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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0681执3090号

裁判日期: 2021-10-09

公开日期: 2021-10-11

案件名称

孙若溪、孙本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东港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孙若溪、孙本洋、黄明东、高成福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东港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681执3090号孙若溪、孙本洋、黄明东、高成福:孙若溪、孙本洋申请执行黄明东、高成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共履行到位40582.9元(含执行费501元),申请执行人已认可。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