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0204民初9945号
裁判日期: 2021-10-08
公开日期: 2021-10-09
案件名称
苗磊、雷明国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苗磊;雷明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
全文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204民初9945号原告:苗磊,男,1983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大连市沙河口区。被告:雷明国,男,1969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通江县。原告苗磊与被告雷明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苗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其明确表示不缴纳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苗磊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张爱荣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柳 桢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