首先把过去积压下来的六十件案子,分区、分性质整理出来,携卷下乡巡回就审,集体调解。审判员白凤春过去坐堂问案,平均每日结不到一件案子;但是这次他到二区河前乡去,开了两个晚上的会,就解决了婚姻案十六件。他下去的时候,正碰上农民赶交爱国公粮,整天都找不到人,但他并没有向困难低头,他白天帮助农民交公粮,顺便就了解一些情况,摸清当事人的底,晚上他召集调解委员、积极分子和当事人开会,首先说明政策,然后由当事人协商。从前在法院里当事人总喜欢大吵大闹,但现在双方检讨后就自行和解了;和解不了时,调解委员就帮助说服,该离的就离了,不该离的双方也就同意不离。结果十六件婚姻案子只判决了一件,而且当事人都是口服心服。从前法院因不交代政策,勉强地作了判决,时常难以执行,特别是妇女离婚后的财产问题,执行上困难更多。但是现在经过调解与判决后,离婚的妇女就可以立即拿东西,有些男方还自动把女方应得的财产送到乡上来。妇女徐兰英与彭发贵离婚的案子,从前虽然经法院判离了,但是财产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处理。这一次彭发贵起先仍旧说:“我这份财产分给她去了,将来再讨老婆就没有了。”但是群众说:现在有毛主席领导,人人都有一份,她走了带走她的一份,别人来时也会带一份来的。这样就使得彭发贵没有理由再说不给了。第二天徐兰英就请了几个人欢欢喜喜去彭发贵家搬东西,并且高兴地说:“我这个案子从前到区上去了九次,到法院里去了两次,都解决不了。今天法院的同志跑到我们村头来帮我解决了。”乡长周正泉也说:“过去我们整天为这些事情忙,还是搞不清,像今天这个样子真是还没有见到过。”法院干部也感动地说:“过去左传一次,右传一次都解决不了,今天依靠群众办案,真是解决得又快又正确。”楚雄县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运动后采取了这种走群众路线的办案方式,八天中就结了一百二十一件案子,平均每日结十五件。过去坐堂问案,每星期平均仅结十二件。
楚雄县人民法院又经常召集调解委员开会,讲明法院今后办案一定坚决依靠群众,并向他们讲解政策法令。这样,一方面使调解委员进一步树立了当家作主的思想,发挥了积极性,另一方面他们掌握了政策,就能正确地帮助法院解决问题。木工李琨容是一个调解委员,经常参加调解会议,懂得了一些政策,他就积极地帮助法院调解案子。去年十一月间有一个叫陈汝林的,跑来说他的老婆陈桂英踢伤了他,要求离婚。李琨容想:“婚姻法上说过,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现在陈桂英已经怀孕七个月了,怎么可以离婚呢?”他又想:“他们夫妇俩从前感情还不坏,怎么陈桂英又突然会踢伤他呢?”因此他就去了解这个情况,结果晓得只是两口子吵嘴互相扭了几把,于是就去找陈汝林说:“你老婆踢伤了你,我们到卫生院去验验伤,才好处理。”陈汝林因自己并没有什么伤,坚持不去。李琨容就去和街长共同向陈汝林交代政策。说明纵然要离也要等陈桂英生了娃娃一年后才能离。这样陈汝林才说出提出离婚是因为他母亲和陈桂英搞不来,并没有被踢伤。经过调解,陈汝林和陈桂英又重归于好了。在司法改革运动以后,仅李琨容一个人就调解了五件纠纷。现在楚雄全县已建立了五十个区、乡调解委员会,有二百多个调解委员。这一批力量经过在实际工作中的锻炼,已经成了法院工作中的有力助手。
楚雄县人民法院又建立了问事代书制度,设立了问事代书处。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帮助群众写诉状。又在法院门前设置了黑板报,经常向群众宣传政策法令。为了听取群众意见,又在鹿城镇等集镇设置了六个意见箱。此外并准备每两个月召开当事人会议一次,征求对法院处理案件的意见。
经过司法改革运动,楚雄县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威信空前地提高了。过去群众有事也不愿意找法院给解决,法院每月收案平均十四件,最多的一个月也只收案三十件。但司法改革运动以后的一个多月时间就收案二百六十六件。许多当事人在诉状上都提到自己通过司法改革运动改变了对法院的认识,所以有事就要求法院帮助解决。


第3版()
专栏:文化简讯

文化简讯
新疆三年来培养各民族卫生工作人员有成绩
新疆省各地三年来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的卫生工作人员,使全省的卫生事业获得迅速发展。
新疆各地在解放前,卫生工作人员极少,广大的农村和牧区,普遍缺乏卫生工作人员和卫生医疗机构,因而各族人民患病的很多,人口死亡率很高。解放后,人民政府采取各种办法大力培养各民族的卫生工作人员,三年来,已培养了八百三十多名医务工作人员,训练和改造了一千九百八十多名助产人员和旧产婆,并在广大农村和牧区,培养了一万三千多名卫生员。 由于各民族的卫生工作人员已大量培养出来,新疆各地的卫生事业面貌就起了很大变化。三年来,新疆省不仅充实了原有的卫生医疗机构,并且新建了五十一个卫生医疗机构,使新疆十个专区和七十九个县普遍有了医院或卫生所的组织;并有二十一个区成立了人民医疗卫生站。此外,各地还成立了八十八个妇幼保健站和二百二十多个接生站。三年来新疆约有一百四十七万多人受到诊治,三百二十六万四千多人接种了牛痘。各地婴儿死亡率已逐渐降低。
太原市一个半月挖出蝇蛹近千斤
太原市在山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领导下,从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开始展开了大规模的挖蝇蛹运动。这个运动先在省级机关展开,接着全市各机关、厂矿、学校、商店、居民等都卷到挖蝇蛹运动中来。一个半月时间,已挖出蝇蛹近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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