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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2621执214号

裁判日期: 2021-10-09

公开日期: 2021-10-12

案件名称

多杰、谢日加措民事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法院

玛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玛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多杰;谢日加措

案由

民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全文

青海省玛沁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青2621执214号申请执行人:多杰,男,藏族,1996年2月26日出生,玛沁县拉加镇。 被执行人:谢日加措,男,汉族,1975年3月9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632127197503093613,青海省化隆县。 本院在执行多杰与谢日加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多杰向本院递交撤回执行申请人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青2621执214号执行案件。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周本才让审判员张生青审判员张春香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书记员夏吾彭毛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