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苏1291执1340号
裁判日期: 2021-10-11
公开日期: 2021-10-11
案件名称
许亚琴、泰州市通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法院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许亚琴;泰州市通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
其他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291执1340号许亚琴、泰州市通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许亚琴与被执行人泰州市通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立案标的17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7500.00元(执行费163元已缴纳)。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此,申请执行人许亚琴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泰劳人仲案字[2021]第146号仲裁裁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