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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683执2937号

裁判日期: 2021-10-08

公开日期: 2021-10-12

案件名称

姜永合、浙江晶璞工艺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嵊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姜永合;浙江晶璞工艺品有限公司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全文

浙 江 省 嵊 州 市 人 民 法 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683执2937号关于申请执行人姜永合与被执行人浙江晶璞工艺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一案,执行依据:(2021)浙0683民初4861号民事调解书,本院于2021年9月7日立案执行。现由于被执行人浙江晶璞工艺品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