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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204执保470号

裁判日期: 2021-10-09

公开日期: 2021-10-11

案件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城西支行、侯俊洋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城西支行;侯俊洋

案由

其他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204执保470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城西支行(申请执行人)、侯俊洋(被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城西支行(申请执行人)、侯俊洋(被执行人)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5620.8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62.40元,其中,查封被告名下汽车一辆。至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城西支行(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204民初1869号民事裁定书已部分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