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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0112民初14378号

裁判日期: 2021-10-11

公开日期: 2021-10-12

案件名称

沈阳圣罗伦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张舒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沈阳圣罗伦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张舒中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

全文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112民初14378号原告:沈阳圣罗伦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68333683XJ,住所地沈阳市东陵区桃仙大街6F5-1号2门。法定代表人:李旦华,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刘丹丹,辽宁均秉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舒中,住沈阳市浑南区。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在法定期限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王 莹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 王思慧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