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2月28日人民日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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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各地压制通讯员批评的现象很严重
党报应在党委领导下坚决展开顽强的斗争
各地压制报纸通讯员批评的现象,还相当普遍而严重。近三个月来仅上海解放日报、山东大众日报、浙江日报、黑龙江日报、西安群众日报已经揭发的典型事例,就有“梅芳庭事件”、“柏春溪事件”、“傅忠奎事件”、“刘守本事件”、“朱珉事件”等多起。
梅芳庭是上海市公共交通公司工人、上海新闻日报通讯员。一九五二年春天,他曾在报上对公共交通公司和前新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方面的官僚主义,先后作过揭露与批评。该公司和该区人民政府的某些领导干部,当时虽被迫表示“虚心接受”,但是怀恨在心,找机会报复。当有人检举梅芳庭有“政治问题”时,公共交通公司领导方面不经调查研究,即以梅芳庭“作风一贯恶劣”为词,于一九五二年三月将梅开除,并将梅的“反革命”、“历史上有血债”等材料送交新市区公安分局。前新市区代理区长柳惠就据此在中共新市区区委会上提出要逮捕梅芳庭,并由该区区委会报告了市公安总局。市公安总局也不经调查研究,就决定“传讯拘留审查”。在梅芳庭被无理开除与扣押后,当地店员工人周乐中等曾连续向上海市党政领导机关和报社写信申诉。但由于这些机关处理人民来信工作中的官僚主义,拖延了三个多月,直到去年八月才获得解决,梅芳庭被非法扣押一百零四天后才恢复自由,正式复职。前新市区代理区长柳惠受到撤职处分,其余有关人员,分别受到记过、警告等处分。
柏春溪是山东章邱县第九区巡检乡蔡庄村的积极分子、山东“农村大众”报通讯员。他曾向该报揭发了蔡庄村农民协会主任柏玉利的贪污勒索等不法行为,并写稿批评过该村代耕工作中的缺点,牵连到村代表主任姜玉东。柏玉利、姜玉东等就怀恨在心,勾结了该乡武装委员李友立,捏造柏春溪“破坏婚姻法”、“对抗民兵”,是“反革命”。该区区长李连传,就据以下令逮捕柏春溪,并召开村民大会进行“斗争”。柏春溪遭到打击后,曾把这一情况反映给“农村大众”报。但该报没有采取积极保护通讯员的措施,只是简单地把来信“照转”到中共章邱县委处理。章邱县委片面听信区乡干部的反映,认为柏春溪“历史上有问题”,没作处理。八个月以后,柏春溪又于一九五二年七月写信给“农村大众”报,要求予以支持。这时才引起“农村大众”报的注意,派记者到章邱进行调查,虽然弄清了事实,但章邱县委仍认为柏春溪“历史上有问题”,不予压制批评者以任何处分。“农村大众”报仍表现了自己的软弱,不敢在报上提出公开的批评,把材料送交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最后,经山东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了这个事件。李友立、柏玉利违法乱纪,陷害通讯员,被撤职法办,李友立同时被开除党籍;姜玉东被撤职,区长李连传被撤销党内外职务。章邱县委作了书面检讨。
傅忠奎是浙江于潜县潜东区藻溪乡董家村农会副主任、农业劳动模范。在土地改革期间,他曾向浙江“农民大众”报和中共于潜县潜东区区委会,先后揭发过区干部王荣星勾结坏分子赵炳龙等包庇地主、私吞斗争果实和迫害劳动妇女潘香球的违法行为。王荣星等便在该区区委书记孔涛的包庇和纵容下,对通讯员傅忠奎采取了一连串的报复手段:禁止傅忠奎参加村里任何会议,撤销其农会副主任职务,取消其劳动模范称号并没收其奖章,召开“斗争大会”,宣布傅忠奎是“反革命分子”,确定“管制”。傅忠奎在遭受坏分子的严重打击时,曾几次向“农民大众”报提出申诉,要求报社支持。但由于该报不负责任地将这些信件转来转去,一直转到当事人孔涛手中,致使傅忠奎受到更严重的打击。直到“潘香球案件”被揭发后,才同时揭穿了王荣星等压制傅忠奎的违法行为。坏分子王荣星等现已被逮捕法办,潜东区委书记孔涛被开除党籍。傅忠奎则受到表扬,并恢复了劳动模范的称号。
刘守本是黑龙江肇东县第七区兴华村人、黑龙江日报农民通讯员。他曾在一九五一年六月间写信给黑龙江日报反映该村公安委员宁金亭工作失职、对群众态度不好等情况。信件内容与事实完全相符。当时该报将此信转交肇东县人民监察委员会调查处理。但该会监察员高惠臣在调查时并未深入群众,即认为刘的批评大部不符事实,建议中共肇东县第七区区委会宣传委员张吉祥查究。张吉祥不查究宁金亭的坏作风,反而和宁金亭串通,借口“通讯员写批评稿是写黑呈子”、“报纸刊登批评稿是扩大黑呈子”等理由,连续召开群众大会,逼迫刘守本检讨写批评稿的错误。宁金亭并擅自撤销了刘守本民校教师的职务。此后,张吉祥、宁金亭等更滥用权利限制刘守本和其他通讯员写稿、读报的活动,致使该村通讯工作陷于停顿,十二个读报组全部垮台。刘守本在遭受打击后,曾向黑龙江日报提出申诉,但该报不予重视,仅将这一情况转告肇东县委宣传部,“希望他们帮助解决”。直到一九五二年九月,肇东县另一遭受打击的通讯员亲到报社申诉时,该报才派记者协同肇东县委进行调查,弄清了事实。肇东县委在该村召开了群众大会,各有关干部和压制批评者都进行了检讨,张吉祥、宁金亭等因检讨深刻,分别受到党内劝告和行政上警告处分。
朱珉是西北石油管理局运销公司铜川转运站工作人员、西安群众日报通讯员。一九五二年十月间,他写信给群众日报批评该站站长王景荣任意开除工人,不顾生产安全、造成压死工人事件的官僚主义。群众日报将来信转交西北石油管理局人事处,该处又将来信转交铜川转运站人事员马国荣处理。马国荣不认真处理,反与王景荣勾结,一面挑剔批评中某些与事实有出入的地方,一面搜罗朱珉本人思想作风上的缺点,对朱珉进行四次“个别谈话”,并胁迫朱“更正”。朱珉拒不更正,王景荣等又以“发动群众”的方法,连续召开两次斗争大会,强迫朱珉承认“错误”。朱珉终于被迫写了“更正”。这个问题,被群众日报发觉,就会同西北石油管理局进行调查和处理。王景荣受到党内当众警告和行政上记过处分,马国荣受到党内当众警告和行政上警告处分。西北石油管理局人事处也作了自我检讨。
上述这些压制通讯员批评的事件,都是在事情处理有结果后才被报纸揭发出来的。这说明这些生产单位的党的组织和有关各报还没完全尽到保护通讯员不受迫害的责任。今后各地报纸和通讯员所属生产单位的党的组织必须接受这些教训,对于压制批评的行为,必须及时予以公开的揭露,各地党报应该在各地党委的领导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向压制通讯员的野蛮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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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鼓起了我们大胆展开批评的勇气
鞍山“工人生活”报编委会
我们读了二月六日人民日报“报纸工作述评”所刊“鞍山‘工人生活’报在开展批评中遭遇到官僚主义者的严重阻碍”一文后,一致认为其中对我们的批评是完全正确的。正如该文所指出的,我们没有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向那些抗拒批评、压制批评的官僚主义者展开坚决的斗争。我们不能坚持批评斗争首先表现在:对许多群众反映的批评意见,即使是正确的,我们也不敢独立负责地及时加以发表,而常常是转到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或者是征求被批评者的同意。因而,有些可以公开发表的被我们“照转”了,有些应由编辑部调查处理的来信被轻轻放过了;而对“照转”的来信,长期得不到答复
(如市百货公司、法院、钢铁公司运输部等),我们也不再去追问,好像尽到了转信的责任就行,答复与否或答复的对不对,都不是我们的责任了。这样,就使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被关在官僚主义者的抽屉里,而损害了人民群众批评的积极性。我们的报纸是党和人民群众(特别是工农群众)的代言者,我党中央对反映群众意见的批评,已给予报纸以“独立”处理的责任,即“只要报纸刊物确认这种批评在基本上是正确的,即令并未征求或未征得被批评者的同意,仍然应当负责加以发表。”(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可是,我们却没有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定,而采取了不独立负责的态度。更严重的是,对于因批评而遭受打击的通讯员如工人曹永魁等,没有勇敢地给予公开支持,而是消极地把材料转来转去,甚至材料被丢失了,我们也没再去追究,便不了了之。党中央决定中曾指出:“工农通讯员的活动状况,应列为检查报纸工作和各生产单位党的工作的项目之一。任何人不得滥用权力压制工农通讯员在报纸刊物上的批评,或加以报复。”可是,我们却对马成德等这种滥用权利报复通讯员的蛮横行为,采取了不愤怒的消极态度。
上述这种漠视群众反映的批评意见和没有积极保护通讯员不受迫害的态度,不仅说明我们的党性不强,群众观点薄弱,官僚主义严重,而且说明我们缺乏进行政治斗争的勇气。
为什么缺乏斗争勇气呢?首先是我们从个人得失考虑太多,既怕坚持批评会受到打击或报复,又怕以后的工作不好做。其次,和我们个人政治思想水平太低有关的,就是:几年来编辑部的思想领导也很薄弱,致使编辑部政治原则空气很淡薄,批评和自我批评也开展得不好,理论政策学习则更差。这就是造成我们编辑部在报纸上不能大胆展开自下而上批评的基本原因。
当然,我们在报纸上不能展开批评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和中共鞍山市委的领导有关。市委书记韩天石对在报纸上开展批评的问题,曾两次写信给我们,加以限制。这种限制的结果就是,在编辑部普遍滋长了一种消极情绪,报纸上批评稿的数量也显著地减少了。现在检查,我们完全不应该以消极情绪来对待韩天石同志的意见。因为这种消极情绪,不仅使韩天石同志对待报纸批评的错误长期得不到纠正,而且影响了鞍山各种工作更健康地发展。今年一月三日,我们虽然在党报委员会上曾提出意见,要求市委今后讨论和检查报社工作,定期召开党报委员会,审查报道方针、计划、通知报社参加一些必要的会议,等等;但会后已经一个多月了,市委对报纸的领导还无显著的改进。
今后,我们当接受过去的教训,除继续主动地取得党委的领导外,在编辑部决定从加强理论政策学习,和调查研究两方面入手,以提高报纸的群众性和战斗性。目前,编辑部已结合检查工作,展开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学习。
这是我们的初步检讨。由于我们损害了党的利益,在执行党的决定上犯了原则性的错误,我们愿意接受党给我们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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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共鞍山市委员会接受本报批评
布置学习并指定被批评者迅速进行检讨
中共鞍山市委员会,在市委书记韩天石的领导下,对本报二月六日所载“鞍山‘工人生活’报在开展批评中遭遇到官僚主义者的严重阻碍”一文,进行了集体学习。全体委员并在学习中联系实际进行了检讨。中共鞍山市委员会同时通知鞍山市各部门党的组织,对这个批评,立即组织讨论学习。
中共鞍山市委员会书记韩天石和全体委员认为本报在“鞍山‘工人生活’报在开展批评中遭遇到官僚主义者的严重阻碍”一文中所提出的批评,是完全正确的。他们一致表示诚恳地接受,并将迅速、切实地进行公开检讨和改正。特别是被批评者,必须立即进行公开检讨。中共鞍山市委员会将根据被批评者的检讨和改正错误的程度,分别处理。同时,中共鞍山市委员会又认为:应当通过此次学习和检讨,广泛地开展全市性的自下而上的批评和在报纸上的公开批评,吸引广大工人和人民群众来揭发鞍山市各种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保证鞍山市巨大经济建设任务的完成。为此,中共鞍山市委员会已于二月十一日发出通知,指示所属各级党委从坚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特别是公开的、自下而上的批评着手,把全市的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斗争深入推进一步。通知中并具体规定:一、各级党委要组织并领导基层以上干部,结合学习马林科夫同志在苏联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重新学习一九五○年四月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并学习毛主席在人民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及安子文同志关于“我们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和各级机关中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和反对违法乱纪的坚决斗争”的报告。二、凡过去对报纸批评未作公开答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要迅速答复,否则以违犯纪律论处。三、各级党委要将市委的这一通知向本单位的党员及全体人员进行传达,号召他们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为了爱护党、加强经济建设、改进工作、改进领导而勇敢地向官僚主义、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现象进行斗争,目前首先向一切对批评采取抗拒压制或报复的行为作不调和的斗争。市委一定坚决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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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华东行政委员会卫生局混乱现象严重
华东行政委员会卫生局一个共产党员写信(匿名信)给华东行政委员会谭震林副主席,反映卫生局的混乱情况。局内很多人闲着没事做:有的在工作时拉胡琴,扯乱谈;有的关起门来打扑克、下棋。卫生局里的政治空气非常稀薄。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领导干部有官僚主义作风。该局局长崔义田非常自满,很少注意政治领导。在每一个政治运动中,他很少起带头作用。“三反”运动中他的第一次检讨就是叫秘书写的。他虽则作了检讨,但工作作风并没有多大改变。他对上级往往采取报喜不报忧、唯唯诺诺的态度;对下级则不深入下层,不了解下情,只愿听好话,不愿听“坏话”。对一些常向他提意见的人则视为眼中钉,希望把他们调走;他拉拢一些随声附和的甚至饱食终日的干部。这次调动干部时,他把他认为不好的人都调走了。他对大家在“三反”运动中所提出的许多合理化建议,置之不问。他嘴里说要下面提意见,但别人提出的意见就如“石沉大海”。此外,崔义田还有严重的本位主义思想。例如,几个月以前,中央人事部来信调一位原来学化学的同志到其他部门工作,但至今还没有让他走。这位同志天天来到办公室里,只是烤烤火,喝喝茶,无事可做。崔义田曾对人说过:“中央要调干部,我在华东,就不给。”
华东卫生局干部中的政治时事学习搞得很不好。领导干部不能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因而远不能满足大家的要求。例如此次学习马林科夫在苏联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大家要求负责同志做一个动员报告,都没有得到允许。党内也缺乏民主生活,支部大会讨论问题时,一般党员的意见往往遭到压制。在上述情况下,上下不通气,离心离德,正气不能发扬,许多人把意见闷在肚子里,不敢向上级提出来,怕报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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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控诉宿县专区卫生院前院长沈桂鼎的罪恶行为
编者按:侯金山同志被陷害事件,不仅揭露了宿县专区卫生院前院长沈桂鼎陷害干部的罪行,而且暴露了宿县专区党和行政的领导机关的严重官僚主义。江苏省党政领导机关应迅速调查处理这件案子,给犯罪者以应得的处分。
被害人侯金山口述
我是江苏省萧县人,贫农成份,现年二十六岁,中共正式党员。我很早就参加了工作,曾干过通讯员、卫生员、护士班长等工作。一九五○年四月上级分配我到宿县专区卫生院工作。那时院长是沈桂鼎。他原在分区部队工作,他调到这里工作时,几乎从分区带来了全班人马。沈桂鼎提拔了朱传英为医政课长,宋元为预防保健课长;他自己的老婆尹静则担任管理库房的工作。这样,沈桂鼎等就在院中形成了一个“统治集团”;沈桂鼎在该院工作时,向来未进过病房,整天和老婆尹静开心取乐,鬼混一起。朱、宋二人被提拔为课长后,借着沈的势力,在院内欺上压下,横行霸道。宋元竟私刻图章,冒充党员;朱传英贪污腐化,乱搞女人。在沈的操纵下,瞒上欺下。一九五○年宿县专区实际上只成立十五个卫生所,该院胆大妄为地向上谎报为八十五个,骗取了十万斤建设粮。一九五○年七月我们在萧县(那时江苏还没有建省,该县属安徽)北望区抢救灾民时,实际上只抢救了一万六千人,他竟谎报了十万多人。沈桂鼎为了骗取上级的财物,竟把预防保健课课员吕本杰关在屋里,编假数字。
沈桂鼎在任职期间,从来不下病房,对病人的疾苦是根本不问的。有一次事务处把馍蒸的太大了
(有半斤左右),重病的人不能吃,我报告沈桂鼎,沈却说“不吃就算”。
沈桂鼎对院内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更是谈不上了。因此,护士等打骂病人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有的恶劣分子如谢南侠(已开除),当女病人呻吟床褥的时候,竟丧心病狂地采取野蛮的行为,奸污了她们。
以上事实,在该院行政会上我都作了报告,并曾书面向沈报告过,沈都置若罔闻。有一次,沈竟把我叫到一边,熊(痛骂)了我四个钟头,还说我是“管什么的”。
一九五○年在院休养的病人对领导方面表示不满,有的干部同志说:“我们向报社反映(指批评)去”。这事被沈桂鼎知道了,他说:“拉来,我揍他一顿,再让他去批评。”
由于沈桂鼎对我反映的情况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一九五一年一月我就把该院的情况报告给前皖北行署卫生处苏书轩处长,二月间又向中共宿县地委报告。当时卫生处未及时派人下来检查,反把我的报告交给沈桂鼎的老婆尹静看(那时尹静由宿县去合肥开会)。尹就写急信告诉沈桂鼎(那时沈到华东机关去开会)。沈在上海发快信寄给尹静亲收,信上说是坏分子活动。尹静接信后,即向专署公安处报告说:“院内出了坏人。”这时(一九五一年四月)正是镇压反革命的时候。后来沈桂鼎从上海回来,我就在沈桂鼎所捏造的“通特暴动,拖枪逃跑”的罪名下,被诬为反革命分子了。
一九五一年四月,我经沈桂鼎批准请假回家探亲。就在这时,沈桂鼎告发了我,当时宿县专署公安处竟片面地听信了沈的意见,派武装人员到我的岳父家(那时我正在岳父家玩),不容分辩,将我绑起来带到了专署公安处。
这里应该说明:捕我的人以及审讯的人员,对我的事情也采取了官僚主义的态度。
我是在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五日被捕的,十六日开始审讯。当时的审讯人是公安处保卫科科长汤宜德、审讯科科长甘化昌等人。他们是官僚主义者,毫无根据地质问我说:“你通那些人?电台设在那里?每月从徐州银行领取多少钱(活动费)?”并声言要公审我,枪决我……。我因被轮番地审讯,已经疲倦不堪了,我实在没有什么可供的。我便向审讯人员甘化昌等述说卫生院的情况,以及被沈桂鼎诬告(被捕后,我完全知道是沈搞的鬼)等情,他们也不加以理睬。等以后再审讯我时,我仍然告诉他们是沈桂鼎陷害了我,他们不仅完全拒绝我的意见,并有时辱骂我,使我受了极大的痛苦与污辱。
沈桂鼎怕害不死我,又拉了一个所谓“人质”。这个“人质”便是曾和我一起玩过的孙学品(外号傻子,实际上也是傻子)。沈桂鼎召开了一次会议,对孙学品进行斗争,硬说孙学品也不是“好人”,说他知道我要“通特暴动”、暗杀院内协理员陈廷元。沈还怕不牢靠,又找了孙学品,进行几次个别谈话,叫他说我是“通特暴动,企图暗杀”。
这种不白之冤,终于使我走进了监狱。行政方面宣布将我撤职,我的党籍也没有了。
宿县专署公安处从我那里审讯不出什么东西来,便把我转给专署监察处。该处的检查员刘永泽,又开始对我审讯了,仍然没有讯问出头绪,就把所谓
“人质”的孙学品拉上来当面对质。之后,沈桂鼎亲自出面对质。我当时怒气冲天,就当场揭发了沈桂鼎的无耻阴谋,可是监察处的审讯人员反说我是
“打击沈桂鼎”。我再想申述时,监察处的审讯人员就不容我说话了。
专署监察处审讯不出什么东西,又把我转给专署人民法院“受理”。
我在被捕后,曾先后向中共宿县地委、专署人民法院、监察处写了报告,当时都没有得到处理。直到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地委组织部和地委、专署直属机关党总支委员会才派人来了解我的情况。这就使我得到了一些安慰与鼓励。
我被押解到法院后,法院方面对我的案件是怀疑的,不相信的。但直到“三反”开始,领导方面想从我这里了解沈桂鼎是否有贪污材料,经过我再次的申述,才证实了我的案件全部是假的。那时我才被前地委宣传部部长吴献贤等领导同志释放,并恢复我的自由,恢复了我的工作和党籍。
以上是我被沈桂鼎陷害的经过。我在监狱里整整地蹲了十一个月(和一切重要的反革命分子关在一起,并带了六七个月的大镣)。当我离开法院时,我几乎变成一个失去知觉的人,耳聋眼花,瘦弱不堪。我是一个几乎被害死的人,现在出了法院,我是如何的感谢党啊!
我要控诉的是:自“三反”到现在已经一年了,而沈桂鼎这个恶劣分子还未得到应得的制裁,仍然逍遥法外;而与此案件有关的一些官僚主义分子也未得到适当处理。请党报支持我这个控诉,对这些违法乱纪者和官僚主义分子作坚决的斗争!
(花纯儒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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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报纸工作述评

向压制通讯员批评的野蛮行为开火
在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完全证明通讯员的重大作用,正如斯大林在与“工人通讯员”杂志工作人员的谈话中所说的“他们首先是我们苏维埃社会缺点底揭发者,是为消灭这些缺点而斗争的战士,是无产阶级舆论底指挥官。”党报经过通讯员对我们各种工作中缺点和错误的批评,不仅密切了党报和群众和实际的联系,巩固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了党和国家的民主化,而且使党和人民政府及时了解了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便于改进工作。过去所有报纸的经验,也都证明了广大通讯员的这种重要作用。
但是,有一部分人就因为通讯员批评了他们的缺点或错误,而把通讯员看成“眼中钉”,不惜滥用权力实行压制、打击和报复。近三月来,上海解放日报、西安群众日报、黑龙江日报、山东大众日报和浙江日报所揭发的“梅芳庭事件”、“朱珉事件”、“刘守本事件”、“柏春溪事件”、“傅忠奎事件”等,就是压制通讯员批评的几个事例。
这些事件表明,某些干部对待通讯员的批评,完全违反了中共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而采取了极其卑劣的手段。他们看到批评,拍案大骂;“追查”写稿人,诬以“无组织无纪律”或“反领导”;制造“舆论”,软硬兼施,“个别谈话”,胁迫“更正”;甚至伺机报复,不惜诬陷好人制造一些“莫须有”“反革命”的罪名,开会斗争,逮捕扣押。这种现象,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这些压制批评者所以胆敢这样胡作非为,是和某些地方党报和党委的软弱分不开的。他们对待受到压制和打击的通讯员,没有采取坚决保护的革命态度,他们不敢把压制和打击通讯员的坏人所做的坏事,拖到日光下来。因此,为了向压制通讯员批评的野蛮行为展开有效的斗争,首先就必须端正党报和党委对待通讯员批评的态度。
第一,报纸编辑部必须对通讯员所反映的群众的批评意见,经常采取热情欢迎和积极保护的革命态度。我们既要反对像浙江“农民大众”报那样把通讯员批评信转到被批评者手里的“推出去了事”的态度,也要反对像黑龙江日报、山东“农村大众”报那样对通讯员长时间遭受打击不感觉愤恨、不加以支持的官僚主义态度。这种漠视通讯员意见的官僚主义态度,在各地报纸编辑部是比较普遍存在的,并且长时间没有得到彻底纠正。其原因固然也在于处理批评性的来信来稿有很多困难(如批评的真实性、准确性等等),但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编辑部不少编辑人员把处理批评稿看作是一种“麻烦”、“包袱”,怕负责任;特别是在批评到相当负责的干部时,更有顾虑,不敢进行公开揭露。因此,要向压制批评者展开斗争,党报编辑部就必须彻底纠正编辑人员中的这种错误思想,勇敢地负起保护通讯员的责任。斯大林同志教导我们说:“保护自己的通讯员不受迫害,应当由报纸本身负责,因为只有报纸才能掀起剧烈的揭发性的鼓动,来反对反动的蒙昧主义。”(与“工人通讯员”杂志工作人员的谈话)
依据斯大林同志的这一指示,党报编辑部不但要负责保护通讯员,而且要能够掀起剧烈的揭发性的鼓动。可是我们的不少党报对于压制批评者的野蛮行为,往往是等待事情处理后才揭发,而在揭发时,又很缺乏剧烈的鼓动和深刻的批判。例如,压制通讯员批评者最惯用的借口之一,是“无组织无纪律”。那么我们的党报就不应只作客观的报道,而应从思想上加以严格的批判,并向他们和所有人民群众说明为什么通讯员无论是党员或非党员,向党报写批评稿都不是“无组织无纪律”的道理。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党员的权利规定:“在党的会议或党的刊物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实施问题之自由的切实的讨论。”“向党的任何机关直至中央提出建议和声明。”这对于每一个共产党员当然是毫无例外的。一九五○年四月十九日中共中央公布的“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中,又明确规定,必须“吸引人民群众在报纸刊物上公开地批评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并规定“任何人不得滥用权力压制工农通讯员在报纸刊物上的批评,或加以报复。”这就不但对于共产党员,而且对于非共产党员都是毫无例外的了。这是我们党关于在党内外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不可动摇的原则。因此,通讯员在党报上批评任何人、任何机关,都完全不是什么“无组织无纪律”。相反的,违背这一原则而压制通讯员批评的人的行动,才是真正的“无组织无纪律”。再如,压制通讯员批评者另一个惯用的借口,就是说通讯员的批评是“破坏领导威信”。那么,我们的党报就应该向他们和所有人民群众指明,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并不是因为这种批评真的会破坏国家的和党的利益,而是因为他们自己做的丑事被拖到太阳光下面来了,有损于他们的“尊严”。我们对这些人的思想上最肮脏的东西,必须予以彻底挖掘,才能打破他们的一切借口,使他们无处藏身,才能激励人民群众奋勇参加对一切坏人坏事的斗争。
第二,各级党的组织,必须对通讯员的工作进行积极的领导和支持。中共中央在“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中规定:“工农通讯员的工作,除由报纸领导外,并应由所属生产单位的党的组织加以协助。工农通讯员的活动状况,应列为检查报纸工作和各生产单位党的工作的项目之一。”为了坚决保护通讯员不受迫害,并清除压制批评的违法乱纪现象,党中央在同一决定中又规定:“如被批评者拒绝表示态度,或对批评者加以打击,即应由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处理。上述情事触犯行政纪律法律的部分,应由国家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予以处理。”这说明各地党的组织以及政府机关不仅有责任协助通讯员工作,而且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通讯员不受迫害。马林科夫同志在联共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说:“以为自下而上的批评能够以自流的方式自动展开的看法,是错误的。只有在每一个提出健康的批评的人能够确实知道他可以得到我们组织的支持,确实知道他所指出的缺点会真正予以消除的时候,自下而上的批评才能展开和扩大。”那末,不难明白,各级党委要坚决保护通讯员不受到压制和打击,是开展自下而上的批评的起码条件。只有通讯员确实知道他们可以得到我们党的组织的支持时,在报纸上的自下而上的批评才能展开;也只有当那些惯于压制和迫害通讯员的人,确实知道他们的行为是犯法的,是党所决不能容忍的时候,他们才不敢胡作非为,才有可能转向采取诚恳对待批评的态度,终止他们迫害通讯员的企图和野蛮行为。
“迫害工农通讯员是野蛮行为,是资产阶级习气底残余。”(引自斯大林与“工人通讯员”杂志工作人员的谈话)因此,光靠说服教育还是不可能彻底消除它的。同时目前各地还有不少严重的违法乱纪事例,尚未完全被揭发出来。这就有待于各地党报、党委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和通讯员,继续发扬革命的斗争精神,把那些压制通讯员批评的人,“当作党的死敌,与之进行无情的斗争”。(马林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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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在电影剧本创作上走了弯路
于敏
我是职业的电影剧作者。我曾经在十八个月中间,走了四个工厂集中的地区,访问了一些工人和干部,但结果没有写成任何作品。
我一开始学写电影剧本,就感到有两个不易解决的问题:我的写作能力和人民对于作品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这是一。创作本身要求作者深入生活,必须准备充分后才能开始写作,可是电影企业的生产计划性则要求作者在一定时间交出剧本。这是二。我为自己设定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是:尽量缩短写的时间,提前完成一个作品,然后争取较长时间深入生活和提高自己。在这样思想的支配下,我惶惶然各处奔走,唯恐抓不到可写的题材。
一九五一年春,上级要我写一个好厂长。我觉得写一个基层工会主席也许较易着手。我在工厂时,接触到一些工人干部,他们对国家事业的献身精神是令人感动的。我的计划被批准了,我得到了四个月下厂生活的时间。我打算在石景山住两个月,准备把它变成自己体验生活的一个“据点”;再到鞍山住一个月,到大连住一个月。在一步步执行计划的过程中我又发现沈阳是工会工作的先进地区,于是又计划到沈阳去住两三星期。好像一个家庭主妇,我以为把各种材料装满了篮子,就可以回去烧出可口的菜来。这样,我的主要劳动都花费在寻找合意的事件上了。至于要写的中心人物,我却仅仅访问了四、五个基层工会干部,每人的谈话时间最多的没有超过六小时。我只是大体了解他们的工作过程和生活经历。在寻找事件的过程中,我发现很多事情是动人的。一类是工人在学习掌握技术时表现了可惊的智慧和不怕困难的精神,如沈阳的张义昌,大连的刘钊小组,鞍山的李凤恩等;一类是技术人员和工人相结合,因而提高了双方的工作能力,如沈阳冶炼厂和三二一工厂的一些例子;一类是工人在竞赛运动中的创造发明,这方面更有无数的例子。
四个月的期限到了,我回到家里,在桌前一坐,抱头思索。我发现划了许多红线的笔记本一点也不能帮助我展开想像的翅子。几个无法克服的矛盾逐渐明显起来了。第一,我自己已经不能满足于初期电影那种纪录式或报道式的故事。我想从人物身上落笔,但却没有办法让我的主人公在脑子里活动起来。这些工会干部的爱好、趣味、志愿到底是什么?他们对待老婆、父母、子女和朋友的态度是怎样的?他们碰到成功或失败时的思想和情绪是怎样的?一般的和特殊的,我都捉摸不到。在这种情况下,我不但创造不出什么典型,连一个使我自己相信的活人都写不出来。第二,当我第一次下厂时,觉得工人的生活就是劳动。确实,愈是先进工人,他的工作时间就愈长,说日以继夜,一点不假。这就很容易使人发生一种错觉,以为他们除劳动外别无生活,除机器外别无爱好。实际情形却不是这样简单,尤其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生活的改善,工人的生活方面更加多起来,他们的精神状态和伦理观念也都起了显著的变化。我渐渐懂得,不能在作品里老把工人拴在机器旁边。观众到影院来,决不要看轮带的运动和各种生产过程;他们要看的是生活中的人。我想从生活方面落笔,愿意写出工人精神生活方面的变化。但我口袋里的材料却都是一些生产事件和技术事件。要具体地形象地表现出工人的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的变化,他们的思想和精神方面的提高,我的积蓄实在贫乏得可怜。第三,我想把我的主人公放在真实的斗争中间,但我对那些事件的了解都是浮面的。我读了许多有关工会工作的文字材料,脑子里装了许多概念,什么工会应当办好生产、生活、教育三件事啦,工会应当善于依靠党的领导和取得行政的支持啦,应当推动组织进行工作啦等等。概念多,而具体的生活知识少。
在事件的圈子和概念的圈子里,绕了几个来回以后,我渐渐明了:在创作工作的第一步上,在体验生活的方法上,我已经走了一段弯路,此刻已无可补救了。
这还不算。在创作方法上,我又走了另一段弯路。基层工会主席,多半是工人出身的。他们有工作的热情,和工人群众有密切的联系,有办好工会和工厂的宏大志愿。他们都是任劳任怨,但又不知怎样工作。如果工厂党委能够向他指出明确的方针和正确的工作方法,他们就会做出惊人的成绩。要写这种人物,最好是写他们的生长发展,从而展开对他们优良品质的刻划。我当时不是这样想,我要按照故事形式上所要求的,集中在一点上写,写他如何正确地组织生产竞赛。这种从主观的意图出发,从形式的要求出发而不是从现实人物所提供的可能性出发的做法,使我在创作工作的第二步上又绕了一个弯儿。
文艺整风学习使我在创作思想上弄清了许多问题。要创造一个人物,决不是四五个月的劳动可以奏效的,因为工业和工人对我毕竟还是生疏的。要使劳动得到结果,不但需要较长的时间,也需要正确的深入生活的方法和正确的创作方法。
随着时间的过去,一种欠债的感觉逐渐压迫着我。一方面,我知道已经无法用取巧的办法从事创作,另一方面,我又想早一点弄出作品,以便安心到生活中去。文艺整风以后,我在石景山钢铁厂的车间支部工作了四个月,这个工作使我的体会比过去深刻一些。一种偿还宿债的心情又促使我提起笔来。我想以抗美援朝运动为背景,写一个爱国增产的剧本,这里边也必然会接触到工人当中的先进思想与保守思想的斗争。我写成了一个梗概。后来我发现自己无法真实地反映先进思想与保守思想的斗争,同时,我所设定的人物中有的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明明知道这是弯路,但又硬着头皮走下去。
在这个长的期间,电影局的创作组织领导者曾给我不少帮助,但这种帮助还是很不够的。经过文艺整风学习后,大家已经认识深入生活、改造自己的重要性。现在,领导创作的工作已经不能停止在这种一般性号召上了。应当和作者研究:哪一种深入生活的方法是正确的,哪一种是不对的;哪一种创作方法是对头的,哪一种是不足取的。就是说,应当监督和指导作者深入生活和进行创作的全部过程,从中发现好的经验并加以推广,而批评那种不正确的想法和做法。做领导工作的,在这方面还做得很不够,对于作者的了解还很不深刻,不具体;只有
一般行政上的领导,而无思想上的领导。为了提高作品的水平,除了作者本身的努力外,领导者应该加强对作者的思想领导和具体指导。
从我自己所走的弯路中,我得到两条教训。一条是不要到处抓材料。首先应该深入一点,真正熟悉几个人物,然后多走几个地方多接触一些人,以作补充,综合或参考。这样点面结合起来,可能得到比较好的效果。另一条是不要半途而废,应当看准目标,一竿子扎到底,不做出结果决不罢休。只要坚持下去,决不会徒劳无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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