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黑0202执恢86号
申请执行人:泰来县吉泰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董玉国、满再安、满莉莉。本院在执行泰来县吉泰公路运输有限公司与董玉国、满再安、满莉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执行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黑0202执恢8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齐立新
审判员 谷庆君
审判员 王晓海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 梁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