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豫0204执保459号
裁判日期: 2021-10-09
公开日期: 2021-10-11
案件名称
丁春菊、封丘县月发生活超市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丁春菊;封丘县月发生活超市;马鑫;王月发
案由
其他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204执保459号马鑫(申请执行人)、封丘县月发生活超市、丁春菊、王月发(被执行人):马鑫(申请执行人)、封丘县月发生活超市、丁春菊、王月发(被执行人)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0000.00元,其中,查封被告名下汽车三辆、房产一套。至此,马鑫(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204民初1730号民事裁定书已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