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0323执恢283号
裁判日期: 2021-10-08
公开日期: 2021-10-09
案件名称
吴鹏、张叶斌民间借贷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岫岩满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吴鹏;张叶斌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0323执恢283号申请人:吴鹏,满族,住所地:岫岩满族自治县。被执行人:张叶斌,汉族,住所地:岫岩满族自治县。申请人吴鹏与被执行人张叶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30日作出的(2018)辽0323民初216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书,2021年9月22日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当即立案执行。该案执行完毕,无文书。审判员 宗磊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书记员 尹岩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