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8月1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
专栏:

  解放战争第四年度下半年
我军歼敌六十二万余
缴获各种炮二千三百余门
【新华社三十一日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顷发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第四年度下半年(一九五零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总结战绩公报称:我人民解放军自去年十二月全部解放了中国大陆(除西藏外)后,以一部兵力继续扫荡逃踞沿海岛屿上的残余敌军,同时配合新解放区人民清剿残匪,半年以来获得巨大战果。我军共消灭敌军六十二万五千七百三十人;缴获各种枪枝五十四万九千七百八十六枝,各种炮二千三百七十九门;向我投诚及被我俘掳与击毙之敌高级军官一百三十七名。其详细战果分述如下:
(一)歼灭敌军营以上部队:正规军——一个长官司令部(西南长官司令部),一个兵团部(第十七兵团部),五个军部(第二军军部、第八军军部、二十六军军部、六十九军军部、一百军军部),二十一个整师(第三军之三百三十五师,第四军之二百八十六师,第八军之四十二师、一百七十师、二百三十七师,二十军之一百三十四师,二十六军之九十三师、一百六十一师、一百九十三师、三百六十八师,六十二军之一百五十一师、一百五十三师、一百六十三师,六十四军之一百五十六师,七十六军之独立师,一百军之第十九师、一百九十七师,一百二十七军之三百一十师,国防部直辖之六十师,胡宗南直辖之第一师,金门防卫部直辖之五十八师),一个师部(三十二军之二百五十二师师部),四个整团又十一个整营。连消灭营以下部队计算在内,共俘敌正规军十万七千零七十人,毙伤敌二万二千八百七十人,合计十二万九千九百四十人。非正规军——一个整师(新五军之第十四师),一个师部(海南岛防卫部之暂编十三师师部),七个整团,三个整营。连消灭土匪部队计算在内,共俘敌非正规军二十二万八千七百五十人,毙伤敌五万八千二百一十人,合计二十八万六千九百六十人。
(二)敌军投诚部队:正规军——二个整师(第八军之第三师,二十军之一百三十三师),计一万一千二百三十人。非正规军——一个军部(新五军军部),一个整团。连向我投诚之小股土匪部队计算在内,共十六万四千四百三十人。
(三)敌军起义部队:正规军——一个整师(西南长官公署之三百六十六师),连营以下起义部队计算在内,共一万八千四百九十人。非正规军营以下部队一万四千六百八十人。
(四)以上三项合计,敌共损失正规军:一个长官司令部,一个兵团部,五个军部,二十四个整师,一个师部,四个整团,又十一个整营。除军以上指挥机关另行计算外,以四个营或一个师部折合一个团,三个团折合一个师,则上述兵力等于二十六个师,一个团又三个营。连消灭营以下部队计算在内,共消灭敌正规军十五万九千六百六十人。非正规军:一个军部,一个整师,一个师部,八个整团,又三个整营。除军部另行计算外,以一个整师折合三个团,一个师部或四个营折合一个团,则上述兵力等于十二个团又三个营。连消灭土匪部队计算在内,共消灭敌非正规军四十六万六千零七十人。总计敌军损失六十二万五千七百三十人,内被俘者三十三万五千八百二十人,被毙伤者八万一千零八十人,向我投诚者十七万五千六百六十人,起义者三万三千一百七十人。
(五)向我投诚及被我俘掳与击毙之敌高级军官一百三十七名。
(甲)向我投诚之敌高级军官四十二名。内正规军十一名,即第二军一百六十四师师长李剑霜,第八军副军长兼第三师师长田仲达、副师长常永胜、一百七十师师长孙进贤、副师长李德元、姚良知、参谋长刘启凡,二十军代理军长景嘉谟、一百三十三师师长何学植,六十九军八十四师师长欧阳明,七十六军三百三十六师参谋长吴朵涛。非正规军三十一名,即反共救国军第二路总指挥朱继凯,四川省第九路军司令陶如国、副司令王明述,新五军军长徐经济、副军长崔振山、参谋长吴邦治、师长白青云,湖南省第九路军司令瞿岩山、暂编第二师副师长张一陶、参谋长黄世一、暂编第七师副师长张定有、永绥区专员兼保安司令蒋鹏厂,湖北省新编保安十七旅旅长温尔理、巴东游击纵队司令谭英甫,湘西暂编第二军第七师师长石玉湘、副师长胡振华、暂编第八师师长胡震、暂编第九师师长杨瑞生,川、陕、鄂、豫总司令王凌云,四川第九区专员兼保安司令李鸿涛、副司令邓必笃、参谋长刘淀言,贵州第三军第二师副师长曹振芝,桂北反共游击纵队司令赵璧、唐继颐,蒙奸德王部第一师副师长孙鸣海、秦凤鸣、参谋长赵殿臣、第二师师长吉利占泰、副师长他拉巴、参谋长陶克。
(乙)被我俘掳之敌高级军官九十一名。内正规军四十四名,即陆军总部副总司令汤尧,第十七兵团中将司令刘嘉树、少将参谋长刘忍波、少将参谋处长刘玉衡、少将总务处长欧鑫,第三军三百三十五师师长王伯华,第四军二百八十六师副师长邱国梁,第八军军长曹天戈、参谋长杨也可,四十二师副师长张旭、参谋长吕杰,二百三十七师副师长王有为、王善富、参谋长冷镜德,二十六军副军长叶植南、少将高参刘世荣、一百九十三师副师长邓绍华、参谋长左梦传、三百六十八师参谋长张维廉,六十二军中将副军长韩潮、一百五十三师少将副师长张筱江、一百六十三师副师长邢单如,七十六军二十师少将师长毕子平,九十一军一百九十一师师长郭佩德,一百军少将参谋长刘庸之、副参谋长程润、少将高参刘开悦、张清武、十九师副师长王文义、参谋长潘雄、一百九十七师少将师长曾祥斌、副师长蔡亚锷、参谋长廖仁富,一百二十七军三百一十师副师长李远庭,一百二十九军参谋长方原,胡宗南直辖之第一师师长朱光祖,金门防卫部直辖之五八师副师长郭梦熊、参谋长周必信,独立三百零二师师长彭守知,华中长官司令部少将高参马秉成,川、湘、鄂绥署军政干部学校少将主任教官王宪达、少将总队长蔡时彦,川、陕、甘绥署干训团少将大队长乐典、学生第三大队少将大队长易本勤。非正规军四十七名,即新七军少将军长郃来善,新八军第三师师长张涵三,暂编第一军第四师师长陈策勋、副师长李兰初、暂编第十军二十九师师长陈洪良,新编第十师参谋长叶健民,湖北省教导团少将团长朱英培、少将主任教官刘秉衡、少将教官孙郁衡,湖南暂编第一师少将副师长杨禹九、暂编第一师副师长向阳,湖南第二纵队司令李登庸、第四十四纵队副司令彭斯昌,反共救国军第一总指挥贺幼农、副总指挥张藏槐,湖南反共救国军副军长夏步云、少将司令张绍武、副司令邓恒臣、参谋长柴用武,长沙团管区副司令邓垒,郴州团管区副司令陈匡平,湘鄂边区第三军中将军长王琦,湘中清剿纵队副司令郭琪、政治主任曾春秋,粤桂边区反共救国军指挥所参谋长许哲夫,粤桂边纵队司令李毓霭、副司令郑承云、少将政治主任郭宏炳,粤省西江区反共第二纵队司令陆轰,海南岛保安第三师少将副师长韩鹏,广西省贵、永、阳三县反共纵队副司令魏志安,桂南民众救国军副总司令陈章南,四川省主席兼保安司令王陵基、游击纵队司令程俊生、忠义救国军司令胡振寰,川西温、郫、灌三县副总指挥祝德成、参谋长陈大周,川中纵队少将司令唐可欧,贵州国民党革命孝忠团司令敖伯章、师长杨芝辉,西南游击纵队少将高参吴成汉、忠义救国军第一兵团司令周奇、反共救国军第三军第七师三旅旅长冯俊明,西康富林行署主任兼十一军军长羊安仁,甘肃省副主席兼警备司令黄祖勋,福建省龙溪、龙岩区游击队少将司令贺可泉、政治主任刘瑞仓。
(丙)被我击毙之敌正规军高级军官四名:即西南长官司令部参谋长罗列,第八军二百三十七师少将副师长李彬普、参谋长杨祥俊,六十二军少将参谋长温轰。
(六)缴获:大小炮二千三百七十九门,计榴弹炮二十门,野炮八门,山炮九门,步兵炮二十门,战防炮五十五门,机关炮十九门,高射炮十三门,平射炮十一门,迫击炮八百二十三门,六○炮一千二百九十一门,火箭筒五十二个,其他炮五十八门;各种机枪二万二千二百一十八挺,计重机枪一千八百零三挺,轻机枪一万二千三百六十九挺,冲锋机枪八千零七挺,高射机枪三十九挺;各种枪枝五十四万九千七百八十六枝,计步马枪五十一万零二百二十九枝,短枪三万九千五百五十七枝;掷弹筒二千二百七十八个,枪榴筒三百五十四个,刺刀六千七百五十把;舰船三十二艘,飞机六架,坦克二十四辆,装甲车十一辆,汽车一千四百九十九辆;骡马三千七百六十二匹;各种炮弹三十四万四千零一十发,各种子弹一千五百一十八万四千八百九十发,手榴弹四万六千一百一十枚,炸药二千零四十斤;电台二百一十六部,报话机七十四部,电话机二千三百四十部。另被我击毁敌军舰三艘,击落敌飞机十三架。
(七)解放海南岛、舟山群岛等地面积二万一千方公里(海南岛老解放区面积不计在内),人口一百五十六万二千,县以上城市十七座。
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第四年度下半年和第四年度全年战绩
第四年度下半年 第四年度全年消灭敌军 毙伤俘敌军 四一六、九○○人 一、二九六、 ○四○人
敌军投诚 一七五、六六○人 三九○、七三○人
敌军起义 三三、一七○人 六七一、一五○人
改编敌军 二二、○三○人
共计 六二五、七三○人 二、三七九、九五○人投诚及被毙俘敌高级军官 一三七名 五四○名缴获
大小炮 二、三七九门 九、七八二门
飞机 六架 五五架
舰艇 三二艘 七七艘
坦克 二四辆 四○辆解放 国土
二一、○○○方公里 五、五三二、七○○方公里
人口 一、五六二、○○○人 一八二、八一八、○○○人
城市 一七座 九七○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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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军委暨政务院颁布命令
实施新的铁路军运暂行条例
【新华社一日讯】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主席暨政务院周恩来总理颁布命令,通令实施新的铁路军运暂行条例。命令全文如下: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 政务院令
一、兹修正铁路军运暂行条例,颁布施行;希所属人民解放军、人民公安部队及各级铁路工作人员一体遵照执行。
二、自修正颁布之日起,所有以前颁布之一切有关铁路军运条例法规,概予作废。
此令。
主席 毛泽东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零年八月一日
【新华社一日讯】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与政务院,自八月一日起施行新的《铁路军运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所有以前颁行之一切有关铁路军运条例法规。条例内规定:货运方面——凡军事委员会所属的一切部队机关、学校、医院、军营工厂的调迁、经费、图书、档案、军械、军医、军工、军需、通讯、交通建筑、各种作战器材的成品、供应、补给的运输,均按军运办理。但部队机关从事工业农业生产所进行的原料或成品的运输,不属军运范围。铁路对于一切军运应与一般商运有所区别,单独建立承运簿、优先拨车、优先运送。客运方面——凡人民解放军陆海空军指战员及人民公安部队,军装整齐,并持有正式护照者,乘坐各种客车、散座、快车及使用卧铺,一律享受半价优待,不受职级限制。原规定棚车定员六十人,现改为五十四人。硬席军用车亦同时取消。直接退伍军人持有证明者,可以半价乘车但限返籍途中一次使用。军人家属及非军队系统而穿军服的党政工作人员,不得购买半价票。对于运送伤病军人的列车或专车,该条例特别规定应列为上级列车,尽一切可能优先运送,以减少伤病人员的痛苦。该条例中并规定部队应按期向铁路提出托运计划,双方保证执行。若因铁路应负的责任延误,铁路得负责赔偿损失。若因部队应负的责任影响装车计划的实现,部队应按规定交付罚款。此外该条例对于托运手续、装卸、付款等办法亦均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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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国总工会发布通知
准备全国劳动模范代表会议
【新华社三十一日讯】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准备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的通知如下: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已于七月二十六日发布决定,于九月二十五日召开全国战斗英雄代表会议与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会议中要总结与交流军事战线和生产战线的宝贵经验,表扬各种英雄模范,这对最后歼灭台湾、西藏残匪,及正在进行的全国范围的经济建设,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我们完全拥护政务院关于召开这次会议的决定。全国工人阶级都应动员起来,开展群众性的生产竞赛,用实际行动来迎接这个大会;用生产上的实际成绩来响应政务院在决定中所提出的:“发扬新的劳动态度,克服困难,提高劳动生产率”,以“效力于解放全部国土、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建立新中国的伟大事业”的号召。
各级工会组织,必须重视这次会议的伟大意义,迅速认真地进行准备工作,根据政务院决定的原则,在现有的劳模运动的基础上,采取高度的严肃的态度,推选对生产建设有重大贡献且为群众所公认与拥护者为代表。因此,代表的推选必须经过产生代表之生产单位的职工群众民主讨论,借以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并真正作到把为群众所拥护的英雄模范代表选举出来。如无足够的适当人选时,可由工会选派相当于规定劳动模范名额之列席代表补充之。代表名额之分配,应适当照顾各产业(各地名额包括军工在内)、各种不同情况的地区、公私营企业的适当比例、与工程技术人员及女工名额。
华北区的名额,政务院规定四十名,兹分配如下:北京四名,天津八名,河北十名,山西八名,察哈尔五名,平原三名,绥远二名。
各大行政区、省、市地方工会与产业工会在接到通知后,应拟定关于迎接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及选派劳动模范之具体计划,于八月十五日前报告全国总工会,并将有关劳模代表会议各种所需材料,如期准备妥善。
一九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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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西南区的工作任务
刘伯承主席在西南军政委员会首次全体委员会议上的报告
今年六月六日,毛泽东主席在中共三中全会的报告及其所提出的八项任务,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所通过的各项报告和决议,完全符合于西南的情况。这些报告及决议所示的各项任务,就是西南全区的任务,西南各级政府和全体人民应为求其彻底实现而努力。
半年来,西南各方面工作都是有成绩的,现在的基本情况是:
西藏还待解放。
其他地区在解放后曾经猖獗一时的土匪特务活动,已受到致命打击。大部地区业已净化,但在边沿山地,仍然活跃,需要继续努力加以肃清。
物价虽已稳定,但财政经济情况尚未获得基本好转。开支暂时不能减少,而公粮征收仅达一九四九年度的百分之六十,税收仅达全年计划百分之二一点五,公债仅达百分之七四,故赤字浩大,目前仍赖中央补助,此种情况如不在收入方面加紧努力,很难继续下去。由于我们在经济工作方面的努力,调整公私工商业关系已见成效,市场开始活跃,城乡内外交流开始疏畅,人民币开始下乡,成渝铁路开始兴筑,整个工商业已显现好转的端倪。但公私工商业困难仍多,国业企业只有少数开工,绝大部分还在维持状态;私营工商业恢复和发展的条件,尚待继续创造。农村手工业和副业在长期反动统治压榨下,遭受到严重的破坏,极待政府予以扶植。
农民已有初步的组织和发动。他们在长期的封建反动统治的压迫剥削之下,已陷于极端贫困的地步,迫切要求减租减息,退押和实行土地改革,并从恶霸地主统治下解放出来。
城市工人失业需要妥善地加以救济和安置,社会上的广大失业群众需要在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中谋求出路。最近在农村中发生夏荒现象,急需进行救济。
少数民族热烈的欢迎和拥护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军。团结少数民族工作尚待加强。
他如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以及文化教育等项工作,已获初步成绩,仍须继续努力。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西南区的主要工作任务应该是:
第一、解放西藏,巩固西南国防。
人民解放军即将进军西藏,其目的在于将英美帝国主义侵略势力驱逐出去。使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的大家庭来,并巩固西陲国防。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之后,将一本人民政协共同纲领第六章之原则,实行西藏民族区域自治,实行宗教自由,保护喇嘛寺庙,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各业,改善人民生活。西藏现行各种政治制度和军事制度,均维持原状,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西藏现有军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之一部分。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完全依据西藏人民的意志,由西藏人民及西藏领导人员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对于过去亲帝国主义和亲国民党的官员,只要他们脱离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关系,不进行破坏和反抗,一律继续任职,不究既往。人民解放军入藏后之一切经费,完全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以减轻西藏人民的负担。
现在帝国主义正在千方百计地阻扰西藏人民回到祖国的大家庭来,阻止西藏当局的代表团到北京进行合理解决西藏问题的谈判,因为这是不利于帝国主义,而利于祖国和西藏人民的。我们希望西藏当局毅然摆脱帝国主义的控制,直接与前线人民解放军取得联络,共同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南人民则应以一切努力,支援解放西藏的人民解放军。
第二、继续肃清土匪特务,巩固革命秩序。
半年剿匪工作,已获显著成绩。但由于西南土匪的政治性质特别明显,而且有根深蒂固的封建势力作依靠,故仍不可忽视。在土匪仍然活跃的边沿山地,应继续大力进剿,在业已初步净化的地区,应在组织和发动群众、武装人民防匪自卫的基础上,继续肃清潜伏的残匪,防其再起。
我们在剿匪中,仍应贯彻宽大与镇压相结合,即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仍应执行以政治为主、军事为辅的方针。西南各地前一时期曾犯首恶不办的错误,业已纠正。在剿匪期间,批准死刑的权限,仍应属于省主席、行署主任及由省主席、行署主任委托之专署,严禁不经批准不经法庭判决的越权行为。
特务匪徒在公开活动受到打击之后,必将转变为以隐蔽斗争为主的活动方式。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加强公安部门的工作和人民反对匪特的教育。特别重要的是加强经济保卫工作,严防敌人的破坏。
第三、实行反恶霸、减租、退押和准备实行土地改革。
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土地改革为发展生产力和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条件。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骤,实现耕者有其田。”西南人民必须为共同纲领此项规定及中央人民政府今年六月三十日颁布的土地改革法之彻底实现而努力。
西南地区,特别是四川,土地甚为集中。军阀官僚土豪劣绅等封建势力用巧取豪夺方式集中土地的过程,也就是农民破产失业的过程。农民迫切地要求土地,并从地主恶霸的统治之下解放出来。但是由于西南解放较迟,封建势力特别强大,群众尚未普遍发动与组织起来,实行土地改革的条件,尚未准备成熟,故在今冬明春期间,应以清匪、反恶霸、减租为中心。这个步骤不但可以初步解除农民的痛苦,为恢复与发展工农商业创造初步的条件,而且也是为明冬后春开始的土地改革运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西南军政委员会已于三月十日公布了减租条例,这个条例仍是适用的。
减租本身就是一个严重的阶级斗争。如果不打坍封建阶级的恶霸的统治,如果不充分发动农民群众,如果不保障农民的佃权,其结果必然是明减暗不减或先加后减等现象的普遍发生。同时恶霸地主和特务分子必然千方百计地破坏造谣、制造混乱、乃至组织所谓“游击战争”以达到破坏减租之目的。所以清匪反霸为减租运动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由农民代表会议选出之各级农民协会委员会,则是领导反霸减租运动的合法的权力机关。
反霸、减租运动,同土地改革一样,必须有准备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才不致妨碍生产,形成混乱;也才不致为敌人所乘,破坏减租运动。所以,必须在干部中、农民中和地主中,普遍的学习减租条例。无论在准备期间或在实行期间,均须严禁乱打、乱杀、乱捕、乱罚。反霸的目的,在于打坍农村的封建政治统治,保障减租运动的顺利进行,故应采取说道理,依据法律的方法,防止打击面太宽的错误发生。对于愿意依法赔偿群众损失,改悔错误的恶霸分子,应给以自新和生活之路,不必人人皆斗。一切恶霸案件和抵抗减租的地主分子,应交由人民法庭判处,不得由群众大会直接处理。各县人民政府应组织巡回人民法庭,以配合农村的反霸减租运动。
在反霸和减租斗争中,必须妥善地保护工商业,不得破坏和侵犯。同时减租工作必须与土地改革法的规定相一致,如有违反土地改革法之处,应加纠正和制止。
第四、恢复和发展经济,继续调整工商业。
目前西南的经济工作,着眼于争取较快的恢复,同时在恢复的基础上求得某些必需事业的兴建和发展。
西南工业有相当基础,但须经过改造才能符合于新民主主义建设的需要。现在无论公私企业,都还处在开始克服困难的过渡时间,按照西南的工业特点,只有争取国营企业的开动,才能带动私营企业趋于好转。由于目前国家财政的困难和市场的条件,对于国营企业,暂时还只能作重点的恢复,而置重点于交通事业的恢复和兴建。我们的力量只能集中于办好一两件事,绝不可百事俱举,以免弄得一事无成。成渝铁路的开工,带动了一部分公私企业的恢复,也给我们带来了希望。我们的困难是暂时的,而且正在逐渐地加以克服。我们还要忍受一个时期的困难,但应善于在困难中准备好好转的条件。无论公私企业都须切实改善管理,减低成本。在国营企业中,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和工厂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在私营企业中,建立民主的平等的两利的契约的正确劳资关系,成立劳资协商会议,并克服某些厂商的消极情绪,才利于克服困难并为将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调整公私工商业关系,已见初步成效,仍应继续贯彻,使利于生产之发展。指导某些工商业转业和克服无政府生产的工作,也应认真研究和实行。
在农业方面,务须尽一切努力,保持原有生产水平,不使降低,并在这个基础上,恢复发展,争取在数年内超过战前水平。应该大力保护和提倡棉、麻、糖、桐油、猪鬃、茶叶、烟叶等工业原料及出口物资的生产。对于修建水利、挖掘堰塘、保障灌溉、增加施肥、改良农具种子、防治病虫害、保护林木、植树造林、繁殖牲畜等有关发展农牧林生产的各项事宜,均须贯彻于各级政府和农民协会的经常工作之中,有计划有步骤地领导和组织农民进行。
对于农村手工业和副业,人民政府应予保护,勿使破坏。其有前途者,还应扶助其作适当之发展。
现在,我们对于西南经济材料,掌握太少,研究亦极不够,故一时尚难作出全盘的经济建设计划。但应根据现有经济材料,遵照中央建设计划,做到比较有计划地进行各项建设事宜,以节省人力和财力,避免走弯路。
第五、争取平衡收支,继续稳定物价。
几月来的物价稳定,得到了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但投机分子仍在伺机而动。最近由于美帝国主义挑起侵略朝鲜的战争,投机分子又在开始蠢动。因此,国营贸易机构必须加强自己的业务,准备足够力量,给投机分子以应有的打击,使业已稳定的物价,长期稳定下去。
稳定物价的可靠基础,还在于国家财政收支的平衡。在这一方面,我们西南区应该加倍地努力。
一九四九年度征收公粮的任务相差尚远,必须继续努力。凡已完成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县区,即应告一段落,转入清理尾欠阶段。清理的原则是:凡属贫苦农民尚未缴纳者,一律免缴;凡属地主富农欠粮确因超过其负担能力,或其负担数目超过政务院规定者,应予减少;凡属地主富农之负担数目并未超过政务院规定,而仅系暂时困难者,可允其打好欠条,于秋收后补缴;凡属地主富农之负担数目并未超过政务院规定而又有缴纳能力者,应继续追缴;凡属应缴又能缴但采取顽抗行为者,应交由人民法庭予以惩处,禁止乱打乱捕现象之继续发生。
一九五○年度的秋征公粮,应按中央人民政府规定,以不超过总的应产量百分之十三为原则。各地应从现在开始,作好调查准备工作,避免此次由于情况不熟、办法不善、干部不足所产生的畸轻畸重以及其他错误缺点之重复。
税收成绩,较之公粮尤差,而在平衡收支解决财政困难上面,税收的完成较之公粮尤属重要。所以今后财政部门应将重点逐渐转到税收工作上面,一方面应根据中央规定,对于过去税收中的不合理部分,作坚决的调整;一方面必须加强税收机构,训练税收干部,简化税收行政,与严重的漏税现象作坚决的斗争。按照中央规定的税率,不准多收,也不准少收,这是我们税收干部必须遵守的原则。
第六、进行整编复员工作,节减财政开支。
西南各地的整编工作,已告结束,数万编余人员业已分别作了适当的处理。
现在人民解放军正进行部分的复员工作,西南区将有大量复员军人,在经过充分动员和教育之后,送回西南各地或全国各地原籍生产,其他各大行政区也将有大批复员军人送回西南原籍生产。这是一件巨大的组织和教育工作,人民解放军确定所有复员军人必须是有家可归而且自愿回籍生产者,并且一律要进行一个月到两个月的专门教育,使能在回乡后自动遵守政府法令,努力生产和努力工作。中央人民政府的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已确定发给复员人员以相当数量的粮食,以帮助复员人员解决一时的生活困难和顺利的转入生产。我各级政府、人民团体和全区人民,必须重视这项工作,在各级复员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之下,热情地欢迎回乡军人,并帮助他们解决转入生产的困难。
整编和复员工作,将节减相当数目的财政开支,以便于省出经费投入经济建设方面,并可适当地减轻人民负担。
人民解放军当前的中心工作是剿匪和进行部分的复员工作。在这两项工作结束之后,人民解放军将遵照毛主席、朱总司令的指示,除以一部分担任国家经济建设之外,均将转入以文化为主的伟大的教育阶段,使在三年内,战士达到高小毕业程度,干部达到初中毕业以上程度。这将大大的提高人民军队的素质和加强国防的力量。
第七、克服灾荒与救济失业工人。
入夏以来,各地均已发生零星灾荒,而以贫瘠山地和土匪活跃地区以及素来以副业、手工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地区较为严重。各级政府必须重视这个问题,无论灾情大小,均须迅速克服,勿使发展,并保证不饿死一个人。救灾应采取以生产自救为主、组织社会互助和国家补助为辅的方针,不宜采取由国家拨粮单纯救济的方法。应鼓励农村自由借贷,利息由双方自行议定,保证有借有还,以使灾民度过困难。政府则应拨出足够粮食,除以一部施行急赈外,主要用于生产贷款,并领导和组织灾民生产。国营贸易机构尤应大量收购灾民的生产品,以配合救灾的计划。凡属灾情严重地区的政府和人民团体,即应以救灾为工作的中心。灾区的剿匪工作,必须与救灾工作相结合,才能团结群众,肃清匪患。
救济失业工人的工作,各主要城市均已开始,将有两万人参加铁路修建工程,各地也用各种办法安插了一部分。救济失业工人是我们的政治责任,中央人民政府对此已有妥善规定,我们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加以执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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