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1月26日人民日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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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党的生活

皖北区党委召开直属机关干部大会
动员立即展开增产节约运动
中共皖北区委员会在本月十二日召开直属机关干部大会,由区委员会书记牛树才同志作报告,动员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牛树才同志指出: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是毛主席的号召,是中国人民今天的中心任务。目前增产节约运动已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皖北应立即行动起来。牛树才同志历述了过去皖北在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中所获得的成绩。如淮南煤矿推广了新采煤法,调整了劳动组织,生产质量大大提高,成本大为降低。蚌埠邮电管理局长途电话中心站推行了包线专责制,在参加全国三大干线竞赛的第一个月中,每百公里平均只发生线路故障零点五二次,时间为一分三十秒,获得全国第一。但是,牛树才同志指出,目前在某些机关中正滋长着铺张浪费的作风。牛树才同志在列举了许多铺张浪费的事实后,说明这是地主、资产阶级的奢侈浮华思想侵入到我们机关内部的表现,因此必须克服这种坏思想和坏作风。否则我们就不能领导人民群众前进,进行大规模的建设事业。
牛树才同志着重指出:增产节约运动的重点应是事业和企业部门。皖北行署工业处直属各工厂在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后,估计一年内可以为国家增加财富二百余亿元。此外,各种事业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基本建设的计划与设计,资金的周转与调度,与增产节约的关系更大。这些搞得好,可以为国家节省大量资金。牛树才同志号召全区要开展反浪费反贪污斗争,鼓励对增产节约运动的合理化建议者,保护对浪费贪污事件的揭发者和批评者;使增产节约运动成为群众性的运动。
牛树才同志最后指示各直属机关,首先要在本单位内展开对有关增产节约文件的学习,并进行工作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订出增产节约的实施方案,严禁一切浪费现象。使增产节约先在直属机关内造成热潮,然后有步骤地使其成为群众性的运动。(根据十一月十七日皖北日报材料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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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党的生活简评

必须正确地讲解共产主义
向党员、向群众讲解共产主义,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担任讲解共产主义课程的教员,在讲解前必须作充分的准备,解答问题时要经过认真的考虑或研究,作结论更应该慎重。中共福建闽侯地委乡干部训练班的负责同志及教员,对学员提出的问题未经深刻考虑与研究,即随便解答,以致把社会主义的集体农庄解释成为目前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说什么“集体农庄的发展,是由土地、劳力的‘三七’分红到‘二八’、‘一九’直到完全‘按劳分配’。”这显然是错误的。这种解释会使学员的思想混乱,发生严重的恶果。其实只要有些共产主义常识的人,都知道社会主义的集体农庄的土地是国有的;集体农庄中的各种农具,耕畜,公共建筑及其他公共财产归全庄农民所有;农庄中的一切收获品,除了向国家缴税以外,在集体农庄内进行公平合理分配,留下一部分准备明年生产,一部分办全庄农民的福利事业,其余的都按照每个农民所花费的劳动分量而进行分配。
目前各地正在普遍向党员、向群众进行共产主义教育。因此必须反对这种不严肃不负责的、强不知以为知的态度,必须如加里宁所说的:“不要逃避回答,也不要敷衍提出的问题。如果你不能就地回答某一问题,那末就坦白地告诉大家:‘问题很好并且很重要,我非常愿意回答它,只是现在我对它没有准备,我还没有很好考虑过,所以很难回答它。我把问题弄明白,与同志们研究研究,那时再回答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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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要求人民政府依法惩办我的残忍成性的母亲
 李立卿口述 朱波代笔
我叫李立卿,是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子。因为我不同意母亲包办我的婚事,数月来一直遭受母亲的毒打和折磨。如果没有人民政府和妇联会救我,恐怕连性命都没有了。我现在要控告我母亲的罪恶,要求人民政府依法惩办她。
我是河北省保定人,母亲李张氏,是一贯道的坛主,和我父亲在十多年以前就迁来北京市德胜门外第二街住。我七岁上,因为父亲病故,就回到保定老家去。十多年没有和母亲通过信。去年十一月,母亲逼着我来北京,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来北京以后,才知道她是要拿我赚一笔钱。她和弟弟、妹妹联合起来欺侮我,时常打骂我。她们说我没有本事,不能挣钱。可是,实际上我来北京以后,曾经辛辛苦苦地做工挣钱给她们,而且都是把全部工资交给她们。自己没有花过零钱。虽然这样,也没有换得她们一个好脸。
今年七月里,我做工回来,我母亲就和媒婆吴王氏(街上的人都叫她“破鞋”)商量着把我嫁给一家姓董的。说好身价是五匹布,两个金戒指,一只手表,五丈多绸子和花斜纹布等东西。当母亲给我提这个亲事的时候,我说:“我不愿意,我还年青,过二年再说吧。”我母亲一听我说不愿意就恼了,气愤愤地指着我说:“好!你不听我的话,你是想自由去不是!告诉你,我还没有死哩!”说着就拿起一块二尺多长的竹板子,照着我的头就打。还说:“我叫你不听话!我叫你自由去!”我打算跑出去,刚走到门口,就被她抓住头发拉回来,关上门继续打。竹板打断了,就用手打我的脸。头上起了一寸高的一块一块的疙瘩,满脸都肿起来了。整整打了两个钟头。后来,别人撞开门才拉开。第二天下午四时,她刚从外边回家来,又气汹汹地问我:“人家姓董的有宅子有地,不缺吃不缺穿,你为什么不跟人家?”我说:“妈,我年纪还小,你要是缺钱花,我做工挣钱来养活你老人家。”她把脚一跺说:“不行!不去就不是我的女儿!”我当时想一时也和她说不清楚,就不说话了。但是她却不依,闩上门,找了一个扫帚打我。扫帚坏了,又用手打。我一个劲的哭着哀求她:“亲妈!你饶了我吧!我不叫你生气了。”哀求也不行。她说:“非打得叫你记一辈子不行。”她用手打累了,就又拿起一个洗衣服的搓板打。打得我混身都失去知觉了,头上、手上都流了血,脸变成了青紫色,她还是不停地打我。一直打到夜里八点钟,她实在太累了,这才歇手。这以后,她也不叫我吃饭了。她和弟弟、妹妹轮流吃饭,留一个人看着我,一步也不准我走动。
还没有过两天,她又骂起来了,说我不听她的话。她一边骂着就又打我,连妹妹也帮着她拿锥子扎我。这时吴王氏来了,假装好人劝我。她说:“你妈的脾气你不是不知道,你要是不依着她,她和你没有个完,我看你还是答应了吧。”她逼着我要我答应。我没有办法,只好答应了。她们又逼着我和姓董的见面。
我和姓董的见面时,我妈和媒婆吴王氏在一边监视着我。我不敢对姓董的说不愿意,我说:“订婚可以,我现在年纪还小,要等二年再结婚。”并提出“订婚以后我还要出去找工作。”姓董的不愿意,说:“那不行,俺家人少……。”后来,姓董的不愿意要我了。据媒婆吴王氏说,姓董的嫌我见面时“态度不好”,说我“不愿意马上结婚,还要出去找工作”。我母亲听到这个消息,知道她想要的东西没有希望了,就又恶毒地打骂我。
这件事情过去以后,我心想可该安生几天了。谁知过了不久,徐道尚的老婆又找我妈来了,要给我另说一个婆家。她说:“这家姓高,有四十间房,还有十间楼,住在城里,真是要什么有什么,嫁过去保管享福……”我听得很不耐烦,说:“我不图钱,也不是为的吃饭,我有两只手,还怕没有饭吃!我不愿意结婚……。”我没有说完,我妈就把我从床上拉下来,挤在墙角里用手打我的脸,随打随说:“骡子、马都能打过来,别说是你!”打得我不得不答应下来。我实在没有办法了,就想到要给派出所写个信,要他们救救我。我不敢在房子里写,就找了一张纸,跑到厕所里写。刚巧碰上邻家的小丫,我请她替我把信送给派出所。我告诉她,千万不要被我家里的人知道。刚说到这里,我妈听见了,她说:“送信吗?拿信来我替你送去。”抓住我的头发就拉出来了,叫弟弟妹妹关上门,恶狠狠地说:“你还没有死心哪!”妈拿起一个扫帚就打,扫帚坏了;又找到一根木棍子打。她累得连木棍子也拿不住了,就又用手打。别人劝也劝不开,谁劝得紧了她就骂谁。从早晨打到下午五时,最后把我打得昏了过去。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已被她捆起来。她说要把我丢到窑坑里淹死(我们住的附近有烧砖的窑坑,满坑是水)。我看她那个狠劲,真是要把我丢到窑坑去。我赶快给她跪下,哭着哀求她:“亲妈!你饶我这一次,我以后一定听你老人家的话!”就这样哀求她,她还狠狠地踢了我两脚。她说要我立字据,不然就不饶我。我求弟弟替我写,由妈说着:第一,不能出去参加工作。第二,一有婆家就走。到婆家要埋头苦干,受死也不离婚。第三,不准接近政府,家里的事不准向外说。第四,违反以上条件时,自愿跳窑坑死。写完后,还要我找保人。我请求弟弟当我的保人,还按了手印。最后,她还要我念一遍。我念到第二条时,眼里直冒火星,一个字也看不见了。就哀求她说:“妈!我什么都听你的,饶了我吧,我实在看不见了。”她还狠狠地踢了我一脚,说:“你的眼瞎啦!你看不见!”她又叫弟弟念了一遍。
第二天,她和徐道南的老婆就跟姓高的说好了,姓高的给出一百万元。可是后来姓高的又不愿意了。人家说是“属相不对”:我十九岁,属鸡,他三十岁,属狗,“鸡狗不到头”,这门亲事算没有成。
两次亲事都没有成,可是我却被监视起来了。我妈每天还说我:“你忘了那四个条件了没有?”三个人轮流监视我,一步也不离。
有一次我妈要出门,托田大妈看着我。田大妈说我:“要真想跑,谁也看不住你!谁能活活地受死呀!”我听了以后,就要求田大妈允许我到区里去。田大妈点了点头说:“好,你去吧,我替你看着你妈。”
在十四区妇联会里,我详细地把受过的痛苦告诉给妇联会的同志。她们听了,眼圈都红了。她们说:“放心吧,一定帮助你解决问题。”当天下午,妇联同志就把我妈找来,批评她不应该对自己亲生的女儿下这样的毒手,不应该包办女儿的亲事。讲了半天,我妈不但不听,而且态度很蛮横地说:
“我自己的女儿,谁也管不着!我替她订婚、打她都是应该的。母亲打女儿还犯法!”妇联同志说服不了她,就提出:如果她不改变就不叫我跟她回家。后来把她送到街人民政府,要她写个字据才叫我回家,她坚决不写。我说:“她不写我就不回去,同志们救我就救到底吧。”我妈一听,就咬牙切齿地抢起一把割纸刀来要扎我。幸亏叫别人拉开了。街政府的同志们说:“不能叫立卿回家,这样回去还有好吗?”后来要我暂住在二街妇联会主任刘大妈家。并答应替我找工作。
现在,妇联会的同志把我介绍到马列学院托儿所工作了。我非常感激人民政府和妇联会的同志,因为她们把我救出了火坑。
大家想一想,我母亲为了挣一笔钱,竟这样野蛮残忍地对待亲生的女儿,这是现在的新社会所能允许的吗?我难道是母亲的私有财产吗?我是牛马吗?为什么她这样惨害我?我声明,从今以后,我再不承认她是我的妈妈。我要和她脱离母女关系。我并且要求人民政府依法惩办她,好叫别的母亲都受个教育,不敢再为自己赚钱而伤害女儿。
编者按:李立卿现已正式向北京市第十四区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依法惩办她的母亲。该法院已将李张氏扣押起来。我们认为,对于李张氏这种为了金钱,不惜用最残忍的手段伤害女儿的严重犯罪行为,必须予以严厉的法律制裁。在审讯与判决这一案件时,并应尽量组织群众旁听,尤其应组织具有与李张氏类似思想、行为的母亲们旁听,向她们宣传母亲应该怎样对待子女的婚事,宣传新民主主义的自由婚姻的好处;告诉她们包办、强制婚姻和买卖婚姻是违法行为,一定要受到法律制裁;号召她们依照婚姻法办事,赶快改正错误的思想与做法。这样做的结果,一定会使类似事件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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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最近学习中几点检讨
北京大学西方语文系教授 朱光潜
在最近两个月教师学习中,我重新检讨了我的思想,发现百孔千疮,病根都在封建意识和洋教育。
伏根最深的是封建意识。从前常把自己划分到小资产阶级,这是不忠实的为自己开脱。在两代以上,我的家庭本属于地主阶级,到祖父手里才没落到小资产阶级。祖父和父亲都靠教书维持生活。但是到了父亲晚年,家里有些积蓄,又买了一些田,做了地主。在抗战期中,我的妻子又拿了一些积蓄,在她的四川娘家附近买了些田。所以我的地主身份是确定了的。虽然我的主要生活来源一向是薪资收入和稿费版税,我确是剥削过旁人的,而且是在剥削阶级环境中培养起来的,这就栽下我的封建意识的根。
影响最大的是这剥削阶级的封建教育。我到十五岁才进学校,前此都跟父亲读旧书。父亲管教极严,我从小就养成一种怯懦拘谨的性格,没有一点冒险的精神,后来自私自利,妥协动摇,都与这封建的家教有关。我从旧书中受到影响最深的是道家清虚无为的那一套思想。这思想依我的不正确的了解,是认为人世一切是非善恶,在超一层的地位去看,都可等量齐观,值不得深加计较,为着不自寻烦恼,我们最好“任运随化”(听其自然),清虚无为,落得一个干净。这是剥削阶级的一个极自私自利和自高自大的思想。这种思想养成了我轻视群众,自处超然的态度,也养成了我对人处世的妥协保守的态度。隔岸观火,事不关己,且莫过问。倘若祸事临到自己头上,也以闪避为妙。有位朋友批评我,说我应付人事就像打太极拳。这话真是一语破的。打太极拳的秘诀在以柔制刚,不攻只守,随方就圆,善于让避。这其实就是道家的处世术,也就是一般人所谓“世故”。要讲世故,就要处处朝抵抗力最小的方向走,不抵抗,只妥协,妥协才能“守”,才能避免于己不利的麻烦。明明这是自私自利,我们剥削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却欢喜给它一个漂亮的化装,说这是“超脱”,这是“清高”,来喂养自高自大的感觉。
这套封建意识是我的土生土长的根干,我后来又拿帝国主义的洋教育来“移花接木”。到了二十二岁之后,我就进了香港大学,受了殖民地的教育,随后又转到英国和法国,在几个大学里一直混了八九年。在这时期中,我所醉心的是两种东西,一是唯心主义的美学,一是浪漫主义的文学。唯心派美学的要义在“无所为而为的观照”,在超脱政治,道德以及一切实际生活,只把人生世相和文艺作品当作一幅图画去欣赏。浪漫派文学的特点在发挥个人自由,信任情感想像去发泄,去造空中楼阁。这种美学和文学是沆瀣一气的,都是反映资本主义社会的病态,知识分子对着社会的恶浊束手无策,于是逃避现实,放弃积极斗争,姑图个人的精神享乐,甚至为虎作伥,维护反动政权的统治。当时我对此当然是盲目的,只觉它们尽善尽美。很显然的,唯心派美学和浪漫派文学都和中国道家思想有共同点,所以它们在我思想里就自然一碰就接合起来了。这种“移花接木”的结果就把我养成一个不但自以为超政治而且自以为超社会的怪物,我臆造一个高高在上的阶层,站在那上面去玩味空中楼阁,连现实世界也当作空中楼阁看,对一切都冷眼旁观,觉得种种人件件事都一样顶有趣。这可以叫做“看戏主义”,其实就是“滑稽玩世”。这次听周总理的报告,觉得最切中我的要害的是批判旁观态度的那一段话。
自己有病,所害还仅限于一身,传染到旁人,情形可就更严重。过去二三十年中我不断的用我的那套有毒思想来编书写文章,其中像“给青年的十二封信”和“文艺心理学”之类竟得到很广大的读者群,并且博得许多青年的赞赏。这是我初料所不及的。我当时还是一个年青人,本意无非借此赚点稿费,取得一点声名。像我这样一个无名小卒的处女作居然轰动了一时,可见当时中国思想界的贫乏与混乱。我的思想是一种逃避主义的思想,其根源在上文所说的封建思想与洋教育所形成的买办思想的结合,它一方面反映着对封建社会的留恋,一方面也反映着西方资本主义末期的厌畏现实。当时中国社会正处在极紊乱的状态,一般青年苦闷,觉得无路可走,我向他们指点出一条逃避的路,我的那些书之所以广受欢迎,也正因为投合一般人心理上懒怠的弱点。它们可能发生的影响当然是使读者们放弃积极斗争,而这在无形中也就帮助维持了反动统治。去年蔡仪诸人在“文艺报”对我的美学思想进行了批判,当时我心里还有些不服。这一年来我对新的文艺理论稍加研究,才明白我的基本立场和观点都是错误的。我愿意趁此向我的读者和批评者谢罪。
从前我自负“清高”“超脱”,现在我向自己提出这样一些问题:过去二十年我是否真正在“旁观”呢?是否真正“超脱”呢?我没有间断的在大学里教书,究竟是为谁服务呢?从前我未尝不自以为这是为教育,为学术,现在细加检讨,才明白我孳孳不倦的首先是为我自己个人的利益,为名利,为地位,实际上并非如自己所想的那样清高超脱。我在反动政府之下服务,实际上还是推动那座反动机器的一颗螺丝钉。我一向存着“为学术而学术”的幻想,站在“学术自由”的地位,在言论上和行动上都一度反对过国民党。可是在抗战中武汉大学教务长任内,终于加入了国民党,又以高级职员的身份调到国民党“中央训练团”受过训,接着替“中央周刊”,“周论”,“独立时论社”之类反动刊物写了些反动的文章,任过伪中央委员的名义,在北京还赴过蒋介石的宴会。尽管这一切都可以找到一些为自己开脱的借口,我站上了反动派的立场,替反动派服务,却是无可讳言的事实。
有一件事须特别在此提出检讨的,就是我对于学生运动的态度。对学生运动我一向是不同情的。记得抗战前有一次胡适在北京大学三院演讲,劝学生不要罢课,当场就有许多学生在下面嘘;我心里很不舒服,以为简直是胡闹。在武汉大学时期,我记不得与学生运动起过直接的冲突,不同情是依旧的。那时的不同情还主要的是从超政治的观点出发,以为学生只要专心读书。到了北京大学复原以后,学生运动愈剧烈,我对学生运动的态度也就愈趋反动。我在报纸上发表过诋毁学生运动的文章,在教授会里也反对过拥护罢课的提议。这时候学生只要专心读书那个老观念也还存在,但主要的是由于我已站上反动的立场,对学生运动的革命性质认识不清,怕学校因此受动摇。当时我和学校行政人员都站在一边,都深怕出乱子,得罪了反动政府,归根结蒂,还是在想维持那个反动政府。当时我还自以为是,现在我明白学生运动的革命意义了,想起那些反动的言论,真觉无地自容。这是我应该向人民谢罪的。
现在我分析我的错误根源在从洋教育那里得来的那一套“为学术而学术”的虚伪的超政治的观念。事实上主张超政治便是维护——至少是容忍——反动的统治,如果加以鼓吹,也便是反革命。从前我也存过“中间路线”之类的幻想。现在我看明白了:从五四运动之后,中国知识分子根本上只有两条路可走,不是革命,便是反革命。在革命和反革命的猛烈斗争中标榜“中间路线”,鼓吹“超政治”,迟早总要卷进反动政权的圈套里去,和它“同流合污”。这便是我的惨痛的经验,也是许多类似我的知识分子的惨痛的经验。
趁便我要检讨一下我的买办思想。我受过长期的英法帝国主义的教育,对于法国人和法国文化都很爱好;很看重英国文学;对英国人说不上亲爱,却有些佩服。至于美国人和美国文化我都一向不大瞧得起。不过这只是一些小差别。概括的说,我对欧洲文化,从希腊以至现在,都非常景仰。我倒不曾想过中国文化处处不如人,不过确曾想过西方文化在某些方面是比我们强。我的一个野心就是要把它搬运一些到中国来。在政治思想方面,我曾经醉心于英美式“民主自由”,也曾经想望过它可以应用到中国。我虽瞧不起美国人,可是美国人富强一个观念是有长久根源的。亲美病我没有,恐美病我却有过。志愿军初到朝鲜,当时我很心惊胆怯,深怕这要惹起大祸事。经过一年多的抗美援朝的教育,我才逐渐有较清楚的认识。有几件事可以为例。从前我一再想找机会再去外国,现在我渴望久在英法美的几位好朋友能赶快回国。从前我应英国文化委员会邀约,作过演讲,当时自觉荣幸,现在深以为耻。从前听旁人忧虑到美国的武力,多少表示同感,现在听到同样论调,心里就嫌他落后,要和他争到面红耳赤。不过长久根源不易一旦就拔除干净。因此我就更深的体会到学习的重要。它不断的提高警惕,不断的把下意识(一个藏垢纳污的深坑)中的有毒思想发掘出来,因而加以洗清。
最后,我得检查一下现在的立场。我向自己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是否已经丢开反动立场而站上人民立场呢?由浮面意识所给的答案是肯定的。我当教授,在认真地教书;我当工会学习小组长,在认真地学习,认真地办事。我认为这便是为人民利益而服务。不过向深一层思索一下,我还是有些惶惑。我这怯懦拘谨的人对自己应做的一份事向来就不敢马虎,从前如此,现在也还不过是如此。问题在我的做事不马虎是否还是为着自己的衣食地位和名誉?是否站在人民立场来说,我的不马虎的程度就算够了?我得坦白地承认,我现在还经不起这两个问题的考验。比如说,教书我还是不免只在课堂上认真,课外帮助同学的工作还不够;做小组长我还不免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态度,缩手缩脚,只是为着怕犯错误。这就说明了我为自己打算的多,为人民打算的少。这也就说明了我的政治水平还很低,还存在着纯技术观点,事务主义以及雇佣观点之类严重的毛病。学习的结果到现在为止,只做到使我在理智上明白什么叫做人民立场,而且明白我还没有真正站上了人民立场。我相信意识也可以影响存在,我的这一点认识虽是一个初步的收获,却也是一个重要的收获,因为它可以做我向前努力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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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昌平县人民法院为什么不按婚姻法办事?
任淑珍
我是河北省昌平县四区孟祖村人,叫任淑珍。我很早就提出离婚,可是县人民法院一直不处理。我把详细情况写在下面。
六年前,由父母包办,我与本村的刘春喜订了婚。我几次提出反对的意见,可是父、母、姑、姥姥都不答应,她们说:“退婚多么可耻,那不是咱家办的事。”就在今年一月十一日强迫我结了婚。我在刘家住了四夜五天,和刘春喜谁也没理谁。我向村干部要求离婚,他们给调解了一次。后来我还是要离婚,村政府给介绍到区,区介绍到县,三月十三日我到了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县人民法院一位姓李的同志说:“新结婚不可离婚,你走吧!”三月十八日我又到法院要求离婚。一位姓任的女同志说:“你先回去,等我们调查调查再给你解决。”三月二十五日我又去法院,原先那位李同志一见我就说:“你新结婚,你的问题等我们研究研究再解决。”五月初,我又去法院一趟,那位姓任的女同志还是说“研究研究再说”。我急得饭也吃不下去,竟闹起病来了。七月十八日,我第五次去了法院。这次是姓任的院长接见了我。他说“可以离婚”,可是要叫我“立案,按手印”。我也不知道立案是什么。这次还是没批准我离婚,又叫我回家了。人民法院是给人民办事的,怎么老不给解决问题!八月二十八日,我第六趟到了法院,一位大高个姓刘的同志审问我。他一开口就说:“你又来了!”我说:“我又来了。法院不给解决问题,我不来怎么办!”刘同志说:“你先回去,等发出传票,男女两人一块来解决。”十月二十八日我在昌平县城里街上看见了任院长和那个姓任的女同志,我要求他们给我解决离婚问题,他们只说:“你一人来不能解决。”十月二十九日我接到法院的传票,男方与我一齐到了法院。谁知那位姓任的女同志说:“你们先回去,这问题不能解决,你们别一趟一趟来了。等处理好了把离婚证给你寄去。”
从我向县人民法院提出离婚到现在已经七个多月了,我到法院去了七趟。区政府的同志们也与县法院联系过四、五次,但没发生效力。县妇联、县青年团委员会的工作同志也都和法院联系过,也都没起作用。现在我的病还没好,饭也吃不下去。我迫切等待县法院批准我离婚。昌平县人民法院为什么不执行婚姻法?为什么这样一拖再拖?他们应当检讨这种官僚主义作风,应当检查为什么不按法律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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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政法工作简评

彻底纠正限制人民诉讼的行为
各地在处理婚姻事件时,常常有这样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没有村政权的介绍信,事情就得不到人民司法机关的及时、合理的处理;甚至没有村或镇的介绍信,区人民政府或人民司法机关,就再往村里推。好像人民要打官司就必须先经过村政权的允许似的。这种作法,是毫无法令依据的,但无形中又好似成为一种不成文的诉讼法。这样,就使得好多人民内部的纠纷,不能及时地得到合理解决;也就是人民的诉讼权利,凭空地遭受了限制甚至被剥夺。这种作法,必须立即纠正,使人民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使他们的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抗日时期,各个抗日根据地由于敌人的封锁分割,人民的诉讼是有很多困难的,因而好多人民内部的纠纷,势必依靠在村中解决,因而村调解工作便很快地建立与健全起来。但这以后也曾发生了流弊,就是某些地方,把村政权调解当作了必经程序,遇事不经调解,区、县人民政府便拒不受理。这一来,常常把一个案件,推上推下,拖延很久而不能解决。不少当事人曾为此叫苦,抱怨“审级”太多。就在这种情形之下,产生了某些村干部操纵诉讼的现象,以致有的当事人说“反正跑不出他们(村干部)的手心儿去”。也就在这种情形下,更便利了某些人干涉人家的婚姻自由。他们一面喊出了“好女不出村”的口号,一面更滥用职权,首先使当事的妇女在诉讼上就不能出村。因此,前华北人民政府对于村调解工作的指示中,曾特别指出,村调解不是必经的程序。
目前正是大张旗鼓宣传婚姻法、大力贯彻婚姻法的时候,有些地区又正是提倡村调解工作和建立村调解委员会的时候;我们应针对正在发生或早已存在的限制人民诉讼的流弊,积极加以纠正和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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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政法工作简评

人民的司法机关必须按法律办事
河北省昌平县人民法院对任淑珍提出的离婚要求推延七个月之久,不给解决。这不仅反映了有关人员存在着十分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而且反映了有关人员是毫无法律观念,完全不按法律办事的。从这一点上来说,昌平县的人民法院几乎等于虚设。
任淑珍被父母强制着和别人结婚,这是很悲惨的事;但是,昌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及另外一些工作人员对这个被压迫的妇女毫无同情心。在任淑珍要求离婚时,回答是:“新结婚不可离。”这是根据那条法律?任淑珍第二、第三、第四次到法院,回答都是“了解了解”,“研究研究”。但他们既不去了解,也不去研究,而一任任淑珍多次徒劳往返,忍受痛苦以至生病。到第五次,“姓任的院长”回答说“可以离婚”,但又不予批准,这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法律根据?到第六次了,忽然又提出要“等传票”,“男女两人一块来解决”;而男女双方均被传到法院以后,法院却又命令他们“回去”,并说“别一趟一趟来了”。好像法院并未传这两人似的。作为人民的法院而又如此放肆地欺弄人民,这是绝对不能容许的!最近数月,各地报纸都刊载了许多妇女自杀、被杀的不幸事件,其中有不少是因某些地区的人民法院或区村人民政府采取类似这样的不负责任的态度而造成的。这种情形,决不能任其继续下去!昌平县人民法院和上级的人民法院,应该马上彻查这一案件,并给任意欺弄人民、不按法律办事的干部以必要的批评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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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翠花改嫁
方增先
(十)这件事便渐渐地传到了吴同志的耳朵里。
(十一)一天区里开干部会,吴同志找王老头一道去,正碰见王老头跟他儿子吵嘴。原来阿大近来心里难过,麦子黄了也不愿下田收割。吴同志心里一捉摸便有了数。
(十二)区里开会,区长报告关于贯彻婚姻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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