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0624执3072号
裁判日期: 2021-10-08
公开日期: 2021-10-13
案件名称
新昌县永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曹峰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判决书
法院
新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新昌县永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曹峰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624执3072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浙0624民初1332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9月9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新昌县永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曹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1551+50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551元,执行费5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