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2月13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奸商乔铭勋等承制军用雨衣诈骗国家财产
天津市人民法院判处乔犯等徒刑
津工商界代表和各界代表一致表示拥护
天津市橡胶工业同业公会主任委员、私营震中橡胶厂副经理乔铭勋和私营东昌橡胶厂副经理李炳甲,在承制军用雨衣中以欺骗手段牟取暴利,使国家财产损失八十亿元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署提起公诉后,已在十二月十一日由天津市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依法判处乔犯铭勋有期徒刑三年,李犯炳甲有期徒刑一年。
乔、李两犯的犯罪事实如下:去年冬天乔铭勋以天津市橡胶工业同业公会会员、承制商代表人身份,与华北军区后勤部军需部订立承做军用雨衣合同。鉴证人是中央人民政府轻工业部。雨衣原料(布匹、橡胶、汽油)都由军方供给,各项价款也都先期拨付。各承制厂商除保证货品的质量合于规格并按时交货外,不担负任何经营上的风险。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商妥并在合同中明文规定利润为百分之五。但乔犯却用欺诈手段抬高雨衣成本。在订立合同前,乔犯不征求同业意见,私自拉拢私营东昌橡胶厂副经理李炳甲,合谋欺骗,把雨衣成本(包括军方供给的布、胶、汽油、厂方一切费用和利润)由每件十一万四千余元提高到十四万一千元。其中,欺诈最大的是乔犯蓄意谎报胶布上胶的汽油用量,骗取了大量汽油。雨衣上胶分手工刮胶和三联滚贴胶两种方法。前者费汽油较多(合理用量是每匹布用油三加仑半)后者费油极少(每匹布用一加仑)。乔、李两犯在定货会议上隐瞒天津有三联滚设备的橡胶厂的家数,利用国家机关某些干部工作上的弱点,以手工刮胶方法订定用油标准,从中牟取暴利。实际上全部制品的百分之九十一点六六都是用三联滚贴胶方法制造的。按合同规定每匹布上胶用汽油四点五加仑(后改为四点三加仑)计算,乔、李两犯每匹布即抬高了三点三到三点五加仑。此外,乔犯并把染费、缝纫费、业务费和其他各种材料费用抬高。如原合同中规定每匹布染费为四万五千元,但是实际只需三万二千五百元。在制作过程中,乔犯又偷工减料,用粗劣布匹盗换军方所供给的五福布和双龙布,以致制出雨衣质量低劣,次品占总数量三分之一以上。
乔、李两犯又违犯合同规定,一再不按期交货,贻误军需。根据合同规定共分四期交货,但第一次到期后一件未交;第二次到期后,除补交第一期应交数外,只交了第二期应交数的三分之一弱。延误交货的主要原因是乔犯曾把货款存入银行生息肥己。在合同订立后,乔犯即向定货人——华北军区后勤部军需部领得雨衣副料费七十八亿九千七百万元,私自存入银行生息,并拉拢个别厂家,排挤其他厂家,致延误时日,妨碍了生产。由于乔、李两犯的欺诈行为,根据合同价格和合理成本并按原物料价格计算,国家有形损失约达八十亿元。如将大量次品、交货误期以致影响军需供应和生产中严重浪费等无形损失计入,那么国家的损失更为巨大。
各承制厂商开工以后,陆续暴露了汽油用量过多、成本价格估计过高等问题。当定货人令各承制厂商实报所需汽油用量时,乔、李两犯竟仍唆使各厂多报用量,继续欺骗政府。其后,中央人民政府轻工业部派员调查实际用油量时,乔、李两犯为了对付调查,竟秘密集会,印发统一成本表,事先编造对话,以图达到诈取非法暴利的目的。天津市人民检察署根据市民群众反映和上述情况,在最高人民检察署协助下,深入调查,证实乔、李两犯的犯罪事实,在今年四月十六日向天津市人民法院起诉。天津市人民法院即将乔、李两犯先后逮捕。
天津市人民法院在十二月十一日开庭宣判,判处乔犯铭勋有期徒刑三年,李犯炳甲有期徒刑一年。依照判决,乔犯代表天津市橡胶工业同业公会会员承制厂与华北军区后勤部军需部订立的承制雨衣合同中成本书内汽油抬高计算部分废弃,贴胶汽油用量,按一加仑半计算,超支汽油用量,应追回交入国库。刮胶所用汽油,从宽免予追交。乔犯代表天津市橡胶工业同业公会会员各承制厂交货误期,应按合同所订分期交货及误期罚款办法履行。
到庭旁听宣判的有:天津市工商界代表和各机关、团体代表等三百多人。大家对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一致表示拥护。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秘书长王光英说:市人民法院对乔铭勋等抬高成本牟取暴利,损害国家财产,影响军需供应的罪行,给予法律上的制裁,是完全正确的。我代表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表示完全拥护。天津市教育用品商业同业公会主任委员刘玉铭说:在全国人民热烈开展抗美援朝的爱国运动中,乔铭勋身为橡胶工业同业公会主任委员,竟利用军需上对雨衣迫切需要的机会,欺骗政府,这是违反了我们全国人民利益的行为。我们天津市工商业者今后一定要把乔铭勋的事件作为很好的教训。
乔铭勋、李炳甲对他们的犯罪事实表示全部承认,并表示服从市人民法院的判决。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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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天津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日丙四刑字第三○八七号
公诉人天津市人民检察署被告乔铭勋男,年四十六岁,河北省深县人,住本市沙市道恒昌里一三号。
李炳甲男,年四十二岁,山东省盐山县人,住本市营口道七○号。
关系人华北军区后勤军需部。
右被告因诈欺一案经本市人民检察署提起公诉,
本院判决如左:
主文
乔铭勋犯诈欺罪,处有期徒刑叁年。
李炳甲犯诈欺罪,处有期徒刑壹年。
乔铭勋代表天津市橡胶工业同业公会会员承制厂与华北军区后勤军需部订立的承制雨衣合同中成本书内汽油抬高计算部分废弃,贴胶汽油用量,按一·五加仑计算,超支汽油用量,应追回交入国库。刮胶所用汽油,从宽免予追交。
乔铭勋代表的天津市橡胶工业同业公会各承制厂交货误期,应按合同所订分期交货及误期罚款办法履行。
事实
乔铭勋是天津震中橡胶厂副理,任天津橡胶工业同业公会主任委员。在一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以天津市橡胶工业同业公会会员代表人身份与定货人华北军区后勤军需部(以下简称定货人)订立承做篷式雨衣总合同,并经鉴证人中央人民政府轻工业部(以下简称鉴证人)在签定合同会议上,共同议定,承定雨衣,应按期交货。倘承制厂延误交货期限,迟交部分,每逾期一天,按迟交数之总值处违约金百分之一;承制厂如逾期十五天仍不能全部交货时,定货人有权不受合同拘束,得另行购买,承制厂应立即将所收定款结清,除将余款退还定货人,并按未交货物部分总值处以百分之十五过期违约金付给定货人。并说明承制厂制造雨衣纯利润为百分之五。均在合同中及成本计算书中记载明白。不料该乔铭勋在订立合同前不征求同业意见,乃拉拢东昌橡胶厂副理,现任天津橡胶工业同业公会委员李炳甲,合谋蓄意欺骗,辜负国家寄与的信任,在成本计算中抬高汽油用量,攫取非法暴利。负责办理定货者,亦未详细调查研究,即草率签订合同。乔铭勋在签订合同后,向定货人领得雨衣副料费全部的百分之五○(计为七、八九七、○○○、○○○元)私自存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罗斯福路办事处生息。旋又拉拢个别厂家,排挤他厂,延误期日,不能早日开工。至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始召集承制厂震中橡胶厂、远东橡胶厂、星光橡胶厂、新天津橡胶厂、信成橡胶厂、东昌橡胶厂、天津橡胶厂七厂开会,通过拟定的承制合同。但乔铭勋仍未将货款即时依照承制厂承制雨衣数量,按比例分拨,竟擅自挪用,舞弊营私。各承制厂连署与定货人成立合同后,又一再违背合同规定期日,迟延交货,影响军需供应。经本市人民检察署调查结果,向本院提起公诉。
理由
前揭乔铭勋、李炳甲犯罪及违约事实说明论断于后:
(一)原成本计算中诈欺、抬高部分。
原成本计算书中规定每匹布上胶用汽油四·五加仑,后改为四·三加仑。实际无三联滚机设备之承制厂,用人工刮胶方法,所用汽油较多,每匹布最多汽油用量为三·五加仑。一般每匹布用汽油三·三八加仑即可完成贴胶。依此比照原成本计算的数量,则每匹布多计算出○·八加仑。如果用三联滚机贴胶方法,每匹布用汽油五·二市斤亦可完成,尚不足一加仑。新天津橡胶厂三联滚机操作工人说:“每匹布仅用五·四市斤汽油。”略等于一加仑。信成橡胶厂及东昌橡胶厂经理人亦称:“在开始操作后,即发现汽油用量,每匹布仅用一加仑。”等语。依此用三联滚机贴胶所用汽油比照原成本计算数量,则每匹布多计算出汽油三·三加仑。李炳甲供称:“那时我估计用三联滚机每匹布用汽油在二加仑半左右……又因初期怕三联滚赶不上用,所以在初次谈汽油用量时,明知三联滚用汽油虽少,而坚持刮胶与三联滚同样按四·三加仑供给……最后轻工业部来津调查,叫我们再估成本,我是报的一·六加仑,实际已可做到一·二加仑了。”乔铭勋竟仍辩称:“当初是根据刮胶而订,倘用三联滚机贴胶当可节约。”查承制厂七个厂中在订立合同前,已有六个厂均设有三联滚机,乃为乔铭勋所尽知,又怎样能以人工刮胶而计算汽油呢?更据天津市橡胶工业同业公会秘书潘其新称:“乔铭勋说:潘先生(指潘其新)你查查,谁家有三联滚机设备,没有三联滚机家你就不用通知他们……”既是按人工刮胶估计汽油用量,为何又排斥无三联滚机厂承制呢?震中橡胶厂经理周维钰等亦称:“我们开始承做雨衣时,乔铭勋回厂说,可以省汽油……开始汽油比较费,后来每匹布共用汽油一加仑左右。”这都足以说明乔铭勋的辩解纯属狡展。乔铭勋、李炳甲对成本中多报汽油用量,均是明知而故意进行的诈欺行为,极臻明确。按用三联滚机贴胶的承制厂,依其制造二十七万五千件雨衣,即多报汽油五二五、三九四斤余。以人工刮胶的承制厂,依其制造二万五千件雨衣按最高汽油用量计算,则多计算出汽油二、一○五加仑。照原合同规定每加仑汽油三一、六○三元计算,共计使定货人损失三、○八五、四三二、四九三元。
原成本计算书中规定每匹白布染费四五、○○○元,实际所需染费每匹布为三二、五○○元,每匹布多计算出一二、五○○元。乔铭勋辩称:“染费计算四五、○○○元,这是李炳甲的意见。”李炳甲又称:“计算染费四五、○○○元,我是根据做军鞋的经验,华光要三二、五○○元,估计染费得涨价。”但是事实上染费并未涨价。查乔铭勋代表天津市橡胶工业同业公会与天津万新织染工厂、华光织染公司是在一九五○年十二月一日即已订立合同,确定的染价每匹布为三二、五○○元,虽然是在签定总合同以后,但却是在一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各承制厂连署向定货人签订分合同之前,乔铭勋、李炳甲在订立分合同会议上不提出成本中染费计算不实的问题,亦属不当。按每匹布染费多计算出一二、五○○元,以三十万件雨衣,用布三○、七六九匹色布计算,即已抬高染费价值三八四、六一二、五○○元。
原成本计算书中规定人工费每件雨衣为八、○三八元,实际上各承制厂每件雨衣仅用六、三○○元,每件雨衣多计算出一、七三八元。按三十万件雨衣计算,共计抬高成本价值五二一、五五○、○○○元。
原成本计算书中规定业务费百分之六,每件合六、七三五·七元。但实际业务费仅用百分之二,贴胶每件合一、九二三·三二元,刮胶每件合二、○八二·七三元,亦经查明属实,按业务费即抬高了三分之二,依三十万件雨衣计算,共计抬高成本价值一、一六一、九六二、五○○元。
其他如裁剪件数,生橡胶、化学粉剂、机器折旧等,因各厂设备条件不同,操作技术也不一致,在用量上亦均有抬高,经本市人民检察署调查明悉,兹不一一枚举,特说明于此。
(二)迟延交货限期贻误军需部分。
原合同中规定交货期间:第一次定于一九五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交雨衣三五、○○○件;第二次定于三月十五日交雨衣七○、○○○件;第三次定于四月十五日交雨衣一○○、○○○件;第四次定于五月十五日交雨衣九五、○○○件。各承制厂在第一次交货期限届满后,乃一件雨衣未交,第二次交货期限中除补交上期应交差额误期四八、五六六件,第三期交货期限中补交第二期应交差额,又误期交货二五、九五八件。乔铭勋竟狡称:因各承制厂开工不久、缝纫工一度停工作为辩解不能按期交货的理由。查缝纫工之所以在第一期规定交货期日前一度停工,据乔铭勋自己亦称:“因工资过低,我们给工人是每件二、五○○元。”既然是原成本中明明有合理人工费计算,由于欺骗及苛重剥削行为而引起缝纫工一度停工,还以这种理由来推卸迟误交货的责任,显非合理。
(三)乔铭勋对于天津市橡胶工业同业公会会员及各承制厂诈欺部分。
乔铭勋在一九五○年十一月领得定货人拨给雨衣副料费七、八九七、○○○、○○○元,私自存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罗斯福路办事处生息。乔铭勋辩称:“人民银行存款利息均已转入账内,有对账单可资证明。”但乔铭勋对于存货款生息,事前竟秘而不宣,直到各承制厂连署向定货人成立分合同时又只字不提。经本院派员在一九五一年四月十六日前往调查,该乔铭勋所经理事项并无正式簿账,也无收款存款等记载。据天津橡胶工业同业公会秘书蔡睿夫说:“关于银行利息是在案件发生(指乔铭勋被审理中)后,荆元椹到银行查询明白确数才记到账上的。”谢仲生称:“………各厂分领款时,他(指乔铭勋)却不提利息,有意吞没。”是乔铭勋确有蓄意侵占货款利息的企图,亦甚明显。
迟至一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乔铭勋召集天津市拟制雨衣各会员厂会议,是时有二十一家橡胶厂到会,乔铭勋为限制其他厂商,以便其任意拉拢和排挤,宣布:“十二月份须交一部分货一五、○○○件,承制厂须有:(1)机器设备(2)信誉
(3)资金周转(4)制造经验,始可制作,不符合四项条件即不必送样。”又宣布:“后日(指十二月二十六日)十二时以前不送样子的一律认为弃权。”(见该会议纪录)。实则,原合同明明规定的是首次交货期日在一九五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又震中橡胶厂为一九五○年工商税滞纳户,东昌橡胶厂前因制作军鞋违背信用,曾登报悔过,星光橡胶厂无三联滚机设备,仍为承制厂之一。而且据潘其新说:
“有国华、大陆、春生、飞龙、统一、义堂……等厂,到公会来了解雨衣任务的情况,乔铭勋对他们说:‘上面有指示,雨衣如果没有三联滚机设备,不能做’……到了那天各厂都送样片来了,乔铭勋竟把一部分厂的样片锁在抽屉里不送去试验。”亦由本院查明,并有从乔铭勋抽屉内查出的春生、义堂、裕德龙记各厂的原送样片存案可证。这些事实都足证明乔铭勋确有排挤他厂,欺骗同业的违法行为。
一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乔铭勋召集各承制厂开会,宣布领取价款及原料,当时并未将货款及原料及时按照承制比例分拨各厂。却在一九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将货款私自拨交震中橡胶厂八六、二二四、四七一元缴纳该厂营业税,又将货款私自提出一○○、○○○、○○○元,以天津市橡胶公会胶鞋组户名,存于联合商业储蓄信托银行,同月二十一日又私自借与青岛大元橡胶厂一○○、○○○、○○○元,二十五日又擅将货款拨交祥泰、企兴、天津工业社共计七、○九一、六九六元纳税,二十六日至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三日连续数次将雨衣货款擅自拨给该公会未承制雨衣各厂使用,总计达七六九、九一六、八○○元,又用货款二、五○○、○○○元垫付了震中、四聚、德丰成各家购买有奖储券费用,又曾私自将所领布匹的包皮和铁条出售得款三千余万元分配给该公会职员。这些事实已由乔铭勋自认不讳,经震中橡胶厂负责人周维钰和该公会秘书蔡睿夫、统计员荆元椹证明,并有银行支票存根,及银行清单存案可稽,是乔铭勋挪用货款舞弊营私的行为亦极明确。
根据以上各项事实,被告乔铭勋、李炳甲诈欺罪已经成立,毫无疑义。参酌被告等责任轻重,依法应分别科处适当徒刑,俾资改造。
次查乔铭勋代表天津市橡胶工业同业公会承制厂与定货人商谈承制雨衣,并有鉴证人各方均系一致同意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已明确规定有分期交货期日及误期罚款办法,承制厂制作雨衣纯利润为百分之五,亦在附件成本计算书中载明,此为乔铭勋所不否认,复有原合同及成本计算书抄件附卷可证。定货人事前未作详细调查研究,事后又未能及时检查,缺乏对国家财产严肃负责的精神,致被诈骗,造成人民财产巨大损失,亦有重大责任。但经审究结果,这一事件,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军需供应受到影响,其主要原因在于乔、李二犯及少数不法厂商牟取暴利,合谋诈欺,故意抬高成本所致。原合同既规定合法利润为百分之五,本应依此追缴其全部诈欺抬高部分,惟为照顾各厂商经营前途,只对由被告等蓄意欺骗的汽油用量计算超额部分追缴归公,贴胶汽油用量每匹双层夹胶布以一·五加仑计算给付,以示照顾。对于以刮胶方法制造胶布的承制厂虽然汽油亦有抬高,但与贴胶情况不同,从宽免予追回。其他抬高部分,亦一律从宽免予追缴,至关各承制厂迟误交货日期,合同既有明确规定分期及误期罚款办法,即应按照合同执行。
天津市橡胶工业同业公会及各承制厂内,尚有个别人在此事件过程中,忽略了爱护国家公共财产的义务,相反的或随声附和,或明知他人在进行诈骗国家财物不为检举,均属不当。在本案调查中,尚有个别人或积极的编造账簿,掩饰事实,或召集小会串通口供,企图湮灭证据,亦极为错误。惟念其各人觉悟程度不同,而先后尚能坦白悔悟,应各自深刻检讨,并分别情况由主管机关议处,一律免究刑事责任。合并说明。总上论结特为判决如主文。
如不服本判决,得于送达后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理由书及副状,由本院转上级法院。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日
院长 王笑一
副院长
兼审判长
边伴山
审判员 刘怀亮
审判员 刘耘东
本件证明与原本无异
书记员 杨式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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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华北军区后勤部军需部
关于定制雨衣损失
国家财产的检讨
本部去年十二月四日与私商接洽定制雨衣,由于政治责任心差,工作粗枝大叶,致使国家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在接受承办雨衣任务时,我们由于存在着依赖上级——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后勤部军需部和轻工业部的思想,抱着遇事“承上转下”的观点;所以在接受任务后,对于用料标准和实际成本,均未进行周密的研究。认为上级与轻工业部已与厂商议妥,自己不必再去研究。因此,当私商提出不合理的用料标准实际成本时,我们向军事委员会总后勤部军需部仅仅做了转达的工作。在接受任务后,虽曾感到责任不明,但未及时请示,便自以为本部是负验收保管之责。
本部在此项工作上,既不懂业务(技术),又粗枝大叶,表现了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如染布问题,本部染厂可以解决,染价每匹并低于私商九千元;每匹中纺布染后可伸长一·五码左右,是很普通的成本计算常识,却都未加注意。另如使用干部,直接负责订立合同的屈建国,对此项工作既无知识,又不认真负责;拨款拨料的高冲,则思想不健康,品质不良,变相受贿,并在某些问题上失掉立场。这也说明了我们工作上的严重官僚主义。
以上几点,足以证明我部对于定制雨衣问题,缺乏政治责任心,多方给奸商以可乘之机,致造成国家损失竟达一百亿元。在客观方面虽为人材及技术条件所限,但领导方面的官僚主义作风,不钻研业务,马虎从事,使人民财产遭受巨大损失是我部所应担负的责任。
华北军区后勤部军需部
部 长 杨直亭
政 委 翁祥初
副部长 资建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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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加强法治观念保护国家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 蓝公武
天津市橡胶同业公会主任委员乔铭勋、私营橡胶厂商李炳甲在国家军用雨衣加工中,以种种欺骗手段诈取国家财产八十亿元的案件,经天津市人民检察署检举起诉,已由天津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我们认为这个判决是十分必要和恰当的。
在全国各城市中,奸商诈骗国家财产的案件已发生过很多。湖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从今年一月至七月就处理了三千零八十二件。北京市人民法院今年上半年处理的二十一件这类案件,使国家财产损失达十九亿元以上。这是一个严重问题。在解放以后,经过抗美援朝教育、经过调整工商业,工商界爱国思想、爱护公共财物的思想有显著的提高,对于增加生产爱国捐献是有相当贡献的。但另一方面,有些工商业者仍然沿袭旧的经营方式与恶习,投机倒把、偷工减料、买空卖空,以种种方法骗取国家财产,缺乏新中国人民应有的爱国家、爱护公共财物的公德。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如不给以应有的惩罚,就不能有效地保护国家财产与人民利益,就不能巩固经济秩序。故对于胆敢侵害国家财产的奸商施以法律制裁,是极其重要的。如此方足以严肃法纪,警戒奸商使有所畏惧。
但是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于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重要性认识是不够的,对问题的处理也不严肃。一方面,有些干部在委托商人加工定货承运物资当中,粗枝大叶、不调查研究,致为奸商所欺骗。如与雨衣案有关的机关人员,对于各承制厂有无三联滚机设备,以及汽油消耗量的大小等都不调查研究,细密计算,而无原则地信赖奸商草率订约,将每匹布一加仑左右的汽油消耗标准订为四点五加仑,仅汽油一项即损失国家财产三十亿元之巨。这是许多被骗案所以发生的主观原因。另一方面,有些干部缺乏明确的法治观点,或者对这类案件视为无关重要,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以致迁就、姑息、纵容奸商的不法活动。如有人认为商人的目的就是赚钱,商人的道德就是欺骗,诈取国家财产不算犯法。这种认识显然是错误的。共同纲领规定五种经济成份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同时又规定“对于扰乱市场的投机商业必须严格取缔。”(第三十七条)这就是说保护合理的经营与正当利润,反对非法经营与诈取暴利。共同纲领第八条规定爱护公共财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的义务。侵害国家财产,就是违背国民的义务,尤其国家财产是社会公有的财产,更不容许任何人进行窃盗和诈取。又有些人抱着“合同神圣”的观点,认为合同一经签订,不管合理与否,国家财产是否遭到损失,都要保护,都要履行,否则便是破坏合同制。这种认识是非常错误的。签订合同的双方如一方有欺诈行为,合同即便失效,即是一方破坏合同,对于其非法欺诈行为必须予以严厉制裁。在雨衣案中,天津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合同中不合理的汽油消耗标准部分,是完全正确的。有的人民法院将这类案件作民事处理,只追回损失,不科处刑罚是不对的。由于上述认识上的模糊和处理的不严肃,使不法奸商益形放肆地说:“充其量赔款,反正不能判我的罪。”当然在处理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应该十分慎重,区别其是否违法和违法的程度,处理要十分恰当公正合理,才能发挥教育作用。雨衣案是一个较为重大和典型的案件,给予我们许多经验教训。在政府干部和工商界中学习这些经验教训借以提高思想改进工作,并加强爱护国家财产的观念,是十分必要的。
(新华社)


第3版()
专栏:文化零讯

文化零讯
▲西安市私营长安书店是西安市目前唯一出版通俗读物的书店,出版的读物,文字通俗,定价低,内容大多能密切结合每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该店出版物采用的形式也很多样,有秦腔、快板、郿鄠(陕西的一种地方戏)、秧歌、小调、歌谣等。到十月底止,该店已出版书籍一百三十多种,发行一百六十多万册。
由于人力、财力的限制,该店的通俗读物出版数量已不能满足广大读者的需要。因此,西北军政委员会出版局已接受该店负责人的要求,把该店改为公私合营的书店,目前正在办理手续中。
▲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筹备处制图组为编制地图,经常进行地图复照工作。但有一种紫色地图过去无法复照,必须经过手工抄写,既费时间且不易正确。担任复照工作的郜福祥为此开动脑筋,经多次试验于最近创造了一种方法,使紫色地图可以感光复照,而时间又大为缩短。过去抄一张百万分之一大小的图幅,需要半个月的工夫,现在一天就可复照几张,节省了不少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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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东北人民政府贸易部直属单位是怎样开展反贪污蜕化反官僚主义运动的
本报综合稿
一、运动的概况
根据高岗同志关于反贪污蜕化反官僚主义的报告,东北人民政府贸易部中共党委对本系统的情况,作了详细的分析研究,并在党的会议上,详细地讨论了为什么在今天开展这一运动,特别是在贸易部门开展这一运动的意义。大家明确地认识到如果不开展这个运动,工作就无法做好,无法壮大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贸易力量。
九月五日贸易部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动员大会,把事先搜集的材料揭露出来。其中有很多都是领导干部本身的事情。同时在会上表明了领导方面对发动这一运动的坚决态度,并对不正确的思想作了适当的批判。当时群众这样反应:“上面已经把架子拉开了”,“这回大概是要搞了”,等等。疑信参半,但是疑的少,信的多。大家都表示拥护这一措施。
根据以上情况,当晚又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开展这一运动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大家认为要使这一运动开展起来,必须强调两条:一是一切大小单位的负责同志,一定要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用自我批评的精神,再向群众作一次动员报告,表示坚决的态度;一是要组织核心力量,及时地研究情况,领导运动,随时批判不正确的思想。
接着学习文件。这时,各单位暴露出来许多不正确的思想,如“领导上有官僚主义,我不能不贪污”。或是“我从来不摸钱,那里能够贪污”。特别普遍的错误思想是:“厚俸才能养廉,现在薪俸还低,我怎能不贪污?”和暴露错误思想同时,又发动群众进行了初步的批判。
这以后,有些人就开始揭发贪污事实了。但是很多人还有顾虑:主要是科长、管理员在场时,科员和炊事员等就不敢说话。后来发现这是因为上面和中间的领导干部虽然都作了检讨,表示了态度;但是下层的领导干部还没有作检讨,没有表示态度,以致群众还有不少顾虑。例如,有人说:“我离部长、经理远,天天在科长、股长的眼皮底下,我要说了他们,他们要报复怎么办?”于是又提出“提高思想、打破顾虑”的号召,并召集了活动分子会议,号召下层负责同志带头检讨。指出他们都是关键人物,只有他们表示了态度,运动才能展开。这样作的结果,群众中揭发贪污行为和坦白错误事实的人便一天天地多起来了。不久,又召开了第二次全体工作人员动员大会,号召大家“站稳立场,维护人民国家的利益,大胆揭发一切损公利己的恶劣现象”。并再次批判了某些群众中的错误思想。这次动员大会收到了很大的效果。从这以后,大多数单位的群众都行动起来,展开了坦白和检举贪污行为的运动。
为了使运动能深入开展,还特别注意了宣传鼓动工作。各单位都出了黑板报,部里出了“快报”。此外还组织轮训班已经坦白的干部到各单位作典型报告,这也收到很大效果。
二、运动中的几个问题
第一、要把这一运动真正开展起来,领导干部的思想必须坚定。而要领导干部的思想坚定,则必须使他们对运动的意义有正确的认识。关于这一问题,部、局、处、公司的负责同志曾反复地讨论过。大家认识到要壮大国营贸易的力量,就必须首先使干部健康起来。不然,若干人花私商的钱,吃私商的饭,捞国家的财产,偷国家的东西,工作中到处是问题也看不见(因为他们只想自己的问题),或看见也不办,或办而不力;那末,提高政策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就都成了空谈。像抚顺市煤建公司的工作人员的贪污行为,竟然到了这种地步:“公开议论,饭馆分钱。”这怎么能够谈得到把工作做好呢?经验证明:凡是领导干部认识到这一点、态度非常坚决的单位,运动就开展得快,开展得好;反之就不快,不好。
有些领导干部以为“本单位大概没有什么问题”,因此对运动所采取的态度就不够坚定。但是,事实上那些单位不仅有问题,而且有不少、不小的问题。如东北区土产公司的张经理曾向科长们说:
“我们就有点官僚主义,别的没有什么。”可是运动开展以后,光一个办事员一次就受贿一亿元(东北币、下同),而使国家损失了三十亿元。这充分说明“大概没有什么问题”的想法是错误的。
领导干部的坚决,还须表现在严肃认真地进行自我批评和带头检讨上。不然,向群众说一万遍“有决心”,也没有什么用处。如东北区花纱布公司的领导干部没有这样作,群众就说:“你们的问题一大堆,不检讨,还说我们呢!”东北区石油公司的领导干部一开始就采取了正确措施,群众就很快地跟着行动起来。经验证明:不但局、公司的领导干部要这样作,而且科、股、室的负责干部也要这样作才行。
第二、充分发动群众,提高思想,打破某些人的顾虑,是开展运动的根本方法。因为这次运动是新旧思想的斗争。整个运动发展的过程,就是新旧思想斗争的过程。在整个运动中,必须随时注意研究群众的思想情况,发现各种顾虑和不正确的认识,组织群众进行批判。如有人说:“这是一阵大风,吹着谁,谁倒霉。”有的人就反问他:“这阵大风吹去你的脏病,有什么倒霉?”有人说:“我检讨了丢人。”群众就问他:“你作了坏事,难道不检讨就光荣吗?”针对某些人怕报复的顾虑,就组织大家讨论:“为什么我们怕报复而不怕损害国家利益?”讨论的结果,一致认为这是个人主义思想在作祟。经过这些讨论,大家的觉悟提高了,运动开展了。
有许多觉悟不高的同志很怕报复,再加上不少领导干部缺乏民主作风,如果光批评他们不对,或者光说不要怕是不行的。领导方面还必须给检举的人撑腰。这就是:对敢于批评和揭发的人,及时加以表扬,对那些敢于威胁别人或对别人施行报复的人,及时地给以严格的批评或处分。东北区石油公司的一个青年同志,要对领导人提意见,信写好了,却不敢交上去,经过部长动员以后,他终于交了出来,并立即受到表扬;同时,领导方面又命令有关干部根据这封信作了检讨。这一来,东北区石油公司的运动开展起来了。
第三、由于这个运动是极端复杂、细致的工作,因此必须加强组织领导。这里主要应解决三个问题:一、因为日常工作很忙,必须适当安排时间。贸易部领导方面采取的办法是:事先作好运动的计划,力争坚持执行。在群众中提出的口号是:“赶紧把工作作完,挤出时间好好搞运动。”这样作的结果,工作效率提高了,运动也开展起来了。事实证明:那种认为“工作忙就无法搞运动”的思想是错误的。二、贸易部在沈阳的机关单位很多,只靠几个行政负责同志来领导运动是不行的。因此,党委会抽调了十七个同志,专门帮助领导同志进行检查、监督。和部里一样,各局、公司也各抽了两三个人这样作。三、要层层领导,层层负责,并组织核心力量。也就是说要层层抓紧,层层检查,层层督促;否则就会上动下不动,或下动上不动。不过所谓层层负责,并不是只走一条线;必要的时候,越级和群众见面也是可以的。
第四、在运动走向深入以后,除应继续解除群众的顾虑、提高思想,发动大家分析、讨论提出来的问题,达到明辨是非,加强党的领导,求得领导干部意见的一致以外,由于群众的觉悟程度提高了(当然领导干部的觉悟也会同样提高),必然会集中火力反对官僚主义。因为它是培养贪污、蜕化毒菌的温床。这时,领导干部必须继续进行恰当的自我批评,才能使运动收到更大的效果。并从原则上团结群众。贸易部的行政方面和中共党委会估计到这样作法会有一些困难,曾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继续进行检讨。向他们说明,领导干部的责任是成功地领导运动,这就必须深入进行自我批评。因为这是提高自己,也是提高群众、团结群众的重要方法。为此,贸易部的党和行政方面曾不断表扬那些检讨有进步的,帮助那些思想上有顾虑的。由于绝大部分领导同志都作了进一步的自我批评,因而转变了作风,团结和提高了群众。少数经不起批评的干部,也逐步有了转变。
三、运动的收获
贸易部这次反贪污蜕化、反官僚主义运动的收获是很大的。除提高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了各级领导和群众之间的关系,教育大家懂得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性外,主要是大大地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觉悟程度,普遍树立了爱护国家财产的观念。机关里的节约风气已经形成。仅据贸易部本部统计,十月份节省汽油达二千四百零八斤。电灯费开支比运动开展前减少了二分之一以上。同时干部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也显著提高。如东北区石油公司第四季度的工作任务比以前各季大得多,但由于工作效率提高,十月份的任务已按计划完成。有些单位为了堵塞贪污浪费的漏洞,还建立了许多必要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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