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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421执1092号

裁判日期: 2021-10-09

公开日期: 2021-10-11

案件名称

姜某凡、王某军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宝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宝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姜某凡;王某军;常某一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421执1092号姜某凡、王某军、常某一:姜某凡与王某军、常某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姜某凡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宝丰县人民法院(2021)豫0421民初2001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8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王某军、常某一履行案件标的款50000元,申请执行人姜某凡已将该款领取并交纳执行费650元。该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