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0月15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
专栏:

  北京人民银行调整利率
私营行庄亦同日降低
为适应市场情况,活跃工商业,便于城乡交流,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于十月十四日起调整利率。各私营银行、钱庄亦同日降低。兹将该行利率表及私营行庄利率发表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利率种类 性质 期限 公营 私营 备注
(包括合作)(包括公私合营)普活 代收3.0‰ 甲活 4.5‰ 9.0‰ 以支票方式取款
(活储照此标准)通期乙活 10.5‰ 以存折方式取款
(活储照此标准)定半个月 8.0‰ 15.0‰存
一个月 10.0‰ 16.5‰
二个月 11.0‰ 17.5‰
三个月 12.0‰ 18.5‰
四个月 13.0‰ 19.5‰
五个月 14.0‰ 20.5‰款期
六个月 15.0‰ 21.0‰保整 七天 10.5‰
半个月 13.5‰ 本存 一个月 15.0‰
两个月 16.0‰ 保整 三个月 16.5‰
四个月 17.0‰
五个月 17.5‰值付 六个月 18.0‰整零存 三个月 15.0‰存 存存本 四个月 16.5‰
零整付 五个月 17.0‰款 付付息 六个月
17.5‰同业 活存 9.0‰存款 准备金
15.0‰
商 一个月 送本行或 30.0‰ 1、表上私营工
两个月 指定仓库 33.0‰ 商业定放利率系
业 三个月 抵押17‰ 36.0‰ 指流动抵押利率。放
工 一个月 原地封存 27.0‰ 2、信用放款利
二个月 18‰ 30.0‰ 率照加5%。
三个月 流动抵押 33.0‰ 3、原地封存利
四个月 19‰ 35.0‰ 率照减5%。
五个月 信用放款 37.0‰ 4、送本行或指
业 六个月 20‰ 39.0‰ 定仓库封存利率
照减10%。
合作社 不分期限 16.5‰ 信用放款18‰
农业 按季节贷放 15.0‰
农副业 同上 18.0‰
押汇 1、私营工商业一律照24‰利率计算,以示提倡优待。
2、公营工商业照原地封存利率计算。款 转质押 暂照本年八月全国金融业联席会议综合纪录执行,不另依利
及 率规定。
重贴现
注:定期储蓄利率另行公布。
私营银行钱庄利率
放款利率月息三分九厘(银行钱庄相同)。同业拆放月息三分六厘。存款利率,甲种活期月息九厘(行庄相同),乙种活期银行一分○五;钱庄一分二厘,十四天期银行一分五厘;钱庄一分八厘,一个月期银行一分八厘;钱庄二分一厘,三个月期银行一分九厘五;钱庄二分二厘五。上项利率业经呈请本市人民银行核准自十月十四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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