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青0122执1555号
裁判日期: 2021-10-11
公开日期: 2021-10-12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李学武与被执行人梁生德劳务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法院
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李学武与被执行人梁生德劳务合同纠纷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青0122执1555号申请执行人:李学武,公民身份号码XXX,男,1996年2月26日出生,土族,农民,住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苏吉乡苏吉湾村70号。 被执行人:梁生德,公民身份号码XXX,男,1980年1月3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土门关乡王沟尔村253号。 申请执行人李学武与被执行人梁生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青0122民初254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10月11日已执行完毕。申请标的为4000元,执行到位标的为4000元。现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