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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1004执3333号

裁判日期: 2021-10-09

公开日期: 2021-10-11

案件名称

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明焕督促程序案件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台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明焕

案由

督促程序案件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浙1004执3333号 彭明焕:申请人浙江台州路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为申请支付令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142857.76元,你已全部履行。现通知你,本院(2021)浙1004执3333号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2021年10月9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