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0106执恢431号
裁判日期: 2021-10-08
公开日期: 2021-10-09
案件名称
青海灵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购伽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青海灵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购伽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106执恢431号 申请执行人:青海灵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谢元。 被执行人:浙江购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魏正义。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海灵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购伽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执行案号(2020)浙0106执4181号),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