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2月17日人民日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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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倪官屯村的“儿女亲事” 
林洪
编者按:卞立群和卞荣花结婚的经过,说明只要男女双方意志坚决,区乡(村)干部积极支持,正确地按照婚姻法办事,一切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各地区乡(村)干部都应该学习倪官屯村干部的榜样,努力学习与宣传婚姻法,贯彻执行婚姻法,积极支持青年男女的自由婚姻,劝说老年人和对婚姻法有误解的人,使大家都能明白自由婚姻的好处和封建包办买卖婚姻的害处。
河北省交河县二区倪官屯村有一对互相爱慕着的青年男女。男的叫卞立群,是村青年团支部书记,二十多岁。女的叫卞荣花,是一个妇女积极分子,十九岁。他俩得到区、村干部的积极支持,战胜了家庭的阻挠,在一九五二年九月间自由结了婚。附近村庄的群众把这件事称为倪官屯村的“儿女亲事”。
卞荣花的父亲是一个中农,名叫卞春常,四十来岁,封建意识非常浓厚,说话作事蛮不讲理,横得很,妻子儿女都不敢违抗他的意志,乡亲们也都有点怕他。这个村因村干部对婚姻法认识较好,妇女普遍参加了生产和各种社会活动,村里的冬学民校也办得不错。一九五二年春天,差不多每个星期六还要专门讲一次婚姻法。卞春常对妇女参加社会活动很看不惯,虽然嘴里不讲,心里总不愿自己的女儿参加识字班。去年打井防旱时,也不让荣花出去拉滑车。但是荣花不顾父亲的不满,积极参加了识字班和各种社会活动,对村里的各项工作都很热心,村青年团支部已经决定把她作为发展对象。卞春常就越发不高兴。去年春季有一天,他和老伴商量了一下,便偷偷地给荣花找了一个婆家,并收了男家的聘礼,也没有到区登记,就算是订了婚。荣花因为在识字班学习了婚姻法,知道婚姻应该由自己作主,父母不能包办;又听说男方年纪小,人也不好,心里自然很不高兴。但她知道父亲脾气很暴,当时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背着人哭。不论在家或上识字班,情绪总是不好。卞立群是村青年团支部书记,常常到识字班去,看见荣花总是愁眉不展,便问她是怎么回事。荣花家和他家离得很近,彼此都很熟识,她早就对立群有很好的印象,知道他为人正派,工作很积极,在村中很有威信。于是,她便一面哭泣,一面向立群诉说了自己的苦处,并且说,她不敢说话,否则她父亲就会活活把她打死。立群听了,便多方安慰和鼓励她,而且保证青年团和妇女会一定支持她。荣花觉得找到了知己,以后不论在识字上有困难,或者有别的事,总是去问立群。日子一久,立群看出荣花很爱他。虽然想到荣花的父亲很厉害,心里有点畏惧;但因自己很爱荣花,也就积极主动地去接近她。从此两人便常在一起谈话,一起工作,学习,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不久,两人更互相许配了终身。去年九月间,两人谈到到区上登记结婚,立刻就想到荣花的父亲一定不同意,前面的困难很多。但是两人的斗争意志都很坚决,互相表示要豁出生命,争取自由结婚。万一不能成功,那就男不婚女不嫁。两人还谈好,荣花先找一个借口住到外婆家去,等立群去找她时再一起到区上去登记。
荣花走后,立群马上跑去找村的党支部书记赵会川(女),希望得到支持。赵会川听了立群的叙述,认为他们两人的情形完全合乎婚姻法的规定,立刻表示要用党的力量支持他们。但是,赵会川知道卞春常很蛮横,不大容易说通。为了慎重起见,当天晚上她便召开了村的主要干部会议。经过动员,到会的每一个人都表示要认真执行婚姻法,但对卞春常都有点害怕。支部副书记说:“咱们保证按婚姻法办事,但咱们得准备着挨打。”村妇女会的干部说她们不怕挨打。村民政委员提醒大家:如果干部对这件事坐视不管,就可能发生人命案件。讨论结果,一致同意积极支持立群和荣花的自由婚姻,先尽力说服卞春常和他的老伴。恐怕村的力量不够,又决定每一单位派一人,共同到区上请求派人帮助处理这个问题。第二天一早,赵会川和支部副书记、村民政委员、村公安员、村青年团的干部、卞立群等便一同到了区上。和他们谈话的是区公所秘书和区妇联会主任娄韧。两人都认为立群和荣花的条件合乎婚姻法,当场鼓励他们,认为他们积极支持争取婚姻自由的男女是完全正确的,并同意派人下去协助他们。
区、村干部的积极支持鼓励了卞立群,第二天下午他便冒着雨跑到了荣花的外婆家。荣花听他说了以后,也非常高兴,马上穿得整整齐齐的,两人一起到区上办了结婚登记的手续。天快黑的时候,区妇联主任娄韧和他们一起回到倪官屯村。区、村干部恐怕出事,先把荣花安置在村妇女会,然后派村民政委员和村妇女会主任等去动员立群的父亲。立群的父亲完全同意立群和荣花结婚,但很害怕惹下卞春常。他说:“只要干部们保证不出事,我没有意见。”几个村干部回到村公所,已经快半夜了。赵会川立即和村主要干部去到卞春常家。虽经大家三番五次地讲解婚姻政策,又结合实例进行了教育,但卞春常却跺脚大骂,说是卞立群抢了他的闺女,骗了他的闺女,又说是干部强迫她闺女去登记的。赵会川眼见他这种横蛮的态度,便对他说:“政策给你讲得清清楚楚,你要是敢违法,我们就要依法办理。”卞春常仍然不听,急急忙忙跑出去了。
这次动员说服没有成功,区妇联主任娄韧又带着村干部们,打着灯笼,第二次到卞春常家去解释。卞春常不在家,大家给他的老伴讲了讲政策,又回到村公所开会,研究突破困难的办法。有人提出:卞姓是一个大族,可以找他本族的当家人和平常给他出主意的邻村教师卞英来,让他们去动员他,可能发生作用。于是村干部立刻派人连夜找来了两个卞族的当家人和卞英。区、村干部耐心地给他们讲解政策,但这三个人思想很落后,都不同意自由结婚。正争论间,忽然听见卞春常叫骂砸门的声音,大家立刻跑了出去。原来是卞春常跑到荣花外婆家找他闺女回来了。他没有找到荣花,便认为一定是立群把荣花带到了自己家里,因此正在打立群家的门。可是立群的父亲早有准备,早就把门闩好了。区妇联主任和区武装部的干部严厉制止了卞春常这种野蛮的行动。几个村干部和卞家的本家又一起到了卞春常家。村干部又再三说服动员,卞春常才提出:他要和闺女见见面。只要闺女同意,他没有意见。这时东方早已发白了。区、村干部不顾一夜的疲劳,继续解决这一纠纷。他们恐怕卞春常要殴打立群和荣花,因此先回村公所布置人保护他俩,然后才去请卞春常夫妇。这时立群和荣花的婚事早已轰动了全村,群众围到了村公所。大家议论纷纷,认为干部的处理是正确的,都不同情卞春常。卞春常刚一跨进村公所,便向他闺女说:“你什么时候到区上登记的?是卞立群强迫你去的吧?”但是荣花立刻回答说:“是我自己愿意去的,我就是看见他好,就是愿意和他结婚。”卞春常反问:“我给你找的那个婆家,没有征求你的意见吗?”荣花回答说“没有”,而且揭露了他包办婚姻的经过。卞春常生气说:“你不同意,为什么不早说?”荣花回答说:“我不敢说,怕你打死我。”卞春常的老伴看见闺女竟敢和父亲还嘴,便大哭大闹,骂荣花:“你没有良心,我把你养大了,你今天要把你爹活活气死哪!”卞春常看见硬扭扭不过来了,突然提出说荣花只有十七岁,不够结婚年龄。荣花立刻反问她父亲:“我不够结婚年龄,你为什么给我订婚?你说我只有十七岁,谁给你证明?”院里的群众都不约而同地回答说:“没有人证明!”卞春常和他老伴看见这一着也失败了,又高声咒骂荣花,说不再认她这个闺女。区妇联主任娄韧看到群众已经看清楚了事情的是非,便对卞春常说:“你已经问明白了,你女儿的婚姻是自主自愿的。”然后转过来问荣花和立群:“你们两人几时结婚?”两人都回答说:“就在今天。”当天中午,干部和群众便帮助他俩布置好了礼堂,挂上了毛主席像,小学生们在举行婚礼时还唱歌庆贺,几乎全村的人都跑去参观婚礼。区、村干部就抓住这个机会,利用这一生动的事例,再一次向大家进行了婚姻法的宣传教育。从此,这一对青年男女便结成了幸福美满的夫妻。许多妇女当时就互相议论说:“自由结婚真是好,又光荣,又省钱;不像咱们过去由父母包办,两个人一次面也没有见过,就硬塞在一个房里,你说那多么苦恼!”
结婚仪式举行过了,荣花的父母还是不甘心,又跑去找到荣花,要她把镯子取下来,而且硬要扒她的衣服。荣花立即把镯子取下来给了她爹,说:“土地有我一份,衣服我还要穿!”卞春常在本族卞英的怂恿下,又去找到区妇联主任娄韧,说是荣花和立群是没有出五服的本家,不能通婚,要求给他写封介绍信,他要到区上去控告。娄韧和村干部把荣花和立群两家的家谱一辈一辈地数给他听,说明他们两人已经出了五服,并且再三劝他说:“你女儿已经和立群结了婚,大家应该好好相处,不要再找是生非。”他不接受,坚持要去控告。娄韧便对他说:“如果你一定要去告,不用介绍信,到那里都能告。”他还是不听,坚持要介绍信。区、村干部商量以后,认为要写介绍信,便应该把事实经过都写上。写了以后念给他听了,交他带上去区控告。卞春常到了区,结果受了一顿批评。但他还是不肯罢休,又放出空气,说是要把荣花夫妻两人砸死。荣花和立群怕出事,暂时躲到外村亲戚家十几天。区里知道了,认为这样会妨碍生产和工作,又让他们回到了本村,同时让村里派人暗暗保护他俩。这时,荣花娘的思想已经搞通了,和荣花恢复了母女的旧好。卞春常在卞英的怂恿下,又到沧县专区分院控告一次,还是受了一顿批评。最后终于死了心,也和荣花恢复了父女的正常关系。以后,荣花仍然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而且积极下地生产。立群也更积极工作,不久被提升为区干部。附近村庄的群众都很称赞。过了些时,沧县专区的电影放映队到倪官屯村一带放映“儿女亲事”。许多群众看了以后都说:倪官屯村也出了一个“儿女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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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党对黄逸峰事件的严肃处理
有力地鼓励了自下而上的批评
“党是把压制批评的人当作死敌的,如果他们不坚决改正错误,党是决不会宽容他们的。”党对黄逸峰事件的严肃处理,正是用活生生的事实向全国人民这样宣告。这已经有力地鼓舞和支持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自下而上的批评以及对压制批评、违法乱纪行为坚持斗争的勇气和信心,并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切地感到党的光荣、伟大和正确,进一步加强了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月二十三日本报发表了黄逸峰事件的经过、处理结果以及以“压制批评的人是党的死敌”为题的社论后,每天收到各地读者的大量来信就充分表现了这个情况。
所有来信的读者都认为:党对黄逸峰压制批评的反党行为严肃处理并大张旗鼓地公布,是完全符合人民利益和要求的,是完全正确而十分必要的。读者柏文山、晨曦、李伟萧、孙明等在来信中都指出:目前在我们党和国家机关中,还有着不少的大大小小、明明暗暗的黄逸峰之流的“老爷”。正如马林科夫同志指出的:“他们絮絮不休地表示对党忠诚,但是实际上,他们不接受来自下面的批评,他们压制批评并对批评者施以报复。”而党对黄逸峰事件的处理,就给这些压制批评者提出了严重的警告,给开展自下而上的批评和反对压制批评行为的斗争以有力的支持。
从党对这个事件的处理中,很多读者为党的伟大正确、光明磊落所感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语文系教授李长之来信说:“读了你报‘压制批评的人是党的死敌’的社论以及关于黄逸峰压制批评事件的经过和处理结果的报道后,我不能不把我读后感动的心情告诉你们。在未读完各文时,我已经热泪盈眶了。我觉得这正是我心目中向来认为伟大正确的共产党的精神;我觉得被我们看作亲人似的共产党正是这个样子;我觉得我对共产党的坚信没有错,正是这种坚信使我努力工作,而且以后还要更努力地工作。我以后更要坚定不移地跟着中国共产党走!我对于共产党了解不够深(因为限于自己的思想水平),但深信像这一种对事坚持原则的斗争精神,为加强党的纯洁和密切联系群众而坚持斗争的精神,就是共产党所以伟大而正确的理由之一。我以激动的热情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北京东郊啤酒厂周传厚来信说:“读完了报纸,我心里就叨念:党真是伟大正确、可敬可亲;要是把全厂职工召集在一块儿,把报念给大伙听,教育意义可大啦!我一有空碰到人就讲这条新闻和社论。第三天,我的叨念变成事实啦,我们的政治课就学习‘压制批评的人是党的死敌’这篇社论。大家都深深觉得共产党真是光明磊落、大公无私!”
从党对这个事件的处理中,很多读者增强了坚持原则斗争的勇气和信心。读者赵宗举、赵辉、孔繁昌、王祖唐、陈步湘、马熙敏等很多人都在来信中批判了因怕受报复、怕“穿小鞋”而不敢大胆对错误现象进行坚决斗争的思想。他们指出:对党和国家工作中的缺点提出批评,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也是每个爱国人民的责任。怕受报复而不敢展开批评是不对的,同时也是不必要的。因为,在毛泽东同志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人民群众完全有权利批评党和政府的工作,压制批评的现象终究是局部的、暂时的。只要我们坚持正义的、不屈的斗争,我们就一定能够得到胜利;因为有伟大的党和毛主席支持着我们,因为党的纪律原则只有一个,任何压制批评者——不管他是多么有地位有历史的党员,都必将受到党纪的处理。这些读者都充满信心地保证今后要更加积极地关心革命利益,坚决和一切坏人坏事进行斗争。读者张荣春的来信中举出了这样一个具体事实:“锦州铁路局公安处张焕臣同志兜里揣着一份一月二十三日的人民日报,见着我就问:看到二十三日人民日报社论了没有?他接着向我说:以前我写信批评领导干部受到了打击,我现在一定要把情况彻底揭发出来。”
有一些过去不重视群众批评的人,见到黄逸峰事件后也大吃一惊,有所警惕。读者张荣春举出了一个很生动的事实:“锦州铁路局局长办公室刘建勋看到一月二十三日人民日报后,急忙清查积压在他那里的群众批评信。有一封比较重要的批评信在他的文件袋里已睡了十个月,那天终于被翻出来了。他赶快到党委去联系。党委最近就将这个事件处理完毕,给被批评者以党内处分。这时刘建勋才松了一口气,把处理结果告诉了原批评者。”
为了巩固党对黄逸峰事件处理的胜利成果,今后更好地开展自下而上的批评,高书义、李义明等不少读者建议各地党政领导机关应该组织干部学习“压制批评的人是党的死敌”这篇社论并向人民进行广泛宣传,以使更多的人积极和违害国家利益的现象作斗争,保证人民的革命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保证我们伟大的国家建设计划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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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央各司法机关人员在司法改革学习运动中
对旧法观点进行严肃批判收到良好效果
去年十月初,中央各司法机关开始了司法改革的学习运动。首先以一个多月的时间学习了“实践论”等文件,做为掌握检查工作、批判思想的武器。从去年十二月一日起,通过大会、小会、查案等各种方式,展开揭发、批判,运动于去年年底基本结束。
在运动当中,由于党和行政领导干部的重视和亲自动手,充分发动了群众,认真地翻查了案卷,掌握了材料,然后与旧法观点、旧司法作风进行了激烈的斗争,作了彻底的揭发和批判。同时,在运动当中,也及时纠正和批判了各种不正确的态度和思想,因而保证了运动的健康进展。
从揭发出来的问题看,在审判案件、起草法规、执行政策各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旧法观点和旧司法作风。如有人在他起草的“刑法大纲”(未公布)中,强调刑法的目的不是保护人民,而是保护“个人”,就是说,地主阶级分子、官僚资产阶级分子、反革命分子也在保护之列。有人认为:“反革命分子的政治权利虽已被剥夺,但并未剥夺其诉讼权”。对在土地改革即将开始时分散土地、破坏土地改革的不法地主分子,有人主张“法律不溯既往”,“法无明文不罚”。也有人认为不法资本家迫害工人致死,还是“案情既非重大”,而主张撤销原审所判徒刑,改判“教育释放”。这些人过去长期学过、做过或教过旧法,旧法观点在他们的思想中已根深蒂固,经常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旧法观点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因而使工作受到损失,某些干部也受到他们的影响。如最高人民法院这次查案结果,已肯定是错判或可能错判的案件即达六十五件(现正调查处理中);司法部某旧司法人员把旧法院的诉讼用纸格式抄了九十四种,发下去三十六种,给各地人民法院添了很多麻烦。有些没有学过旧法的老干部和青年知识分子,在这种影响下也来学写旧式判决,按照旧的“诉讼程序”办事。还有人专门去买旧“法律辞典”等书来“学习”。经过分析批判之后,大家明确地认识到那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独立”等等所谓“超阶级”、“超政治”观点的错误。此外,在制度、作风方面,也揭发出不少的问题,经过分析批判,也使大家明确地认识到那些据说是为了保持“法律严肃性”的“手续”、“程序”和“官腔”,也不过是那些反动的法律观点的产物,是束缚和刁难劳动人民的手段罢了。
三年来,中央各司法机关的工作曾经取得了相当的成绩,并且也和旧法观点、旧司法作风不断的做过一些斗争。如在“三反”运动之后,进行了人事整编,在组织上做了一些必要的整顿。在机关整党中,曾在党内展开了反对旧法观点的斗争,彻底清算了个别在行政上相当负责的党员干部的严重的旧法观点,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划清了新旧法律的界限,使党与非党干部都受到很大教育。在历次运动中,也曾从组织上陆续法办和清洗了一批罪恶严重、恶习甚深、不堪改造的坏分子。这次司法改革学习运动,又一次严重地打击了旧法观点、旧司法作风,树立了人民的法律观点与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作风,进一步明确了业务思想方针问题,给今后领导全国开展人民司法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目前,中央各司法机关一方面已开始了新的学习,加强思想建设,进一步树立和巩固人民的法律观点和为人民服务的作风;一方面正在积极总结全国司法改革运动和人民司法工作的经验,具体研究若干有关人民司法建设的问题,准备通过不久即将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司法会议,从组织上和制度上系统地建设全国的人民司法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在检查阶段开始前,曾登报号召群众检举该院的问题,不久即收到群众来信三百余件,其中检举处理案件有偏差的即达一百余件。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认真处理这些案件和在司法改革中检查出有问题的案件,日前已抽出大批干部,组成工作组,首先分赴河北、天津、北京三地,采取走群众路线、就地审判的方式,进行调查研究,把那些确有错误、必须改判的案件加以改判,同时结合清理积案。为了研究如何进一步发挥政法工作在今后大规模经济建设当中的作用,中央政法合署五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司法部、法制委员会)已派出工作组,实地调查并研究在工矿区推进司法工作的情况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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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首都人民欢度春节并慰问军属
首都人民在日夜不绝的爆竹声中,愉快地过着春节。各机关、工厂、学校都放假四天。人们不断地向街头、公园、以及各种娱乐场所涌来;许多电影院、剧院的门前都挂着“客满”的牌子。城里有四十多个群众文艺剧团在分区演出。劳动人民文化宫举行“春节游园联欢大会”,有滦州影戏、曲艺、杂技、武术、洋片、电影等多种节目演出。在悠扬的音乐声中,战士、工人、学生手携手地跳着集体舞。郊区的农民们也在欢欢喜喜地庆祝春节,他们演出的节目有莲花落、踩高蹻、中幡、少林棍、花铂、献音等。北京市国营贸易公司、合作社和私营商业充分供应市民物资。在欢乐的春节中,人们把慰问信和慰问品不断地向朝鲜前线送去。同时,各界人民和许多机关的干部还组织了慰问队,敲着锣,打着鼓,去给军属拜年,送年礼,送光荣匾或光荣灯;又请军属看电影和参加联欢会。每一家军属在春节中都分外感到政府和人民对他们的爱护和尊敬。(据新华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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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朝鲜访华铁道艺术团举行演出
慰问援朝铁路职工、伤员和家属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访华铁道艺术团于十四日下午二时在青年宫举行慰问抗美援朝职工、伤员、家属演出。到会有立过两次大功的抗美援朝功臣刘逢奇,在朝鲜抢修某桥时英勇牺牲的李振强烈士的父亲李吉福,模范抗美援朝家属王大娘等六百余人。演出前由访华铁道艺术团团长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铁道省副相李青求献词,他历举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援朝铁路职工的忘我的英勇的事迹后,着重指出朝鲜人民从这些抗美援朝的战士的崇高的行动里,看到了在中国共产党和英明的领袖毛泽东主席领导下的新中国人民的高度国际主义精神,并指出中朝两国人民这种牢不可破的友谊团结,已成为打击美帝国主义侵略者的伟大力量。被慰问的抗美援朝职工、伤员代表援朝功臣刘逢奇、归国伤员丁大心等相继致答词,都一致表示要保持在朝鲜前线工作时的艰苦奋斗精神,在工作岗位上继续开展爱国主义生产,更好地搞好铁路运输工作来支援朝鲜人民,并随时准备重返朝鲜前线。继由访华铁道艺术团团员们向抗美援朝职工、伤员、家属代表献花,并演出精彩节目。在演出休息时间,李青求团长对在朝鲜修桥时英勇牺牲的李振强烈士的六十三岁父亲李吉福、和李烈士的小侄儿李忠贵、李忠友和模范家属王大娘等进行亲切慰问,访华铁道艺术团的其他高级领导人也都亲自出席以水果茶点等招待抗美援朝职工、伤员、家属。访华铁道艺术团并以金日成元帅纪念章、照片分送援朝职工、伤员、家属代表。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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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河北省易县“台底村事件”主犯
牛老连已被枪决
河北省易县人民政府在二月七日召开群众大会,枪决台底村恶霸分子牛老连(其罪恶事实见二月七日本报第一版“中共河北省委处理两个典型案件”及二月八日第三版“中共河北省委处理‘台底村事件’的经过”两文)。这天,二百多村庄选派的代表,连同附近村庄的五千多人亲眼看到恶霸分子牛老连在国法面前倒下去之后,一致拍手称快。台底村人民代表陈平全高兴地说:“我来时,乡亲们一再嘱咐我,要求政府枪毙牛老连。政府办到了!我回去后,一定告诉大家好好生产,拥护人民政府,积极协助政府开展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斗争。其他代表和群众,也都纷纷议论:“人民政府真正是给人民撑腰。”“今天是人民的天下,不能再让坏分子称王称霸了。”“要响应政府号召,巩固人民民主专政。”麻屋庄的孙玉瑞老大娘,对牛老连的所作所为,十分痛恨,她咬牙切齿地说:“这样的坏家伙正应该枪毙。我感谢人民政府给人民除了大害!”六十多岁的郑老庆说:“在国民党统治下,坏人可以胡作非为,没人敢管;在人民的天下,是绝不能容许的。”很多人表示:拥护人民政府,今后要积极参加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斗争。易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尽忠当场讲话,号召全县人民大胆检举坏人坏事,监督各级干部,人民政府一定给人民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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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编者按:最近我们收到一些读者来信,批评有些干部对婚姻法的许多错误态度。有的存在着严重的封建思想,不愿接受婚姻法,有的不敢宣传婚姻法,有的甚至故意曲解婚姻法。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事实证明:使干部正确认识婚姻法是贯彻婚姻法的重要关键之一;如果婚姻法在干部中还不能正确贯彻,要在群众中去贯彻是不可能的。现在我们把读者郭谦等三封来信发表于后,建议各地党委和人民政府在贯彻婚姻法的宣传运动月中,首先应在干部中进行系统的思想教育,并通过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使大家都能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的优越性,纠正他们的错误思想,为进一步贯彻婚姻法打下良好的基础。
纠正干部的封建思想才能贯彻执行婚姻法
归绥市很多机关干部在婚姻问题上有封建思想
郭谦来信:最近中共归绥市委调查了市级各机关干部对婚姻法的认识,发现干部的封建思想还是很严重的。
有些干部还有严重的男尊女卑思想。他们认为“官凭印、虎凭山,妇道人家离不了男子汉”;认为提高妇女地位会造成“阴盛阳衰,牛比马走得快”的“反常”现象。很多干部都有打骂妻子的行为。
许多干部对贯彻婚姻法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因此对宣传和贯彻婚姻法的工作漠不关心。年龄较大的干部表示:“我老了,今后既不离婚,也不结婚,婚姻法与我无关。”一般干部也认为贯彻婚姻法是妇联与法院的事,因此任凭封建思想到处泛滥,不加揭发和批判。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归绥市人民法院的干部对婚姻法也缺乏正确的认识。该院参加有关婚姻法测验的三十八个干部,竟没有一人完全答对“什么是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一题;参加思想检查的三十六个干部,有三十三个是反对自由恋爱的。
归绥市这个情况值得各地注意;归绥市这种调查的方法也值得各地参考。
安徽省寿县很多干部把婚姻法曲解为“离婚法”
汤道农来信:安徽省寿县很多干部把婚姻法曲解为“离婚法”。寿县人民法院一个干部向群众宣传婚姻法时说:“我是来替打离婚的人撑腰的;谁要打离婚就准备条件。”双桥区江拐乡有两个村的干部竟互相挑战,比那个村里离婚的多,就算那个村的婚姻法贯彻得好。三和区舜南乡一个组五十三户,去年就有十三对离婚的,有的夫妇感情一向很好,偶因一时吵嘴,区政府也批准离婚了。另外有一些干部认为宣传婚姻法会“天下大乱”,就不敢宣传了。寿县人民政府应该重视这个问题,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婚姻法,扭转干部的错误认识,正确地贯彻婚姻法。
福建闽侯专区有些乡村干部对宣传婚姻法的顾虑很多
张勃来信:福建闽侯专区有些乡村干部和宣传员对宣传婚姻法还有很多顾虑:第一、尚未结婚的乡干部和宣传员怕别人说他为自己找对象。的确有一些思想落后的农民曾这样嘲笑过他们。第二、怕宣传错了犯法。罗源县一个宣传员曾对我说:“宣传婚姻法说错会死人,这个责任可负不起。”第三、怕宣传婚姻法后会遭到落后群众的攻击。如果有人离婚或取消婚约时,落后群众就会说:这是某某人作的孽。
为什么会发生以上的思想顾虑呢?我认为主要是各县领导干部没有认真地教育乡村干部正确地认识婚姻法,使他们知道:正确地宣传和贯彻婚姻法将使广大人民摆脱封建婚姻制度的毒害,造成更多的民主和睦团结生产的新家庭。
宣传婚姻法时不要漏过偏僻的乡村
连治水来信:山西襄垣五区东山上村是一个偏僻的小村,全村不过十户人,住得也分散。历年来县区干部很少到这儿来,就是行政村的干部来的也不多。村里群众对婚姻法都不了解,认为离婚总是坏事情。他们的说法是:只有成人之美,那有坏人之心;离一个总不如结一个好。该村胡苟旦和刘月英两人由父母包办结婚,双方感情不好,经常吵闹,但又不敢离婚,就都投水自杀了。这是婚姻法没有深入穷乡僻壤去的害处。因此,我建议各地人民政府今后宣传婚姻法时一定不要忽略每一个偏僻的村子,使婚姻法真正家喻户晓。
文艺工作者应该大量创作宣传婚姻法的作品
李凤山、裴润平、刘建平来信:文艺工作者应该大量创作宣传婚姻法的作品。过去有一些民间文艺作品曾经有力地揭露了封建婚姻制度的罪恶。如有一首民歌是:“十八大姐九岁郎,每天把你抱上床;说你丈夫你太小,说你儿子你不叫娘。”这深刻地刻划了“望郎媳”这种野蛮婚姻制度下妇女的痛苦。人民的文艺工作者应该更有力地拿起自己的武器,创作山歌、快板、鼓词、相声、小说、歌曲等人民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来宣传婚姻法。
应该认真执行结婚登记制度
魏文田来信:认真执行结婚登记制度是正确执行婚姻法、防止买卖婚姻、包办婚姻和早婚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地人民政府应该重视这个工作。怎样才能做好结婚登记工作呢?我们河北省无极县有以下经验:
首先,必须深入地、反复地向群众宣传结婚登记的好处,使群众都了解: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是关心人民的婚姻大事。这样,才能纠正某些人认为“结婚要登记是人民政府多管闲事”的错误看法,使结婚登记成为广大群众乐于执行的法律制度。其次,办理结婚登记工作的同志必须要认真负责,决不能马虎从事。登记时要认真审查男女双方是否都合结婚条件,是否都是自愿的,有没有变相买卖或家长包办的情形。有一些青年男女,尤其是青年妇女,往往因为怕羞而有意见不敢提。因此,必须耐心地向他们进行婚姻自由的教育,告诉他们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不能马虎,启发他们说出心里的话来。这样,就能使一些包办、买卖婚姻的事件被及时发现和处理,切实保障婚姻自主原则的贯彻。
编者按:河北省无极县向群众广泛宣传并认真办理结婚登记工作的作法,是正确的。目前有的地区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有形式主义的偏向。如读者江乌来信反映,苏北邳睢县有很多青年男女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了婚事,到结婚那天,才由双方家长带着到区里去登记。因为区干部没有深入宣传和认真审查,有的姑娘又不敢说心里话,就这样随便发了结婚证。希望邳睢县人民政府切实检查纠正上述偏向。其他地区亦应注意防止和纠正类似偏向。
一月份读者来信处理情况
一月份,本报读者来信组收到读者来信和各机关答复读者的来信共七千四百四十四件,其中有关政法问题的二千八百十八件,有关工农业生产和财经问题的二千一百七十件,有关文教问题的二千一百二十一件,其它性质的来信三百三十五件。截至二月五日为止,来信的处理情况是:已在本报刊登的二百五十四件,个别答复读者的一千八百二十八件,转请各有关机关调查、处理、答复或参考的二千三百三十五件,留存本报参考以及不需再作处理的二千零五十件;其余是准备发表或正在研究处理中的。此外,还有革命军人家属寻找革命军人的来信一千四百六十六件,数字未统计在内。
应该特别提到有关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来信的处理情况,一月份中这类来信占很大比重。我们的处理原则是:
(一)揭发坏人坏事的来信,其中比较典型和严重的事件,我们经调查研究后公开发表;一般来信即转请有关地区的党委、人民政府或报纸负责处理。
(二)集中后能说明一种问题的来信——如黄逸峰事件发表后读者揭发各种压制批评现象和某些学校缺乏民主空气情况的来信,我们准备综合发表。
(三)申诉有关“三反”运动处理问题的来信,除控诉因“三反”运动中向领导干部积极提意见而遭到报复以及在“三反”运动中处理确有严重错误而至今尚未纠正的择要发表以外,一般是转请有关机关参考处理。
(四)有很多来信报告的坏人坏事是已经作了处理的。这类来信,我们即留存参考,不再处理。
(五)对本报所揭发坏人坏事的反应信:对黄逸峰事件和王振海事件等的反应信,我们已经综合,陆续发表;对其它事件的反应信,我们一般留存参考,但其中提出了问题或有不同意见的,则进行个别处理。
此外,还应该提到的是:很多读者来信提出了不少有关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问题,要求解答。这些问题,我们已经转请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研究,以后将择要作综合答复。河北、山西、江苏、湖南等地读者反映当地烤烟、洋麻、棉花、茶油等经济作物滞销问题,我们正与中央商业部研究解决。


第2版()
专栏:

办年货(京郊农村速写) 王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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