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0381执恢3555号
裁判日期: 2021-10-08
公开日期: 2021-10-09
案件名称
温州捷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姜富友等骆弟琼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判决书
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瑞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温州捷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姜富友;骆弟琼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 江 省 瑞 安 市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381执恢3555号申请执行人温州捷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姜富友、骆弟琼:申请执行人温州捷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姜富友、骆弟琼追偿权纠纷一案,(2020)浙0381民初933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温州捷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10月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姜富友、骆弟琼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381执恢3555号【原(2021)浙0381执1304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