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2月17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
专栏:

关于裁减军备、禁止原子武器与建立国际管制
——维辛斯基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在联合国大会政治委员会上的演说主席先生,各位代表先生:
苏联代表团认为小组委员会的工作已获得若干积极的成果。小组委员会帮助弄清楚了四国代表团中每一个代表团的立场是什么,帮助更清楚地确定了它们的意图和它们为自己规定的目标是什么,并消除了若干分歧,虽然这些分歧都是比较不大重要的。但是苏联代表团认为这是小组委员会工作的有成绩的一方面,如果不提到小组委员会工作的这一个积极方面,那将是不正确的,正像过高地估计小组委员会所完成的工作的重要性也是不正确的一样,因为苏联和美、英、法三国在比较重要问题上的分歧在实质上还是依然如故,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可以毫不夸大地说是全世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这就是小组委员会工作失败的一方面。但是小组委员会所没有能够做到的,必须由十二国委员会、政治委员会、联合国大会、整个联合国来完成。
我们的崇高的任务就是要克服和消除在重大问题上的分歧,并且由于这些问题的重要性和意义,无论如何必须把它们提高到应有的地位。这就是为什么苏联代表团认为必须详细谈到这些问题的缘故。苏联代表团不想去谈小组委员会所研究的每一件事,但认为必须谈到最重要的事。
美英法“提案”虽规定“裁军”
目标而三国军备却越来越庞大
我将从备忘录的第二段谈起,这一段讲的是共同目标。备忘录说:双方的建议——这里所谈的建议是指美、英、法三国提案中及苏联代表团的修正案中所提出的建议——在某些它们力求达到的共同目标上是一致的。备忘录举出苏联代表团已同意“三国”提案序言的第一段作为证据,这一段说:大会期望“使全世界各国人民免除日益增加的扩张军备的负担,消除战争恐惧,并解放新的能力和资源用在复兴和发展的积极计划上”。
苏联在同意这种提法时是充分了解到它的意义的,是认识到上面所说的那样的重要义务——使全世界各国人民免除日益增加的扩张军备的负担,并解放新的能力和资源用在复兴和发展的积极工作上——所赋予它的责任的。这是重要的义务。
同样地每个接受这种提法的国家在整个外交政策方面也必须由此得出相应的结论。苏联代表团,我相信,所有国家的代表团,凡是诚心诚意担当这个义务并愿意坚决地实现这个义务到底的,就有许多工作要做,以便有助于发扬上面所说的这个崇高目标并保证可能达到这个目标。
在这个目标和那些保证达到这个目标的方法之间是不能有什么矛盾的。如果这里有矛盾发生的话,那只说明了这些方法是不适宜用来达到上述目标的,因此,必须找别的方法。
人们在把“三国”提案序言第一段所说的使全世界各国人民免除日益增加的扩张军备的负担和消除战争恐惧的义务担当下来的时候,必须问问自己:如何能完成这个任务——使各国人民免除扩张军备的负担,特别是日益增加的扩张军备的负担的任务?如何使各国人民消除战争恐惧?如何解放新的能力和资源用在各国的复兴和发展上?从这里也可以得出结论:如果不答复这些问题,或者对这些问题只提出模棱两可或者甚至不正确的答复,那末,事情就不能有丝毫进展。
可是如果要对上面的问题作出正确的答案来,那末就必须看一看世界上正在发生什么事情——在今天的世界里,军备是越来越庞大,军备给各国人民所带来的负担是越来越沉重了。怎样造成了这种情形呢?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要消除这种现象,可能而且必须使用什么方法呢?现在我们不想重提我们曾在这里列举出来的许多事实,这些事实已经充分地解答了这个问题。我们认为只须重提这个事实,就是:提出这个提案的三国政府根本没有任何事实、任何材料、因而也就没有任何根据使它们可以否认,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北大西洋集团的盟国正在自己的国内疯狂地扩张军备,并在不断扩大的规模上扩张军备。这种情况当然不可避免地要使这些国家的人民担负沉重的负担,而绝不会使这种负担减轻一点。另一方面,它们没有任何事实、任何材料、因而也就没有任何根据来把事情说得好像是苏联以及与苏联友好的国家正在进行扩张军备。还有必要再提到一些吗?我们是可以提出很多事实来的,因为甚至在小组委员会开始工作到小组委员会结束和第一委员会恢复工作为止这一段时间内,就发生了许多新的事实,它们雄辩地证实了我前面所下的断语。
明白了这一点,就容易判断究竟是谁才应该而且必须担负造成现在这种情况的责任了。
序言的第一段是十分重要的。应该从这一段话里得出来的第一个结论就是:我们有责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停止扩张军备运动,裁减军备和武装部队,禁止原子武器并建立国际监督。这样,世界各国人民就会免除扩张军备的负担。这样,世界各国人民就可以脱离危险,或者像三国提案的序言上所说的,消除战争恐惧了。
可是,提出关于这一问题的提案的三国政府真愿意把这一点付诸实行吗?
过去我们在小组委员会上回答这个问题时,一向是真心诚意的,在这里我也必须以同样的诚意来重复这个回答:不,他们是不愿意的。这三个国家是不预备实行它们在序言中,在“三国”提案序言的第一段里所建议的事情的。小组委员会上的辩论与美、英、法代表的尽力规避以积极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就特别明白地证明了这一点。我现在要谈到最重要的问题上的分歧了,这些分歧由于我们在以前所指出的原因,由于我想在以后提出的原因,在小组委员会上没有得到解决。
苏联建议提出了禁止原子武器
建立国际管制和裁军的具体办法
目前整个问题中最重要的,是禁止原子武器与建立国际监督制度的问题。小组委员会花了许多时间与精力在这个问题上,详细地分析了三国的建议和我们的建议,但并没有取得任何协议。
昨天劳埃德先生在这个问题上临时又变了主意,他主张把整个问题缩小成为一个方面——成为一个禁止原子武器,同时又建立国际管制机构的问题。当然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是当劳埃德先生代表三国代表团发言时,在解释这些代表团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方面,没有谈到别的;这无疑是不忠实于客观原则,而这个原则又是他在这里讨论小组委员会的工作时推崇备至的。
实质上,这个问题整个都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只有一方面。
苏联要求,并且坚决要求大会采取决定,宣布无条件地禁止原子武器,并建立严格的国际监督以保证这项禁令的实行;同时坚决要求大会起草公约草案,规定实行这项决定的办法,并在一九五二年二月一日以前提交安全理事会考虑。这项要求包含在苏联代表团所提修正案中对于序言的第二段与第三段的修正以及这个修正案的第三段里——苏联代表团建议将此列入三国提案。
苏联建议大会同时通过两个提案,或者更正确地说,在一个提案里采取两个决定:一个是禁用原子武器,建立国际管制机构;另外一个是起草一项公约,规定以实际办法保证实行大会关于禁用原子武器与建立严格的国际监督的决议。苏联的意见不限于这一点,它还要求立刻开始裁减军备与武装部队,并为此建议实行两项办法:
第一个办法:在通过该决议的一年内,裁减中、美、英、苏、法五大国的军备与武装部队三分之一。第二个办法:召开一切国家(不论是联合国会员国或非会员国)的世界性会议,以审议大量裁减军备与武装部队的问题以及采取实际办法禁止原子武器并建立国际监督以保证实施这种禁令的问题。
因此,根据苏联的建议,下述三个问题必须同时解决:
一、无条件禁止原子武器和成立国际管制机构;
二、裁减五大国的军备和武装部队;
三、召开世界性会议,使所有其他国家都实现这个目标。
这就是为什么劳埃德先生昨天硬说苏联要把禁止原子武器和裁减军备与武装部队这两个问题分开来的这种说法是绝对错误的缘故。苏联对于三国提案的修正案说明了这些办法之间的有机关系。在这个问题上,劳埃德先生在述说苏联对于裁减军备问题的立场时,也是不客观的。
美英法反对禁止原子武器,竟提出先建立国际管制的荒谬主张
美国、英国和法国的政府不同意这个建议。它们反对它,认为这个建议是苏联设下的某种陷阱。美、英、法三国政府认为:为了不落入这个陷阱,必须等到国际管制机构建立起来并且开始活动时再禁止原子武器。它们认为:否则,整个问题将变成只是禁止原子武器的诺言,而没有任何可能去确定这个诺言是否将真正实现。
这种考虑也不能认为是令人信服的。联合国大会的决议,特别是在它被一致通过的时候,不能看作是没有价值的,也不能认为是空洞的词句;不能说它将来是毫无意义的。至于苏联,我们认为,并且我们极坚定而明确地宣布:即使没有任何制裁,我们也要认为这个决议对我们是完全有约束力的,而这种制裁将是为那些不想实行或者想破坏这个决议的国家规定的。
但是我们姑且暂时接受三国提案起草人的观点。我们姑且假定,大家都同意首先必须像美国、英国、法国政府所建议的那样设立国际监督机构,并且使它工作起来,然后才能实施禁止原子武器的禁令以及处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事宜。我们不想重提,从苏联的观点来看,这种决定是绝对不正确的,因为它不能达到我们所希望达到的目标。但是,如果大会要完全像美国、英国、法国所坚持的那样去行动,在这样情况下,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这样的问题:三国(美国、英国、法国)政府建议成立的是怎么样的国际监督制度?他们认为必须建立并且使它工作起来以确保——像他们所说的那样——禁止原子武器的国际监督制度,又是怎样的呢?
我们知道这个问题能够得到,将会得到,而且现在已经得到什么答案。我们知道这个答案就是巴鲁区计划,他们正在把这个计划宣传成联合国的计划,三国——美国、英国、法国——政府坚持这个计划,寸步不让。不错,他们曾说,如果有比巴鲁区计划更好的计划,他们愿意加以研究。但是马上他们又补充说,没有更好的计划了,他们不愿离开所谓巴鲁区计划一步。
我们不同意这种意见。这个计划的缺点已经有了充分的证明,而且连那些在过去拚命为这个计划辩护的人们也承认了这些缺点。例如今年十二月一日“泰晤士报”在“裁减军备”一文中指出这个计划的好处没有得到证明,把这个计划叫做乌托邦的计划,并且毫不掩饰这样重要的情况:事实上,美国正像苏联一样难于接受这个计划。“泰晤士报”说,事实上,美国正像苏联一样难于接受这个乌托邦的建议。这不是对这个建议是否行得通这一点的颠扑不破的评价吗?或者更准确地说,这不是证明了这个建议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吗?在这样情况下,自然产生了这样的问题:甚至“泰晤士报”也认为这个计划一无是处,认为它是乌托邦的,事实上连提出这个计划的美国自己都不能接受,那末,美国、英国、法国政府仍旧支持巴鲁区计划是什么缘故呢?
在说到巴鲁区计划的时候,人们必须也想到这个计划的具体特点,像有名的分阶段制之类。分阶段制是特别提出来使美国能够在任何情况下,甚至在建立了国际管制机构和这个机构开始工作以后,在实行了所谓对原子武器的禁令以后,保持美国自认为拥有的制造原子武器的有利条件。这个分阶段制的意义,是要在签订了禁止原子武器的公约或者用某种其他方式通过了禁止原子武器的决定后,不立刻公布某人的秘密,不立刻禁止原子武器的生产,而是把这个问题拖到后来,拖到最后的一个阶段——可以断定,拖到最后最后的一个阶段,拖到永远不会来到的时候。
只有头脑简单的人才看不透这个分阶段制,所谓逐步地“报告与审查”制的全部奸诈阴谋。美国、英国、法国政府不厌烦地谈到这个制度,然而并不真正希望“报告”和“审查”最重要和最危险的大批屠杀人类的武器。
从本质上说来,美国、英国、法国政府所提出的反对立刻禁止原子武器的论据到后来只剩下一个,那就是恐怕某一国家会违背这种决定,不执行这个决定,恐怕其他善意的国家会处在对它们三国不利的地位。但是,恐惧常常误人。在一般日常的事情上,它固然容易误人;在政治问题上,则误人更甚。恐惧使人糊涂,使人走上迷途,而采取错误行动。
然而,他们又对我们说,不能听从别人的话。可是,苏联并没有建议任何人听从别人的话,它自己也不会听从别人的话。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苏联才认为必须建立严格的国际监督。按照苏联的见解,国际监督必须真正是国际性的,不能像巴鲁区计划的授意者的见解那样。巴鲁区明白表达了这些人的见解,他说这个机构里的人员应该尽可能是国际性的!
西方因为拒绝同意马上无条件地禁止原子武器,至少是拒绝在原则上同意,就处于为难的境地。为了多少摆脱一下他们这种为难的处境,他们就说,必须到国际监督已经建立,并且正式实行的时候,才能宣布禁令。
美国的所谓管制计划是企图争取时间积存更多的凶恶武器
劳埃德先生说,苏联主张在禁止原子武器和建立国际监督两个工作之间必须要有一段时间。是的,这样一段时间的确是必要的,由于这件事情的性质,这一段时间是免不了的。即使提出巴鲁区计划的人们自己也承认了这一点。巴鲁区至少曾在一九四六年六月十四日谈到所谓发展阶段时说过,在管制机构的章则被批准之后,必须要有一些充裕的时间,才能够最后组织起这个监督机构和监督制度,并使这个机构开始工作。他还说过,只有监督原子能的制度真正实行之后,才能停止原子弹的生产。
自从他说过这句话之后,至今已经过了五个年头,然而以巴鲁区计划为基础建立国际监督的希望却完全破灭了。这方面的情况是完全没有希望改变的,尤其是因为,像我们上面已经看得出的,巴鲁区计划的支持者和同情者是愈来愈少了。但是,就是在当时,五年以前,也不可能对巴鲁区计划所建议的解决原子武器问题的办法取得协议,他这个办法受到许多国家的激烈指责和反对。但是,我们姑且假定,有一天,禁止原子武器和建立国际监督的公约由各国签字并获得批准。这时,它就立刻生效,因此禁止原子武器的规定也生效了,这样不用说道义和政治后果,单根据由此而产生的种种法律后果,这就可以说是成为一个事实了。
这是些什么后果呢?
这里面最重要的就是:一切批准了这个公约的国家必须马上停止制造原子武器,尤其是要停止使用这种武器;马上把已经制成的原子弹只用在民用目的。根据一切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这就是禁止原子武器和建立国际监督的公约经过签字、批准而生效之后所产生的两个后果。但是,假如我们根据三国提案提案人的见解,这个公约纵然已经批准并已经生效,但仍然不能付诸实行,因为仍然要等待整个国际管制机构设立起来,等待选出必要的人员,等待整个机构开始工作。但是这个机构真的会开始工作吗?如果会,那末,准确地说,要到什么时候呢?在这一点上,他们就一声不响了。然而,如果不能保证这个机构真正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始工作,那么整个公约和禁止原子武器都要悬在半空中了。
我们早就请大家注意,艾奇逊、巴鲁区和李连塞尔所计划的所谓国际管制机构,实质上必然会是一个美国的原子超级托辣斯,它所执行的方针只符合美国的政策,甚至不顾英国——根据英国首相的权威发言,英国现在已成了美国主要的原子基地——的政策,更不用说照顾到法国的政策了。一言以蔽之,就是只符合美国的政策。美国要是容许发生别的情况,就一定有丧失在整个原子能问题上的操纵权之危险。
我们记得,那些并不需要为一己的目的而利用国际管制机构的客观人士分析巴鲁区计划时,一致的结论是:一般说来,巴鲁区计划的目的在于妨碍整个禁止原子武器问题的解决。
艾奇逊先生一九四六年关于国际管制原子能的报告的附件也可以证实这种结论。我以前也曾经指出过,他在那附件里露骨地说,在巴鲁区计划付诸实行以后,仍然不能认为是答应马上禁止原子武器,虽然以后可能产生这种必要。无论在什么时候采纳禁止原子武器的决定,总要结合着有关美国安全的最高政策来考虑,要由美国政府考虑到国际形势的一切事实,并经过宪法程序才成。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如果通过了巴鲁区计划,如果巴鲁区计划(这个计划规定要按照它所建议的办法建立国际管制机构)实行了,美国就可以在这个计划实行后不禁止原子武器。换句话说,就是在国际监督开始实行后,如果美国的利益,如果美国政策的所谓最高利益不需要禁止原子武器,或者需要一个截然相反的决定,美国就可以不宣布禁止原子武器。
用我刚才所引用的而艾奇逊既未否认又未更正的那种词句来提出这样的建议,而且又附有像艾奇逊致当时美国国务卿贝尔纳斯的信这样的文件中所包含的那种保留条件,这是什么意思呢?要使我们相信苏联的建议——这个建议主张禁止原子武器并训令十二国委员会拟订公约,而在这个公约中既规定国际监督,又规定实行这个禁令的具体办法——是空想的和不现实的,相反的,规定先建立国际监督的建议倒是现实的,这又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这个计划必须以巴鲁区计划为基础。这个计划如果获得通过的话,那可真是好话说尽了,但是只有一件事情不说,那就是这个计划或这个公约一生效,就立刻禁止原子武器。美国的计划中是不会谈到这一点的!在美国的官方文件中,整个问题都取决于对有关美国安全的最高政策的考虑,取决于美国的宪法程序以及国际形势,根据艾奇逊的备忘录说,这个问题是应当参照国际形势来解决的。
但是,这种公式掩盖着某些保留,这种保留即使在管制机构已经建立并开始工作之后,也只会使这个机构走上最易向某种压力屈服的道路。这些保留会使美国有可能来保护它自己,以最高政策和国际形势为藉口,而不受这个所谓国际管制机构的任何监督。
我们提出明确简单的解决办法:禁止原子武器。
现在谁有这种武器呢?美国和苏联。
我们明白而坚定地说:“禁止原子武器。”并且我们把实现这一点的义务担当起来。
他们告诉我们说:“不,我们不能采纳你们的意见,接受我们的计划——巴鲁区计划吧。”可是,他们所以要这样告诉我们,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们知道他们所建议的巴鲁区计划永远不会使原子武器受到禁止。他们所以这样说,只是为了争取时间,以便能够积存起越来越多的这种凶恶的武器!
他们向我们提出一个荒唐的计划,这个计划的威信,甚至在那些以前热烈支持它的人们中间,也已受到损害了,举例说,“泰晤士报”,而且难道只有“泰晤士报”吗?
因此,我们说,“三国”提案中虽然提出了禁止原子武器的问题,但是整个禁止原子武器问题要取决于国际管制机构的建立,而这个国际机构的开始活动又要取决于最高政策与国际关系的实况,这种提法,不过是一种遮眼法,只能够用来欺骗人民罢了。可是,你们说你们并不要欺骗。那么,就让我们把这些愿望变成人人都可以看到的有血有肉的行动吧,这样就会像序言第一段中所说的,真正向人民表明真情实况,使他们越来越镇静,使他们免除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他们以及他们的子女将要被毁灭的恐惧,使他们免除战争的恐惧。
美英法实际上将不顾一切协定
继续推行军事计划和军事行动
我们说,美、英、法三国提案中那种对禁止原子武器与监督问题的提法是不正确的。一方面,禁止原子武器要取决于国际管制机构的建立;另一方面,却又提出了建立这个机构的这样一种计划,这种计划:
(一)引起了某些国家以及美国、英国和其他国家关于原子能问题的机构与专家大大反对,并给予否定性的评价;
(二)已受到若干国家的拒绝,它们不同意这种计划,坚决主张要有一种能够真正保证国际监督机构的建立、保证遵守国际法的基本标准以及保证国家主权受到尊重的计划。
因此,禁止原子武器的工作要取决于国际管制机构的建立,国际管制机构的建立又要取决于巴鲁区计划之是否被采纳,而巴鲁区计划之是否被采纳又要取决于最高政策和其他各种各样的保留;这种建议形成一个真正的恶性循环,没有逃出这种循环的
一条道路。
可是必须找出一条出路才行。这一条出路,也许就是由联合国大会立刻宣布无条件禁止原子武器,成立国际管制机构并训令十二国委员会(我们已在小组委员会中同意成立这个委员会以代替原有的两个委员会),草拟一项公约,规定采取办法以保证这种禁令的执行。拒绝通过这种建议,正是拒绝打破僵局,这种僵局,在某些方面正在被人们故意地制造着,在某些方面是已经造成了。这种僵局到现在已经持续了五年,现在已经是打破这种局面的时候了。
我们的直截了当的问题是:“三国”提案的提案人是否同意由联合国大会宣布无条件禁止原子武器并建立严格的国际监督以保证这种禁令的执行呢?劳埃德先生并没有答复这个问题,他只说了一大套含糊其词的话,说什么“联合国大会通过三国提案,显然也就是宣布主张通过严格的国际监督无条件禁止原子武器。”小组委员会的工作表明了:这种含糊其词的话,实际上是用来掩盖拒绝禁止原子武器建议的心意的。虽然如此,小组委员会的工作仍然是有益的,因为它对于揭露劳埃德先生原打算用外交辞令掩饰过去的那种心思,是有帮助的。
必须面对真理并且承认事实。
事实是这样的:即使禁止原子武器的建议和关于国际监督的详细规定都包含在同一个公约里面,国际监督仍然不能在签订公约的同时开始生效,而是要经过一定的时间以后才能生效。为了要进行一整套复杂的组织工作,是必须有这一段时间的,而没有这种复杂的组织工作,这种国际管制机构就无法进行活动。无意禁止原子武器的人抓住了由于这种事情本身的性质而造成的情况,他们的目的是对于停止原子武器生产和禁用原子武器一事加以拖延,把这一切都拖延到管制机构开始活动的时候。可是照事情的目前情况看来,怎么也看不出有什么征兆,可以令人相信会作出规定来,保证这种管制机构大体上可以开始活动。他们对我们说,我们的建议的意思是先禁止,后监督。这话说错了,因为我们说:必须同时采取禁止原子武器和建立国际监督的决定,随后再履行由这种决定产生出来的一切道义上和政治上的义务。事实上拒绝在国际监督制度开始生效以前禁止原子武器的,恰恰是“三国”提案中所包含的建议。这个建议的意思是:即使各国都同意必须禁止原子武器并建立国际监督,它们仍然可以不管这种协定而继续生产原子武器,甚至仍然可以使用原子武器,同时继续推行他们的军事计划,而且,更严重的是,继续进行它们反对别国人民的军事行动。
还应该补充一句,他们的论调是:在国际管制机构开始工作以前就禁止原子武器的决定会造成一个漏洞,结果会使禁止原子武器这件事成了虚假的骗人的手段。这种论调是根本不合逻辑的。因为,这种骗人的手段一定会被人揭穿,一定会使采取这种不义行动的国家永远蒙羞。
苏联建议大会宣布禁止原子武器,符合亿万人民的内心愿望
还有一个情况这里也必须指出,就是虽然现在还没有禁止使用原子武器的公约,但是拥有原子武器的国家依照其政策在许多地方发动军事行动时也没有使用原子武器,虽然有一些疯人正在煽动现在就要使用原子武器。这如果不是出于道义上的考虑,那就显然是常识上的考虑、谨慎以及恐怕使用原子武器可能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的这种心理,在约束着那些想进行危险的冒险的人们,使他们不敢采取这种步骤。
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提供了例子,说明某些道义上、政治上以及其他——我愿意说——生意上的考虑甚至使那些在法律上不受海牙公约约束的人们也没有对敌人使用毒气。
为什么现在讨论禁止原子武器的时候把这一切都忘掉了呢?为什么现在大会要宣布禁止原子武器并建立国际监督以执行它的崇高职责的时候,却有人藉口大会这种决定可能被某些轻举妄动的政府利用来达到不义的目的,而提出这样强烈的反对呢?这种藉口是毫无根据的。
英国代表昨天企图把苏联代表团的计划说成也是分阶段的计划,但是他的企图完全落空了。他列举了三个这样的阶段。劳埃德之所以反对这个计划就是因为它规定了某种阶段。那末,他为什么又同意三国提案中所提出的计划的那些阶段呢?这是很难用一般人所接受的逻辑法则来解释的。但是问题在于:我们的计划并没有规定任何阶段。如果考虑到下面这个事实,就不难了解这一点。这个事实是:分阶段制的实质并不是从一个阶段转入另一个阶段。如果是从一个阶段转入另一个阶段,这倒是极为自然的,因为我们不可能同时立刻做好几件工作。问题是在于:分阶段制之所以不能接受,是因为它规定了从一个阶段转入另一个阶段要取决于许多先决条件,这些先决条件使负责这件工作的机构大有随便行动的余地。
这样,依照艾奇逊—巴鲁区—李连塞尔计划,在禁止原子武器方面,从管制原料阶段转入管制原子武器的生产的阶段是取决于若干条件的。估计这些条件是否成熟,完全是领导机构的职权范围以内的事。因此,依照巴鲁区计划,从一个阶段转入另一个阶段并不是自然无阻地从一个状态转入另一个状态,或者从一个行动转入另一个行动,而是要由负责这件工作的人们随意决定怎样做。
如果分阶段的意义仅仅在于依照一件工作的物质方面所决定的必要顺序来完成这一件工作,这样来谈分阶段就是荒谬可笑的。例如,照劳埃德先生昨天的论调说来,人们可以说,早餐也有若干阶段,并且把这种阶段数一数,可以从布置餐桌数起一直到吃最后一道菜。
我们认为,上述种种考虑都无可置疑地证明了不仅苏联方面和美国、英国、法国方面对于备忘录所说的达到共同目的的方法有着分歧,而且所谓“共同目的”也绝不是共同的和一致的。必须清楚了解已经发生的局势。为了要使这些“共同目的”成为真正共同的和真正一致的,还要做更多工作,要做很多很多工作。
我们没有丧失希望,在我们进一步不屈不挠地和耐心地进行工作的过程中,是能够达到这一点的。
为了辩明我们所提出的要求大会宣布无条件禁止原子武器并建立国际监督的这个建议,我们曾经指出过,大会这种决定将有特殊的道德意义与政治意义。现在我们还必须强调这一点。大会的这种决定不会像某些人所想的那样是一张废纸,也不会是空话或骗人的手段。它之所以不会是废纸、空话或骗人的手段,是因为它符合亿万人民的内心愿望,在客观上能够、必须而且也一定有助于消除或者至少是缓和国际的紧张局势,它将有助于和平的事业,打击战争贩子和战争冒险的政策。
美英法在裁军问题上的无理主张,是要联合国蹈国联的覆辙
美、英、法三国政府和苏联政府之间的第二个分歧,是在裁减军备和武装部队的问题上。苏联建议的实质是:美国、英国、法国、中国和苏联五大国在一年内应把它们的全部武装部队和军备裁减三分之一。这个建议遭到了上述三国的反对。然而,应该说,在这一点上,它们提出的反对理由也是一点不能令我们满意的。的确,他们说,假如只是裁减军备,而别人不知道各大国正在裁减什么军备和打算裁减到什么水平,那末,这种裁减军备就不能说是有利于和平的。至于水平问题,我们已经相当详细地谈过了。我们可以简单地追述一下这件事最基本的要点。至今为止,提出关于水平的建议的人还不能对决定水平的原则说出什么合理的主张来。艾奇逊先生上一次曾经想这样做,然而我上次已经解释过,他的发言是一点也不能令人满意的。艾奇逊先生当时以国家领土的大小和人口的多少为基础,认为应该以这两点作为决定各国水平的准绳。一个国家的领土愈大,人口愈多,它所拥有的军备和武装部队也就愈多。然而,艾奇逊先生又说,必须定出某种限制,某种最高的限度,使水平不能超过这个最高限度。这就等于说,如果采纳了艾奇逊先生所提出的关于准绳的原则,又采纳了美国代表上次所谈到的水平,那末,军备数量和武装部队的数量就既不和国土大小相称,也不和人口相称了。那末,人们当然免不了要问:这个所谓水平到底还有什么意义呢?而且,如果从这个所谓水平出发,按照法、英、美三国代表在巴黎四国外长助理会议上所明确表示的那样做,这整个问题的最后结果就不会促成裁减军备,反而会促成扩张军备了。这样,人们当然免不了要问,如果最后不会裁减军备,这个水平和整个关于所谓裁减军备的措施到底又有什么价值呢?
英国代表所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是说,必须知道每一个国家的武装部队和军备的数量。我们也很充分地解释了这个问题。我们曾经指出:假如苏联所建议的裁减军备办法获得通过,那么关于武装部队和军备的一切数字就可以马上在会议桌上公开。这一点从苏联修正案的第七段里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那一段说:在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禁止原子武器并裁减军备和武装部队的规定之后,无论如何不得晚于一个月,一切国家必须向国际管制机构提出完备的报告,说明在上述规定通过之时它们的武装部队和各类军备(包括原子武器在内)的详细情况。
如果美国、英国和法国政府真是非常想知道关于苏联军备和武装部队的精确情报,这里就有一个最简捷便当的办法。那样,劳埃德先生以及劳埃德先生在发言中一并代表的其他两个国家的代表,就再也无须引用连他们自己也承认并不十分精确(或者,照我说,一点也不精确)的情报了。
既然这样,他们还有什么理由反对苏联关于五大国裁减军备和武装部队三分之一的建议呢?没有了。也许他们还能说,这样裁减军备不会造成“均势”,而会让所谓苏联的军事优势不动分毫。但是,如果连劳埃德自己也承认,他所引用的关于苏联军备和武装部队的数字是不精确的,那末,他怎能谈什么苏联的军事优势呢?谁都知道,必须先有了关于军备和武装部队的详细材料,才能决定某一个国家是否有军事优势;如果没有这样的材料,就不可能估计任何国家的军事力量的。
根据美、英、法三国代表的发言,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知道: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就是以所谓均势学说为基础的。但是,这个学说从来不曾对和平事业有过什么贡献。尤其糟糕的是,所谓“均势”其实从来没有过实现的可能。例如,大家都知道,一九二一—二二年关于限制海军问题的华盛顿会议也规定了远东的均势,可是后来就没有能够实现,这件事成了要想取得均势和造成稳定形势而实际上却造成绝对不稳定的情况最好的例子。事实上,华盛顿协定不但没有保证远东的“均势”,反而巩固了日本在满洲南部的独占,使日本得到了战争发生时重要的战略保证,而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也的确利用了这个保证,用苏联政府元首斯大林生动的话来说,是把战后整个和平体系根本打乱了。
这就使我们想起了一个英国政治领袖的问题,一个可以说是相当机智的问题。他问道:像英国这种海军国的需要,怎能和苏联那种大陆国的需要均衡呢?他又问道:步兵师怎能和原子弹或重轰炸机队比较呢,喷气式飞机怎能和普通螺旋桨推进的飞机比较呢,现代的潜水艇又怎能和战前的潜水艇比较呢?
然而,西方不管过去的一切历史教训,不管还是不久以前的一切事实,不管希特勒德国、军国主义日本和法西斯意大利所发动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教训,另一方面却必恭必敬地记住国际联盟有损和平事业的行为,它们现在又企图使联合国组织走上以所谓“均势”来巩固和平的道路,而这条道路的恶果是大家已经知道了的。
苏联不会走这条路。苏联要求联合国不要走这条路,如果它不打算重蹈国际联盟的覆辙,不打算重复过去悲惨的回忆的话。
苏联对世界裁军会议提出明确办法,美英法则根本不想召开
备忘录指出,显然大家都同意召开世界各国裁减军备会议,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对于召集会议的方法和时间存在着基本的分歧。不幸的是:存在着这种分歧是事实。但是分歧远不止是方法和时间的问题。
苏联认真对待召开世界会议这件事,因此建议大会用完全清楚和毫不含糊的话通过下述决定:
召开这种会议的方法:由大会决定向一切国家——包括联合国会员国和目前还不是联合国会员国的国家——的政府提出建议。
时间:不得迟于一九五二年六月一日。
世界会议的准备:建议安全理事会在三个月以内准备和提出实际可行的建议,以实施大会整个决议(我们正在讨论这个决议的草稿)中有关召开世界会议的部分。
现在看来已经很清楚,每一个真心赞成世界会议的人都应该毫无保留地拥护这些建议。但是,美、英、法三国政府却提出不同的方法。他们仅仅限于建议大会宣布这种会议应该召开,甚至不规定召开这种会议的大概日期。他们仅仅限于表示会议召开的时间应该在十二国委员会的工作达到这个阶段的时候,这时,委员会认为它的计划的一部分已经准备好了可以提交给各国政府,因此可以召开会议了。这样,在这种情况下,整个问题就成了与任何实际可行的办法毫无关系的空洞的希望,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
把这两个建议比较一下,就十分清楚地看出两者之间的全部分歧。而且人们可以毫不怀疑地说:三国政府事实上一点也不想召开世界裁减军备会议,也不想在最短时间内真正裁减军备和武装部队。但是,这正是和平的利益,一切爱好和平的各国人民的利益所要求的。
各国人民要求联合国采取积极
措施结束美英法的扩军运动
我已经谈过在苏联和三国之间引起分歧的那一些最重要的问题,谈得够详细了。遗憾的是:这种谈论比我所希望的还要详细。我这样作完全是想说明这些分歧是多么重要。这种分歧是由于苏联和美、英、法三国在某一特定问题上,也就是说在禁止原子武器、建立国际监督并裁减军备与武装部队这个问题上的政策所决定的。
消除这些分歧对于改善国际关系的紧张状态这个重要问题,对于改善国际关系的问题,是有重大意义的。
在小组委员会中,我们已经达成了某些重要的决定。这里有人说这是次要的决定,备忘录中也提到这是次要的决定,事实上也是次要的决定。但是即使这样,它却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消除我们之间的分歧方面每向前迈进一步,纵使目前是在次要的问题上,都会给我们一种希望:下一步就可以消除在较重要的问题上的意见分歧了。我们正在为此而奋斗,我们要这样,我们正在为这一点而努力。
在小组委员会中达成了某些重要的决定,特别是关于把原子能委员会和常规军备委员会合并的决定,关于联合委员会的成份、委员人数以及工作程序的决定。表决问题和“否决权”的问题也获得了澄清。在这一切问题上都已经获得协议。我相信在我右边的邻座可以证实这一点。
几乎无须强调这一切对和平事业是多么重要,对各国人民的福利是多么重要。各国人民正在要求联合国组织采取积极的决定性措施,以便结束疯狂的扩张军备运动,这种扩张军备运动对那些走这条路的国家的压力越来越大,使得大量的资源和精力都用在准备新的世界战争上面,而这些资源与精力本来可以用来减轻大西洋阵营中各国因扩张军备运动而遭受的痛苦,并改善被军事预算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民的经济状况。
联合国组织面临着巨大的任务:无条件禁止原子武器,裁减军备和武装部队,并建立严格的国际监督。为了加强和平,为了各国爱好和平的人民的利益,我们必须继续进行这一工作,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并利用一切机会来完成上述任务。(新华社据塔斯社巴黎十三日电)
(文内小插题是本报编者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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