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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0222执1020号

裁判日期: 2021-10-11

公开日期: 2021-10-12

案件名称

孔伟正;杜福山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法院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孔伟正;杜福山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青0222执1020号孔伟正、杜福山: 孔伟正与杜福山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17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经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将被执行人杜福山饲养的7只羊以7177元的价格抵偿给申请人孔伟正。本院已于2021年9月29日将抵债的7只羊交付给孔伟正。至此,孔伟正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青02民终17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PAGE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