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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1424执1255号

裁判日期: 2021-10-09

公开日期: 2021-10-12

案件名称

张连进、张见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柘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柘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张连进;张见军

案由

其他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424执1255号申请执行人:张连进,男,1947年4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柘城县。被执行人:张见军,男,1963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柘城县。关于张连进申请执行张见军侵权一案,经申请人申请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依法强制执行,现被执行人已按照生效的(2018)豫1424民初2334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院(2021)豫1424执1255号执行案件现已执行完毕,本案执结。特此通知。柘城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