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0108执3382号
裁判日期: 2021-10-11
公开日期: 2021-10-11
案件名称
许子才、杭州诺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许子才;杭州诺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108执3382号 许子才、杭州诺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许子才与被执行人杭州诺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审案号:(2021)浙0108民初1225号】中,被执行人杭州诺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了本案债务。本院已对本案作执行完毕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本院地址: 执行局:浦沿街道东冠社区蔡何家巷35号浦沿法庭内 执行员: 来飞 联系电话: 199XXXXXXXX、0571-87705136 邮编: 310053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