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0802执1589号
申请执行人:焦作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住所地:焦作市解放区民主南路**农信小区**。
被执行人:林冬冬,男,1981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山阳区。
被执行人:赵新来,男,1982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山阳区。申请执行人焦作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与被执行人林冬冬、赵新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0802民初1504号民事调解书,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十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