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1月8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命令
中央人民政府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暂行条例,业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特令公布施行。主席 毛泽东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五日


第3版()
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暂行条例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五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本条例依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条第九款、第十五条第六款之规定并参照各级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之。
第二条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依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条第九款之规定,分别任免或批准任免下列人员:
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副主任;
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下简称政务院)总理、副总理、政务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委的主任、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院长、副院长;署长、副署长;行长、副行长;
三、驻外国的特使、大使、公使、全权代表;
四、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下简称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人民解放军总司令、副总司令;总参谋长、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副主任;总后方勤务部部长、副部长;总干部管理部部长、副部长;
五、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
六、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下简称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副检察长、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
七、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下略军政委员会五字)主席、副主席、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委的主任、副主任、委员;部长、副部长;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大行政区分院院长、副院长;最高人民检察署大行政区分署检察长、副检察长、委员;
八、省级以上的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
九、省人民政府(人民行政公署)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委员;
十、中央或大行政区直属市(下简称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委员;
十一、大学校长、副校长;专门学院院长、副院长。
第三条 政务院依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五条第六款之规定,分别任免或批准任免下列人员:
一、政务院的厅主任、副主任;室主任、副主任、参事;局长、副局长;
二、驻外国公使衔参赞、公使衔总领事、总领事、参赞;
三、政务院所属委、部、会、院、署、行的厅主任、副主任;司长、副司长;局长、副局长;室主任、副主任;处长、副处长;所长、副所长;组长、副组长(与厅并列的室、处、所、组);
四、大行政区人民政府的厅主任、副主任;委的秘书长、副秘书长;局长、副局长(与厅并列的局);最高人民检察署大行政区分署秘书长、副秘书长;
五、省级以上的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秘书长、副秘书长;委的主任、副主任、委员;部长、副部长;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副检察长、委员;
六、省人民政府(人民行政公署)的秘书长、副秘书长;委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厅长、副厅长;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局长、副局长;处长、副处长(与厅并列的局、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副检察长、委员;
七、市人民政府的秘书长、副秘书长;委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局长、副局长;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处长、副处长(与局并列的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副检察长、委员;
八、省人民政府(人民行政公署)各区专员、副专员;相当于专员公署之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省级以上的民族自治区所属盟人民政府盟长、副盟长、委员;
九、省直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委员;
十、依据政务院所属机关或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提议,参照本条规定范围,任免或批准任免本条所列各款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关于本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范围以外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直属工作人员任免办法另订之。
第五条 关于本条例第二条第四款规定范围以外的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及其管理和指挥系统人员的任免办法,由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自行制订施行。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分别任免上列条款规定范围以外之直属工作人员,其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分别拟订,报经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批准后施行。
第七条 县(市、旗)人民政府县(市、旗)长、副县(市、旗)长、委员及相当于县的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主任、副主任、委员,暂授权大行政区、民族自治区或中央直属省人民政府任免,并由各该人民政府汇报政务院。
第八条 政务院及其所属机关、各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任免上列各条、款规定以外的工作人员,其办法,得由各该机关、各该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分别拟订;政务院直属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经政务院总理核定后施行;政务院所属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由各该机关自行拟订,报经政务院总理批准后施行;中央各机关直辖的地方机构(包括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由各该中央领导机关制订或批准后施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其所属政法、财经、企业、文教等机关在内)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由各该级人民政府制订或批准后施行。
上述机关、人民政府拟订之任免办法,均不得与本条例相抵触,抵触者无效。
第九条 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或政务院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统由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下简称中央人事部)办理,其程序如次:中央各机关提请任免工作人员时,可径送中央人事部办理,其所辖地方机构工作人员之任免,由各该中央领导机关径送中央人事部办理,其暂时委托地方人民政府代管的地方机构工作人员之任免,由受委托代管之地方人民政府,提经各该委托代管的中央机关,转送中央人事部办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提请任免工作人员时,可层请或径送中央人事部办理。关于大学校长、副校长,专门学院院长、副院长之任免手续,由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径送或由大行政区、中央直属省、市人民政府提经中央教育部核送中央人事部办理之。
第十条 本条例第二、三条所列人员,除由其所隶属的机关或地方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报请任免外,必要时,得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或政务院直接任免之。
第十一条 本条例第二、三条所列人员,其任免,一般均分别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或政务院政务会议通过,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或政务院总理得视需要先行核定,事后分别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或政务会议报告。经人民代表大会或代行其职权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的地方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市长、副市长、委员,任期届满,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第十二条 本条例第二、三条所列人员,其撤职,分别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以令行之。
第十三条 凡非经常的或性质特殊的组织机构之人员,由其所直接隶属的政府、机关派任。其免职手续同。
第十四条 本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后公布施行。其修改同。(附图表)


第3版()
专栏:

北京市人民政府工商局发出布告
废除骡马业的封建把持制度
同时公布骡马交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则
为了彻底肃清封建残余,改革骡马交易制度,北京市人民政府工商局于十一月五日发出布告,宣布废除骡马业中的封建把持制度,成立新的骡马交易市场,同时公布了北京市骡马交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则。
布告指出:北京市德胜门外等处现有的马店和搂包,沿袭过去封建的恶习陋规,在交易中进行搂包及瞒价吃价,伪造年齿,掩饰病伤等欺诈行为。其中,并有一部分特务恶霸,一贯勾结日伪及国民党反动势力,把持市场,任意欺压群众,严重地损害骡马客商利益,妨碍城乡物资交流。
布告继指出:为彻底肃清封建残余,坚决镇压反革命,改革骡马交易制度,发展城乡交流,特制定“北京市骡马交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则”公布施行。今后,凡买卖骡马,开设马店或骡马客店者,均须依照规则切实办理。
规则中规定:骡马交易必须在骡马交易市场进行,买卖双方直接成交或委托交易员介绍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自由议定。严禁搂包活动。马店只限经营购销骡马业务,不得留宿骡马客商及其骡马或代客买卖,骡马客店专营留宿骡马客商及其骡马的业务。市场交易员负责介绍交易、鉴别牲畜,并代征税款,除由代征交易税中依规定提取手续费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卖主于交易时,应缴验原购入时的交易税票或区、村政府、机关、部队的证明,并对所出售骡马的年齿、健康情况提出保证,不得瞒骗。入场交易者均不得用黑话、暗码成交,并应保持市场的公共卫生和秩序。凡患有传染性疫病的骡马不得进入市场。进行骡马交易者如违反规则,依其情节轻重酌予行政处分,或送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3版()
专栏:

北京市德胜门关厢
三千群众集会控诉骡马业恶霸
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将按其罪行予以严惩
北京市德胜门关厢群众三千多人,五日在德胜门外水窖口广场举行大会,控诉骡马业罪大恶极的六名封建恶霸魏永顺、徐长海、马祥普、王春义、王国祥、刘春甫的罪行。会上,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代表表示:军法处对这些封建恶霸将根据他们的罪行依法严惩。市工商局同时宣布废除骡马业中的封建把持制度,成立新的骡马交易市场。
参加控诉大会的有骡马业商人、德胜门关厢市民和北郊各村农民代表。被残害过的苦主,指着这些恶霸愤怒控诉他们勾结日寇、国民党匪军、特务,杀害人民,操纵骡马交易的罪行。
恶霸魏永顺是中统特务,做过伪保长,是“魏家五虎”之一。李祥控诉魏永顺解放前曾经带领伪自卫队逮捕清华大学五名爱国学生,并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表扬。魏永顺还给国民党匪军抓兵,勒索钱财。麻自义控诉说:“魏永顺逼得我无处藏躲,不敢回家,他还敲诈我很多钱。”恶霸马祥普给日寇、国民党匪帮搜集八路军的情报,强迫群众拿钱给日寇、汉奸送旗挂匾。他还买卖枪枝,贩运烟毒,强奸过很多妇女。马祥普第一个妻子控诉说:“我跟马祥普结婚后,整天挨饿受气,遭受毒打,混身都是伤。”她当场脱掉上衣给大家看伤疤。她接着说:“有一次,我饿得没办法,偷吃马料后,嘴巴烂肿,被恶霸马祥普看见,一巴掌打掉了我一个槽牙,满嘴流血。最后还被撵出门外,流浪了二十年。”她吐出苦水后高呼:“毛主席像太阳,在太阳照着下,我们永远是光明的。”马祥普的第二个妻子也到场控诉。她流着眼泪诉说受了七年虐待的苦楚。两个妻子在马祥普的毒打下,都曾小产过,还吓死过一个两岁的幼儿。她们两个一致要求血债血还。这时,台下群众不断高呼:“严惩封建恶霸!”恶霸徐长海,自称“徐三皇上”,绰号“北霸天”,打骂群众,无恶不作。刘文庆指着徐长海控诉说:“我被他打得解放后还都不敢从他门口过。”王明控诉他买骡子不给钱,把察哈尔省延庆县一个马贩子活活逼死。马勋控诉恶霸王春义把持骡马交易,用“扎针灌药”办法,掩饰骡马病伤,欺骗农民,妨害生产,破坏城乡贸易。人民政府去年组织骡马交易市场,王春义扬言要踢翻交易市场,他在市场上照旧说黑话,不叫买卖双方见面,从中取利,破坏人民政府对交易市场的改革。
会上,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代表宣布:军法处接受大家要求,并根据群众控诉,一定依法惩办这些封建恶霸。民政局副局长马玉槐说:政府对罪大恶极的恶霸、搂包,一定严厉惩办。工商局代表说:我们一定要彻底摧毁骡马业中的封建把持制度,现在工商局制定了骡马交易市场管理暂行规则,成立了新的交易市场,全市骡马店必须按着新制度办事。第十四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主席王景明、第十四区区长郭裴然也在会上讲了话,详细说明政府改革骡马交易制度的政策后,并一致支持人民严惩封建恶霸的正义要求。
控诉大会结束后,主席台上还陆续收到群众控诉书多件。(王段吉)


第3版()
专栏:

“马店”和“搂包”
石更
北京市德胜门关厢是全市骡马交易的中心。这里的交易一向被马店和搂包把持。多少年来,在这里买卖骡马的商贩和农民,受尽了马店和搂包残酷的剥削和欺压。
马店是买卖骡马的商贩及农民寄居的地方,骡马交易也在马店中进行。马店在名义上虽是骡马买卖的中间人,但实际上包揽与操纵了全部交易过程,使买卖双方不能直接见面进行正常交易。马店在交易中吃价、瞒价,甚至以低价强买、高价强卖,从中获得非法的暴利。此外,马店在出卖牲口时还用种种办法,假造口齿、掩饰病伤,把老弱残病的牲畜冒充健壮的牲口出售。马店在代客买卖时,除取得佣金外,有的还用种种名目勒索客人。马店利用一批搂包外出招揽、强拉客人。成交后,搂包们从店家分取非法利润,他们称自己是“早上没饭吃,晚上有马骑”。
马店经理和“搂包”中还有些是反革命分子或大恶霸。他们勾结日伪和国民党反动势力,在群众头上称雄称霸,为所欲为;对买卖骡马的客商则进行欺诈勒索甚至掠夺,严重地妨碍城乡交流,破坏社会秩序。在德胜门关厢大街上就有“徐家五虎”、“魏家五虎”、“黑太岁”等恶霸。群众说这条大街是“南黑、北魏、中间徐”。
恶霸“魏家五虎”之一的魏永顺是中统特务分子,曾任伪甲长、保长、“自卫队长”、“清共队长”。北京解放前,他几次纠合匪徒镇压学生运动,逮捕爱国学生;并带领“自卫队”到处抓兵,借此向群众敲诈勒索。一九四八年他抓走麻自仁,麻家把被服当光卖尽后才凑足了六百元伪“金元券”,把人赎回。玉文麟的母亲因为儿子被魏永顺抓走气疯了。魏永顺还仗势调戏、强奸过许多妇女。北京解放前魏永顺因为看上了一个农民的牲口,说这个农民是八路军,把他抓来毒打一顿之后,以低价强买其牲口。解放后,魏永顺隐瞒特务组织,匿藏武器,打击群众中的进步分子。关厢群众对魏永顺恨之入骨。
马祥普是马行中有名的恶霸流氓头子。北京解放前一贯勾结日伪和国民党匪帮,贩运毒品、枪支,勾结盗匪,分销赃物,勒索钱财,强奸妇女。一九四五年他和日本特务一起逮捕并轮奸一孟姓女子。马祥普的妻子叶氏和周氏都是被他非人地虐待后予以遗弃的。马祥普一贯地操纵把持骡马交易,用“黑话”、“拉手”等办法欺骗顾客。解放后仍一再阻挠人民政府对骡马交易的改革,威胁并挑拨交易员,打击捐献飞机大炮的爱国积极分子,企图破坏捐献飞机大炮运动。
“徐家五虎”之一的徐长海,又号称“北霸王”,是德胜门外凶恶的打手,几十年来在关厢横行霸道,欺人打人。关厢居民王洪宾十多年不敢经过徐长海的门口。一九三三年,徐长海强买了刘全的骡子,至今分文没给。今年六月代农民靳瑞卖一匹骡子,卖价七十万,但徐吞了三十万元。今年七月东霸镇农民金显谋托徐长海代卖驴子,徐长海将价格一再压低,金显谋因为急于回去,只得以四十万元出售。第二天,徐长海就一转手赚了二十五万元。徐长海在交易中惯于使用这种手段来剥削顾客。
此外如王国祥、王春义、刘春甫等也是压在德胜门关厢群众头上的封建恶霸。在敌伪统治时期他们都曾勾结敌伪,以低价给敌伪收购马匹,并借势侵占群众房屋,霸占人家妻女。王春义一再收买病残骡马,假造岁齿后以高价出售。去年底曾将三个老骡子作了假口,高价卖给部队。王国祥在解放前任伪保长时,数次抓兵,并破坏爱国学生游行,解放后一再挑拨交易员、阴谋阻挠人民政府对骡马交易制度的改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