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豫0204执保470号
裁判日期: 2021-10-09
公开日期: 2021-10-11
案件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城西支行、侯俊洋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城西支行;侯俊洋
案由
其他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204执保470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城西支行(申请执行人)、侯俊洋(被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城西支行(申请执行人)、侯俊洋(被执行人)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5620.8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62.40元,其中,查封被告名下汽车一辆。至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封城西支行(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204民初1869号民事裁定书已部分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