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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0522执1068号之三十八

裁判日期: 2021-10-11

公开日期: 2021-10-12

案件名称

肖木彦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桓仁满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肖木彦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0522执1068号之三十八被执行人:肖木彦,女,汉族,1974年01月10日生。住桓仁满族自治县雅河乡南老台村肖家街25号。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肖木彦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7月20日冻结了被执行人肖木彦在账户内余额人民币96.01元。(2021)辽0522民初262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执行异议成立需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的,引用第7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肖木彦在中国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1023.00元的冻结。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长 吕 勇审判员 朱福忱书记员 王延罡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