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青2523执725号
裁判日期: 2021-10-09
公开日期: 2021-10-12
案件名称
青海贵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文存保;兰措;陈录帮;周天措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法院
贵德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贵德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青海贵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文存保;兰措;陈录帮;周天措借款合同纠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青海省贵德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2021)青2523执725号申请执行人:青海贵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被执行人:文存保、兰措、陈录帮、周天措。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青海贵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与被执行人文存保、兰措、陈录帮、周天措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400元,被执行人文存保将该款私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青海贵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同时青海贵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出具了结清证明。至此,申请执行人青海贵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青2523执725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