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黑0202执196号申请执行人黄云寿、葛美珍。被执行人齐齐哈尔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黄云寿、葛美珍与被执行人孟祥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受理的(2019)黑0202执196号案件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齐立新
审判员 王晓海
审判员 谷庆君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 梁 冰 百度搜索“”
黄云寿、葛美珍诉齐齐哈尔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终结执行裁定书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黑0202执196号申请执行人黄云寿、葛美珍。被执行人齐齐哈尔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人黄云寿、葛美珍与被执行人孟祥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受理的(2019)黑0202执196号案件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齐立新
审判员 王晓海
审判员 谷庆君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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