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豫1424执1255号
裁判日期: 2021-10-09
公开日期: 2021-10-12
案件名称
张连进、张见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柘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柘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张连进;张见军
案由
其他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424执1255号申请执行人:张连进,男,1947年4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柘城县。被执行人:张见军,男,1963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柘城县。关于张连进申请执行张见军侵权一案,经申请人申请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依法强制执行,现被执行人已按照生效的(2018)豫1424民初2334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院(2021)豫1424执1255号执行案件现已执行完毕,本案执结。特此通知。柘城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