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赣0323执恢148号
裁判日期: 2021-10-09
公开日期: 2021-10-12
案件名称
段新员、蔡永灿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芦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芦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段新员;蔡永灿
案由
其他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赣0323执恢148号段新员、蔡永灿:段新员、蔡永灿追缴违法所得一案,经本院执行,段新员、蔡永灿已自动履行24206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赣0323执恢148号段新员、蔡永灿:段新员、蔡永灿追缴违法所得一案,经本院执行,段新员、蔡永灿已自动履行24206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