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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0681执1447号

裁判日期: 2021-10-11

公开日期: 2021-10-12

案件名称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与丹东菀丰食品有限公司担保物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东港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与丹东菀丰食品有限公司

案由

担保物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东港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辽0681执1447号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与丹东菀丰食品有限公司担保物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3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经我院司法拍卖,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300000元,本案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任广慧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  李巍巍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