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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0323执恢283号

裁判日期: 2021-10-08

公开日期: 2021-10-09

案件名称

吴鹏、张叶斌民间借贷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岫岩满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吴鹏;张叶斌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0323执恢283号申请人:吴鹏,满族,住所地:岫岩满族自治县。被执行人:张叶斌,汉族,住所地:岫岩满族自治县。申请人吴鹏与被执行人张叶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30日作出的(2018)辽0323民初216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书,2021年9月22日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当即立案执行。该案执行完毕,无文书。审判员  宗磊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尹岩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