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0624执3030号
裁判日期: 2021-10-08
公开日期: 2021-10-08
案件名称
毛子明、浙江正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调解书
法院
新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毛子明;浙江正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0624执3030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浙新昌劳人仲案(2020)239号仲裁调解书,于2021年9月3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毛子明与被执行人浙江正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30000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3000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