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豫0103执7308号
裁判日期: 2021-10-08
公开日期: 2021-10-12
案件名称
张伟、郑州新象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张伟;郑州新象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段涛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结 案 证 明 通 知 书(2021)豫0103执7308号申请执行人:张伟被执行人:郑州新象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段涛关于张伟申请执行郑州新象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段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豫0103民初7553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本院已强制执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出具结案证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豫0103执7308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