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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0202执恢86号

泰来县吉泰公路运输有限公司诉董玉国、满再安、满莉莉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30
公开日期
2019-12-01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泰来县吉泰公路运输有限公司;董玉国;满再安;满莉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黑0202执恢86号

申请执行人:泰来县吉泰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董玉国、满再安、满莉莉。本院在执行泰来县吉泰公路运输有限公司与董玉国、满再安、满莉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执行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9)黑0202执恢8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齐立新

审判员  谷庆君

审判员  王晓海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  梁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