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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0105执627号

裁判日期: 2021-10-09

公开日期: 2021-10-1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王秀清、 被执行人:青海新华人才培训中心劳动争议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王秀清; 被执行人:青海新华人才培训中心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全文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青0105执627号申请执行人:王秀清; 被执行人:青海新华人才培训中心申请执行人王秀清与被执行人青海新华人才培训中心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北劳人仲案字(2020)第138号调解书,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第15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O二一年十月九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