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2月17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
专栏:

北京市兴业投资公司
将在京津两地换发股票
中国第一个投资公司——北京市兴业公司——自本年九月一日成立以来,结合公私资本投向生产事业,在针织染整,化学,医疗器材等工业方面已发挥了初步的作用,在投资公司的制度、工作方法、业务方向等方面,都起了示范的作用。现该公司的股票已印制就绪了,定于本月二十日起,在北京、天津两地同时换发。北京换证地址在锡拉胡同该公司内,天津方面委托浙江兴业银行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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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问答

机关部队可否进行运输业务?编辑同志:
运输是否算商业行为?机关部队可否进行运输业务?请答复。
杨秀卿杨秀卿同志: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运输”是指以交通运输工具,经营客货运输业务,其性质是属于交通运输事业,不算商业行为。
各机关部队以其人力、畜力组织运输,政府是允许的。但必须做到:(一)各机关部队经营运输事业时,不得利用公家的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且必须做到经营企业化,即凡在经营运输中的一切开支,皆应由其运输利润中支出,不得由各机关、部队的经费中供给。如运输中的各种开支由公家支出,而运输利润则由各该单位自用,则是不允许的。(二)只限于承揽运输业务(应以承揽各机关、部队及国营贸易公司的运输任务为主),不得以其资金从事货物贩运业务。如以其资金从事货物贩运,即属于商业性质,一般来讲,是政府法令所不允许的。(三)为着帮助农民推销土产,得经财委决定经营某几种土产的贩运。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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