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9月29日参考消息 第2版

    【美国《巴尔的摩太阳报》九月二十六日报道】题:中国通过一部影片来观察香港(记者:约翰·伍德拉夫)
    镜头移向一位年轻的妇女。她在一家服装厂熨衣领。她的双手动作越来越快,很象卓别林主演的《摩登时代》中的情景。不过,这位年轻妇女穿的是带有鲜艳条纹的棉毛衫和熨得平整的便装看上去营养不错,日子过得挺满足。
    这就是北京政府摄制的一部长达九十分钟的新闻纪录片《香港一百天》。北京摄制这部纪录片是为了使中国人能够了解官方眼中的香港情况。
    摄制这部影片的制片厂一位编导在昨天为记者们放映了这部影片之后解释说:“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你想赚钱,就得努力工作。”
    一位中国人看完这部影片之后说:“我认为,他们是在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努力工作,我们的未来很可能象香港今天这样的情况。”
    这部影片中间出现了各种镜头,从世界第三个最忙碌的金融中心一直到采访船民。影片拍摄了香港肮脏的棚户区的镜头,还拍了要付高得惊人的房租的香港工人的镜头。影片还拍影了赌博、卖淫和吸毒等现象。
    但是影片的重点是介绍香港的繁荣、现代化以及完全不同于大陆上所熟悉的生活节奏和工作节拍。这部纪录片已发行到全中国各地,于十月一日开始上映。
    【香港《文汇报》九月二十五日报道】港澳记者观赏《香港一百天》后,昨日访问该片导演高仲明先生。
    问:为什么要筹拍这套纪录片呢?
    答:内地许多人不认识香港,正如片中所说的,内地有些人认为香港是物质享受的天堂;也有人认为是资本主义罪恶的深渊。但是这两种看法都是极端,不全面的。我们就希望通过这部影片比较全面地介绍香港,所以角度和观点都尽量保持客观。
    问:你三次到过香港,对香港有什么观感呢?
    答: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香港人很有拚劲、能干、非常勤劳,拍摄队也受到感动。


    说清政府因耻辱战争而割让国土,今天北京政府则以实力为后盾以和平谈判为手段收复了失土,这在近代史上是首开先例的外交成就
    【香港《中报》九月二十七日社论】题:百年国耻一朝得雪
    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身受不平等条约的屈辱,将从此洗刷干净;帝国主义侵凌中国的最后痕迹,也将随着中英香港前途协议的签订而告消除。任何具有民族自尊心的中国人,都为这件历史性的大事而感到骄傲和鼓舞。
    虽然香港与中国大陆近在咫尺,而且只是弹丸之地,但是如果没有中国本身力量的壮大,收回香港谈何容易?如今北京政府不费一兵一卒,在折冲樽俎之间,就顺利地把香港主权收回,并且以理性的谈判和细致的安排,保证了香港的安稳过渡,兼顾了香港同胞和国家民族的利益。清政府因耻辱的战争而割让国土,今天北京政府则以实力为后盾,以和平谈判为手段收复失土,维护了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这在近代史上是首开先例的外交成就,也是中华民族的历史光荣。
    随着香港前途协议的公布和主权归属的确定,香港的社会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一方面它将逐步摆脱过去一百多年来从帝国主义统治下沿袭而来的一套政治结构,建立起“港人治港”的高度自治体制。另一方面它在努力维持社会稳定和创造经济繁荣的同时,又将在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变革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这些发展必然会给香港本身带来相当的冲击,但也会使香港人从这个过程当中建立起新的信心和激发出新的力量。可以断言,未来香港更大的发展,乃是寄托在同中国的命运更加紧密的结合上面。
    我们深信,香港人不但会像从前一样,在谋求社会经济的进步繁荣方面继续创造奇迹,而且会以更大的热情把自己的命运同整个中国的前途联系起来,在推动香港进步的同时,也推动全中国的进步。


    《明报》说协议已将香港人的种种要求全包括在内;《成报》说中英决意实现香港稳定与繁荣,港人欣慰;《天天日报》说协议比想象中更好,更令人满意
    【本报讯】香港九月二十七日消息:香港各报今天发表社论评中英联合声明,分别摘要如下:《明报》社评《香港人要什么有什么》:关于香港前途的中英联合声明及附件的文本,于昨天上午在北京草签。
    细读整个协议,发觉我们过去两年中所提出的种种要求与主张,已全部包括在内。可以说,中英双方已全部接受了大多数香港人的要求。对于这样的一个协议,实在想不出什么可以修改或增加的地方。香港人要什么有什么,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附件一”是中国政府的“具体说明”。各项详细规定,大部分曾在本报社评中提出过,例如驻军不干预香港内部事务,可向法院控告行政部门,无需得到批准而自由离开香港等项,是我们所特别着重强调的,有些我们没有提过,但附件中也写入了,如香港可以使用区旗区徽、保障自愿生育的权利。
    对于协议本身,我们的确是十分满意的。所以能产生这样一个良好的协议,基础是邓小平所提出的“一国两制”的构想。我们感谢中英两国领导人以及在这件工作中作出卓越贡献的人士。《成报》社评《值得港人欣慰的声明》:中英双方草签了一份联合声明。草签后大家都认为香港问题经已得到圆满的解决。
    就大体来说,联合声明的内容,应该是香港市民所能接受的。当然,可能还有些认为未够完备的,但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它在香港社会中,不致造成很大的影响。最令港人安心的,声明与附件都具有同等约束力,这无疑消除了香港人心中的很大疑虑。同时,联合联络小组的职责已清楚订明,不参与香港的行政管理,而小组继续工作至公元二○○○年,即超越了九七的界线。这种种安排,可见中英都已殚智竭虑,决意实现香港稳定与繁荣的目标。这都是值得港人欣慰的。《天天日报》社论《中英协议比想象中更好》:“中英协议”公布之后,社会人士已经作出了许多反应。概括言之,是大家都认为很好,很满意。我们可以作补充的也只有两句话:“比想象中更好,比想象中更满意。”
    其一是,协议未公布前,一般人士认为,“特别行政区”政府成员的产生,将不免于“只能以协商出之”,所以个个都致力“争取民选。”而协议公布后,事实上就是“民选立法机构”。
    其二是,不少人都以为,中国即使不对港人作出任何承诺,到了一九九七,一样可以轻易收回香港。而“比想象更好”的则是,北京并不如此做,而是以各种足以安抚港人的承诺,使大家“先放心,后收回”。
    其三是:双方都同意,这一协议是出自两个“主权国家”的共同承诺,所以亦具有互相尊重、履行承诺的国际条约基本精神。
    其四是:“联络小组”绝对不是香港的“太上政府”,一经澄清,自然亦足以使造为危言者哑口无辞。
    易言之,这个“一国两制”的“香港制”,几于已可说是甚么都明确不过。


    【美联社香港九月二十七日电】今天,人们对中英两国关于香港问题的协议草案越来越支持。
    政府发言人说,昨晚向公众发放的二十万份协议几乎在三小时内就被抢光了。
    计划明年移居加拿大的一位四十一岁的铁路技术专家说:“如今,我经过考虑,改变主意了。”
    一位出租汽车司机说:“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我们真的不在乎中国收复香港与否。但是,知道我们将能使我们的生活方式继续下去无疑是令人放心的。”许多商人对这项协议也很热情。


    【路透社香港九月二十五日电】现将香港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人口——约五百三十万人,华人约占百分之九十八。其他种族有:英国人(不包括经常轮换的武装部队)二万六千人,菲律宾人一万二千人,新加坡人和马来西亚人一万二千人,印度人和巴基斯坦人一万二千人,美国人一万一千人,澳大利亚人七千人。
    面积——一千零六十一平方公里,其中新界为九百四十五平方公里。
    武装部队——英国军事人员约有九千人,其中包括五千名尼泊尔的廓尔喀人和一千六百名当地华人组成的三个营。海军有五艘巡逻艇,陆军和空军共有十七架直升飞机,没有固定翼飞机。
    经济——人均生产总值(一九八三年)为四千美元,生产总值为二百一十亿美元。主要行业有:纺织、服装、电子、旅游、转口以及银行业。主要贸易伙伴是日、中、英、美四国。
    现代历史——香港是十九世纪被英国弄到手并加以开发的,主要作为对华贸易的一个口岸,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朝鲜战争导致禁止向中国出口战略物资。对华贸易减少,促使香港的制造业和银行业有了很大发展。


    问:英国强租“新界”的经过是怎样的?
    答:在割占南九龙后不久,英国又进一步图谋占领整个九龙半岛及附近岛屿和水域。一些英国军官和资本家相继提出攫取整个九龙半岛的建议。一八九四年冬天,港督威廉·罗便臣向英殖民部提出了扩界的具体方案,要将“香港边界推广到大鹏湾、后海湾”一线。中国在甲午战争中失败后,西方列强掀起了在华划定势力范围的狂潮,竞行强租我国重要港口。一八九八年四月,英政府指令驻华英使窦纳乐,向清廷提出扩展香港界址的要求。李鸿章在谈判中屈从于窦氏的压力,于同年六月九日订立了由窦纳乐一手草拟、不许稍改的《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根据此约,清政府把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整个九龙半岛及附近岛屿(现统称为“新界”),还有大鹏湾和深圳湾海域都租借给英国,租期九十九年,到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期满。
    问:为什么说关于香港地区的三个条约在国际法上是无效的?
    答:这可以从下列三个方面来说明:
    第一、因为这三个条约都是侵略战争的产物。按照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侵略战争是非正义战争,是非法的,非法的行为不产生权利,所以作为侵略战争产物的条约是无效的。《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项规定:“各会员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在关于香港地区的三个条约中,中英《南京条约》和中英《北京条约》都是英国对华发动侵略战争的直接产物,而《中英拓展香港界址专条》则是英国同其他列强力图瓜分中国、强占租借地的结果。它们都是非法行为的产物,按照国际法,当然应属无效。
    第二、因为这三个条约都是使用武力和威胁而缔结的。按照条约法的原则,缔约国一方对另一方使用武力和威胁而获缔结的条约无效。被西方公认为“国际法之父”的格老秀斯在三百多年前对这一点已经有过阐述。一九六九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五十二条规定:“条约系违反联合国宪章所含的国际法原则以威胁或使用武力而获缔结者无效”。关于香港地区的三个条约,都是十九世纪英国使用武力和威胁强加给中国的,当然应归无效。
    第三、因为这三个条约都是违反国际法的强制规律的。按照条约法的有关规定,凡违反国际法强制规律的条约都没有效力。维护国家主权、平等和领土完整、反对侵略,都属于国际法强制规律的范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五十三条规定:“条约在缔结时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抵触者无效”。第六十四条又规定:“遇有新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产生时,任何现有条约之与该项规律抵触者即成为无效而终止”。关于香港地区的三个条约,都是严重侵犯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不平等条约,都违反国际法的强制规律,当然应属无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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