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7月28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武训历史调查记(五续)
(五)武训的土地剥削
武训历史调查团
孙瑜说:武训是“封建主义统制阶级压迫下一个平凡的农民”(《武训画传》序)。李士钊说:武训是“被压迫农民阶级的先觉者”和“模范劳动者”(同上书正文)。的确,我们可以相信,孙瑜和李士钊二人的“立场观点是完全一致的”(同上书著者序)。可惜的是,武训本人却和他们作对,“先生一生的重要事迹”(同上书正文)和他们所宣传的,硬是不“一致”。武训既不是什么“平凡的农民”、“模范劳动者”,也不属于被压迫阶级。他是一个大债主,又是一个大地主,而且是一个凶恶的具有特权的大债主和大地主。武训的特权,特别表现在他的土地剥削方面。
据我们所知,武训在堂邑有地,在馆陶有地,在临清有地。他在别县是否还有地,我们就来不及调查了。就是这三县的土地,仅据我们调查所得,已是三百多亩。其中以堂邑的地为最多,因为他在堂邑有特权,可以不缴粮赋。堂邑县官郭春煦曾将武训的田产“据禀申详,免捐银米,上宪明批,准银米悉由官捐,永以为例”(贾品重:武善士墓志铭)。因此,我们就将关于武训土地剥削情况的调查集中在堂邑,也有一部分是馆陶的。
我们找到了武训买地文约的一部分,称为“地亩账”,共三册,都是武训逐年买地文约的抄本。这三册“地亩账”上所载文约有一部分是重复的,经剔除重复后,共得七十四笔,计土地二百八十五亩多。这三册“地亩账”分为两大册和一小册,前者是在堂邑武庄武训的曾侄孙武金兴手里找到的,后者是在堂邑赵郎砦曾替武训经管过财产的许谨传的后代手里找到的,都是很难得的历史材料,只可惜后者是被人剥落、剩下不多的残本。
从这三本“地亩账”内所列年代看,武训早在三十岁时就开始当地,四十一岁时开始买地。最初不过一亩、半亩,为数甚少。到四十二岁的时候,便开始了大规模的掠夺,仅在这一年当中,即向二十一个农民夺取了土地六十三亩余,仅在三月一个月当中,即买地八次之多。次年,又向十四个农民夺取了土地一百零四亩余。到五十五岁的时候,他成为一个拥有近三顷土地的大地主。但这还是限于我们所找到的文字材料,看来还只是武训所占有的地产的一部,或大部,决不是全部。例如,据我们调查,武训在柳林镇还有土地二十二亩一分九厘二毫,连同三册地亩账上的数字,合起来就超过了三顷,共计三百零七亩三分二厘四毫六丝。
现在根据这三本“地亩账”,将其置地时间、方法、地点、原主、亩数和地价等项,列表如下:
这些土地,大都是被武训乘人之危从农民手里零星地夺取去的。每张文约上的地亩数,大都只有一、二亩,或二、三亩。我们见到的七十四张文约内,有三十八张,都是三亩以下的数字;十亩以上的,只有五张。武训每次置地的数目如此细小,足证大都是贫苦农民,遇了危急情况,不能生活下去,不得已才把土地卖给武训。武训之成为大地主,是在二十九年内(从他三十岁算起),用各种残酷的方法,逐步地积累起来的。
表内所列地价参差不齐,原因之一是土地好坏不一。堂邑有一大部分是沙碱地,地价较贱。又表内光绪五年四月十三日买自娄士林的五分五厘零五丝地,买价达四十九千余文,那是因为连同房屋在内的缘故。光绪九年十二月初三日买自武克岐的一亩七分五厘,买价达五百五十千,其原因也是如此,也是宅基连同屋子。武训把这两所屋子拆了,搬到柳林去盖“义学”。
表内所列地亩数,到光绪十一年三月初一日为止,共二二八·四八八五亩,这数字与郭春煦的初次请奖详文(《兴学始末记》)所列数字是极相近的。郭文称:“至光绪十二年冬,统计典买地二百三十亩有零,用去地价京钱四千二百六十三吊八百七十四文。”我们核计表内这二二八·四八八五亩的地价,其数字为四千一百六十九吊二百四十九文。为什么比郭的数字小一些呢?那主要是因为表内有二亩七分八厘五毫二丝的土地没有地价数字。如果以郭春煦所报地数、除所报地价总数、得出的每亩平均价格补入这笔地价,每亩以十八吊五百文计,二亩七分八厘五毫二丝的地价即为五十一吊五百二十六文,加上四千一百六十九吊二百四十九文,即为四千二百二十吊另七百七十五文,与郭春煦所报的数字只差四十三吊另九十九文钱。郭春煦所报是到光绪十二年冬季止,“地亩账”所载二百二十八亩多是到光绪十一年三月初一日止,这里有一年又九个多月时间武训置地数字无记载,可能即是这个四十三吊另九十九文差数的原因。因此我们可以判断我们所得到的地亩账到光绪十一年三月为止,是相当完整的真实历史材料。但是地亩账上也即是表上所有的自光绪十七年十二月到十九年十一月,武训续置的土地五六·六四四一亩,却始终未见诸满清官吏或地主们的呈报文字内。因此我们怀疑,武训除了所谓学田外另有地产,这种地产可能是他私人占有的。此外,地亩账内缺少从光绪十一年三月初二日起到光绪十七年二月十八日为止的六年又九个多月的记载。从光绪二十年起到武训死的那一年光绪二十二年为止,这两年多的置地记载,我们也未找到。武训越到后来积钱越多,所买的地也可能增加。所以我们说我们找到的三本地亩账仅是他的地产的一部或大部,决不是全部。
武训的凶恶,除了表现在他放债的方法方面外,又表现在他向贫苦农民夺取土地的种种方法上。据我们此次调查所知,他所采用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一、农民借了武训的高利贷款,到期还不起,只得把土地当给他。这是武训开始占有土地的主要办法。中布砦的张玉池(二十九岁,中农)的曾祖父,便是因为使了武训的钱还不起,把两块土地(共六亩二分九厘二)当给了他。连二砦唐勤习(七十五岁,原是贫农,现在是新中农)说,武训还是他的舅爷爷,可是有一次唐勤习的父亲要求武训借给他十吊钱,武训不管亲戚不亲戚,借钱就得缴抵押品,他向唐勤习的父亲说:“行呀,你指给我哪一块地吧?”连二砦的张春华(八十二岁,前为贫农,现为新中农)也说:现在连二砦的七十二亩地,原来是西二庄(属馆陶)人种的,因为西二庄的贫农借了武训的高利贷还不起,把地当给了他。
二、武训把已经占有的土地租给农民,农民交不上租,把自己原有的少量土地折卖给他。这是武训后期扩大土地面积的主要办法。西二庄王茂礼(已死,本材料由该村李文兰口述)自己有十二亩地,租了武训二十来亩地,每亩租价八百文制钱,合二斗米(五十斤),两年能种三季,丰年每季能收二斗米,可是因为地洼,常被水淹,经常是三季收不上两季。王茂礼因为交不上租,逼得把自己的十二亩地全折给武训顶了租子,自己只好带了全家五口人去要饭。
三、农民因婚丧喜事急需用钱,把自己的土地当给他,可是到期无钱赎,便将当地变为卖地。在前面表中有光绪六年正月乔庄王学笃卖给武训一亩八分一厘地,文约上这样写着:“言明十年为满,期到许赎,以至十四年归于义学正。”又写:“死地活口,不许当卖,许本人赎。”可见王学笃是到十年还拿不出钱去赎回一亩八分一厘地,但是又不能用更高的价钱当给别人,所以到了十四年,便把土地给了武训。又同表所载光绪九年三月间,夫人砦的迟万仓把八亩地当给了武训,那张文约上便注明:“十年三月初七日找钱二十二千文,十一年二月初十日找钱五十八千文。”可见在当地之后,迟万仓两次需要钱用,最后终于把土地卖给了武训。
四、有的农民虽把土地卖给武训,但在一定时间内,原地户还保持土地的使用权,群众把这种形式叫做“卖马不离槽”。但是如果到期交不起地租,便连土地使用权也取消,土地完全由武训支配。上表载光绪八年三月初六日夫人砦迟万德把一亩六分八厘五毫三丝宅基卖给了武训,文约上写道:“租价钱二千六百七十文,租价钱八月十五日交到,如若不到,将宅基收回。”又,光绪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年关),布砦的张珩松把自己的三亩一分四厘五毫土地卖给了武训,文约上写道:“当日张珩松租回,言明共价四千七百三十文,八月十五日为期,钱不到罚钱三百文,张岩松保。”这就是说:张珩松在年关因为要钱用便向武训交出了自己的土地,然后变为租佃关系,耕种自己原有的土地,并且立下文约:如果第二年秋后交不上租,不但要丧失佃权,而且还要被“罚钱三百文”。这种“罚钱三百文”的办法,一般是很少见的。可见这位穿着叫化子服装的封建大地主武训,比起一般地主来还要毒辣。
在上述各项举例中,有些是在“地亩账”上载了的,有些是“地亩账”未载的,可见“地亩账”所载并非武训在堂邑馆陶二县所占土地的全部。
以上是武训当时向农民夺取土地的主要情况。在武训死后,一直由地主集团把持的柳林学校校董会,利用了武训原有的剥削基础,向农民继续进行掠夺。一九四三年,在日本帝国主义、伪军、民团的残酷掳掠之下,在堂邑造成了死七万多人的大灾荒(堂邑原有二十七万人口,现在仅有二十万人口),柳林武训学校以杨家为首的校董们还正式作了决定:“查本校旧有学田在连二砦者七一余亩,本年因该处地价较高(按因灾情较轻——笔者)武训镇(即柳林镇——笔者)地价较低(按因灾情严重——笔者)经本校董会议决:将连二砦附近学田尽数价卖,即以所得地价,尽数购买武训镇附近地亩。”这时连二砦的土地价格,据该村梁连之讲,上等地值八十元,中等地值六十元,下等地值五十元,而武训学校的校董会在柳林附近买的土地,则最多出二十五元。连二砦的土地平均按中等计算,武训校董会在灾荒年一年所掠夺的土地即有一百亩!由此可见,今天当地农民对武训及其学校的管事人的鄙视与仇恨,实在不是偶然的。在土地改革的时候,农民说“武七是地主,杨光汉是恶霸地主”。夫人砦的杜汝真,也因为被校董会夺取了土地的租佃权,逼得全家流亡,饿死了他的老婆和孙子。还有个东王信村的林玉其,因为荒年被柳林学校夺去土地,全家十九口人饿死了八口!就是武训过继的孙子武鲁林,也因为欠了一年学田租子,于民国十六年被抓到堂邑县给活活的拷打死了。他的儿子武金禄流亡关外,最近才回来,他的侄儿武金兴到一个小油房做学徒,他的老婆和弟妇都到地主家当做饭女工。武金兴对我们讲这段历史的时候直掉眼泪,他说:“俺老爷爷(武训)和俺爷爷(武克信)到处磕头,图了个啥呀?!”
大地主武训以“兴学”为手段,对农民进行了十分残酷的剥削,我们从被访问的农民口中,知道武训凭借特权,可以规定租种他土地的佃户不得退地不种,可是武训却可以随时抽地不给某一佃户续种。武训凭借特权,还可以随时涨租子。遇到荒年歉收,却又不准有任何减免,而是“死租子”。农民们说:“武训的租子不能欠,不缴不行。”在我们所见到的那些地亩文约上,没有一处是直书“武七”这个姓名的,而是一律尊称为“义学正”。从这里也看得出当时这个地主的地位的特殊和威风的不小了。
因此我们说,武训是一个以“兴义学”为手段,被当时反动政府赋予特权而为整个地主阶级和反动政府服务的大流氓、大债主和大地主,这难道还不确切吗?
现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时代了,用武训这具僵尸欺骗中国人民的恶作剧应当结束了,被欺骗的人们也应当觉醒了。
(全文完)(附图片)
“地亩账”三册缩影
“地亩账”内文约之一
文约上载:“立卖契人迟万德因为无钱使用今将宅基一段计地一亩六分八厘五毫三丝……卖于义学正名下居住永远为业……迟万德租宅基地一亩六分八厘五毫三丝租价钱二千六百七十文租价钱八月十五日交到如若不到将宅基收回。”
“地亩账”内文约之二
文约上载:“……当日张珩松租回言明共价四千七百三十文八月十五日为期钱不到罚钱三百文张岩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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