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2801执1494号
裁判日期: 2021-10-12
公开日期: 2021-10-12
案件名称
郭传利;郭美玲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法院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格尔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郭传利;郭美玲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0)青2801执1494号郭传利;郭美玲: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传利与被执行人郭美玲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211134.35元,执行费306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执行到位执行费3067元,执行款211134.35元与另案郭美玲申请执行郭传利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青2801执1105号,执行标的168036.07元,互相折抵后剩余执行款61000元(其中利息17901.72元)于2021年10月11日转付给申请执行人郭传利。至此,申请执行人郭传利申请执行的(2019)青2801民初3664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