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2月27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我为谁服务了二十余年
清华大学营建系主任 梁思成
北京解放后三个月,我以“专家”的资格参加了北京市的建设工作。我对业务工作很积极,一直忙碌到今天。我也得到机会参加许多会议,听过许多报告,自以为很进步。因为忙,清华大学两年多以来的政治学习我都没有时间参加,只是零散地阅读了一些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书籍,以为也很够了。这种自满就严重地阻碍了我的进步。
最近听了几次报告之后,我才开始思索,要求思索,才认真地参加了这次京津高等学校教师思想改造的学习。
我的阶级出身、家庭环境和所受的教育,给我种下了两种主要思想根源。一种是我父亲(梁启超)的保守改良主义思想和热烈尊崇本国旧传统的思想。一种是进了清华大学又到美国留学,发展到回国后仍随着美国“文化思潮”起落的崇美、亲美的思想。
我虽然只做过教学和学术研究的工作,但由于这两种思想的发展,我在二十余年中,一方面走到反动统治集团的外围,成了可供它们驱使的工具;另一方面,我又接近了美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文化人”,被敌人拉拢,为他们的侵略政策服务。前者证明我有根深蒂固的正统观念,不是“超政治”的,而是在行动上一直拥护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反动的政府的,也就是维持自己阶级利益的。后者证明美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政策是毒辣的,它对我起了麻痹作用,使我养成了崇美思想而不自知;我的纯技术观点又恰恰给了敌人以可乘之隙。
回想起来,这两种思想贯串在我的一切行动中,为时甚久。中学时代我对美国的物质文明无条件地崇拜,不自觉地有好感。就是在五四运动中,我也从来没有把美国同帝国主义联系起来。在美国大学的几年中,我接触了美国“文化人”。他们以“高超”的艺术家自居,表面上向往欧洲,讥笑大腹贾,觉得美国“浅薄”。当时我也附和他们,且因为我的“民族意识”,对本国文化的骄傲和热爱,使我误认自己是鄙视美国文化的。其实,我当时正是以美国“文化人”的生活习惯的标准为标准,成了美国文化的俘虏。
我回到祖国的第一个工作就是在东北大学创办一个建筑系。我当时的目的,是要在中国的大学里创办一个“洋式”的建筑系,培养模仿西洋建筑的“国货建筑师”。我把在美国所学的课程照排一遍,设计仍以欧洲古典和近代建筑为标准。我所努力的只是增加了中国建筑史和中国绘画雕塑史两门课程,希望培养出来的建筑师会“中外兼长”,能同“洋建筑师”在市场逐鹿,为“业主”服务。我当时还颇自豪,认为东北大学的建筑系比起美国大学的建筑系并无逊色,且青出于蓝。这正是以美国标准为自己的标准!至于中国当时的建筑“业主”是哪一种人——军阀、官僚、买办,中国的基本建设能不能发展,中国的建筑艺术应该怎样发扬光大本国的传统,且都为了谁而服务,更完全没有去想过。
后来因为东北大学行政方面闹宗派,使我对它起了厌恶之心,辞去职务,回到北京,开始了我此后在中国营造学社十五年的“学术研究”。我研究中国建筑,自以为是在一门学术知识领域中“开荒”,是一种文化事业。我的志愿是调查实物、考证年代。编一部有实物为证的中国建筑史,为中国建筑界服务。现在看来,这还是由个人出发。由于传统的文人思想,使我要做一个“有学问的人”,在本行中有一种学术上的成就,这还是功名观念;且包括着要“不愧为名父之子”的封建阶级思想。
这个思想见之于行动之后,便发生了以后一系列的问题。例如:我所作专文大多偏向于考古、鉴定、复原的一方面,仍未摆脱过去中国旧文人研究金石书画的作风。我所负责编辑的刊物里,一方面想要通俗化,以宣扬伟大的中国建筑体系;但另一方面却将许多问题处理得过于专门化,所谓“谨严不苟”,维持“高度学术水平”,并不着重于符合较广泛的读者的要求。结果便把自己培养成了学究式的研究员,加入了当时的“中央研究院”。我忘掉了过去中国建筑文献之“不科学”正是由于过去旧文人包办碑文和其他记录,而他们不参加设计或建造的实际劳动,对结构不了解,只信口开河,空洞地描写一套。我虽曾向老匠师们请教,学得了一些知识,如果再把这一切写出,仅供“士大夫”阶级的文人赏玩,那又有什么意义呢?它当然只引致我同反动政府发生后来的瓜葛。
现在说一说我那崇美思想的根源吧。我所要合乎“标准”的学术研究,就只是更合乎帝国主义文化侵略政策的脾胃而已!当时如果有人说我的研究正是投合美国“文化人”的胃口的工作,我必不承认。当时我的确是认真地坚持中国学术界的尊严:我的专文和图录也未曾用过英文注释或说明。但当时的北京是帝国主义文化间谍的乐园。懂英文的中国“学者”正是他们工作的对象。营造学社的经费主要依靠“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和“中英庚款董事会”的补助;营造学社研究的成绩安得不受到买办董事们和各国文化间谍的注意?最初他们以“北平美术社”的名义拉我去做英语的“学术讲演”,更进而办有英文说明的展览会。他们觊觎着我们的照片、图像和文献考证资料。我便以受到“国际学术界”的注意而感到愉快。我抱着“学术不分国界”的思想,以为这正是为祖国宣扬文化。今天再回首往事,事实明明白白地摆在这里:如果中国的主权没有保障,这种向帝国主义匪盗讲解我国文物精华的行为只是开门揖盗,只会引起帝国主义对我国人民更残暴的掠夺。我归根是为他们服务的。但当时我看不见这一点。
抗日战争初起,我为了抵制日本帝国主义的“文化合作”,将北京的营造学社结束,把带不走的资料存放起来,自己迁到西南。当时我认为这是爱国的民族意识的表现。但此后却自愿地接近了美帝国主义分子,发展到后来,竟丧失立场,以敌为友,正是这崇美思想的结果。
胜利以后,我被美国耶鲁大学邀请去讲学,当时我是非常高兴的。我对耶鲁艺术院院长尤其有很好的印象,因为他曾愤慨地斥责英法联军破坏我国的圆明园。这种个别“抱不平”的话正是使我糊涂,看不到美国帝国主义侵略本质的原因。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成立二百周年纪念时,我被请去参加学术讨论会,也以为是“躬逢盛典”,十分体面。我在那次会中还被赠授名誉学位。这个学术讨论会上的专题之一正是研究“远东问题”,也就是讨论关于中国各方面的问题,如中国社会结构、政治、经济等等,研究如何侵略“远东”。而当时的我呢,麻痹症的加剧正和我在美国所受到的“亲切”和“荣誉”成了正比例!回想当时的崇美亲美情感,真令人吃惊。对于“荣誉头衔”,我一方面和一部分中国知识分子一样,觉到那是虚荣;但另一方面以美国眼光来看又觉其可贵,在美国母校朋友之前就似乎有“衣锦还乡”之感!这就是美国教育使我吞下糖衣炮弹的结果!
我的崇美思想还严重地表现在本行工作上的另一方面。我是在美国学习的时代就开始研究祖国建筑的。我自己是没有明确的立场观点的,因而成了墙头草,随着美国反动理论的风向而摇摆。一九三○年以前美国建筑是以古典主义为主流的,我便跟着着重于古典方面的研究。一九三○年以后情形大变,我就也跟着接受他们的影响,窒息了我独立思考的能力。
一九三○年以后,欧洲资本主义国家中所已流行的所谓“立体派”、“构成派”、“功能派”等在美国的势力大增;各流派的反动的、割断历史的、否认传统的世界主义的和机械唯物的“现代艺术”理论更甚嚣尘上。这种倾向是符合个人自由主义的,所以便盛行起来。他们对于古典便又一笔勾销,讥讽古典传统,蔑视地方环境和民族情感,完全是世界主义的具体表现。我的思想既不断地受着美国“文化潮流”的领导,当然便一只脚先陷下去。他们的理论麻醉了我,使我的思想发生了问题。我已致力数年的中国建筑研究和保护文物的主张便同我的实际建筑设计背道而驰,完全分割为两件互不相干的事。起初我还打算将所学同中国建筑相结合,希望能够吸收新的工程科学,使它为中国式建筑服务,并且做过一些尝试。但是不久,我两只脚都陷下去了。我也就随着当时的风气,污蔑那正在萌芽中的、且很有发展可能的、以现代工程建造起来的中国式建筑为“摹仿古典”,为“落伍”!自己在北京,却设计并建造了完全西洋系统的“现代式”,反以“结构功能派”自居,觉得自己“进步”,这样一直到解放以后。
另一件事也同样说明崇美思想如何支配着我的行动。当一九四六年营造学社无法继续,清华大学向我接洽创办营建系之后,我就觉得需要再出国去“深造”一番。对自己十余年的经验失去了自信心,而要去搬运新教条,结果我便把各流派建筑理论新书,和“抽象图案”之类的唯心艺术理论全部贩运过来,毒害学生。受到进步学生的批评时,我尚不清醒,还根据反动的理论来作答辩。
我怎样和国民党反动政府发生关系的呢?国民党反动政府由南京时代起就需要铺张门面,而官员中的某些“学者”也就成为它的点缀品。当时,我对于“文化学术界”一向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敬意的。抗日战争爆发以后通过那些“学者官”,我同反动政府的瓜葛便逐渐纠缠不清起来。像我这样的人当时是不少的。当我南下时自以为是“赴国难”,并不知道到了后方能做一些什么事,只准备去长期
“支持”抗日,当然也就是支持那时的“政府”的。到了西南,营造学社的经费已不绝如缕,而社中同人却陆续聚集,愿意继续本身的工作。在困难中度过一些时候,便乞援于“中央研究院”、“中央博物院”等,结果还是直接向伪教育部请求补助。这便开始了我另一直线的发展。当时财政和教育“当局”孔、陈两族已臭名远扬,我觉得为了营造学社的五斗米折腰是忍辱负重,却又甚感烦恼。到了抗日战争末期,我以亲美派和“政府”外围的技术人员的双重资格,被伪政府任命为由美国所发动的“战区文物保存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直接走到了朱匪家骅门下。我因爱护文物心切,对于这个美帝国主义所赞助的机构又觉得极为合理,且认为这是美国对我们的友谊的关心,是督促我们腐败的“政府”的义举,便欣然前往,负责工作。我对蒋匪本人虽已感到愤恨,但只是没有行动的怒;对“政府”还存着希望它改革的幻想。日本帝国主义投降以后,工作结束,我才辞退了上项职务。
在这里我还要提到另一件事情。在我还未离开重庆北返而蒋匪“政府”已回到南京的期间,朱家骅突然要无耻地再演一出“献九鼎”的丑剧,想以“全国文化教育界”的名义为蒋匪建造纪念建筑,竟找我面谈设计。那时全国已对蒋匪愤慨万分,我觉得朱匪奴颜奉承之可耻,因而感到自己清高之被沾辱,有啼笑皆非之感,便以小资产阶级虚伪的本事,婉言谢绝。我出国之后,国民党反动政府的外交部又去电指派我为“联合国新厦设计团”的中国代表,这次我虽犹豫一阵,却接受了。当时国内学生运动正在开展,我认识到做腐败到极点的“政府”的代表是很不体面的。但我觉得在建筑界中能同各国的“大师”分庭抗礼,在一起设计是荣誉的。而且当时我正醉心于“最现代”的建筑理论,所以还抱着虚心学习的态度去参加设计工作。
总而言之,我曾一方面把祖国文化的精华尽量拿去向敌人吹嘘,一方面把敌人的糟粕——同鸦片烟一样的麻醉剂——运回来毒害我们下一代的建筑师。
我一生自以为爱国不后于任何人,有高度的民族意识,行为正直,对得起祖国,对得起人民。在这次学习中,我才认识到我过去是敌我不分的,我才认识到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思想意识始终支配着我的一举一动,一切为了个人,看不见人民。这个发现,使我彷徨痛苦,但是经过进一步深入的思考,我明白了我今天既在此自认为是为人民服务,就必需挖出过去的思想根源,凡是错误的,今天所不能再容忍的,就必须当烂包袱丢掉。这样我才能轻松、清醒地站在人民立场,为人民服务,为革命和建设事业服务。这正是我的新生命的可庆幸的开始。
从这次学习中,我也寻找到我的思想中接受父亲思想影响的一部分。我曾无条件地崇拜父亲,但并不见得认识他;现在我就更需要从革命的立场观点来认识他。我所深刻记忆着的,是他的真挚热情感人至深的爱国宣传曾启发过许多人的爱国救国的志愿。但在今天看来,那只是在他维新的初期,对于落后保守的许多人来说,是起过进步作用的。他在“公车上书”之后,很快地接近了封建主和官僚阶级的最上层。他所希望的是在一个“圣君”之下做一个商鞅或王安石式的“贤相”,这证明他已完全站在封建统治阶级的立场上了。他所热爱的“国”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国”,也就是地主士绅的“国”。这是保守改良主义思想,浓厚的正统观念;他的保皇改良已远远落后于同盟会的革命主张。辛亥革命以后,他又以保守改良主义维护地主士绅阶级的利益,所以能与大地主、军阀、官僚不止一次地周旋合作。他说怕流血,怕乱,就是怕革命、怕人民。在戊戍变法时期起过了进步作用之后,他的思想就落伍了。我受了他的爱国教育,但我的爱国思想的内容是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他在我的思想中撒下发扬祖国文化传统的思想种子,我是永远感谢的。但是如果我没有站在民族立场、人民立场,没有批判能力,我所谓文化传统的内容就可能把封建糟粕也笼统地、原封不动地保存住,例如我的尊崇士绅,正统观念,贤人政治等思想就都属于这一类。
我父亲晚年曾周游讲学,他的目的之一就是争取青年,以抗拒最进步的无产阶级革命思想。他培养青年的“求知欲”,也就是纯技术观点的学术研究。他也曾希望知识分子学习走改良主义的“社会主义”路线。这一切又都深深地影响了我。我自己的阶级意识,再加以那样的环境,更阻碍了我去接近进步的思想。对于威尔斯、拉斯基的崇拜,对于革命初期苏联的错误看法,便是一连串的后果。
至于使我留在北京不走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对反动政府已不存丝毫幻想,另一方面幻想着“社会主义”。我从研究都市计划的理论开始,我以为自己是一个拥护社会主义的人。我不只赞成计划经济,并且希望它表现在区域、城乡、都市、住宅等计划上。我所接受过来的“社会主义”是改良主义者所高唱的“社会主义”,而我自以为是同马克思主义者所主张的社会主义可能是同一回事。正如威尔斯在同斯大林谈话中所表现的那种愚昧,以为资本主义国家里所称扬的所谓“盎格罗撒克逊人所意味的社会主义”同马克思列宁的社会主义是有“思想上联系”和“血缘关系”的。我自己认为在思想上同共产党是接近的,所以愿意留在这里等共产党来。清华大学解放以后,解放军干部等所表现的一系列“奇迹”使我兴奋。解放初期当人民政府找我参加各种会议时,我便心悦诚服地愿意“效劳”,自己思想中还包含着浓厚的“士为知己者用”的旧观念,还没有做“主人翁”,更说不上站在人民的立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许多新的认识是经过近两年多以来的工作和学习才逐渐建立的。
我这样的挖根是要今天的我分清敌我,站稳立场,爱我们人民中国,坚决地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我的分析还不够深入,这不过是现阶段学习中初步的认识而已。我的问题离挖根到底还远得很。我还要不断学习改造,希望大家多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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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内务部联合发布
关于“纠正几个有关婚姻问题的错误”的指示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内务部在二十五日联合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司法机关和民政部门发出“纠正几个有关婚姻问题的错误”的指示。指示全文如下:
自婚姻法施行以来,各地妇女对不合理的封建婚姻制度已经展开了坚决的斗争,这是一个好的现象。但是有些县、区、乡、村干部不但未予妇女的合法斗争以积极的支持,反而以官僚主义的态度,不关心妇女的利益,甚至藉口“手续”,横加阻挠或压制妇女的斗争。兹为纠正法院、区、乡、村干部及婚姻登记机关在处理婚姻问题中所发生的几种错误,特联合发布本指示。
一、有些法院在收到离婚案件时,往往以没有区、村干部的介绍信而不予受理。而有些区、村干部还存在着封建思想残余,认为要求离婚的妇女不正派,不给介绍信,这样就凭空地限制了妇女的诉讼权利。这种毫无法令依据而限制妇女离婚诉讼的行为,必须彻底加以纠正。其他一切诉讼,当然也同样要取消介绍信的制度。
二、有些法院对于妇女提出离婚,以起诉书的格式(有的限用十行纸)作为受理与否的条件。在目前一般妇女文化程度尚未普遍提高的情况下,托人代写诉状就已感到困难,甚至花了很多钱,才托人写到一件诉状,法院以诉状不合规定,不予受理,这不仅与一般诉讼程序的原则不合,而且严重地限制了妇女对于婚姻问题的合法要求。这种不必要的限制,应该立即取消,并尽可能地受理口头起诉或设立代书处,解决不识字妇女关于婚姻问题诉讼的困难。
三、有些地方的法院,对离婚案件,以未经过区、村调解,就推到区里,区又推到村里;有时村又推回区里,区又推到法院;上下推诿,很久不能解决。有些区、村干部还有浓厚的封建思想残余,滥用职权,限制妇女离婚要求。这样把区、村调解看做判决离婚的必经程序,是不对的,必须加以纠正和防止。
四、有些法院在处理妇女的离婚案件时,对区、村干部的反映,不经调查研究,就信以为真,把妇女正当的离婚要求无故予以驳回。法院这种官僚主义的作风和区、村干部不重视妇女利益的表现,必须彻底加以改正。
五、有些区、村干部对虐杀妇女的事件抱着熟视无睹的态度,有的不报,有的虚报。而有些法院对虐杀妇女的事件,也同样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这都是不能容忍的严重错误。各级人民法院工作干部必须明确认识保卫人民的一切合法权益是法院的重要任务,对于侵害个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应予重视。区、村干部对虐杀妇女事件,亦必须及时呈报,不得忽视。
六、有些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证收费过高,致使很多男女索性就不登记而结婚,这对贯彻执行婚姻法是非常有害的。今后必须根据工本费酌量收费
(离婚证不得收费),以利婚姻登记的执行。还有某些登记机关的结婚证上载有主婚人、介绍人,并把它看作结婚的条件,如无主婚人、介绍人,即不准登记,这与婚姻法自主自愿的原则不合。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只须男女双方亲到所在地(区、乡)人民政府登记,凡合于婚姻法的规定者,即应发给结婚证。至结婚有无主婚人、介绍人,则完全由结婚人自行决定,登记机关不得以此限制结婚人的婚姻登记。
以上六点,希各级人民政府、司法、民政机关均予严格检查,认真执行;并由各市及县人民政府转知区、乡、村级单位遵照。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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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共中央华北局宣传部指示各级党委宣传部
领导开展一九五二年春节群众文艺活动
中共中央华北局宣传部在本月十七日发出关于一九五二年春节群众文艺活动指示,号召各级党委宣传部根据毛主席“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伟大号召和华北一九五二年工作任务,开展一个广泛的群众性的宣传运动。
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结合当地文教部门和文艺团体,组织一个临时性的指导委员会,负责领导、审查和评选工作。各地宣传员应参加对群众文艺活动的领导。文艺领导机关应动员和组织文艺工作者——作家、美术家、音乐家、戏剧家和文工团的一部分力量,在春节前下厂、下乡、下连队,辅导群众,向群众学习,发现群众中的无名作者,加以培养;反对袖手旁观,下乡作客的态度。
指示要求各地文教领导部门除发动群众自编自演各种节目外,必须通过报纸刊物,及时供应群众演唱材料。为更好地开展群众的春节文艺活动,指示要求各地总结过去文艺活动的经验和群众创作,发扬文艺创作和文艺活动中健康的、积极的因素,反对落后的、颓废的、迷信的、色情的和低级趣味的因素;反对铺张浪费、不重内容、只顾形式的作风;反对丑化劳动人民,敌我不分;反对古今不分,用旧戏的服饰和方法来表演新人新事及以现代的思想硬装到历史剧中去,或故意歪曲历史来影射现代等的反历史主义倾向。在少数民族地区,应注意各民族间的和睦团结,防止有伤民族感情和友谊的戏曲的演出。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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