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0681执3090号
裁判日期: 2021-10-09
公开日期: 2021-10-11
案件名称
孙若溪、孙本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东港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孙若溪、孙本洋、黄明东、高成福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东港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681执3090号孙若溪、孙本洋、黄明东、高成福:孙若溪、孙本洋申请执行黄明东、高成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共履行到位40582.9元(含执行费501元),申请执行人已认可。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