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0802执1548号
申请执行人:李琳,女,1971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焦作市逸景雅居小区。
被执行人:焦作市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张海洋,董事长。李琳与焦作市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0802民初1962号民事调解书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十日 来自
李琳申请执行焦作市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0802执1548号
申请执行人:李琳,女,1971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焦作市逸景雅居小区。
被执行人:焦作市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张海洋,董事长。李琳与焦作市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0802民初1962号民事调解书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十日 来自