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豫0204执保495号
裁判日期: 2021-10-08
公开日期: 2021-10-09
案件名称
郑州市圆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封市永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郑州市圆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封市永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封市菊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
其他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204执保495号郑州市圆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封市永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开封市菊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郑州市圆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封市永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开封市菊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4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至此,郑州市圆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封市永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204民初1973号民事裁定书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