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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323执恢148号

裁判日期: 2021-10-09

公开日期: 2021-10-12

案件名称

段新员、蔡永灿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芦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芦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段新员;蔡永灿

案由

其他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赣0323执恢148号段新员、蔡永灿:段新员、蔡永灿追缴违法所得一案,经本院执行,段新员、蔡永灿已自动履行24206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赣0323执恢148号段新员、蔡永灿:段新员、蔡永灿追缴违法所得一案,经本院执行,段新员、蔡永灿已自动履行24206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