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青0222执1020号
裁判日期: 2021-10-11
公开日期: 2021-10-12
案件名称
孔伟正;杜福山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法院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孔伟正;杜福山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青0222执1020号孔伟正、杜福山: 孔伟正与杜福山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17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经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将被执行人杜福山饲养的7只羊以7177元的价格抵偿给申请人孔伟正。本院已于2021年9月29日将抵债的7只羊交付给孔伟正。至此,孔伟正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青02民终17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PAGE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