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豫0421执1092号
裁判日期: 2021-10-09
公开日期: 2021-10-11
案件名称
姜某凡、王某军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宝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宝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姜某凡;王某军;常某一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421执1092号姜某凡、王某军、常某一:姜某凡与王某军、常某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姜某凡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宝丰县人民法院(2021)豫0421民初2001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8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王某军、常某一履行案件标的款50000元,申请执行人姜某凡已将该款领取并交纳执行费650元。该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