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1月23日人民日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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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
(一九五○年十一月十日政务院第五十八次政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适应城市建设与工商业发展的需要及城市郊区农业生产的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三十五条,特制定本条
例。
第二条 凡适用本条例以进行郊区土地改革的大城市及决定建设的大工业区,由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决定后公布之。华北五省所属者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后公布之。
凡适用本条例以进行土地改革的城市郊区范围,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情况划定,呈报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批准后决定之。华北
五省所属者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决定之。
第三条 地主在城市郊区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照土地改革法第二条规定予以没收。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
第四条 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城市郊区的农业土地和荒地,照土地改革法第三条规定予以征收。
第五条 工商业家在城市郊区的农业土地和荒地及原由农民居住的房屋,照土地改革法第四条规定予以征收。但其在郊区的其他财产和合法经营,如私人住宅、厂房、仓库以及在农村中有利于生产的投资等,应加保护,不得侵犯。
第六条 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小贩以及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在城市郊区出租的小量农业土地,照土地改革法第五条规定处理。
第七条 富农在城市郊区的农业土地,照土地改革法第六条规定处理。
第八条 中农(包括富裕中农在内)、贫农、雇农在城市郊区的土地及其他财产,均予保护不动。
第九条 城市郊区所有没收和征收得来的农业土地,一律归国家所有,由市人民政府管理,连同国家在郊区所有的其他可分的农业土地,交由乡农民协会按照土地改革法第十一条及十二条规定的原则,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耕种使用。所有没收得来的农具、耕畜、粮食等生产资料,由乡农民协会接收,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缺乏这些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以解决农民生产资金的困难。所有没收得来的房屋,除大建筑及风景区的别墅等不适合于农民居住的房屋应留作公用外,其余均应分配给农民所有,以解决贫苦农民住房缺乏的困难。对别无其他收入或其他收入甚少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地主,也以与农民同样的一份土地分配给他们耕种使用,并配以必要的生产资料。
第十条 在分配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时,对于无地少地人口中若干特殊问题的处理,应根据土地改革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原则和当地所有没收和征收得来的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情况决定之。
第十一条 凡在城市郊区使用机器耕种或有其他进步设备的农田以及农事试验场、菜园、果园等,无论其为地主或农民所经营,无论其土地所有权有无变更,均由原经营者继续经营使用。
第十二条 凡使用城市郊区国有土地从事耕种者,除依法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外,一律不再交地租。但经营人不得以国有土地出租、出卖或荒废。原经营人如不需用该项土地时,必须交还国家。
第十三条 国家为市政建设及其他需要收回由农民耕种的国有土地时,应给耕种该项土地的农民以适当的安置,并对其在该项土地上的生产投资(如凿井、植树等)及其他损失,予以公平合理的补偿。凡需用城市郊区国有土地以从事房屋、工厂及其他建筑者,应依据人民政府规定的办法向市人民政府请求领用。该项办法另订之。
第十四条 国家为市政建设及其他需要征用私人所有的农业土地时,须给以适当代价,或以相等之国有土地调换之。对耕种该项土地的农民亦应给以适当的安置,并对其在该项土地上的生产投资(如凿井、植树等)及其他损失,予以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十五条 城市郊区一切可耕荒地,在不妨碍城市建设及名胜古迹风景的条件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统一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耕种使用。垦种荒地者,免征农业税一年至三年。
第十六条 为加强人民政府对城市郊区土地改革工作的领导,在土地改革期间,依照土地改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得成立市的郊区土地改革委员会,并得以区为单位,成立区的土地改革委员会。
第十七条 城市郊区土地改革完成后,对分得国有土地的农民,由市人民政府发给国有土地使用证,保障农民对该项土地的使用权。对私有农业土地者发给土地所有证,保障其土地所有权。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一律作废。
第十八条 各城市郊区何时实行土地改革,由市人民政府呈请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或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之。
第十九条 本条例公布后,各市人民政府得依土地改革法及本条例所定原则和当地具体情况制订实施办法,提请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或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之。
第二十条 城市郊区土地改革除本条例已有规定应按本条例实施外,其他事项均应依照土地改革法规定处理。第廿一条 本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务会议通过后公布施行。【新华社二十一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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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郊区土地改革的总结报告
(一九五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审核批准)
京郊土地改革于一九四九年十月半开始,经过五个半月,于一九五零年三月底胜利地结束了。郊区的土地改革是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来进行的,并由于群众事先已有相当发动且又处在人民革命战争在全国大陆上已经取得基本胜利的情况下,所以进行的比较顺利而偏差较少。
一、土地改革前的一般土地关系
郊区所属七个区,共二百六十四个村子、十个关厢、六个镇;共有人口六十四万;共有耕地面积一百一十万五千八百亩。
郊区土改前的一般土地情况和全国一般农村比较起来,大体是相同的。在土地占有情况上:远郊地主占有的土地量比近郊更大。在远郊,我们以槐房、巴沟、六郎庄、北坞、龙河、小红门、集贤村七个村子为例,这七个村子的人口为一万四千五百三十七人,土地为二万九千七百二十九亩,占有这七个村子人口百分之七·八的地主,却占有全部土地百分之四十四·一;占有人口百分之四十四·四的贫雇农,仅占有全部土地的百分之九·三。在近郊,我们以百万庄、五路居、三里河、羊坊店、大火车站、侯庄、上园七个村子为例,这七个村子的人口为一万二千一百人,土地为九千七百零七亩,占有这七个村子人口百分之二·一的地主,占有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十九;占有人口百分之五十七·四的贫雇农和中农,占有土地百分之五十七·七。同时,不论在远郊或近郊,地主占有的多是好地。在上述远郊七个村子,地主占有稻地的百分之六十五·八。在上述近郊七个村子,地主占有水浇地的百分之二十五·五,园地的百分之三十三·二。地主剥削农民的主要方式是出租土地。在上述远郊七个村子和近郊七个村子地主土地的百分之五十一·二是出租土地。在出租土地中,“上打租”很流行;租额一般占农民常年土地收入的一半以上。如遇到歉收年,农民土地收入常常不够交租子。
北京郊区农村的封建土地制度与北京曾长期是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者统治的中心这一情况是分不开的。有些满清的贵族、太监,民国以来著名的军阀、汉奸、官僚在郊区仍旧占有大量的土地,这些显贵们收租多靠他们的“管家”或“二地主”、“三地主”,所以农民所受的封建剥削往往是二层或三层的。有些封建贵族的“坟奴”制度仍残存着。坟奴除交地租外,还要看守坟墓,栽培坟场树木,按期按坟头添土。
另一方面,北京郊区农村因靠近都市,故有一些情况是一般农村所没有或者很少有的,如:
1、农村生产商品化的程度比较大。全郊区有菜园二万四千二百亩,“三大季”土地(种二季庄稼一季菜蔬)十一万零六千二百亩。北京郊区农村的蔬菜一向除供给北京市外,还要向天津、保定、张家口输出。南郊的棉田四、五万亩,西郊和南郊的稻田二万三千亩,永定河西岸盛产的花生和白薯,西郊的水果、毛豆、荸荠等等,都是供给都市需要的商品生产。
与这种商品生产相随而来的是:有些土地已开始采用简单的机器或其他的技术设备。如南郊有些村的电力水井,西郊的自流井,稻田区普遍采用的落稻机和剥米机,丰台、西直门外菜园设备的玻璃暖室等等。
为生产商品而采用机器或其他科学技术设备都需要有巨额的资本投在土地上。这些土地经营的方式一般都是比较集中的,需要有较高的技术,因而经营方式也比较进步。
2、因城乡联系密切,所以有些大地主兼营商业或工业。全郊区地主共有四千九百零六户,其中兼营商业或工业者占百分之二十九以上。城内工商业资本家中,有四百零四户在郊区占有土地一万一千七百五十亩。此外,市内一部分劳动人民在郊区也有少量土地(多为坟地)且又出租的大约在五千五百户以上。
3、农村杂居有大批的非农业人口。全郊区六十四万人口中非农业人口约占百分之三十九·五。这些非农业人口除大部住在关厢和镇上外,混居在农村的也很多。上述远郊七个村子非农业人口占百分之十。上述近郊七个村子非农业人口占百分之三十八·一。这些非农业人口中最多的是卖青菜的及其他小商贩,各种小手工业工人,三轮车夫及贫民等。他们中很多人是没有固定职业的,生活经常处于半饥饿状态。
4、北京是人民的首都,随着城市工业及其他建设事业的发展,将有大批的农业土地变为市区土地。
5、人多地少。全郊区每人平均一亩八分地;近郊更少,每人平均仅一亩二分地;远郊约达三亩地。
因此在北京郊区虽也必须和一般农村一样废除封建的土地制度,但在土地政策上,却不能不和一般农村有若干区别。
二、关于郊区土地改革的若干具体政策问题
北京郊区土地改革是根据一九四九年北京市军管会所颁布的“关于本市辖区农业土地问题的决定”执行的,这和一九五零年一月十三日政务院公布的“关于处理老解放区市郊农业土地问题的指示”的精神是一致的。在这里,我们仅就土地改革的若干具体政策问题分述如下:
1、北京郊区在土地政策上和一般地区有一个原则的不同,即:没收地主土地和征收富农出租土地为国家所有,并由国家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使用。
为了城市工业及其他建设事业能自由合理地使用郊区土地,为了适应郊区人多地少的特点,为了照顾到用机器耕种和有进步设施的农田不应分配起见,将没收来的封建土地归国家所有,而由国家分配给农民使用或交由原经营者继续经营,经验证明是正确的。
因为农民使用国有土地不交租子,纳农业税又和私有土地完全一样,种国家土地和种自己土地差不多;若土地收回修建工厂,只要能吸收其做工也是乐意的,因为他们看到工人的生活比自己还要好;同时这还可以解决地少人多分配土地的困难而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因为土地既是国家的,任何人不能买卖,这样,非农业人口就不会争着分地,而农民就可得到较多的土地使用了。因此,这样作法农民是能够接受的。并且由于农民对共产党及人民政府的信任,所以在国有土地上耕种并没有什么大的顾虑。如:西郊双槐树农民在所耕种的国有土地上施肥普遍比土地在地主手中时多四成以上,把旱地改为水地或园地的有六百六十五亩。南郊槐房村农民在所耕种的国有土地上打新井三眼,修旧井一眼。榆树庄农民侯更匙在所耕种的国有土地上费工十五个,铲平了一个高坡,扩大耕地半亩。十八里店农民郭原在所耕种的国有土地上植树四十株,并盖了几间土房。
2、北京郊区土地改革对待富农的政策是:只征收了富农的出租土地,富农自耕及雇工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一概未动。
北京郊区富农的人口为一万六千七百零一人,土改前占有土地八万八千七百亩,其中出租土地有二万二千零五十亩,自耕土地六万余亩。
不动富农这六万余亩自耕和雇工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是有许多好处的:
甲、有利于早日恢复农村生产。首先是有利于稳定和刺激中农的生产情绪。双槐树村今年新买水车八辆,其中有七辆就是中农买的。正如中农石文元说:“富农都不动,我们还顾虑什么?”稳定和刺激了中农的生产情绪,在实际上就等于鼓励了贫农和雇农的生产情绪。因为一般贫农和雇农在土地改革后必然会迅速地上升为中农。今天的贫农和雇农也就是明天的中农。同时,富农的生产工具、资金及其他生产条件都较一般农民优良。保存富农经济是有利于经济之恢复和发展及城市菜蔬之供给的。
乙、有利于孤立地主。土改前,富农和地主惶恐的心情是相同的。一般富农认为自己一定是土改的对象;一般农民也是这样的看法,但当土改一划清阶级界线,富农一知道我们对他采取的政策和地主不一样,富农就开始远离地主,情绪趋向安定。
丙、坚决地保护了中农。过去在土改划阶级中最感困难的是区别剥削分量是否超过百分之二十五的问题,即富农和中农的界线问题。因在农业生产上计算剥削分量是有着许多技术上的困难。因而很容易把中农错划成了富农。而这次采取了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更保证了中农不受侵犯。
(政务院注: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公布以前实行的,今后郊区实行土地改革,对富农出租土地问题自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六条执行。)
3、北京郊区土改只没收了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和多余的房屋、粮食,对于地主的底财及其他浮财一律未动。对于依靠土地为生的地主,也分给了与农民相同的一份土地使用。由于对地主阶级采用这些具体的政策,就使土改后绝大多数的地主开始参加了农业劳动,并将其底财和浮财开始转向农业生产或工商业的活动。在黑塔、双槐树两村所调查的七十九户地主,内除四户地主搬至城内居住外,只有三户未参加农业劳动,其他六十二户地主有八十二人开始参加了农业劳动。在商业活动方面,太平桥地主胡连清原有四头牲口,两辆大车,土改中将其与运输业无关而与封建土地相连的一头牲口,一辆大车没收了,他现在又买了一头骡子,一辆胶皮轮车。古城村地主郝清隆新近在城内一家煤铺内入了好几股。双槐树地主关洞天,土改后开始贩卖牲口。这是一些很好的现象。一个过去完全是寄生的阶级,现在开始了新的生活。
4、土改中对工商业采取了保护的政策,因此对城市、街镇及乡村的大小工商业没有引起任何波动。相反地,在没收与征收土地后,他们感到更安心了,而一心一意地更好地来经营自己的工商业了。
三、土地改革的一般过程
郊区土地改革大体上分以下三个步骤:酝酿准备,没收土地和分配斗争果实。这些步骤是不能机械分开的。而每一步骤的具体工作和方法也不是完全一样的。
1、土改工作组到村,首先是公开的向一切的人(包括地主在内)说明来意。公开的告诉地主人民政府对他们的政策是什么,并警告地主要遵守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这样作,既能迅速动员农民进行土地改革,又能迅速安定一般人及地主的恐惧心情。
在这一步骤中,最重要的是了解各阶层的动态,发现积极分子,根据村中多数农民当前最迫切的要求进行第一个具体的斗争。有六十六个村子是从反恶霸斗争开始的,其他有从退“上打租”开始的,也有从组织生产救灾开始的。事实证明:凡是根据村中多数农民当前最迫切的要求进行土地改革工作的村子,农民群众发动的都比较充分,以后工作也能比较顺利的进行。
反恶霸斗争的方法,以群众当场控诉与法庭受理相结合为最好,既能提高群众反恶霸的勇气和信心,密切人民政府和人民的关系;又能使斗争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不致发生乱打乱杀的现象。郊区土改中一共斗争了一百三十名恶霸,其中有四十名大恶霸交法院处理,其他小恶霸在其向群众低头后,即不予追究。在四十名大恶霸中,判处死刑者七名,无期徒刑者一名,有期徒刑者二十六名,尚未处理者六名。这样以来,一般地主都不敢明目张胆地轻视农民、抵抗土改了。
在取得了反恶霸或其他的斗争胜利之后,即成立村农民代表会议。工作组的干部与村农民代表会结合是完成土地改革最好的组织形式。第一批多数村子和第二、三批村子我们是广泛的运用了村农民代表会的方式。村农民代表会一般都作到贫雇农占三分之二,中农占三分之一;并按地区把农民分编为若干组,为了工作组指导工作方便,往往把几个组并在一起开会,农民叫这为“片儿会”;建立在这样基础上的村农民代表会,代表性是最广泛的,工作组的意见就能很快的传到群众中去,群众的意见也能迅速的反映上来。
2、第二步骤包括划分阶级和没收地主的土地及其应没收的房屋、农具、牲口、粮食等两个工作。划分阶级是这一步骤中极为重要与极应慎重的问题。这是分清敌我,以便战斗的前提。因此:
(1)必须讲明划分阶级的标准,务使家喻户晓,连地主在内都应该了解阶级的划分。讲阶级时,多举实例,讲明人民政府对待每一个阶级的具体政策是什么,这样,最容易为农民所接受。只要农民群众懂得了划分阶级的标准和对待每一个阶级的具体政策,在土地改革中就不易犯错误了。
(2)充分发扬民主,划谁谁到场,自报成份,由群众评定;本人如不同意,可以当场辩论并可向政府提出控诉。这样作,好处是:当场摆清情况,找出根据,使被划者口服心服,并且从和地主反复辩论中,可以提高群众的阶级觉悟。这是郊区土地改革中所普遍采用的成功的方法。有少数村子划阶级没有掌握住这一精神,发生了偏差,竟把几户中农逼得承认是地主或富农了。
(3)要正确地区别主要劳动与附带劳动。郊区划阶级中争执最多的是主要劳动与附带劳动的区别。在这个问题上,最难区别的是园艺的主要劳动与附带劳动。因为园艺需要多种劳动,有不少园主除雇用技术工人外,自己和家人则参加看水、拔草、割菜或到市上推销产品等劳动,这些劳动是园艺生产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且是常年操作的,因而,应把这些劳动算作主要劳动。有些村子,由于没有掌握住这一精神,就把不少富农错划成了地主。
(4)不能单纯以一般农村划分阶级的观点来划分大城市郊区农村的阶级。因郊区农村夹杂着大量兼有一部分土地的非农业人口,此外,还有居住城区而在郊区占有土地的人。如不从实际情况出发,就会发生把兼有少量土地的非农业劳动者及资本家划成地主或富农的错误。把朋友变成敌人,增加土地改革的困难。在第一批土地改革中,很多村子都犯了这一错误。我们根据中共华北局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关于阳泉市土改划阶级的指示,普遍地检查了划分阶级的工作,才迅速纠正过来。
(5)为正确划分城区居民在郊区占有土地者的成份,我们采用了:教育和依靠佃户提供材料(但应警惕有些佃户故意提高非地主的出租土地者的成份),由土地所在村通知本人前来自报并参加民主评定成份的会议;或查明出租土地者在城区的住址,由该管区公所及公安派出所协助调查等方法。
(6)富裕中农极讨厌自己头上有个“富”字。划阶级时,可以不再在中农中区分出富裕中农来,凡是这样作了的村子,富裕中农的生产情绪就更加安定。
在划阶级后,即开始没收地主的土地、农具、耕畜及多余的粮食和房屋的工作。没收地主的土地就是要地主交出红契来。没收地主农具、耕畜及多余的粮食和房屋的工作中普遍采用了有组织、有秩序的接收办法。即由农会命令地主对于应该没收的东西妥为保管,造具清册,如有破坏盗运者,定予惩处。之后,由农会或代表会根据清册加以调查审核,除应予留下者外,由群众选出代表组织登记、搬运、保管三个组到地主家中接收。这样作,好处是:可以减少地主破坏现象,三组互相监督可以避免某些分子私自偷拿,并不致发生动一般浮财的混乱现象。
3、第三步骤是分配斗争果实。一般的是先分配土地。因为郊区人多地少,凡过去主要不依靠农业劳动为生的人,可以不分配土地或少分配土地。分配土地的主要对象是无地与少地的农民,再次,才是愿意种地的失业工人及其他贫苦的人民。一般的是把土地按产量分为若干等级,照顾土地的远近,参照要地者的原有土地数量,以人口为单位分配的,对于单身汉或只有二口人的农户一般是按两口人或三口人计算分配的。西郊各村把应该分配的土地划成图样,解决了分配土地中许多复杂的技术问题,这是一种科学的工作方法。对于农具、耕畜、粮食和房屋的分配主要根据照顾农民的生产需要和统算统分,公平搭配两个原则。
无论分配土地或分配农具、耕畜、粮食和房屋,一般都采用了自报公议的方法。自报的结果,往往是超过了实有斗争果实的数量,这时,即选择要求分地或分其他果实最低的户数作基础,采取户与户比的方法,逐户减舍,如此反复几遍,绝大多数人都感到公平合理了,然后经农民大会通过,出榜公布作为定案。这就使斗争果实分配比较公平,迅速,避免了因人多地少,人人感到土地使用不足或为少量土地拖住的现象。最后是颁发土地使用证。郊区多数村子土地改革一结束,农民就领到了土地使用证,对于安定农民的生产情绪有很大的作用。许多农民高兴地说:“私凭文书官凭印,有了土地使用证种地就靠实了。”
土地改革是一个发动农民群众起来与地主阶级进行斗争的过程。只有发动起农民群众,才能顺利地解决这一伟大的历史任务。发动群众,首先必须使群众真正懂得人民政府的土地政策,才能使土地改革成为群众自己的行动。因此,我们必须以各种方法,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须把这一工作贯穿到土地改革运动全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与每一个具体工作中去,才能逐步地提高农民的觉悟及政策水平,而使土地改革成为有领导、有秩序地一种革命行动。若不发动群众只单纯依靠工作组的干部去进行,必然使农民优势树立不起来,地主的气焰打垮不了,封建消灭不彻底,果实分配不公平,而且会造成今后工作中许多困难。因此,有领导的发动农民群众自己起来解放自己,是土地改革工作中最重要的一条经验。
四、土地改革的领导问题
郊区之所以能够“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土地改革工作”,在领导上有以下几点经验:
(1)必须于土地改革前在干部中充分进行政策教育。使干部真正了解了政策即打通思想,而不是仅仅在组织上服从。这次我们将郊区土地政策普遍地在干部中酝酿了几个月,并采用了学习文件与土地改革实验村相结合的方法,去年曾在七个村进行了土地改革实验工作,又着重检查了当时干部思想作风上的两个主要偏向——无组织无纪律和命令主义。这是郊区土改执行政策中没有发生大偏差的主要原因之一。
(2)正确组织干部力量,分批进行土地改革工作。参加土地改革工作的四百六十九个干部中,在老区作过土地改革的一百三十五人。因为这些干部缺乏大城市近郊的土地改革经验和为了稳步的进行土地改革,非采取集中使用干部,分批进行工作不可。这种集中使用干部的组织形式,即是土改工作组。每一个土改工作组由五至九人组成。每个工作组每批只许进行一个行政村的土改工作。郊区的土改工作是分三批完成的:第一批七十三个村,一般费时两个月,第二批一百零二个村,第三批八十八个村,一般费时一个半月。这样分批进行土改最大的好处是便于领导上掌握,不致发生一下撒开无法领导、掌握的现象。
(3)充分利用近代交通工具,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每个工作组两天或三天向区汇报工作一次。各区每隔三天向市电话汇报一次,每一周书面综合报告一次,有重大事情,则随时报告请示。郊区工作委员会并配备有巡视员,经常到各村了解情况,检查工作,基本上做到了领导上能及时了解下情,好的经验能及时推广,出了偏向也能及时得到改正。
(4)必须坚决防止土地改革中农民的自发斗争。在土地改革开始的浪潮下,刘各庄、马房寺、福田寺三个村子农民自发的进行了土地改革。三个村子自发斗争的对象,只有四户是地主(内一户恶霸地主),其他为四户富农,十八户中农。又多是首先以查封或没收粮食为目的,马房寺还捆打了一户地主。在发生这些事件后,我们立即指示各区召集未开始土改村的农会干部开会,明确规定:在土改工作组未到前,只许宣传政策及进行准备工作,而不许正式动手。同时,对于已发生自发行动的村子则派专人去处理善后工作。这就保证了土地改革能按照我们的计划按照土地改革政策分批进行,并稳定了一些对土地改革怀有恐惧心理的人们的情绪。
最后,在领导思想上必须明确:领导的正确与否,不仅要看政策是否正确而且要看对既已确定的政策贯彻如何。因此在领导上要掌握凡是遇到违犯政策的现象就必须纠正。同时,在纠偏时一定要及时,要坚决,只要认为是真正错误了,是和政策相违背的,那就要及时地坚决纠正。纠偏不等于不放手,泼冷水。经验证明,在及时地纠正了偏向后,工作是更发展得顺利了。有的认为偏向尚非主要危险时,可以不去管他,这是不对的。
五、土地改革的成绩及土改后农村的新变化
经过五个半月紧张热烈的土改工作,郊区农村在根本上发生了新的变化。
全郊区在土地改革中共没收封建土地四十万零二千九百亩,大小农具六万九千零八十三件,耕畜一千七百四十三头,粮食一百三十三万二千斤,房屋二万二千二百七十八间。得到土地的农民共计二十二万九千八百九十二人。这就是说: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制度在人民首都的郊区是彻底的被消灭了。
在土地改革中农民的政治觉悟显著提高了一步。全郊区组织在农会的农民计十一万六千五百人(郊区农业人口共三十五万人)。由于农民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翻了身,旧社会染给农民的某些不良习惯和落后迷信思想也开始在发生变化。如西郊稻田区有许多单身汉的雇农从前喝酒、赌钱、嫖妓女,土地改革中分到土地了,他们自动的戒除了一切不良嗜好,他们精打细算在一、二年内要为自己成家立业,南郊南庄子农民郭老太太在得到土地以后,高兴的说:“从前我们供着关公老爷,说他有灵应,灵应在那里?依我看来,我们供谁呢?就是供我们的毛主席!”他们生产情绪很高,都在积极的为完成增产任务而奋斗。
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 聂荣臻
副市长 张友渔
吴晗
一九五零年十一月八日
【新华社二十一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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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开展抗美援朝爱国运动
北京郊区举行农民代表会议
制订冬季生产加强冬防等五项计划会议决定改北京市农会为农民协会
【京市新闻处讯】北京市农会为了领导京郊四十万农民准备今年冬季工作,进一步从实际行动中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伟大爱国运动,于二十日至二十二日举行了郊区农民代表会议。出席各区村农会负责人、农民代表、劳动模范、郊区各区的区村干部及市府郊区工作委员会、市合作社、市人民银行合作部、华北农业科学研究所等机关代表共八百六十余人。中共北京市委会书记彭真曾亲临指导,并向大会作了政治报告。
为了把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决心和力量贯彻到冬季工作中去,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市府郊区工作委员会的冬季工作计划,一致同意并保证在人民政府领导下大力开展冬季生产,准备迎接明年——土地改革后第二年的大生产运动。同时协助政府加强冬防工作,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活动,保证顺利进行生产,巩固胜利果实。
今年郊区冬季工作共有五项:一、开展冬季生产;二、加强冬防;三、训练村干部与农民积极分子;四、举办冬学,提高翻身农民的文化水平和政治水平;五、召开劳动模范大会,鼓舞农民生产情绪,提高农、副业生产技术。这些工作将在全郊区今年原定“增产一成”计划已经超额完成产量增加了两成的胜利基础上进行,并为明年的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五项工作中的重点是生产与冬防,而生产又是一切工作的中心。今年冬季生产的奋斗目标是:全郊区争取白楂地普耕一遍;准备用各种办法增加肥料,争取每亩地施三车肥;展开多种多样的副业生产,做到“村无闲人,男女老少都生产”。每个劳动力争取今冬收入两石粮;受灾地区逐户制订生产自救计划,精打细算,消除灾荒;加强合作社的工作,整理和巩固原有合作社,使合作社成为组织群众生产的核心,并争取全郊区社员人数今冬增至十六万。
冬防工作方面:逐步建立人民治安队,各村实行联防,日夜巡逻会哨,严格户口管理,做到各村无匪特,无窝主,无眼线,做到外来匪特不漏网,彻底肃清一切土匪特务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
农民代表在大会与小组讨论中热烈发言,充分表达了郊区农民仇视美帝、蔑视美帝的意志和胜利完成冬季工作的信心。第十区劳动模范白玉山说: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是大家的意见,我们农民的任务就是努力生产,多打粮食,多交公粮,支援前线。第十一区女劳动模范高树珍说:我们妇女在加紧生产抗美援朝的工作中也不会落后于男人,我们回去一定作出计划,保证今冬也收入两石粮,每亩地也上三车粪。
会议并决定把北京市农会改名为北京市农民协会,以便和全国各地名称一致;改选柴泽民、刘金荣等二十三人为北京市农民协会委员,并推选柴泽民为主任、苏民、刘金荣为副主任。通过了向毛主席和中国人民援朝志愿部队的致敬电,同时,致电现在华沙举行的第二届世界保卫和平大会,表示誓为大会的后盾,为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帝国主义的侵略而奋斗!
【京市新闻处讯】北京市农民协会委员名单
(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金珍 女 十二区劳动模范
王纯 男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主任
王景铭 男 十四区农会委员
李保山 男 十五区刘娘府村农会主任
吕连英 男 十二区农会委员
李瑜铭 男 十三区农会主任
林彤 男 十六区农会主任
周凤鸣 男 北京市农会委员
胡楠卿 男 十区农会委员
柴泽民 男 北京市农会主任
高树珍 女 十一区劳动模范
张玉 男 十区高碑店村农会委员
张宗平 男 十三区农会委员
麻建础 男 十一区农会委员
常浦 男 十五区农会委员
张进霖 男 团市委郊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陈凤桐 男 华北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张庆修 男 京郊彰化农场工人
杨茂 男 十四区西二旗村农会委员
杨建贞 女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委员
刘同恩 男 北京市农会委员
刘金荣 男 北京市农业劳动模范
苏民 男 北京市农会委员


第2版()
专栏:

完成秋征抗美援朝
察南掀起交粮热潮
怀来开征五六天完成百分之八十
【本报察南讯】察南地区由于各县用大力宣传形势,结合动员群众积极交粮,使广大农民在抗美援朝爱国热情激发下,普遍掀起交纳公粮热潮。从十一月六、七日开征至十二日,宣化入库三百二十一万斤,怀来四百万斤,蔚县三百三十五万斤,万全完成一百五十万斤入库,阳原完成一百八十万斤,涿鹿三百五十七万斤,龙关六十一万斤。大部粮食干、净、细、新。怀来城关群众听到美帝要打到大门上来了,即抢着交公粮。蔚县群情痛恨美帝,十区十一月六日开征至八日即入库六十四万八千斤,完成全部百分之六十二。十一区李家砧组织全村所有劳、畜力十一月六日一天内完成应纳公地粮一万二千八百八十斤的全部。四区北洗冀村党员给毛主席写信说:“要提前完成公粮、支援朝鲜人民解放战争。”二区卜南堡农民听到抗美援朝,在十一月五日未开征前即跑到粮库打听。各地农民在今年公粮交纳上都表现了对祖国的最大热爱。
察南农民掀起交粮热潮,除为抗美援朝的爱国热情所鼓舞外,还由于在负担分配上普遍作到根据县区负担能力确定任务。
在分配公粮前及早进行合理调整,因而达到公允。另外各县在运输上,发动人畜力,在入库迅速上也起到决定作用。
但也有少数地区发生匪特、反动地主进行破坏的事件。幸由于警惕性高,其阴谋未得逞。如宣化吕家梁地主张全生、流氓张士元,十月十六日与一些二流子在庙内计划,要组织抗粮;并向群众宣传要把粮藏起不交,还对政府进行恶意诬蔑及侮辱性的宣传。经发觉后,政府已将其扣押。蔚县六区任家庄,反动地富、敌伪分子阎昌、白章等六人在征收会议上要换村长,企图转移破坏秋征,经揭发后未达企图。只有十三区银窝寺李印有莜麦四百个未打,被特务烧了二百个,还未捕获。
(李大有、丁学志、田原)
【本报察南讯】怀来县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代表们听到了美帝的侵略罪行后,都极其愤恨,在县布置秋征会议上,均表示坚决拥护和执行县人民政府的“秋征分配草案之报告”,竭力动员全县人民,以胜利完成秋征任务实际行动,抗美援朝,保卫世界和平。并经讨论后一致决议,保证作到:(一)高度发扬民主,分配公平,减灾合理,适当照顾无劳力的烈、军、工属及无负担能力的贫苦户,认真贯彻奖励精耕细作的生产政策。(二)粮食质量要新、干、净、细。(三)在十一月二十五日前完成秋征。(四)不发生违犯政策的强迫命令和尾巴主义,深入的动员启发群众积极交纳,自己充当秋征工作中的模范工作者或纳粮者。各区、村干部又进行了挑战竞赛。在开始征收五、六天当中即已完成总任务的百分之八十。其中大部村庄已完成任务,表现了高度的爱国热情。
(察南专署随法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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