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6月26日参考消息 第2版

    【安塔拉通讯社雅加达23日电】在制宪议会未能以决定性票数通过政府恢复1945年革命宪法的建议之后,印度尼西亚总统苏加诺和雅加达政府已经就如何解决印度尼西亚的政治问题在原则上达成协议。
    国民党日报“印度尼西亚火炬报”今天援引权威人士的话说:在苏加诺从国外回来之后,他和政府只需要制订“详细的程序”来执行一致同意的摆脱目前政治困境的办法。
    预料这位印度尼西亚总统将在6月28日或29日回到雅加达。
    据“印度尼西亚火炬报”说,这项原则上的协议是在三项具体建议的基础上达成的,这三项建议是一星期前当苏加诺仍然在日本时,政府向他提出的。这家报纸又说,苏加诺已经把他对于摆脱目前政治僵局的最好办法的意见告诉政府。
    这家报纸并没有透露这项商定的解决办法究竟怎样,但是这里的政治观察家们猜测:政府和苏加诺总统将执行他们恢复1945年革命宪法的建议,以总统的命令颁布这项宪法。
    【路透社雅加达20日电】据今天的消息,印度尼西亚政府正在考虑克服这个国家的宪法危机的各种不同办法,从公民投票到通过命令采取行动。
    总理朱安达博士于本星期对记者们说,他已经向总统提出了其他三种克服这个危机的办法。
    朱安达博士不愿意说出他的三个办法是什么,从政府领导人那里也无法得到任何正式的消息。但是和内阁领袖们有联系的人士说,正在考虑中的不同办法如下:举行一次公民投票;把苏加诺总统的计划提交议会表决,议会里只要求得到简单多数票,而不是象制宪议会那样要三分之二的多数;在和政党领袖们进一步进行会谈以后,重新向制宪议会提出这项计划;不顾穆斯林政党的反对,由总统颁布命令实施1945年宪法。
    但是这些人士说,他们相信,只有在所有其他的办法都失败的情况下,苏加诺总统才会用颁布命令的办法来强行解决这个问题。


    【合众国际社特里凡得琅24日电】尼赫鲁总理今天在国大党喀拉拉邦的一次会议上说,国大党党员必须准备展开长期而持久的斗争,中央政府不能干预当地政府。
    尼赫鲁并且说,目前的局势不应该怪国大党。
    监视学校的广泛活动在继续中。到今晚为止,被捕人数已达400人。
    【印度报业托辣斯特里凡得琅24日电】印度高级政治首脑将在今后两天内研究喀拉拉邦的局势。
    国大党议会委员会预定6月26日在新德里开会,那时尼赫鲁总理将结束了他目前在这个邦的调查访问。
    国大党遭到国内舆论很有影响的一部分人的批评,他们不满它在这次反对派发动的运动中所起的作用。人们向它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国大党耽迷于违反宪法的手段去推翻一个根据宪法建立的政府的作法是否正当。
    根据舆论的这一部分人的看法,反对派所发动的这种直接行动是“违反宪法的”,因为它企图不依靠选举这个政府的选民来使政府下台。
    站在这次反政府运动中的最前列的人民社会党的全国执行委员会预定于6月25日在哥印拜陀举行会议。据了解,人民社会党的领袖们打算加紧进行这一运动,因为他们是对共产党政权的最猛烈的抨击者。
    印度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也决定明天在特里凡得琅召开会议。据大多数政治评论家说,他们很想证明:共产主义同议会民主是不矛盾的。不管对他们的政府的最后评价是什么,看来共产党人很想继续执政。因此,他们不愿中央对他们继续执政进行任何干涉。
    但是他们担心,反对派的运动一旦加剧,就可能爆发一次大规模的暴力行动,并且可能使法律和秩序遭到破坏,迫使中央接管这个政府。
    【美联社特里凡得琅24日电】印度总理尼赫鲁星期三表示,在他回到新德里以前,他还不能对喀拉拉邦的局势表示他的意见。
    山卡尔说,尼赫鲁将于星期四上午飞回新德里,他将于星期五同国大党议会委员会讨论喀拉拉邦的局势问题。那个时候大概会作出关于这个运动的任何决定。
    【合众国际社特里凡得琅24日电】喀拉拉邦的国大党今天通过了一项决议,保证加紧进行反对这个邦的共产党政府的运动。
    这个党授权它的执行委员会指定一些人去执行一项紧急抵抗计划,如果有必要的话。人们推测,总理同意了这一行动。


    【法新社雅加达23日电】据今天获悉,印度尼西亚陆军和海军已经向苏加诺总统保证他们忠顺于他,并且保证他们并没有推翻他的政权的打算。
    这一保证是在陆军报纸“军人誓言报”中提出来的。这家报纸在第一期创刊号中刊登了陆军情报处处长哈索诺少校的一篇谈话,重申了以前提出过的保证:陆军并没有在印度尼西亚发动武装政变的打算。他说陆军已经宣誓忠于苏加诺总统,并将继续忠于国家元首。
    他又说:“也没有建立军事委员会的打算。”
    哈索诺说,鉴于最近有一些毫无根据的消息说雅加达高级军官中间正在进行夺取政权这样一种性质的阴谋,因此有必要发表声明,说明陆军并没有从民政当周手中夺取政权的打算。
    该报还发表了现在正在欧洲访问的印度尼西亚海军参谋长苏比雅克托海军中将的一份电报,也对印度尼西亚武装部队最高统帅苏加诺总统表示忠顺。
    【美联社雅加达20日电】印度尼西亚陆军发言人哈索诺星期六说:“陆军从来没有打算在印度尼西亚接管政府权力。”
    不过他预料只有在这个国家的局势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社会上恶化的时候,这样的统治才有可能。他说:“甚至到那时,可能性也显然是很少的。”


    【印度尼西亚新闻社雅加达21日电】外交部长苏班德里约今天回到这里的时候说,举行所谓“中立”国“最高级会议”的需要在目前还不迫切。
    这位外交部长说,他这次访问华盛顿有很大意义,因为他有机会同国务院官员们广泛地讨论关于美国同印度尼西亚的关系问题,其中包括履行两国所签定的协定问题。
    他说,利用现有的一切机会来进一步巩固印度尼西亚同美国已经很密切和友好的关系,这是明智的。


    【合众国际社雅加达20日电】高级人士说,朱安达总理在今晚说,他希望国内政治问题在苏加诺6月29日回国以后的两星期以内就能得到解决,他将按原订计划在7月13日离开这里前往俄国。


编者按:今年2月21日,印度尼西亚政府公布了关于恢复1945年宪法和实行“有领导的民主”的决定。印度尼西亚政界就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印度尼西亚制宪议会经过三次投票都未能通过政府提出的恢复1945年宪法的建议,斗争现仍在发展中。为便于读者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本刊将陆续刊登印尼1945年宪法、雅加达宪章和印尼内阁关于恢复1945年宪法的决议等有关材料。序言
    独立本是一切民族之权利,因此,世界上的殖民统治必须取消,因它不符合于人道主义和正义原则。
    印度尼西亚独立运动的斗争已经到了幸福的时刻,即是把印度尼西亚人民平安地送到独立、团结、有主权、正义和繁荣的印度尼西亚国家的独立大门口。
    托万能真主的庇?v和在高尚愿望推动下,为了过自由的民族生活,印度尼西亚人民以此宣告自身的独立。
    与此同时,为了建立一个保护整个印度尼西亚民族和全部印度尼西亚国土的印度尼西亚政府,和为了促进公共福利和开导民族的智慧,并参加建立基于自由、持久和平和社会正义的世界秩序,故以印度尼西亚民族独立为内容制订一部印度尼西亚宪法,而国家组织形式则是具有人民主权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并以此为基础:神道;正义和文明的人道主义;印度尼西亚团结;在代议制和协商的明智思想主导下的民主;为全体印度尼西亚人民实现社会正义。第一章主权形式
    第一条:(一)印度尼西亚国家是以共和国为形式的统一国家。(二)主权掌握在人民手里,而由人民协商会议充分行使主权。第二章人民协商会议
    第二条:(一)人民协商会议由人民代表会议(国会)议员加上各地区和各团体的代表组成,组织方式由法令规定之。(二)人民协商会议最少五年在首都开会一次。(三)人民协商会议的一切决议经多数通过即属合法。
    第三条:人民协商会议制定宪法和国家基本方针。第三章政府的权力
    第四条:(一)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根据宪法掌握政府权力。(二)总统在执行职务时,由一位副总统协助之。
    第五条:(一)总统在人民代表议会的同意下,有权制订法令。(二)总统制定施行法令的政府条例。
    第六条:(一)总统由印度尼西亚原住民担任。(二)总统和副总统由人民协商会议多数通过选出。
    第七条:总统和副总统任期五年,再当选得连任。
    第八条:倘若总统身故、辞职或在任期内不能执行任务时,由副总统代替,直到任期届满为止。
    第九条:在就职之前,总统和副总统必须在人民协商会议或人民代表议会前依照宗教仪式宣誓或认真立约如下:
    总统(副总统)誓言:真主在上,我宣誓将最妥善地和最公正地履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副总统)的职责,恪守宪法和最正直地执行一切法令及其条例,并效忠于祖国和民族。
    总统(副总统)约言:我认真约定将最妥善地和最公正地履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副总统)的职责,恪守宪法和执行一切法令及其条例,并效忠于祖国和民族。
    第十条:总统执掌陆军、海军和空军的最高权力。
    第十一条:总统经人民代表议会同意后有权向外国宣战、媾和及订约。
    第十二条:总统有权宣布处于危急状态。危急状态的条件和后果由法规定之。
    第十三条:(一)总统委任驻外国使节和领事。(二)总统接受外国驻印度尼西亚的使节。
    第十四条:总统有权颁布恩赦、特赦、免刑和恢复名誉地位。
    第十五条:总统有权授予勋位、立功奖章和其他荣誉章。第四章最高评议会
    第十六条:(一)最高评议会的组织由法令规定之。(二)这个会有责任答复总统的询问,并有权向政府提出建议。第五章政府各部
    第十七条:(一)总统由各部部长协助之。(二)各部部长由总统任免。(三)各部部长领导政府各部门。第六章地方政府
    第十八条:印度尼西亚区域划分为大区和小区,其政权组织形式由法令规定并注意到国家政权制度的协商原则和一些具有特别性质的地区的世袭权益。第七章人民代表议会(国会)
    第十九条:(一)人民代表议会的组织由法令规定之。(二)人民代表议会最少每年开会一次。
    第二十条:(一)每一项法令皆得有人民代表议会的同意。(二)如果某项法令草案得不到人民代表议会的同意,则该法案不许再在人民代表议会该期会议上提出。
    第二十一条;(一)人民代表议会议员有权提出法令草案。(二)如果该法案虽获人民代表议会的同意,但不为总统所批准,则该法案不许再在人民代表议会该期会议上提出。
    第二十二条:(一)在迫切需要的事情上,总统有权制定政府条例以代替法令。(二)该政府条例必须在人民代表议会下一次会议上获得同意。(三)如果得不到同意,该政府条例必须撤销。
    (未完,待续)


    【安塔拉通讯社雅加达23日电】在制宪议会未能以决定性票数通过政府恢复1945年革命宪法的建议之后,印度尼西亚总统苏加诺和雅加达政府已经就如何解决印度尼西亚的政治问题在原则上达成协议。
    国民党日报“印度尼西亚火炬报”今天援引权威人士的话说:在苏加诺从国外回来之后,他和政府只需要制订“详细的程序”来执行一致同意的摆脱目前政治困境的办法。
    预料这位印度尼西亚总统将在6月28日或29日回到雅加达。
    据“印度尼西亚火炬报”说,这项原则上的协议是在三项具体建议的基础上达成的,这三项建议是一星期前当苏加诺仍然在日本时,政府向他提出的。这家报纸又说,苏加诺已经把他对于摆脱目前政治僵局的最好办法的意见告诉政府。
    这家报纸并没有透露这项商定的解决办法究竟怎样,但是这里的政治观察家们猜测:政府和苏加诺总统将执行他们恢复1945年革命宪法的建议,以总统的命令颁布这项宪法。
    【路透社雅加达20日电】据今天的消息,印度尼西亚政府正在考虑克服这个国家的宪法危机的各种不同办法,从公民投票到通过命令采取行动。
    总理朱安达博士于本星期对记者们说,他已经向总统提出了其他三种克服这个危机的办法。
    朱安达博士不愿意说出他的三个办法是什么,从政府领导人那里也无法得到任何正式的消息。但是和内阁领袖们有联系的人士说,正在考虑中的不同办法如下:举行一次公民投票;把苏加诺总统的计划提交议会表决,议会里只要求得到简单多数票,而不是象制宪议会那样要三分之二的多数;在和政党领袖们进一步进行会谈以后,重新向制宪议会提出这项计划;不顾穆斯林政党的反对,由总统颁布命令实施1945年宪法。
    但是这些人士说,他们相信,只有在所有其他的办法都失败的情况下,苏加诺总统才会用颁布命令的办法来强行解决这个问题。


    【合众国际社特里凡得琅24日电】尼赫鲁总理今天在国大党喀拉拉邦的一次会议上说,国大党党员必须准备展开长期而持久的斗争,中央政府不能干预当地政府。
    尼赫鲁并且说,目前的局势不应该怪国大党。
    监视学校的广泛活动在继续中。到今晚为止,被捕人数已达400人。
    【印度报业托辣斯特里凡得琅24日电】印度高级政治首脑将在今后两天内研究喀拉拉邦的局势。
    国大党议会委员会预定6月26日在新德里开会,那时尼赫鲁总理将结束了他目前在这个邦的调查访问。
    国大党遭到国内舆论很有影响的一部分人的批评,他们不满它在这次反对派发动的运动中所起的作用。人们向它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国大党耽迷于违反宪法的手段去推翻一个根据宪法建立的政府的作法是否正当。
    根据舆论的这一部分人的看法,反对派所发动的这种直接行动是“违反宪法的”,因为它企图不依靠选举这个政府的选民来使政府下台。
    站在这次反政府运动中的最前列的人民社会党的全国执行委员会预定于6月25日在哥印拜陀举行会议。据了解,人民社会党的领袖们打算加紧进行这一运动,因为他们是对共产党政权的最猛烈的抨击者。
    印度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也决定明天在特里凡得琅召开会议。据大多数政治评论家说,他们很想证明:共产主义同议会民主是不矛盾的。不管对他们的政府的最后评价是什么,看来共产党人很想继续执政。因此,他们不愿中央对他们继续执政进行任何干涉。
    但是他们担心,反对派的运动一旦加剧,就可能爆发一次大规模的暴力行动,并且可能使法律和秩序遭到破坏,迫使中央接管这个政府。
    【美联社特里凡得琅24日电】印度总理尼赫鲁星期三表示,在他回到新德里以前,他还不能对喀拉拉邦的局势表示他的意见。
    山卡尔说,尼赫鲁将于星期四上午飞回新德里,他将于星期五同国大党议会委员会讨论喀拉拉邦的局势问题。那个时候大概会作出关于这个运动的任何决定。
    【合众国际社特里凡得琅24日电】喀拉拉邦的国大党今天通过了一项决议,保证加紧进行反对这个邦的共产党政府的运动。
    这个党授权它的执行委员会指定一些人去执行一项紧急抵抗计划,如果有必要的话。人们推测,总理同意了这一行动。


    【法新社雅加达23日电】据今天获悉,印度尼西亚陆军和海军已经向苏加诺总统保证他们忠顺于他,并且保证他们并没有推翻他的政权的打算。
    这一保证是在陆军报纸“军人誓言报”中提出来的。这家报纸在第一期创刊号中刊登了陆军情报处处长哈索诺少校的一篇谈话,重申了以前提出过的保证:陆军并没有在印度尼西亚发动武装政变的打算。他说陆军已经宣誓忠于苏加诺总统,并将继续忠于国家元首。
    他又说:“也没有建立军事委员会的打算。”
    哈索诺说,鉴于最近有一些毫无根据的消息说雅加达高级军官中间正在进行夺取政权这样一种性质的阴谋,因此有必要发表声明,说明陆军并没有从民政当周手中夺取政权的打算。
    该报还发表了现在正在欧洲访问的印度尼西亚海军参谋长苏比雅克托海军中将的一份电报,也对印度尼西亚武装部队最高统帅苏加诺总统表示忠顺。
    【美联社雅加达20日电】印度尼西亚陆军发言人哈索诺星期六说:“陆军从来没有打算在印度尼西亚接管政府权力。”
    不过他预料只有在这个国家的局势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社会上恶化的时候,这样的统治才有可能。他说:“甚至到那时,可能性也显然是很少的。”


    【印度尼西亚新闻社雅加达21日电】外交部长苏班德里约今天回到这里的时候说,举行所谓“中立”国“最高级会议”的需要在目前还不迫切。
    这位外交部长说,他这次访问华盛顿有很大意义,因为他有机会同国务院官员们广泛地讨论关于美国同印度尼西亚的关系问题,其中包括履行两国所签定的协定问题。
    他说,利用现有的一切机会来进一步巩固印度尼西亚同美国已经很密切和友好的关系,这是明智的。


    【合众国际社雅加达20日电】高级人士说,朱安达总理在今晚说,他希望国内政治问题在苏加诺6月29日回国以后的两星期以内就能得到解决,他将按原订计划在7月13日离开这里前往俄国。


编者按:今年2月21日,印度尼西亚政府公布了关于恢复1945年宪法和实行“有领导的民主”的决定。印度尼西亚政界就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印度尼西亚制宪议会经过三次投票都未能通过政府提出的恢复1945年宪法的建议,斗争现仍在发展中。为便于读者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本刊将陆续刊登印尼1945年宪法、雅加达宪章和印尼内阁关于恢复1945年宪法的决议等有关材料。序言
    独立本是一切民族之权利,因此,世界上的殖民统治必须取消,因它不符合于人道主义和正义原则。
    印度尼西亚独立运动的斗争已经到了幸福的时刻,即是把印度尼西亚人民平安地送到独立、团结、有主权、正义和繁荣的印度尼西亚国家的独立大门口。
    托万能真主的庇?v和在高尚愿望推动下,为了过自由的民族生活,印度尼西亚人民以此宣告自身的独立。
    与此同时,为了建立一个保护整个印度尼西亚民族和全部印度尼西亚国土的印度尼西亚政府,和为了促进公共福利和开导民族的智慧,并参加建立基于自由、持久和平和社会正义的世界秩序,故以印度尼西亚民族独立为内容制订一部印度尼西亚宪法,而国家组织形式则是具有人民主权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并以此为基础:神道;正义和文明的人道主义;印度尼西亚团结;在代议制和协商的明智思想主导下的民主;为全体印度尼西亚人民实现社会正义。第一章主权形式
    第一条:(一)印度尼西亚国家是以共和国为形式的统一国家。(二)主权掌握在人民手里,而由人民协商会议充分行使主权。第二章人民协商会议
    第二条:(一)人民协商会议由人民代表会议(国会)议员加上各地区和各团体的代表组成,组织方式由法令规定之。(二)人民协商会议最少五年在首都开会一次。(三)人民协商会议的一切决议经多数通过即属合法。
    第三条:人民协商会议制定宪法和国家基本方针。第三章政府的权力
    第四条:(一)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根据宪法掌握政府权力。(二)总统在执行职务时,由一位副总统协助之。
    第五条:(一)总统在人民代表议会的同意下,有权制订法令。(二)总统制定施行法令的政府条例。
    第六条:(一)总统由印度尼西亚原住民担任。(二)总统和副总统由人民协商会议多数通过选出。
    第七条:总统和副总统任期五年,再当选得连任。
    第八条:倘若总统身故、辞职或在任期内不能执行任务时,由副总统代替,直到任期届满为止。
    第九条:在就职之前,总统和副总统必须在人民协商会议或人民代表议会前依照宗教仪式宣誓或认真立约如下:
    总统(副总统)誓言:真主在上,我宣誓将最妥善地和最公正地履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副总统)的职责,恪守宪法和最正直地执行一切法令及其条例,并效忠于祖国和民族。
    总统(副总统)约言:我认真约定将最妥善地和最公正地履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副总统)的职责,恪守宪法和执行一切法令及其条例,并效忠于祖国和民族。
    第十条:总统执掌陆军、海军和空军的最高权力。
    第十一条:总统经人民代表议会同意后有权向外国宣战、媾和及订约。
    第十二条:总统有权宣布处于危急状态。危急状态的条件和后果由法规定之。
    第十三条:(一)总统委任驻外国使节和领事。(二)总统接受外国驻印度尼西亚的使节。
    第十四条:总统有权颁布恩赦、特赦、免刑和恢复名誉地位。
    第十五条:总统有权授予勋位、立功奖章和其他荣誉章。第四章最高评议会
    第十六条:(一)最高评议会的组织由法令规定之。(二)这个会有责任答复总统的询问,并有权向政府提出建议。第五章政府各部
    第十七条:(一)总统由各部部长协助之。(二)各部部长由总统任免。(三)各部部长领导政府各部门。第六章地方政府
    第十八条:印度尼西亚区域划分为大区和小区,其政权组织形式由法令规定并注意到国家政权制度的协商原则和一些具有特别性质的地区的世袭权益。第七章人民代表议会(国会)
    第十九条:(一)人民代表议会的组织由法令规定之。(二)人民代表议会最少每年开会一次。
    第二十条:(一)每一项法令皆得有人民代表议会的同意。(二)如果某项法令草案得不到人民代表议会的同意,则该法案不许再在人民代表议会该期会议上提出。
    第二十一条;(一)人民代表议会议员有权提出法令草案。(二)如果该法案虽获人民代表议会的同意,但不为总统所批准,则该法案不许再在人民代表议会该期会议上提出。
    第二十二条:(一)在迫切需要的事情上,总统有权制定政府条例以代替法令。(二)该政府条例必须在人民代表议会下一次会议上获得同意。(三)如果得不到同意,该政府条例必须撤销。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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